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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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業(Financial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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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業是指執行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執業需取得銀行業務許可證的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執業需取得證券業務許可證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執業需取得保險業務許可證的各類保險公司等。
《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第3條規定:“金融企業應當根據本規則的規定,以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綜合運用規劃、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籌集資金,營運資產,控製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資源,反映經營狀況,防範和化解財務風險,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
(一)關於財務管理的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包括金融企業基本的財務制度以及關於資金管理、資產管理、成本管理、費用管理、營業外收支管理、收入管理等方面的內部規定和辦法。
2.設置財務管理職能部門。為歸口管理財務事項,便於分清職責,金融企業應當設置財務管理職能部門,具體履行金融企業經營者的財務管理職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3.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從事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人員必須是熟悉財務、會計知識的專業人員,並具有會計從業資格。
(二)關於財務管理的基本方法。
財務管理的基本方法包括規劃、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這是區分財務管理與會計管理的基本標誌之一。
(三)關於財務管理的基本要素。
《規則》將財務管理的要素歸納為風險防控、資金籌集、資產營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等六個方面,並逐一提出規範性要求。
1、金融企業的財務報表:
(1)金融企業的資產負債表:
A、金融企業的資金來源:
b、金融機構同業拆入、存放款;
c、應匯或解繳匯款;
d、發行債券集資款;
B、金融企業的資金占用:
a、現金及貴重金屬占用;
c、金融結構同業拆放、往來占用款;
d、應收款項;
e、買入有價證券;
f、租賃資產,包括融資租賃資產和經營租賃資產;
g、繳存風險準備金。
(2)金融企業的損益表:
A、金融企業收入:
a、貸款利息收入;
c、手續費收入;
d、證券買賣差價收入;
g、其他咨詢服務業務收益。
B、金融業務支出:
a、存款利息支出;
b、同業往來業務利息支出;
c、手續費支出;
d、經營業務費用;
e、匯兌損失;
f、證券買賣損失;
g、其他業務支出。
(3)金融企業的現金流量表:
A、金融企業的現金流入:
a、吸收的存款;
b、收回的貸款本息;
c、同業拆入資金;
d、出售證券投資;
e、處置固定資產;
f、其他。
B、金融企業的現金流出:
a、發放貸款;
b、存款提取本息;
c、同業借出;
d、證券投資;
e、購置資產;
f、其他。
2、金融企業資產負債比例管理
金融企業的負債率較高,一般在90%左右。
金融企業的自有資金要求不得低於一定比例,通常為8%。
(1)資本充足率:是資本總額與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例,主要衡量其實力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附屬資本)月均餘額÷∑(各項資產數額×風險權重)×100%
A、核心資本:指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的合計。
B、附屬資本:指呆賬準備金、壞賬準備金、資產評估儲備和累計折舊的合計。
C、風險加權資產總額:是將金融企業各資產按照其風險權數加權折算之後的風險資產總計。
D、一般規定,現金的風險權數為0,其加權後的風險資產也為0;政策性銀行的擔保貸款風險權重為10%,其他金融機構的擔保貸款風險權重為20%;非金融機構的擔保貸款風險權重為50%;信用貸款的風險權重為100%。
E、一般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其中核心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產之比不得低於4%。
F、資本充足率管理的一個重要含義是要求金融企業資產擴張最高不得超過資本的的12.5倍,資產規模超過這個倍數就應當壓縮資產(貸款)或者增加資本。
(2)存貸款比例:能從總體上控制資金來源和資金占用情況。
存貸款比例=各項貸款的月平均餘額合計/各項存款的月平均餘額合計×100%
存貸款比例=各項貸款旬末平均增加額/各項存款旬末平均增加額×100%
A、旬末平均增加額=(上旬末增加額+中旬末增加額+下旬末增加額)÷3
B、一般要求,銀行的存貸款比例應當低於或等於75%,但由於歷史原因,我國的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的存貸款比例均超過75%。
(3)中長期貸款比例:反映資產流動性的強弱,比例越低,資產的流動性越強。
中長期貸款比例=貸款剩餘期在1年及1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月末平均餘額÷剩餘起在1年及1年以上的存款月末平均餘額×100%
A、該指標一般要求不得超過120%;
B、該指標是保證銀行信貸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重要指標;
C、該指標也是反映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變化的一個重要指標。
