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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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採購(Domestic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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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採購是指向國內的供應商採購商品,通常無須動用外匯。採購是指單位或個人基於生產、銷售、消費、等目的,購買商品或勞務的交易行為。
1、價格
1)採購人員接“請購單(內購)”後應按請購事項的緩急,並參考市場行情、過去採購記錄或廠方提供的報價,精選三家以上供應商進行價格對比。
2)如果報價規格與請購單位的要求略有不同或屬代用品,採購人員應檢附有關資料並於“請購單”上予以註明,報經主管核簽,並轉使用部門或請購部門簽註意見。
3)屬於慣例超交者(比如最低採購量超過請購量),採購人員應在議價後,在請購單“詢價記錄欄”中註明,報主管核簽。
4)對於廠商報價資料,經辦人員應深入整理分析,並以電話等方式向廠方議價。
5)採購部門接到請購部門緊急採購口頭要求後,主管應立即指定經辦人員先做詢價、議價,待接到請購單後,按一般採購程式優先辦理。
2、呈批
1)詢價完成後採購經辦人員應在“請購單”詳填詢價或議價結果,擬定“訂購廠商”、“交貨期限”與“報價有效期限”,經主管核批,並按採購審批許可權呈批。
2)採購審批許可權。
3、訂購
1)採購經辦人員接到已經審批的“請購單”後應向廠方寄發“訂購單”,並以電話確定交貨日期,要求供應方在“送貨單”上註明“請購單編號”及“包裝方式”。
2)分批交貨時,採購人員應在“請購單”上加蓋“分批交貨”章以便識別。
3)採購人員使用暫借款採購時,應在“請購單”加蓋“暫借款採購”章,以便識別。
4、進度控制
1)國內採購部門可分詢價、訂購、交貨三個階段,依靠“採購進度控製表”控制採購作業進度。
2)採購人員未能按既定進度完成採購時,應填制“採購交貨延遲情況表”,並註明“異常原因”及“預定完成日期”,經主管批示後轉送請購部門,與請購部門共同擬定處理對策。
5、單據整理及付款
1)來貨收到以後,物管部門應將“請購單”連同“材料檢驗報告表”(其免填“材料檢驗報告表”部分,應於收料單加蓋“免填材料檢驗報告表”章)送採購部門與發票核對。確認無誤後,送會計部門。會計部門應於結帳前,辦妥付款手續。如為分批收料,“請購單(內購)”中的會計聯須於第一批收料後送會計部門。
2)內購材料須待試用檢驗者,其訂有合約部分,按合約規定辦理付款,未訂合約部分,按採購部門報批的付款條件辦理付款。
3)短交,待補足者,請購部門應依照實收數量,進行整理付款。
4)超交,應經主管批示方可按照實收數量付款,否則仍按原訂貨數付款。
國內採購優點:國內採購不會遇到商業溝通的困難,雙方都可以減少資源消耗;國內採購不存在國際貿易運輸、定價的問題,省卻了在國際貿易中洽商運費、保險、交貨付款條件等問題;國內採購一般用時較短,面臨的不確定性和風險較小。
國內採購缺點:對購買商的選擇餘地較窄,不能獲得高質量和高科技的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