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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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言语心理学与批评心理学等领域中,人们把一个公开的观点要比在公众面前没有公开讲出来的观点难以改变的现象,称之为合法化效应,也称之为公开化效应
其原因是已公开的观点,人们为了不失其面子,为了虚荣心得到满足,为了维护自我的良好形象,就会不顾一切地固执己见,使错误的观点给以合法化。这种公开化、合法化的做法,使其观点更加巩固。
对这种合法化效应最初作出实验研究的是阿希。 他在实验中发现,这样的被试者——他们从一开始就说出了和团体的观点相对立的意见,即在团体对某一客体作出正确评价时,往往仍然会固执地坚持自己的意见。
杰拉德(B·Gerard)曾就此提出过一个假设。他认为,凡是对固体的意见持相反立场的被试者,在以后总是想维护自己“独立的”观点,他们甚至在群体作出正确评价的情况下也会不惜和群众相对立。按他的意见,这种情况之所以产生,是由于个人已经公开地、合法地一下子采取了相反的立场。这就迫使个人不得不把己见坚持到底。因而,人也就往往成了这种立场的牺牲品,他甚至会故意刺激团体,说出一些显然错误的评价意见。其后的多次实验表明,一种观点在它被公开地说出后,往往就会合法地得到加强,也就很难再改变。这里还必须指出的是,阿希的实验中所查明的反从众性,正如J·A·马格拉节的实验所揭示的就是一种合法化效应。这种效应显然是对群众的否定定势的结果,而否定定势也是被试者反从众行为的基础。
被试者反从众行为的合法化,可能会加强他们的反从众性,但不是反从众的基本刺激物。不过,观点的合法化对巩固人们的定势仍有积极的作用,其结果,势必提高抵制那些相反观点的内部阻力。当一个人公开地说出自己的信念,使这些信念在社会环境中合法化的时候,他就会成为抵抗得住相反观点,不被相反观点穿透的人。
从上可见,观点合法化效应,已经在许多实验中得到了证明。要让被试者改变他们所隐蔽着的观点,这比要他们改变那些合法化了的,在社会面前公开说出自己的观点,容易得多。可见,观点合法化势必加强一个人的定势。一个人的定势和观点在社会公开后,这种情况势必加强这个人信守这种观点的心情。
那么,这种效应具体是怎样产生的呢?它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呢?主要影响因素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法化效应者的自尊心作用。一般来说,人都是有自尊心的,而且都想得到满足,一旦自尊心受到破坏时,他就会使出多种方法使其得到维护,不受损伤。一个人说错话、公开表达某一观点后,即使知道自己观点错了,与群众或周围人不同,他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心,就会坚持自己的错误观点,并尽力使其合法化,能自圆其说。可见,一个人为了不失自尊心、不失面子,就会产生合法化效应。
二是合法化效应者的虚荣心作怪。事实上,有些人自己说出的观点明明知道是错的,但就是坚持自己的观点,甚至用“十个错来证明这个错不为错”。其实质是这个人的虚心在作怪。他想自己是个有影响的人,或自己是个名人,或自己是个领导,怎么能在众人面前说错话呢?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权威,为了面子上过得去,因此,他就采取了合法化的做法,导致合法化效应的产生。
三是合法化效应的大小与在场的人数多少、在场人中有无重心人物等有关。一般来说,人数越多,合法化效应越大,在场人中有重心人物,其合法化效应也越大。
不牛但假装自己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