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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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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什麼是制度控制系統[1]

  制度控制系統是指企業通過規章、條文的形式規範和限制企業各級管理層與全體員工的行為,以保證管理活動不違背或有利於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

制度控制系統的內容[1]

  制度控制系統包括戰略控制制度、管理控制制度、作業控制制度等內容。

戰略控制制度

  戰略控制制度是指對組織目標戰略進行制定與控制,以保證組織目標與戰略選擇正確的一系列制度的統稱。戰略是組織或公司運行的方向與關鍵,是公司相關者利益的體現。因此戰略控制的基礎是與公司治理相關的各個方面。從這個角度看,戰略控制制度具體包括公司章程公司戰略規劃、公司組織結構、公司治理制度等內容。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對公司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具有控制力和約束力的調整公司內部關係和各種經濟行為的規範。公司章程作為公司的基本行為準則,是公司治理或戰略控制的基本制度規範。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戰略控制的自治法規,是公司管理控制制度的支柱,企業中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服務和服從於公司章程。它具有以下幾個作用:

  (1)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最主要的條件和最重要的文件。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要對公司章程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給予批准或者給予登記。

  (2)公司章程是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本法律文件。一經有關部門批准;並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即對外產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項權利,並承擔各項義務。

  (3)公司章程是公司對外進行經營往來的基本法律依據。由於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的組織和活動原則及其細則,這就為投資者債權人和第三人與該公司進行經濟往來提供了條件和資信依據。

  公司章程的具體內容應當載明:⑴總則,即制訂本章程的目的和制訂的依據等;⑵經營宗旨和範圍;⑶公司註冊資本;⑷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⑸股東的權利和義務;⑹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⑺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行使的職權;⑼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審計勞動用工制度;⑽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辦法;⑾規定的其他事項。需要說明的是,公司章程肩負著指導和調整公司經濟活動的責任。這就要求,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時,必須考慮周到,詳細確定各項規定,使公司章程做到規範化制度化

  2.公司戰略規劃

  公司戰略規劃就是對企業進行全局的謀劃,它是為組織設立總體目標,以尋求組織在環境中的地位,它主要包括所要採取的方案和這一方案在接下來的一些年度內所需分配的資源數量的計劃。在戰略控制、管理控制作業控制中,戰略規劃是最不系統的控制。它的最終結果是組織的目標、戰略和相關政策。戰略規劃很難被描述為一個規範的系統,它是較為抽象的,不可能做到事無巨細。因此在制訂公司戰略規劃時必須具有全局性或總體化的思想。同時,一個公司的戰略規劃離不開該公司的環境,這就需要既要考慮企業內部環境的相互作用、企業與外部環境的相互作用,又要保證戰略規劃在一個階段的相對穩定性,因為保持相對的穩定性意味著會節約變動成本。因此,戰略規劃的制定者必須具有較高的風險意識,能在不確定中選定企業未來的行動目標和經營方向,既要充分地考慮環境的影響,又要保持相對的穩定性。此外,在制訂企業戰略規劃時,不僅具有前瞻性,而且還要具有明確的方向性。一個好的戰略規劃要起到燈塔的作用,要能預測未來,為公司員工明確方向,指明發展的方向和努力的目標。

  制訂公司戰略規劃,一方面它可以使組織戰略目標更加具體化、制度化和系統化,另一方面它也是明確控制變數、制定控制標準的基礎。它的具體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首先,它為落實和協調組織活動提供保證;其次,它可以明確組織成員行動的方向和方式;再次,它為組織資源的籌措和整合提供依據;最後,它為檢查與控制組織活動奠定了基礎。

  戰略規劃主要包括規劃基礎、規劃主體以及規劃實施與檢討三部分的內容。這些內容都是以戰略規劃為核心的一種目標管理,都是建立在適應企業內外環境基礎之上的,它涵蓋了企業所有的經營活動,不論何種組織,無論規模大小的企業,都應以此為藍本。

  為了有助於支持主要戰略選擇的最優資源分配,幫助縮小戰略選擇的範圍,在預算過程中做出明智的資源分配決策,戰略規劃的制訂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確定組織目標和實現目標的總體行動方案。這一階段工作的實質就是決策,即確定組織的目標、明確規劃的具體前提條件、提出多種可供選擇的方案、確定最優或最滿意的方案。

  第二,分解目標,形成合理的目標結構。這個步驟要求在獲得信息的基礎上,做大量的行業研究工作,做出切合自己企業特點的分析模型。制定分部門及分階段的目標,並首次提出戰略規劃。將目標分解到各個責任點上,可以保證目標的一致性,為組織資源和分配資源提供依據。同時也形成共同的思想狀態或組織氣氛,指明工作的努力方向。

