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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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關係(Leadership relatio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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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領導關係[1]
領導關係是指領導者在進行領導活動的過程中,領導者與被領導者及領導者與領導者相互之間發生、發展和建立起來的一種工作和感情交往的關係,即領導主體在領導活動中與組織系統中的其他成員發生的工作關係和非工作關係的總和。
在整個社會的巨集觀範圍內,領導關係包括所有領導者與被領導者、領導者與領導機構、領導機構與領導機構之間的關係;在某一組織體系的微觀範圍內,領導關係就是領導者之間及其與所在組織之間的關係。
領導關係的兩重性[1]
任何一種領導關係,都是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統一。
1、領導關係的自然屬性是指,只要人類需要共同的勞動和生活,就需要分工協作,需要有人從事組織、指揮、協調和引導工作,這是所有生產方式中一種普遍的、共同的規律。
2、領導關係的社會屬性是指,領導活動總是建立在一定生產方式之上,直接表現為某種特定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領導者總是代表和反映著一定社會掌握領導權力的階級與集團的利益。領導活動的目標、目的,領導活動的方式、方法與 領導活動中發生的人與人之間的各種關係都帶有某種社會特點。
在領導關係的兩重屬性中,社會屬性占據主導地位,決定著領導關係的本質,對領導關係具有重要的特殊意義。
領導關係的分類[1]
1、從領導關係的歷史形態劃分,領導關係與人類社會形態的更替是一致的。隨著社會歷史形態的變化,領導關係相繼經歷原始社會的領導關係、奴隸社會的領導關係、封建社會的領導關係、資本主義社會領導關係和現代開放型社會領導關係五種類型。
2、從領導活動的體制因素劃分,領導關係主要體現為權力的集中與分散,具體表現為中央與地方關係、條條與塊塊的關係等。
3、從領導活動的方式因素劃分,領導關係表現為直接領導與間接領導關係、正式領導與非正式領導關係、指令性領導與非指導性領導關係、支持性領導與參與性領導關係。
正式領導關係是存在於正式組織中的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以及領導者之間的關係。正式領導關係是一種法律化、制度化、程式化、規範化的領導關係。
非正式領導關係是存在於非正式團體或組織中的一種領導關係,具有隨意性與易變性等特點。
4、從領導關係存在的空間結構劃分,縱向來看,領導關係表現為一個環節,即領導者一被領導者的關係;橫向來看,領導關係表現為層次結構上的區別,可以分為巨集觀領導關係和微觀領導關係兩大類別。
巨集觀領導關係是指存在於不同性質、不同類型的社會組織之間的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巨集觀領導關係涉及的範圍十分廣泛,包括政府和企業的關係、黨和軍隊的關係,以及黨中央與共青團、婦聯等組織之間的關係。
微觀領導關係是指存在於個人之間以及個人與組織之間的領導關係。它既包括正式組織成員之間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也包括非正式組織成員之間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
5、從領導關係的方向性上劃分,領導關係可以分為上行領導關係、下行領導關係和平行領導關係三種。具體包括:上下級之間的領導關係;領導者與一般群眾之間的領導關係;黨、政、企不同組織領導者之間的關係;黨、政、企不同組織領導機構之間的關係;領導集團中各成員之間的關係;領導者個人與組織之間的關係;領導者同親屬之間的關係。
領導關係的特點[1]
1、客觀性
領導關係的客觀性是指,領導關係作為領導活動過程中人與人相互交往的一種現實結果,其形成與運動,有著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必然性。
首先,領導關係的產生和發展都來源於人類豐富的領導實踐,具有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必然性。其次,領導關係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自身運行也有其內在的規律性,人們對領導關係的認識和調控,歸根結底是對領導關係客觀存在的反映。再次,領導關係是一種與領導活動關係密切的人與人、人與群體或群體與群體之間的關係,具有閉合性,影響和制約領導關係的各種因素具有客觀性,它們包括:既定領導關係、領導體制、領導環境等。因此,對領導關係的改變也不是隨心所欲的,是以各種客觀條件為前提和基礎的。
2、社會性
領導關係的社會性是指,任何時代、任何社會的領導關係都是一種社會關係,是社會成員和社會團體中的權力主體與權力客體之間的關係。離開了社會,領導關係既不能存在,也不能發展。
領導關係的社會性表現在:領導關係必然受制於一定歷史條件的經濟關係、政治關係、思想文化關係、道德倫理關係,具有鮮明的社會特征和時代特點。領導關係的社會性,還表現在它與社會環境的相互作用上。
3、動態性
由於構成領導關係的兩極,即權力和服從都是不斷變化著的,因而它們的變動使領導關係呈現出一定的動態性。導致領導關係發生變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領導體制、領導素質以及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意識形態在內的各種環境因素。其中最根本的是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隨著生產力的進步,生產關係以及與一定社會形態相適應的領導關係,也必然隨之發生改變。
4、強制性
領導關係的強制性主要基於使權力客體服從的需要。權力和服從是領導關係的實質。不論是何種類型的領導關係,總是伴有一定的強制機制,以保證被領導者的服從。當然,強制性並不排除被領導者的自覺自愿服從,也不排除領導者採取非強制手段,使被領導者就範。
5、擴張性和滲透性
領導關係的擴張性主要表現在領導者對其許可權和權力行使領域的擴張。權力是領導關係的存在前提,人類權力擴張的本能使得滲透性成為領導關係中普遍具有的一種趨勢。滲透性既存在於正式組織內部,也存在於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組織之間。
在正式組織內部,領導關係的滲透性主要表現為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的非正式影響和“超範圍”、“超許可權”影響。在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組織之間,領導關係的滲透性表現得更為複雜和微妙。在現實生活中,正式組織的領導者常常把自己的權力和影響滲透到非正式組織中去,以擴大自己的“關係圈”和“關係網”。同樣,非正式組織中的領導者也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把自己的權力和影響滲透到正式組織中去。
6、複雜性
隨著組織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組織成員的不斷增加,領導關係的複雜性越來越突出。這不僅表現在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的縱向關係上,而且還表現在領導者之間的橫向關係上。領導活動中的相互關係之所以會呈現錯綜複雜的局面,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除領導關係自身的多樣性之外,還包括領導工作的職能交叉、利益得失、人與人的個體差異、外部環境影響等。
領導關係的作用[1]
領導關係的作用,具體表現為:
1、良好的領導關係能使領導集體內部形成優勢互補,激發領導活力,增強領導集體整體的適應能力,優化領導格局。
2、良好的領導關係有利於保證領導活動和領導事業的持續發展。
3、良好的領導關係有助於提高領導效能。
領導關係的影響[1]
領導關係對領導活動的影響分為正面效應和負面效應兩個方面。
1、正面效應,就是積極、友好、和諧的領導關係,它有助於調動領導集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領導集體的團結和活力,促進領導活動的順利開展和領導效能的提高。
2、負面效應,就是消極、庸俗、內耗的領導關係,它嚴重干擾領導活動的正常開展,導致領導集體內耗叢生,降低了領導效能。良好的領導關係,能夠形成良好的領導格局,使領導集體富有活力和創造力,從而創造出優秀的領導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