孤峰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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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是企業發展的原動力。然而,企業創新並不是企業的各個方面都是齊頭併進的,雖然全面地說創新存在著“三全” 要求,但是創新總是首先從某一個方面起始和突破,從而形成“孤峰”,併發揮優勢。正是這種優勢,提高了效率,降低了經營成本,增強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從而擴大產品市場份額,增加了效益。也正是這種在創新中形成的某一方面的“孤峰”,打破了企業經營管理中原有的均衡態勢,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其他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促進了其他方面的改革創新,進而提高了企業整體素質,促進企業發展躍上新臺階。於是,新一輪的創新又開始。就這樣,起始往複,不斷迴圈,螺旋似地推動企業持續發展。這就是“孤峰原理”。
與“木桶原理”相對應,“孤峰現象”表明:企業管理者最重要的工作,不是如何使企業中“最短的木板”變長,而是設法找出企業中“最長的木板”,並且銳意創新,更大限度地發揮後者的效應。
“孤峰原理”符合企業成長規律。企業經營管理的各方面的非均衡發展是“孤峰原理” 的理論基礎。非均衡發展理論告訴我們,在世間一切事物中平衡總是暫時的相對的,不平衡才是絕對的經常的;由於條件的變化,某些因素可能暫時處於先進狀態,而另一些因素則暫時處於後進狀態。先進的方面對後進方面的促進,使後進的方面也會改變,即後進變先進。就是這樣,事物的各種因素先進與後進狀態的交替變化,從而推動事物的不斷發展。大到國民經濟的發展是這樣,小到一個企業的發展也是這樣。
就企業創新而言,那些暫時處於先進的方面,則形成“孤峰”,併發揮其效應,成為“孤峰”優勢。這種優勢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企業經營的某種特色,例如技術先進,或者產品質量高、售後服務好,以及在節約成本方面有創新、在產品經銷方面有訣竅等。這些特色一旦被客戶公認,就能夠像磁石吸鐵一樣吸引顧客,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從而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這是由“孤峰”優勢所直接產生的無形資產。因此,如果一個企業的經營管理在長時期內沒有“孤峰”出現,也就是說沒有創新,那麼這個企業的生命就可能要結束了。
積極地構建“孤峰”並儘可能地發揮“孤峰”優勢是企業經營管理的合理戰略選擇。在市場上,消費者所感受到的是由“孤峰”營造的企業經營特色,即使其他方面很一般,也並不妨礙企業競爭力提升。
本質上, “孤峰原理” 與“木桶理論”涉及到的是企業經營戰略的思想基礎。有如下五個方面的不同:
第一,不論企業處於哪個產業,企業的經營管理和生產技術函數的變化都不可能是齊步前進的。這應當成為制定企業發展戰略的指導思想。要銳意創新,突出自己的長處,並要儘量讓它發揮出來,以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在制定和實施企業戰略規劃時,註意不要平均使用力量,要首先做好最容易突破的某一環節的工作,以營造“孤峰”優勢。
第二,企業中少數核心員工的智力因素或者說知識因素對其工作績效好壞,對“孤峰”優勢的形成起決定作用。因此要在普遍提高員工素質的同時,重視精英團隊的形成。特別是一些高新科技企業更應當這樣做。須知,在知識經濟條件下沒有精英團隊就沒有企業的發展。
第三,在一般的條件下,企業的整體績效是由“孤峰原理”決定的。企業要增強競爭力就要發揮優勢,這是成本最低的創新。無論是改革和創新,企業都應當從最能發揮優勢的方面做起,而且要一點一滴地做,踏踏實實地做,不要幻想一蹴而就。
第四,在市場發達的條件下,企業之間通過上、中、下游產業分工等形式進行緊密的生產社會化分工協作,中小企業更應當運用好“孤峰原理”。靈活、適應性強是中小企業的特點,要發揮優勢,形成企業經營管理某一方面的“孤峰”,以做精做強,增強核心競爭力。
第五,要在運用“孤峰原理”的同時,註意剋服企業經營管理的薄弱環節,以阻塞漏洞。我們雖然不同意“木桶理論”的基本觀點,但是它所闡述的短板現象應當引起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