  第三,制定實施戰略的具體規劃,併進行分析、修改。企業在作戰略規劃的時候,應當將戰略規劃與年度計劃結合起來考慮。企業長期計劃是由計劃部門、總部的市場生產和其他方面的總經理進行深入分析後制定出來的,年度計劃是當期的,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以財務預算管理和目標責任製作為年度計劃的支持,分析不同環節在不同時間的任務與能力之間是否平衡,即研究組織的各個部分是否能夠保證在任何時間都有足夠的能力去完成規定的任務。如果最終年度計劃並不表明有足夠的盈利可能,就會出現計劃的不協調,這些問題的存在應通過長期計劃的修改來解決。

  第四,審核和批准。公司高管人員可能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討論修改計劃,這些計劃可能會提交給董事會審議,最後由公司首席執行官進行審核、批准。

  3.公司組織結構

  公司組織結構是組織內部分工協作的基本形式或框架。在一個企業中,分工協作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組織結構只是其中的一種。經營者和管理者可以隨時通過發佈指示和命令來決定人們之間的分工方式,並予以調整,一個團體也可能利用人與人之間的默契實施有效的分工協作。對一個較小的組織而言,這足以維持其工作關係了。但是,隨著組織規模的擴大,僅靠個人指令和默契遠遠不夠,它需要組織結構來提供一個框架,事先規定管理對象、工作範圍和聯絡路線等事宜。

  公司組織結構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一個恰當適宜的職務結構,即通過職務結構和職權關係的設計和保持,使每個人都知道誰應該乾什麼,以及誰應該對後果負責。排除由於混亂和責任不明確給工作帶來的困難,建立一個默契配合的工作環境公司組織機構制度控制的核心,是實現目標的手段,它對於企業戰略的順利實施起著重要的作用。科學設計公司組織結構,如同締造一個優化的管理控制系統,這是實現管理控制目標,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必要條件。換言之,組織結構設計是一個硬體設計,它是管理控制工作的中心任務,並對組織的績效具有重大的約束作用。

  建立公司組織結構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①公司組織結構中各個部門必須積極地配合,並有效地進行信息傳遞;②公司組織結構能協調各個職能部門的生產經營活動;③公司組織結構必須能最大化地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僅就組織結構設計而言,要講求簡約、優化和高效率。其中,簡約和優化是高效率的條件。簡約和優化要求人們遵循綜合性和完整性原則,不能把職能進行過細劃分,以免政出多門,導致本位目標至上,進而損害整體目標利益。當代西方一些優秀的公司中,都以組織結構運行的高效率作為其衡量的主要標準之一。這就要求組織結構中的每個部門、每個環節甚至每個人,為了一個統一的目標,組合成最適合的結構形式,實現最有效的內部協調,使許多事情辦得快而準確,減少重覆性的工作,且具有較靈活的應變能力。這種組織的高效率使企業面對複雜多變的環境快速反應、快速決策,進而保持了較強競爭優勢。簡言之,一個由簡約、優化和高效率的組織結構構成的管理控制系統,在減輕會計信息扭曲,緩解目標衝突,提高決策與執行的質量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任何企業都要選擇特定的組織結構形式,企業組織結構的變革,總是順應時代潮流,滿足企業成長的要求。公司組織結構大體可以分為兩種:

  (1)金字塔式功能化的組織結構。這是一種具有組織內部的嚴密性、嚴格的制度和層次等級來保證信息工作有效的組織結構,它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間構建一種統馭與被統馭、命令與服從之間的關係。它是以縱向為主、橫向協調為輔的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主要包括三種形式:①矩陣式企業組織結構。這種組織結構是一個雙重直線垂直領導系統,每一位員工同時受兩位主管人員的管理,呈現出交叉的領導關係。這種組織結構雖然不同程度地解決了各部門各自為政、協調不暢等問題,但也存在著較大的問題:兩位主管人員都要考慮他們中心員工的工作,所以這種利益衝突不可避免。②事業部式組織結構。這種組織結構是在組織最高層的集權領導下,根據企業產品或者作業地區分佈的情況,設立若幹個事業部門,各事業部門進行獨立活動而形成的關係。這種組織結構雖然使企業總部從繁重的日常經營業務中解脫出來,監督、協調各事業部的活動和評價各事業部的績效,並使各子公司保持了較大的獨立性,但在一定程度上獨立性過強,缺乏必要的戰略聯繫和協調。並且事業部制使企業產生如此之多的管理層級,。金字塔”式的特征更加突出。③多維立體式組織結構。這種組織結構是矩陣式組織結構事業部制組織結構的綜合。它通常由三類管理機構組成:第一類是按產品劃分的事業部;第二類是按管理職能劃分的專業參謀機構;第三類是按地區劃分的銷售機構。這種組織結構雖然使各個管理機構享有相對的自主權,企業內部的每一位員工可能同時受到來自三個不同方面的部門或者組織的領導,一個成員有三個頂頭上司,既難處,也難管,各項工作可能在同一職能部門中爭奪資源。

