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47个条目

零和博弈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零和博弈(Zero-sum Game),也稱零和游戲、定和博弈

目錄

零和博弈簡介

  零和博弈博弈論的一個概念,屬非合作博弈,指參與博弈的雙方,在嚴格競爭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著另一方的損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損失相加的總和永遠為“零”。雙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零和博弈的結果是一方吃掉另一方,一方的所得正是另一方的所失,整個社會的利益並不會因此而增加一分。

  當你看到兩位對弈者時,你就可以說他們正在玩“零和游戲”。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總會有一個贏,一個輸,如果我們把獲勝計算為得1分,而輸棋為-1分,那麼,這兩人得分之和就是:1+(-1)=0。

  這正是“零和游戲”的基本內容:游戲者有輸有贏,一方所贏正是另一方所輸,游戲的總成績永遠是零。

  零和游戲原理之所以廣受關註,主要是因為人們發現在社會的方方面面都能發現與“零和游戲”類似的局面,勝利者的光榮後面往往隱藏著失敗者的辛酸和苦澀。從個人到國家,從政治到經濟,似乎無不驗證了世界正是一個巨大的“零和游戲”場。這種理論認為,世界是一個封閉的系統,財富、資源、機遇都是有限的,個別人、個別地區和個別國家財富的增加必然意味著對其他人、其他地區和國家的掠奪,這是一個“邪惡進化論”式的弱肉強食的世界。

  但20世紀人類在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經濟的高速增長、科技進步、全球化以及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之後,“零和游戲”觀念正逐漸被“雙贏”觀念所取代。人們開始認識到“利己”不一定要建立在“損人”的基礎上。通過有效合作,皆大歡喜的結局是可能出現的。但從“零和游戲”走向“雙贏”,要求各方要有真誠合作的精神和勇氣,在合作中不要耍小聰明,不要總想占別人的小便宜,要遵守游戲規則,否則“雙贏”的局面就不可能出現,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

零和博弈的理論背景

  零和博弈源於博弈論,現代博弈理論由匈牙利大數學家馮·諾伊曼於20世紀20年代開始創立,1944年他與經濟學家奧斯卡·摩根斯特恩合作出版的巨著《博弈論與經濟行為》,標志著現代系統博弈理論的初步形成。

  零和博弈之所以廣受關註,主要是因為人們發現社會的方方面面都能發現與“零和博弈”類似的局面,勝利者的光榮後往往隱藏著失敗者的辛酸和苦澀。從個人到國家,從政治到經濟,似乎無不驗證了世界正是一個巨大的零和博弈場。這種理論認為,世界是一個封閉的系統,財富、資源、機遇都是有限的,個別人、個別地區和個別國家財富的增加必然意味著對其他人、其他地區和國家的掠奪,這是一個邪惡進化論式的弱肉強食的世界。我們大肆開發利用煤炭石油資源,留給後人的便越來越少;不斷污染環境,帶給後人的不良影響便越來越多。

  通過有效合作皆大歡喜的結局是可能出現的。但從零和博弈走向雙贏,要求各方面要有真誠合作的精神和勇氣,在合作中不耍小聰明,不要總想占別人的小便宜,要遵守游戲規則,否則雙贏的局面就不可能出現,最終吃虧的還是合作者自己。

  從20世紀以來,人類在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經濟的高速增長、科技進步、全球一體化以及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之後,“零和博弈”觀念正逐漸被“雙贏”觀念所取代。在競爭的社會中,人們開始認識到“利己”不一定要建立在“損人”的基礎上。領導者要善於跳出“零和”的圈子,尋找能夠實現“雙贏”的機遇和突破口,防止負面影響抵消正面成績。批評下屬如何才能做到使其接受而不抵觸,發展經濟如何才能做到不損害環境,開展競爭如何使自己勝出而不讓對方受到傷害,這些都是每一個為官者應該仔細思考的問題。有效合作,得到的是皆大歡喜的結局。從零和走向正和,要求各方要有真誠合作的精神和勇氣,遵守游戲規則,否則“雙贏”的局面就不會出現,最終吃虧的還是合作者自己。

