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業務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外幣業務(foreign currency transaction)
目錄 |
外幣業務是指公司以外國的各種貨幣進行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務。
在會計上,外幣業務是指不以記帳本位幣作為計量單位的會計業務。即:以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以及計價等業務,我國境內企業一般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以其他貨幣進行收付、結算企業以某種外國貨幣為記賬本位幣,那麼,非該種外國貨幣記賬的收支、結算和計價業務(包括以人民幣)均屬企業的外幣業務。國內企業之間的交易,只要以記賬本位幣 以外的貨幣計價結算,也是外幣業務。
進出口業務與外幣業務存在著一定的聯繫,但並非所有進出口業務均是外幣業務。例如,中國的一定企業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向美國進口一批商品,若按美元計價結算,則是外幣業務;但若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則不屬外幣業務。
按照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確定的基本會計要素,可對企業外幣業務進行如下基本分類:資產變動引起的外幣 業務,負債變動引起的外幣業務,所有者權益變動引起的外幣業務,收入增減引起的外幣業務,費用增減引起的外幣業務,利潤增減引起的外幣業務等。
涉及外幣的經濟業務主要有五種類型:
(2)外幣借款業務。即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外幣借款以及歸還借款的業務。
(3)外幣交易業務。即以外幣進行款項收付、往來結算的會計業務。
(4)投入外幣資本業務。即投資人以外幣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業務。
(5)外幣折算業務。即把外幣的金額重新表述為另一種貨幣的會計業務。進行外幣折算,並不是實際發生了兌換或交易等外幣經濟業務,而僅僅是改變了原有的計量單位。
企業外幣業務進行會計處理,應該單獨設立各項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結算的各類債權債務賬戶(如外幣性應收賬款、外幣性應收票據、外幣性長期投資等),以及外幣性應付賬款、外幣性應付票據、外幣性應付工資、外幣性應付股利等等,外幣賬戶要與非外幣性的各相同類別賬戶分別設置,分別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外幣業務採用復幣記賬,即對每一筆對外幣業務,除了要將其按一定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記賬之外,還要對原幣的收付情況進行記錄。也有企業採用分賬記錄的方法,即平時將外幣業務分開記錄,到會計期末再按一定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入賬。
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當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也可以採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匯率摺合。如無法直接採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對美元、日元、港幣等的基準匯率作為折算匯率時,應當按照下列方法進行折算:
1、美元、日元、港幣等以外的其他貨幣對人民幣的匯率,根據美元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其他主要外幣的匯率進行套算,按照套算後的匯率作為折算匯率。美元對人民幣以外的其他貨幣的匯率,直接採用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其他主要貨幣的匯率。
2、美元、人民幣以外的其他貨幣之間的匯率,按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其他主要外幣的匯率進行套算,按套算後的匯率作為折算匯率。
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金額,期末時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按照期末匯率摺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屬於籌建期間的、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屬於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借款產生的匯兌損益,按照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原則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