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狄遜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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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狄遜定理:不做一個被累壞的主管
點評:管理是讓別人幹活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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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發現有不少管理者常常忙得焦頭爛額,恨不得一天有48小時可用;或者常常覺得需要員工的幫忙,但是又怕他們做不好,以致最後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攬。雖然一個稱職的管理者最好是一個"萬事通",但一個能力很強的人並不一定能管理好一家企業。管理的真諦不是要管理者自己來做事,而是要管理者管理別人做好事。
有些管理者把困難工作留給自己去做,是因為他們認為別人勝任不了這種工作,覺得自己親自去做更有把握。即使是如此,管理者要做的也不是自己親自處理困難的工作,而是去發現能幹的人去做這些事。而要做到這一點,一方面是給下屬成長的機會,增強他們的辦事能力,另一方面是要懂得授權。
在紐約,哈默有一個客戶:當他在自己的辦公室時,除了要與客戶電話聯絡外,還要處理公司大大小小的事情,桌子上的公文一大堆等他去處理,每天都忙得不可開交。
每次到加州出差,哈默都要約他早上六點三十分見面,他必然會提前三個小時起床,處理公司轉來的傳真,做完後,再將傳真回送給他的公司。哈默曾與他談論,覺得他做得太多,而他的員工只做簡單的工作,甚至不必動腦筋去思考、去回答他的客戶,也不必負擔任何的責任與風險。像他這種做法,好的人才不可能留下奉陪到底。
而這位客戶說,員工沒有辦法做得像他一樣好,對此,哈默向他說明兩點:
"第一,如果你的員工像你這麼聰明,做得和你一樣好的話,那他就不必當你的員工,早就當老闆了。第二,你從不給他機會去嘗試,怎麼知道他做得不好呢?"
他進而又說,身為領導者,就必須明白:請別人為你做事,你才可能從他們中發現有才能的人。給他們機會,為你完成更多的工作,也可以說是訓練他們承擔額外的工作。
所以,作為管理者,不可能什麼事都自己做,必須有心栽培值得你信賴的有潛力的員工,耐心地教導他們。剛開始的學習階段,難免發生錯誤,致使公司蒙受損失,但只要不是太大,不會動搖公司的根本,就把它當做訓練費用。你一定要脫身去處理首要的事情,因為它可能關乎整個企業的前途。適時放手讓你身邊的人承擔責任,並考核他們的表現。當他們妥善地完成工作時,就要讓他們知道自己做得不錯。
在哈默的勸說下,這位客戶改變了自己的工作方法,學會了放權讓有能力的員工去處理事情,最終他的公司取得了相當不錯的業績。
企業的發展壯大不能光靠一個或幾個管理者,必須依靠廣大員工的積極努力,藉助他們的才能和智慧,群策群力才能逐步把企業推向前進。再能幹的領導,也要藉助他人的智慧和能力,這是一個企業發展的最佳道路。
有這樣一個故事:
有一天,一個男孩問迪士尼的創辦人華特:"你畫米老鼠嗎?"
"不,我不畫。"華特說。
"那麼你負責想所有的笑話和點子嗎?"
"也不。我不做這些。"
男孩很困惑,接著追問:"那麼,迪士尼先生,你到底都做些什麼啊?"
華特笑了笑,回答說:"有時我把自己當作一隻小蜜蜂,從片廠一角飛到另一角,搜集花粉,給每個人打打氣,我猜,這就是我的工作。"
在童言童語之間,一個管理者的角色不言而喻。不過,一個團隊管理者不只是會替人打氣的小蜜蜂,還是團隊中的靈魂人物。他應該做到五件事:選擇適當人才;理清團隊目標與方向;理清成員的權責;取得適當資源支持團隊,有效指引成員找到方法;有能力去追蹤或審視團隊的績效,帶領執行計劃,激發團隊的成就。做到了這些,員工們就會死心塌地跟著你打拼,這樣還會怕沒有工作業績嗎?與自己萬事親歷親為相比,哪個更好呢?
評論(共12條)
很多中小企業老闆就是不懂得放權,事必躬親,結果累了自己,也打擊了員工的積極性。要知道公司要想發展壯大,光靠一個人的力量是不可能的,因此,打造團隊顯得尤其重要。
我到每個企業都從很忙到最好沒事做,我的團隊成員各有特點,不知道這樣是符合這個要求嗎?怎樣更上一個臺階呢,不會每次都要跳吧,可是老闆總喜歡天天忙忙碌碌的帶隊者,我是不是太懶了呢
很多中小企業老闆就是不懂得放權,事必躬親,結果累了自己,也打擊了員工的積極性。要知道公司要想發展壯大,光靠一個人的力量是不可能的,因此,打造團隊顯得尤其重要。
其實在許多中小企業中,很多老闆多數大權往自己身上攬,小權就分散出去讓其員工完成,符合金字塔管理法則。
事必躬親適合小企業或者家庭式作坊 當企業達到一定規模老闆就要合理授權 但不放棄監督的權利 讓更多優秀的人為其所用 也為優秀的人提供展示自己的一個平臺 領導需做事情就是把握好公司發展方向 定好戰略 然後用對人去做就可以了
哈默遇到的客戶是個能做大事的人,聽得進善意的建議,使其在今後的管理道路上取得了非凡的成績。但人有不同,有的人不一定聽得進去,因為本身就不屬於那種有大氣魄,做大事的人。
哎,俺就犯了這個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