(4)資產流動性比例:反映銀行支付能力的一個重要指標,也是保證銀行清償能力的控制指標。
資產流動性比例=流動性資產旬末平均餘額/流動性負債旬末平均餘額×100%
註:該指標要求:正常情況下不得低於25%;通貨膨脹和利率下降時,可提高這一要求。
(5)備付金比例:揭示銀行對存款支取的保證程度,也是反映銀行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標。
一級備付金比例=(存放中央銀行款+庫存現金)÷各項存款×100%
二級備付金比例=(購買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人民銀行融資債)÷各項存款×100%
A、一級該指標一般要求不低於5%,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應當在5%~7%之間。
B、通常將人民銀行存款與庫存現金之和稱為一級備付金,將銀行購買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人民銀行融資債之和稱為二級備付金。
C、各項存款為各項存款平均餘額。
(6)單個貸款比例:
A、單個貸款比例是對同一客戶的貸款餘額與銀行資本總額的比例。一般要求不得超過15%,以分散貸款風險。
B、對前10家最大客戶的貸款總額與資本總額的比例一般要求不得超過50%。
D、對最大10家客戶的貸款總額要求不得超過銀行貸款總額的50%。
(7)拆藉資金比例:
拆入資金比例=拆入資金平均餘額/各項存款平均餘額×100%
拆出資金比例=拆出資金旬末平均餘額÷(各項存款-存款準備金-備付金-聯行占款)旬末平均占款×100%
註: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拆入資金比例不超過4%,拆出資金比例不超過8%。
(8)貸款質量比例:
逾期貸款比例=逾期貸款月末平均餘額÷各項貸款月末平均餘額×100%(不超過8%)
呆滯貸款比例=呆滯貸款月末平均餘額÷各項貸款月末平均餘額×100%(不超過3%)
呆賬貸款比例=呆賬貸款月末平均餘額÷各項貸款月末平均餘額×100%(不超過1%)
(9)風險權重資產比例=各項風險權重資產月末餘額/總資產月末餘額×100%(不超過60%)
(10)對股東貸款的比例:要求對股東提供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其繳納資本金的100%,同時
還要求,對股東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客戶的同類貸款。
(11)資金損失比例=逾期貸款報告期各項資金損失之和÷同期各項資產總數×100%
(12)負債成本比例=報告期各項成本÷同期負債總額×100%
A、各項成本支出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手續費支出、營業費用、匯兌損失、其他營業支出。
B、負債總額為資產負債表中流動負債(減去財政性存款)、長期負債和其他負債之和。
C、反映銀行吸收各項存款所支付的成本高低。
(13)資產盈利比例=報告期利潤總額÷同期信貸資產月末餘額×100%
註:信貸資產是資產總額減去代理政府投資、固定資產、財政性存款、代理貸款之後的差值。一般要求該指標大於1%。
(14)實收利息比例=(報告期利息收入-應收利息-待轉營業收入)÷同期各項貸款應收利息之和×100%
3、金融企業的財務分析
(1)清償能力分析:
A、變現能力指標:
a、變現率:反映企業可立即變現資產所占的比例。
變現率=現金及各項存放款÷流動負債合計×100%
註:國際上一般認為該指標值應該在15%~20%之間;對無儲蓄存款業務的金融企業 來說,用該指標不適宜。
b、存款支付保障率:表示存款的多少被用於貸款,多少用來保證日常支付。
存款支付保障率=流動資產中的貸款總額÷流動負債總額×100%
Ⅰ、貸款總額包括拆放同業、短期貸款、應收款項、短期投資及委托貸款和投資等。
Ⅱ、正常情況下,主要從事信用風險業務的銀行(如商業銀行)該指標較高,一般在80%左右,但在專門從事信托貸款或長期投資業務的銀行該指標較低。
Ⅲ、如該指標超過100%,表示沒有現金儲蓄保證提取存款;如低於70%,則可能是吸收存款過多,也可能是銀行借入款較多,都對銀行獲利不利。
B、資金保障程度指標:
註:比值較高說明銀行發展能力有可能較快;但在國外,一般認為高於9%或10%,是不正常的,說明企業存款業務開展的不理想,如果低於5%,則表示資產調度餘地很小。
b、風險耐力指標=所有者權益合計÷貸款總額×100% (一般在15%左右較好)
c、自有資金利潤率:
(2)收益能力分析:
A、凈利息率=(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利息收入×100%
a、該指標越高,說明銀行業務的盈利水平,一般不應低於10%。
b、一般情況下,凈收益與利息收入(毛收益)應該同步增減,但若有利率、特殊性項目和貸款損失準備金之一存在變化時,則可出現不同步增減的情況,一般兩者不同步幅度不應超過4%~6%。
註:一般該指標投資銀行比商業銀行、儲蓄銀行高,國外要求該指標最低不應低於1%。
C、資本利潤率:反映銀行經營的資金效益,即銀行自有資金經過1年後的獲利率。自有資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自有資金總額×100%
(3)管理效率分析:
A、貸款損失準備金與總總貸款量之比:
註:該指標是銀行應付貸款風險能力的反映;貸款損失準備金越高,說明貸款業務風險大,或者是銀行過於謹慎;如果該指標超過1%,則表明貸款業務質量差;過低也不好,過低表示銀行沒有準備足夠的資金來應付可能出現的貸款損失。
B、呆賬損失與總貸款量之比:指在一定時期通過貸款損失準備金彌補了呆賬貸款的數額占總貸款量的比率,起伏過大應查明原因。
C、凈營業收入與呆賬損失之比:反映銀行通過結清呆賬損失之後,銀行所創造的凈利潤,指標越高越好。
4、企業資信評級
評級指標通常由評級機構自己設計,一般包括信用指標、財務指標和發展能力指標三大類。
資信等級通常分為A、B、C、D四級,在同一級內常常區分為三等,如在A級中分為AAA級、AA級、A級。
(1)信用指標:
A、商譽:指合同、協約的執行情況,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一般根據過去經驗和社會調查確定。
B、企業在銀行的信用:包括貸款歸還記錄和企業在銀行的結算記錄兩個方面。貸款歸還記錄根據企業逾期和欠息記錄確定為優、良、一般、差四個檔次;銀行結算記錄可通過企業在銀行的平均存款與貸款比值(即結算記錄=銀行平均存款/貸款餘額)衡量,如果比值大於50%為優,在50%~30%為良,在30%~10%為一般,在10%以下為差。
C、企業領導信用:根據企業領導的品德、信譽確定出優、良、一般、差四個檔次。
(2)財務指標:
A、凈資產:反映企業的總體實力。
對於房地產企業,如大於1億元為一級,1億元與5000萬元之間為二級,5000萬元與1000萬元之間為三級,少於1000萬元為四級。
B、資產負債率:反映企業的經濟獨立性。
一級:30%以內;二級:30%~50%;三級:50%~70%;四級:大於70%.