零和博弈的例子

牌局

  在一場牌局裡面,牌桌上的眾多參與者之間相互進行著博弈,但是無論參與者的數量多少和實力大小懸殊,他們之間博弈的結果總是 :一些參與者會勝出,贏得籌碼 ;其餘的參與者會敗北,輸掉籌碼 ;而贏得的籌碼和輸掉的籌碼總和,必定歸於零。這就是一種典型的“零和博弈”的游戲。

  在這種游戲裡面,如果某些參與者想要更多地贏得籌碼,有以下幾種可能的途徑 :

  • 有更多的參與者進來,因為這樣會使得同樣的一局牌桌上的籌碼變得更多 ;
  • 提高下註的基數,這樣也可以使得每一局牌桌上的籌碼變得更多 ;
  • 第三方提供額外獎勵,這個第三方不屬於參與者,但是他的獎勵也是有目的性的,可能是為了刺激某種業務的發展 ;可能是這場牌局為他提供了某些有價值的信息。只有在這種途徑下,牌局的“零和博弈”就演變成為了一種“正和博弈”的游戲。

石頭剪刀布

  雙人的“石頭剪刀布”是一款經典的零和博弈游戲,每一次石頭剪刀布,都必定只有一個獲勝方,一個失敗方(或平局)。假設獲勝的分值+1,失敗分值-1,平局分值+0。那麼每一局游戲的總收益全部為0。事實上,游戲設計者在絕大部分情況下並不希望游戲是零和博弈。游戲設計者更多希望玩家之間能夠有相互的對抗,並且玩家加入游戲後,就難以變得比參與之前更好。這樣零和博弈的問題可以採用“非零和博弈”或者引入“極大/極小”來解決。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中的零和博弈並非沒有一個均衡點,可以從對手之間的博弈轉變為正當管理與不正當管理之間的此消彼長,由此避免雙方的對抗。正當管理與不正當管理的零和博弈中,正當管理的成份多一點,不正當管理的成份就少一點,反過來也是一樣,兩者之間存在著零和關係。管理者的精力是有限的,當他把精力過多的用在不正當管理的歪門邪道上時,就會嚴重影響到正當管理的艱苦卓絕的努力。因此,通過反對不正當管理來完成公司治理的任務,從而促進正當管理,對於把企業蛋糕做得更大,是不可或缺的。

  首先,它可以避免所有者和其他相關利益者一方在零和博弈中處於必輸的地位。在零和博弈中,管理者一方在信息不對稱中處於優勢地位,再加上其實際控制著人流、物流資金流,因而在內部博弈中總是穩操勝券。作為對手的所有人和其他相關利益者一方,要想改變這種被動局面,通過公司治理加以抗衡總是必要的。其次,為反對不正當管理而付出一定成本是合算的。通過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機制,反對不正當管理,難免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但它肯定是在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與在零和博弈中必輸的份額相比,與企業資產可能被掏空相比,付出這種成本還是合算的。再次,付出的必要成本使得企業“蛋糕做得更大”更有希望。反對不正當管理至少可以使管理者在內部“零和博弈”中獲利的行為得到遏制,通過這種有效的工作使管理者在內部零和博弈中失去優勢之後,就有望促使其將自己的聰明才智用在把“蛋糕做得更大”上,因為那樣同樣可以使他們個人所得的絕對數額更多。

  從博弈論的研究來看,解決零和博弈問題的出路在於參與博弈者從零和走向雙贏或者多贏,但是其前提必須擺脫零和博弈的思維定勢。在企業管理中也是一樣,兩權分離的公司制發展軌跡不可逆轉,而內部零和博弈又會產生內耗,解決的辦法與其寄希望於大家在“零和博弈”中握手言和,不如讓經營管理者感到實施不正當管理得不償失,知難而退,一致對外,把企業利益的蛋糕做得更大。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1,249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Vulture,Hero,山林,Angle Roh,黄金通,Tracy,陈cc.