  (2)扁平式效率化的組織結構。這是一種加大分權,減少管理層次,提高信息的高效傳遞,註重提高組織的靈活性和創造性,提高組織運行效率的組織結構。這樣的組織結構既能減輕高層管理者的工作負擔,又可以激勵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它主要包括兩種組織結構模式:①業務流程再造組織。這種組織結構是集營銷、生產、工藝設計於一身,具有高度靈活性的特征。它主要是以電腦網路為依托,構建多功能跨等級的項目結構和團隊,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之間並沒有隸屬關係,而只是一種典型相互協作的網狀連接,每個職能團隊或者個人都能通過電腦平臺實現信息共用,從而能夠及時地瞭解並最大化地實現企業的整體戰略規劃和目標。這種組織結構的特點表現在,它不僅可以縮短決策周期,節約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給職工的工作提供了最大限度的自由,而且也使組織內部信息流失減少到最低限度,更能達到管理控制的目標。②虛擬組織。這種組織結構是將具有不同專長的人高效地配置在一起,通過知識的碰撞創造性地解決各類複雜問題。該組織內部沒有固定的、教條的信息傳遞程式,也沒有明確的邊界,組織可以隨時和外界進行能量交換,可以隨時接收加盟者,一旦任務完成即解散該組織。它的基本精神在於突破企業的界限,借用外部資源整合的策略,通過虛擬化的聯盟行使一個組織所需要的所有功能。它追求更短的產品開發周期、減少風險、提供戰略柔性,是一個更適合環境變化和更適合管理控制特征的組織結構。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組織結構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西方的許多跨國公司差不多在每5年至20年就要重新調整一次組織結構。當然,組織結構也不能頻繁更換,因為頻率過高會引起組織的振蕩,帶來一定混亂,所以組織機構要適度地進行調整。西方一些學者認為,組織結構要不斷地適應外界環境和市場的變化,但也要儘量地減少由於組織劇烈變動所引起的磨擦,其目的是保持長久的優勢。

  4.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治理本質上是一種現代企業管理控制制度,是一種科學的管理模式,是世界上各公司普遍實行的管理方式。公司治理制度作為管理控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指企業的所有者對經營管理績效進行控制、協調、監督和獎罰的一整套制度安排。通過制定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內部的或外部的制度來協調公司與所有利害相關者之間的利益關係,可以降低代理成本代理風險,以使公司的董事會管理人員切實承擔其責任,有效地運用他們受托管理的資金,保證公司決策的科學化,防止經營者對所有者利益的背離,從而最終維護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由於經營者和所有者在公司的利益不一致,因此以權力配置為基礎的公司治理制度對於維護各方權益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公司治理制度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必須能確保企業長期戰略計劃和制度目標得以實現。

  (2)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必須以保障各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為前提,特別是確保中小股東享有平等的地位。

  (3)必須建立切實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治理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對股東權利股東大會的基本規範。股東作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合法權利,治理結構制度應確保所有股東的平等權利。股東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公司重大事項,享有知情權和參與權。股東有權按照法律、制度的規定,通過民事訴訟或其他法律手段保護其合法權益。一旦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了法律、制度的規定,侵犯股東合法權益,股東有權依法提起訴訟。

  (2)對董事的選聘程式、董事的義務、董事會的構成和職責、董事會議事規則、獨立董事制度以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主要職責的規範。這一規範將有助於形成良好的董事會架構和運作機制,充分保證董事會運作的獨立性。

  (3)對監事會的職責、監事會的構成和議事規則的規範。監事會應向全體股東負責,對公司財務以及公司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4)對董事監事、經理人員的績效評價、經理人員聘任的規範。強調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監事和經理人員的績效評價標準和程式,使薪酬與業績評估緊密掛鉤,保證薪酬制定的透明度和避免“自我交易”的行為。

  (5)對信息披露與透明度、公司的持續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股東權益的披露的具體規範。

