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倫伯格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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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倫伯格法則(Nierenberg 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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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倫伯格法則:成功的談判,雙方都是勝利者(雙贏)。
美國傑出的談判家尼倫伯格/中國學者牟傳珩(苦陽子)
80年代末期,苦陽子撰寫的《談判學研究》(中國華僑出版社1991年出版)一書,首次提出“成功的談判,每一方都是勝利者”的觀念,把“雙勝”政治思想隱含於談判理論之中。該書成之為我國第一部從程式到實體,從理論到實踐,全面系統的研究談判雙贏思想,並使之成為一門獨立學說的理論著作。
通常,我們在一般談判時都會想到要講究一些原則技巧。
在買賣雙方達成一筆買賣交易時,通常我們會看到,雙方都會竭盡全力維護自己的報價。通常的談判也最容易將談判的焦點集中在價格上。例如,一位精明的賣主會把自己的產品講的天花亂墜,儘量抬高自己產品的身價,報價要儘量高;而另一位出手不凡的買主也會在雞蛋里挑骨頭,從不同的角度指出產品的不足之出,從而將還價至少壓低到對方出價的一半。最後雙方都會講出無數條理由來支持自己的報價,最後談判在無奈情況下成為僵局。如果不是僵局,那麼通常是一方作出了一定的讓步,或雙方經過漫長的多個回合,各自都進行了讓步,從而達成的是一個中間價。這樣的談判方式,我們在商務活動中是非常常見的。
上述談判方式,我們在談判學上稱之為“立場爭辯式談判”。立場爭辯式談判的特點是,談判每一方都在為自己的既定立場爭辯,欲通過一系列的讓步而達成協議。立場爭辯式的談判屬於最普通的傳統談判方式。許多介紹的談判技巧也都是從這個出發點來談的。然而,我們認為,如果在商業活動中,大家都遵循這樣的談判原則與技巧,往往會使談判陷入一種誤區。我們從實踐中得到的教訓卻是,這種談判方式有時最後談判各方會不歡而散,甚至會破壞了雙方今後的進一步合作機會。
因此,我們在這裡就提出一個談判要達到什麼目的和遵循什麼標準的問題。從商務角度來看,談判應使得雙方都得到商務發展的機會。為此,我們遵循的談判原則與技巧至少應滿足以下三個標準:
- 1、談判要達成一個明智的協議;
- 2、談判的方式必須有效率;
- 3、談判應該可以改進或至少不會傷害談判各方的關係。
- 1)要知道人們在談判中,不是為同樣的東西而來的。不要認為對方想得到的東西,你就一定有所損失。你們要的不一定是同樣的東西。糟糕的談判對手試圖強迫對方改變立場,而高明的談判對手知道即使立場差別很大,雙方的利益也可以是共同的,所以他們通過行動讓對方改變立場,關註雙方共同的利益。
- 2)不要把談判局限在一個問題上。
- 3)不要太貪心。不要企圖拿走談判桌上的最後一分錢。
- 4)把一些東西放回到談判桌上,給一些額外的優惠。
談判是一個雙方協調、互助,達到共同目標的過程。
雙贏的談判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一、雙方都覺得自己贏了;二、雙方都關心對方的目標;三、雙方都對事不對人;四、雙方都覺得對方會守信用;五、雙方都希望能夠再次談生意。
談判中最重要的守則是在不損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之下,可以拿出一些有利於對方的東西。
雙贏的談判涉及很多方法與策略,對於達成談判成果有很好的促進作用。
但大前提是,雙方都有著打算雙贏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