評論(共32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零和博弈"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Dorbor (討論 | 貢獻) 在 2010年6月25日 15:03 發表

鐵礦石談判,世界盃等等,都是現代意義的零和博弈

回複評論
221.232.147.* 在 2010年12月5日 19:59 發表

不可能有“雙贏”,否則不叫博弈。

回複評論
123.150.182.* 在 2010年12月12日 21:31 發表

即然是零和博弈,那麼就是得與失,進與退,勝與負,前提整體是不變,變的只是雙方或多方單量

回複評論
222.89.164.* 在 2010年12月30日 09:47 發表

雙贏必須有第三方失,總的來講還是1+(-1)=0

回複評論
114.243.96.* 在 2011年1月2日 10:46 發表

二者博弈的結果如果是雙贏,如寡頭市場共謀一個高價,看似二者收益,結果是消費者損失。二者的雙贏加上外部性的結果還是0,完全競爭市場需要的應該是零的結果

回複評論
123.150.182.* 在 2011年1月6日 00:15 發表

他忽略了偶然因素,這都是規定好了的。有時候偶然因素會讓問題出現本質變化。有種說法為萬物都非完美,這非完美就是漏洞。

回複評論
58.41.17.* 在 2011年2月18日 19:00 發表

嗯,學了

回複評論
EricWoo (討論 | 貢獻) 在 2011年2月28日 08:58 發表

和Game Theory一樣,這裡的Zero-sum Game翻譯成零和博弈會更容易理解,長尾裡面經常提到零和游戲讓人很暈

回複評論
123.121.222.* 在 2011年3月29日 23:58 發表

221.232.147.* 在 2010年12月5日 19:59 發表

不可能有“雙贏”,否則不叫博弈。

納什均衡便涉及到了兩人零和之外的內容 所以雙贏是可能的

回複評論
58.211.14.* 在 2011年10月25日 12:53 發表

是否可看做是自然界物質的相互轉換和抵消 正與反 電與磁 為什麼不幹脆叫利益守恆定律

回複評論
rio (討論 | 貢獻) 在 2011年10月30日 06:06 發表

123.121.222.* 在 2011年3月29日 23:58 發表

納什均衡便涉及到了兩人零和之外的內容 所以雙贏是可能的

什麼叫兩人零和之外的內容? 雙贏存在和不存在還是不確定的是麽?

回複評論
121.77.235.* 在 2012年2月5日 15:34 發表

221.232.147.* 在 2010年12月5日 19:59 發表

不可能有“雙贏”,否則不叫博弈。

博弈的結果往往不是最優,因此才需要第雙方有效的監督與規定游戲規則,使雙贏局面出現,雙贏局面往往不是博弈的結果.

回複評論
121.77.235.* 在 2012年2月5日 15:36 發表

58.211.14.* 在 2011年10月25日 12:53 發表

是否可看做是自然界物質的相互轉換和抵消 正與反 電與磁 為什麼不幹脆叫利益守恆定律

生產力是在不斷被挖掘的,人類可認知使用的物質總和實在增加的,故在這塊沒有什麼守恆.

回複評論
谭晓林 (討論 | 貢獻) 在 2012年5月17日 17:37 發表

在中國,除非是雙方實力相等且互補,或者雙方是鐵哥們,要不然很難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雙贏。

回複評論
124.74.79.* 在 2012年11月5日 13:47 發表

是零和還是雙贏,取決於參與活動的人的思想和意識,如果參與者認為可以接受對方提出的可能在外人看來是不可接受的條件,那麼這種情況下對參與者來說就是雙贏的。

回複評論
Bydwangshuai (討論 | 貢獻) 在 2012年11月15日 16:47 發表

需要的信任和溝通,做到雙贏的是智者。。

回複評論
老五 (討論 | 貢獻) 在 2013年11月18日 15:31 發表

谭晓林 (討論 | 貢獻) 在 2012年5月17日 17:37 發表

在中國,除非是雙方實力相等且互補,或者雙方是鐵哥們,要不然很難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雙贏。