管理控制制度

  管理控制制度是指在組織目標與戰略選擇的基礎上,為保證組織戰略及其目標實現的各項規章制度的統稱。管理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財務控制制度、人事控制制度、採購控制制度、營銷控制制度、生產與技術控制制度和成本控制制度等。

  1.財務控制制度

  財務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財務基礎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以及財務會計機構和人員管理制度等內容。

  (1)財務基礎管理制度的內容包括:第一,內部牽制制度。這是為了維護公司資產的完整,確保會計記錄的正確性和可靠性以及對經濟活動進行綜合的計劃、控制和評價而制定的制度、組織、方法和手續的總稱。該制度應該貫徹機構分離、職務分離、錢賬分離和業務處理程式化、制度化的原則。重點控制出納崗位的收支活動和印鑒票據的管理以及倉儲部門的物流活動等。內部牽制制度適用於公司經營的各個方面,公司必須建立、健全與公司經濟活動和經營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牽制制度。第二,內部稽核制度。內部稽核是指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對有關會計賬證等進行審核、複查。重點稽核的領域為會計憑證賬簿報表財務計劃及財產物資的賬實情況等。第三,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該制度是關於財務收支計劃編製、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式及責任的規定,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是財務會計工作的關鍵環節。第四,原始記錄管理制度原始記錄是會計核算工作的基礎環節,主要包括物資方面的原始記錄、生產方面的原始記錄、產成品方面的記錄、人事工資方面的記錄和財務會計方面的記錄。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規定各種原始記錄的格式和填制方法。第五,定額管理制度。定額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對人力、物力、財力的利用應達到的標準。定額管理工作主要是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各種材料的消耗定額、費用定額、質量定額、固定資產利用定額和物資儲備定額等。第六,計量驗收制度。該制度主要是針對工作人員使用各種檢測手段對財產物資的質量和數量進行檢驗的規定。第七,財產清查制度。企業應定期清查財產,以保證賬實相符。企業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存貨固定資產等不同的清查對象制定不同的清查方法,並規定相應的處理方法。第八,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制度。財務報告是反映企業一定時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分析是以財務報告為基礎,採用因素分析法比較分析法等方法對企業的變現能力營運能力盈利能力償債能力進行分析,並提交分析報告以評價過去、衡量現在和預測未來。第九,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企業必須就會計檔案的歸檔、查閱、保密和銷毀等環節制定明確的制度。第十,電算化管理制度。會計電算化是會計工作的發展方向。企業應就會計電算化崗位的設立、電腦軟硬體和數據的管理、操作規程和電算化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定適合本企業的管理制度

  (2)資金管理制度的內容包括:第一,資金的預算決算制度。為促使企業能夠統籌及靈活運用資金,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財務部門應會同相關業務部門進行企業年度(月度、季度)資金預算和決算。第二,財務結算中心管理制度。財務結算中心是單位系統內的資金服務機構,為調劑單位內部所屬各部門的資金餘缺,集中資金優勢,提高資金利用效果而成立的內部職能部門。該制度應就財務中心的任務與職責、管理機構的設置與職責、資金結算管理辦法和內部貸款管理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第三,貸款擔保管理制度。為降低擔保風險,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增值,單位應就擔保的對象和範圍、擔保條件、擔保審批及辦理、擔保管理和違規責任等事項制定本制度。第四,籌資管理制度。為了滿足單位內部各部門正常的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必須籌集到所需要的資金。所有者權益籌資和負債籌資是企業的基本資金來源,因此必須加強所有者權益負債的管理。所有者權益的管理主要從資本金的投入、保全增值和變動、資本公積盈餘公積的角度進行;負債管理主要是加強長期負債和流動負債的管理。第五,投資管理制度。該制度主要是從投資可行性研究、內部投資管理和外部投資管理三個方面規定企業的投資政策。第六,利潤及其分配管理制度。該制度主要包括目標利潤管理制度、利潤形成管理制度和利潤分配管理制度。

  (3)資產管理制度的內容包括:第一,貨幣資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現金管理制度、銀行存款管理制度和外幣業務管理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包括現金的使用範圍、庫存現金限額的核定、現金收支的規定和現金的核算和清查。銀行存款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銀行結算的範圍和方式、銀行存款的核算支票的管理辦法。外幣業務的管理主要是外幣資產、負債的管理和匯兌損益的計算。第二,存貨管理制度。存貨管理要從減少資金占用,確保存貨資產安全完整的原則出發,建立和完善計價、驗收、發出、保管和盤點等一系列制度。第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該制度包括固定資產的計價與折舊、固定資產管理的分工與職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和固定資產的變動管理等內容。第四,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該制度主要包括在建工程可行性分析及立項審批制度、材料物資及設備的採購及保管制度、在建工程的管理、工程的竣工驗收及結算和在建工程的核算等內容。第五,無形資產管理制度。該制度主要包括無形資產的計價、取得的管理、日常管理和轉讓管理等內容。

  (4)財務與會計機構和人員管理制度的內容包括:第一,財務與會計機構設置。財務與會計機構一般包括總會計師、財務部長、會計科和財務科。會計科和財務科應正確劃分各自職能,並設立相應的崗位。第二,會計領導責任。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權責、總會計師的權責和財務負責人的權責。第三,會計崗位責任制。該制度主要是對主管會計、出納、材料核算、往來核算、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會計檔案管理、總賬報表等崗位的責任做出具體的規定。第四,財務崗位責任制。該制度主要是對財務主管、綜合財務管理、成本管理、財務稽查管理、籌資對外投資、流動資金核算與管理、固定資產核算與管理和利潤核算與管理等崗位的責任做出具體規定。

  2.人事控制制度的內容

  人事控制制度的內容包括:

  (1)人力資源計劃制度。人力資源計劃是將管理基本原理用於企業對勞動力需求規劃,即企業根據環境的變化,在預測未來事業發展基礎上,提出的員工需求計劃。該制度主要規定了人力資源計劃的作用,制定人力資源計劃的程式,人力資源需求預測方法和人力資源供給預測方法。

  (2)職務分析制度。職務分析是一個確定職務的任務、活動和責任的過程,在我國也稱為崗位分析。該制度應規定職務分析的作用、職務分析的程式和職務分析的方法及職務說明書的內容。

  (3)員工招聘制度。該制度主要規定員工招聘的程式和招聘的方法等。

  (4)激勵制度激勵通常指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和鼓勵員工達到組織目標的過程。激勵制度主要規定激勵的作用、激勵的基本要求和各種激勵的方法。

  (5)教育培訓制度。該制度主要規定教育培訓的目標和層次、培訓的方法和原則等。

  (6)員工薪金報酬制度。薪金報酬系統有基本工資體系、獎金激勵體系和員工福利體系。該制度主要規定這三個部分的要素、原則和方法。

  (7)績效評估制度。該制度主要規定績效評估的目的、原則、程式和績效評估的方法。

  (8)團隊建設制度。該制度規定團隊的種類、團隊建設的目標、團隊建設的過程和團隊建設的評價。

  (9)職業生涯管理制度。職業生涯管理是通過員工的工作和職業發展計劃的設計,協調員工個人需求和企業組織需求,實現個人和企業共同成長和發展。該制度主要包括職業生涯自我管理制度、職業生涯計劃管理制度、職業生涯途徑管理制度和職業生涯周期管理制度。

  3.採購控制制度

  採購控制制度的內容包括:

  (1)採購計劃管理制度。物資採購計劃的編製原則是既要保證生產經營的連續性,又要儘可能少的占用資金,防止物資積壓。物資採購計劃必須包括物資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價格範圍等內容,並報有關主管部門或領導審批。

  (2)採購決策管理制度。可成立採購管理小組,履行對採購物資價格、質量確定和監督職能,可以按採購物資的類別和價格採用分級分權管理。

  (3)招標採購管理制度。該制度對招標採購的物資、原則、對象和招標的程式做出規定。

  (4)價格監督制度。採購管理小組通過審核採購計劃、審核採購價格和審核採購票據的形式對價格進行監督。

  (5)質量檢驗監督制度。質檢人員對採購物資進行數量和質量的檢驗,未經檢驗或不符標準的不能辦理正式入庫和結算手續。

  (6)付款與驗收制度。該制度主要規定驗收和付款的程式。

  4.營銷控制制度

  營銷控制制度的內容包括:

  (1)銷售管理制度。該制度主要包括銷售預測銷售計劃、銷售合同簽訂、審批和註銷的管理及銷售退回的管理。

  (2)應收賬款管理制度。該制度包括應收賬款經辦人員的責任、應收賬款的賬務管理、應收賬款的催收清理、抹賬管理和壞賬損失的處理。

  5.生產與技術控制制度

  生產與技術控制制度的內容包括:生產計劃管理制度、生產技術管理制度、生產要素管理制度、物流管理制度、產品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制度。