別總拿中國說事兒,世界範圍內也是如此

回複評論
119.147.225.* 在 2014年10月22日 19:25 發表

如果兩者兩敗俱傷,然後再以第三者的身份將兩者都食了就好。反正棒打落水狗的事也不是說不能發生,只要有足夠的實力就好。以現在社會的人情這麼冷淡,只要能贏就是自己說了算。勝者王,敗者寇。

回複評論
112.116.127.* 在 2016年6月21日 13:35 發表

關於足球的博弈題

回複評論
58.249.112.* 在 2016年8月29日 20:10 發表

222.89.164.* 在 2010年12月30日 09:47 發表

雙贏必須有第三方失,總的來講還是1+(-1)=0

感謝你的評論!解析的很好!

回複評論
Zjlxjin (討論 | 貢獻) 在 2016年10月20日 23:10 發表

零和與共贏!針對需求不同,己方的-1可能是對方的1,對方的-1可能是己方的1,交換需求得2!比如商品交易!

回複評論
114.136.244.* 在 2016年10月26日 14:37 發表

雙贏的結果也代表雙輸 烏托邦的世界不存在

回複評論
36.33.40.* 在 2016年10月28日 10:18 發表

後面的雙贏完全是畫蛇添足的感覺,博弈論中每一種博弈都是在特別條件下的,適用零和博弈的場景下談雙贏完全是扯蛋 現在人寫東西為什麼總喜歡政治正確呢,雙贏是好聽,不是什麼時候都拿來用的

回複評論
219.134.217.* 在 2017年10月3日 19:47 發表

西方教育害人啊,倫常乖舛,立見消亡。

回複評論
陈小五 (討論 | 貢獻) 在 2018年2月11日 10:07 發表

所謂雙贏更多的可能講利己主義,不過是在更高一個層級進行零和博弈而已。

回複評論
14.23.122.* 在 2019年5月21日 09:44 發表

Zjlxjin (討論 | 貢獻) 在 2016年10月20日 23:10 發表

零和與共贏!針對需求不同,己方的-1可能是對方的1,對方的-1可能是己方的1,交換需求得2!比如商品交易!

不能用商品交易來舉例,畢竟想要獲得某個商品你就得花錢,對消費一方來說還是-1

回複評論
223.104.3.* 在 2019年7月1日 18:31 發表

附加價值不同,如果上方合作能夠產出更高價值的商品,那是否可以理解為雙贏。 就消費方來說合作使商品價格降低應該也是+1.

回複評論
175.163.77.* 在 2019年8月5日 09:09 發表

零和博弈論是建立在非此即彼價值觀範疇之內的,他在自我意識之中先有一個“假想敵”。

回複評論
60.194.241.* 在 2020年3月15日 14:12 發表

同語反覆、把常識裝扮成機智的典型用語。垃圾用語。

回複評論
183.30.88.* 在 2020年4月2日 14:49 發表

58.211.14.* 在 2011年10月25日 12:53 發表

是否可看做是自然界物質的相互轉換和抵消 正與反 電與磁 為什麼不幹脆叫利益守恆定律

……

回複評論
202.85.216.* 在 2020年7月10日 08:46 發表

221.232.147.* 在 2010年12月5日 19:59 發表

不可能有“雙贏”,否則不叫博弈。

沒有雙贏就不會有你的出現

回複評論
M id 1964a0cc2d2b95b72a2ed02a9f8a4712 (討論 | 貢獻) 在 2021年7月7日 18:57 發表

博弈目的,任何參與一方求的是對自己的最優解,並不代表一定要贏對方。所謂的雙贏,是符合雙方利益的最優解。 博弈的結果,很多時候並不能以一個短時間內的輸和贏的結果能描述最終影響的。A贏了B,有可能導致C的崛起,或者監管單位對壟斷的警覺。

回複評論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