  (1)生產計劃管理制度。該制度主要是指編製生產計劃所要明確的各種指標、編製程式以及編製過程中要遵循的原則。它通常包括長期生產計劃管理制度和短期生產計劃管理制度。

  (2)生產技術管理制度。該制度主要包括生產技術管理的任務和內容及生產技術管理計劃。該制度主要針對生產技術的改進、引進、轉讓等事項做出規定。

  (3)生產要素管理制度。該制度主要包括人員組織管理制度和生產設備管理制度。人員組織管理主要規定人員管理的任務和內容、人員分工協作和編製定員,並對各個生產崗位的職責進行詳細的規定。生產設備管理制度主要針對設備管理的任務和內容、設備的選擇和評價、設備的使用維護和設備的更新改造做出規定。

  (4)物流管理制度。該制度主要規定物流管理的基本任務和主要內容,併科學合理地確定各項物資的消耗定額和儲備量。

  (5)產品管理制度。該制度主要包括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管理制度和產品開發管理制度。其主要內容包括管理車間在製品、庫存在製品的流轉和統計;確定半成品、在製品的合理儲備和進行成套率檢查;加強存儲管理,發揮中間倉庫的控製作用;開發新產品的種類和發展方向,確定產品開發的策略,以及新產品開發的方式和過程等。

  (6)質量管理制度。該制度應就產品質量指標、設計試製過程的質量管理、製造過程的質量管理和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以及質量保證體系的概念、作用、內容和運轉的方式等方面做出規定。

  6.成本控制制度

  成本控制制度的內容包括:

  (1)成本費用管理基礎制度。該制度內容包括:正確劃分成本開支界限、確定成本開支範圍、建立嚴格的材料領用制度、憑證和賬簿的管理制度等。

  (2)成本計劃與責任制度。企業應在確定目標利潤的基礎上,確定目標成本,然後將目標成本產品、成本項目分解,制定各項消耗定額和各種產品的計劃成本。據此將目標成本層層落實分解到各車間、班組、個人,按各責任中心進行成本核算與控制、分析和考核。

  (3)成本核算與控制制度。成本核算是採用品種法分步法等對成本和費用進行歸集和分配;成本控制是在目標成本責任制的基礎上,依據成本費用標準,對實際發生的生產耗費進行嚴格的核算和審核。成本控制實行分級歸口控制、全面和全員控制,以及事前、事中和事後控制

  (4)成本分析與考核制度。成本分析是對成本形成情況進行評價、總結,查明影響成本升降的因素,揭示節約與浪費的原因,進一步尋求降低成本的方向和途徑。成本考核以企業的成本計劃為標準,以完整可靠的成本資料為依據,考核各責任單位的業績,並與獎懲制度結合起來。

  (5)各業務部門的相互牽制制度。該制度是財務部門和各業務部門在成本和費用的管理和控制上相互監督、檢查,以降低發生錯弊的可能性。

作業控制制度

  作業控制制度是指責任中心的管理者對各作業行為進行規範的一種制度。它主要包括生產流程式控制制制度、採購流程式控制制制度和倉儲流程式控制制制度等。

  1.生產流程式控制制制度

  生產流程式控制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具體內容:

  (1)製程計劃作業制度。製程計劃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根據產品設計及標準作業說明,就現有的機器設備、工具、零件及人力來決定最經濟的製程計劃;研發部門應分析產品,決定該產品所需原料的規格及其數量,並決定每一製程所需要的人力;要根據成本分析資料,決定各產品的經濟生產批量,檢查加工程式及裝配程式是否合理化,製程方式是否合理化,工作程式及方法是否標準化,直接材料是否充分地得到了有效的利用,使廢料減至最低數量,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以及使用的機器、設備等是否依製程設計進行。

  (2)生產計劃作業制度。生產計劃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在生產計劃制訂之前必須瞭解產品的設計情況,瞭解生產作業標準及所需要的機器設備、工具和人力情況,以求編製最符合經濟效率的生產計劃。生產計劃作業需要協調生產的負荷狀況,對產銷變數的合理性要進行相應的控制。定期檢查有關生產計劃的執行情況,如果材料的交貨期或業務需求發生變動,應及時確定是否需要修訂,並與各單位進行協調配合。

  (3)生產監督作業制度。生產監督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詳實記錄各時段的產出量狀況,有異常情況應立即進行現場處理。定期比較預計進度與實際進度的差異,及時修正生產進度。當工程部門變更設計或客戶要求變更時,應迅速地反映至生產部門,適時地修正。

  (4)委托加工作業制度。委托加工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檢查委托加工業務是否確實有其必要性,是否比自製成本更有利。委托加工業務是否依照加工的程式辦理,是否訂立了相應的辦法和合約,合約中是否記載品質的標準、交貨期以及收料等相關規定。

  (5)產品質量監督作業制度。產品質量監督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防範殘次品流人正常的生產線,需要對以往進料的質量記錄進行重點檢驗。檢查作業程式是否按照檢驗的規範、作業規範的標準執行。作業人員是否按照品質作業的系統操作,操作人員是否依操作規範執行。對不良問題的改善是否得到落實。生產產品的機器設備是否定期地進行檢查、維修及矯正。生產人員是否在製造過程中對在製品進行取樣抽查,是否依檢驗規範進行檢驗並做記錄。對顧客抱怨的原因有無檢討和改進,對殘次品產生的原因是否進行分析、檢討和改進。

  (6)製造監督作業制度。製造監督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檢查直接材料是否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使廢料減少至最低的程度。檢查製造程式及方法是否標準化,物料與生產計劃的時間是否得到有效地配合等。

  (7)保養維修作業制度。保養維修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部門主管應於每月對所屬設備的保養故障、異常情況、報廢情況等進行核查。追查事故的原因,提出改善方案。

  (8)安全生產作業制度。安全生產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工業安全作業應遵守勞動法及其實施細則,單位應訂立操作的程式及工作內容,定期檢查是否存在採用簡易卻不安全的工作方法,檢查每一位工作人員是否遵守安全守則,是否佩帶安全防護器具等情況。檢查空氣污染及水污染的防範設施是否完善有效,有無改善措施等。

  (9)生產成本作業制度。生產成本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核查直接材料費用直接人工費用的計算是否屬於成本範疇,製造費用的列支是否按會計制度及稅法的範圍列報,製造費用的分攤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等,瞭解成本計算方法是否正確,領用、退庫程式及計價方法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等。

  2.採購流程式控制制制度

  採購流程作業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具體內容:

  (1)請購作業制度。請購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應經常性地覆核請購量是否符合經濟採購量;要求倉庫管理部門隨時檢查庫存材料,當原料存量不足安全存量或達到採購點時,應立即填列請購單,提出請購申請。凡屬於緊急採購者,應首先查明其原因是否合理,再予以處理。

  (2)採購作業制度。採購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查明供應商記錄是否隨時更新,價格資料的收集是否完整,計劃性採購是否與計劃內容相符,有關合約、單據是否定有處理期間,並由採購部以外人員定期複查請購單及相關合約單據。

  (3)驗收作業制度。驗收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核查部門之間的聯繫是否及時,廠商交貨時是否備妥發票及必要單據以利於驗收。核查送貨單或發票上數量是否與實交貨量相符。倉儲部門是否適當地記錄已驗收合格的產品,入庫單是否經主管核准。查閱是否存在已收料並經驗收合格而尚未人賬的貨物,進貨發生退出或折讓時,是否適當地核准並通知會計部門開立相應的憑證。

  (4)付款作業制度。付款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核查國內採購是否於辦妥驗收手續及檢驗憑證後申請付款,國外採購相關費用的憑證是否齊全正確。核實應付賬款或應付票據是否設置明細賬,並定期地與總賬核對。核查預付費用的人賬、轉銷、收回及調整時所附的原始憑證是否經過核准,內容是否正常。出納支付款項時是否確實審核了相關的憑證,是否按各種憑證齊全的規定進行付款,確定有關核准付款的內部控制是否確實地執行。

  (5)投保作業制度。投保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核准投保的金額是否恰當,投保項目是否適當,各種保險權利義務是否明瞭。

  3.倉儲流程式控制制制度

  倉儲流程式控制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具體內容:

  (1)倉儲物資的入庫作業制度。倉儲物資的入庫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檢查各種材料物資的入庫是否嚴格地按規定手續辦理,驗收人庫的物資外箱是否有公司的進料標識,包裝箱料號、品名、規格是否有清楚的標識,是否做到與實物核對相符。核查儲存物資存放地點的適當性、安全性及數量準確性。

  (2)倉儲物資的儲存作業制度。倉儲物資的儲存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核查物資是否按庫別和料碼人倉儲存,待用、庫料是否分開儲存,是否註意儲存環境的安全性。檢查各種人庫憑證是否按保存年限規定完整地控制並歸檔。

  (3)領料、退料及廢料處理作業制度。領料、退料及廢料處理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核查倉庫人員是否按照備料單進行備料,是否標明料號、數量、規格,是否放置指定區域,並監督檢查生產部門相關人員的領料、退料程式和手續是否健全。核實是否在退料單上詳細註明優質品、新產品、次品、廢品,註意呆滯、報廢、瑕疵物資條件的設定,呆廢料發生的原因是否合理,有無檢討改進的方法。

  (4)物資盤點作業制度。物資盤點作業制度控制的重點在於: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抽查和盤點,抽檢人員應做到客觀、公正。盤點工作一定要落實,力求賬實相符。對於發生大量的盤點盈虧物資時,除了倉儲部門會同稽核人員查明原因外,還要擬定改善的方案。

制度控制系統的優點與缺陷[1]

  (一)制度控制系統的優點

  1.企業的行為規則比較明確

  制度控制系統具有明確的方向、責任和權力義務的具體規定,這樣會保證組織管理控制思想的落實,從而防止出現工作上的責任不清、推諉和權力不清的問題。

  2.操作簡單,便於全員執行

  制度控制系統的作用在於,通過制度控制來規範管理者及員工的行為,要求管理者及員工按規章制度做事,做不違背企業目標的正確的事,明確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使管理者及廣大員工充分瞭解組織的要求,便於操作,從而有利於制度的貫徹執行。

  3.建立的環境與條件限制比較小

  制度控制系統對於環境的要求是相當低的,它不受苛刻的條件限制,無論什麼樣的組織都需要有一套控制制度來規範組織的管理者及員工的行為,它適用於或應用於所有的組織或企業。

  (二)制度控制系統的缺陷

  1.限制管理者及員工的主觀能動性

  制度控制系統的剛性有時會使組織難以具有其他管理方式下的靈活性,制度化的程度太高可能會造成管理者及員工喪失其主觀能動性。因為認知性制度會不動聲色地決定人們的行為,大家都覺得按這些制度做事是天經地義的、無可厚非的,人們從未想到過要作別的選擇。於是,制度控制系統在某些程度上可能限制了人們思維的空間,限制了人們的創造性和預見性。

  2.定量控制不夠,缺乏與企業目標的直接銜接

  制度控制系統主要註重定性方面的控制,缺乏定量方面的控制,會使人們感到控制要求太抽象,與企業的總體目標缺乏直接的聯繫,從而會使控制制度偏離方向,不能將控制的實施效果準確地體現出來。

制度控制系統的目標與作用[2]

  制度控制系統的目標從總體上與管理控制目標相一致,即追求經營效率和效果。具體目標是按規章制度做事,做不違背企業目標的正確的事。因此制度控制系統的作用在於使管理者及員工明確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能做。

制度控制系統適用的環境[1]

  制度控制是其他控制的基礎,相對於預算控制、評價控制和激勵控制而言,制度控制系統的運行,對於組織的管理基礎和環境的要求並不高。無論是新建的企業還是成熟的企業,無論是朝陽產業的企業還是夕陽產業的企業,無論是小型組織還是大型組織中都有一套制度控制系統在運行,也就是說,無論什麼樣的組織都有一套制度控制系統,制度控制系統適用於或應用於所有的組織。由此可見,制度控制系統對於環境的要求是相當低的。但對管理基礎和環境的要求低並不是說制度控制系統對於組織就不重要了,相反,正是由於它對管理基礎的低要求,才為廣大的組織所普遍採用,成為管理控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越是管理基礎不高的組織,越是要加大制度控制執行的力度。

  制度控制系統對組織控制發揮作用的一個關鍵因素是,制度控制系統必須適合組織所處的環境,這裡所說的環境指的是企業所處的外部和內部環境,制度控制系統的出發點應是組織的外部環境,制度控制系統首先是由組織的外部環境來決定的,然後才能根據組織的內部環境來確定製度控制系統的內容。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制度控制系統與內外環境的適應性,保證制度控制系統對組織發揮有效的作用。

制度控制系統的評價[1]

  制度控制系統的評價可以概括為健全性評價和有效性評價兩種。健全性評價一般包括三層含義:首先,制度控制系統應當貫穿於管理活動的始終。即每一項管理活動都需要有相應的管理控制制度;其次,管理控制制度必須要求單位全體員工掌握;第三,控制制度還要體現系統性,即各個管理部門均能按特定的目標相互協調地發揮作用,實現管理控制的總體目標和功能。有效性評價一般包括兩層含義:首先,控制制度系統的有效性,即控制制度要合法合規,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等體現到內控制度中;其次,控制制度必須得到有效地貫徹執行。公司所有部門、全體員工必須竭力地維護管理控制制度的嚴肅性,任何人員都不得擁有超越制度的特殊權力。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1.0 1.1 1.2 1.3 1.4 張先治主筆.內部管理控制論.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年07月第1版.
  2. 夏春玉,郭連成主編.東北財經大學2004年度科研發展報告.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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