C、資產流動比率:反映企業的償債能力。根據不同行業確定等級值。
D、應收賬款周轉次數:反映企業經營活躍程度和償債能力。根據不同行業確定等級值。
E、存貨周轉次數:反映企業銷售與生產各類情況及償債能力。根據不同行業確定等級值。
一級:大於50%;二級:50%~30%;三級:30%~10%;四級:小於10%.
(3)企業發展能力指標:
A、企業素質:管理水平、技術水平、職工素質、應變能力等。可分為優、良、一般和差。
B、企業地位:企業的知名度、市場占有率、企業與政府的關係等。可分優、良、一般和差。
D、企業抵押資產:指企業用資產擔保的貸款額與企業凈資產的比值,反映企業創造發展的能力。
該指標值定級:一級:0;二級:小於10%;三級:10%~30%;四級:大於30%.
在確定信用指標、財務指標和企業發展能力指標三類指標的基礎上,根據被評級單位的特點和各指標的重要性對各指標確定權重,然後加權計算出總分,確定其資信等級。
金融企業會計是以金融企業為會計主體的一種行業會計。把會計基本原理及其程式、方法等應用於金融企業,從而反映金融企業經濟活動,提供金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信息系統。按照我國現行會計制度的分類,金融企業包括商業銀行、信用社、信托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證券公司等。
金融企業會計的基本概念,主要由反映金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基本概念及披露這些會計信息的會計報表的基本概念組成。
金融企業的財務狀況概念主要包括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通過資產負債表及其附表集中反映金融企業在某一特定時日的財務狀況。
資產。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並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資產的實質是經濟資源,其單獨或與其他資產結合在一起時,具有直接或間接為未來現金凈流入作出貢獻的能力,能夠為金融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如果某項目不能給金融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那麼就不能確認為資產,如商業銀行發生的呆壞賬。第二,資產必須為金融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由於金融企業只能從所擁有或控制的資產中排他性地獲取經濟利益,所以,金融企業會計不計量金融企業所有的經濟資源,只計量金融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經濟資源。如果金融企業不能擁有或控制某項資產所帶來的經濟利益,那麼該項資產就不能作為金融企業的資產。例如: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由於不能控制它,所以不應視為金融企業的資產。第三,資產是過去交易或事件的結果,或者是導致金融企業能獲得這項資源的交易或其他事件已經發生,並且金融企業對該項資源的使用權利或服務潛能必須有合法的要求權。
負債。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負債是現時已經存在的、由過去經濟業務所產生的經濟責任。這種經濟責任通常是金融企業為了取得所需的資金、貨物或勞務而引起的,如金融企業向中央銀行申請借款或賒購金融電子設備;也可以源於法律上強制執行的責任,如納稅責任等。第二,負債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是現時的義務。只有過去發生的交易或事項才能增加或減少金融企業的負債,而不能根據談判中的交易或事項,或計劃中的經濟業務來確認負債。第三,負債不僅包括法定的未來支付責任或義務,而且還包括為了維護金融企業信譽或進行正常業務而承受的某些道義和特定的責任與義務。
所有者權益。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新制度第七十八條規定,“金融企業的所有者權益,主要包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從事存貸款業務的金融企業計提的一般準備、從事保險業務的金融企業計提的總準備金、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企業計提的一般風險準備,以及從事信托業務的金融企業計提的信托賠償準備也是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
會計方程式。又稱會計等式,是金融企業財務狀況的表達式,實際上就是金融企業會計對象的公式化,它集中體現了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間的關係。在任何時候,作為金融企業的資產必然恆等於相應的權益,這在會計上就構成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平衡式,即會計方程式:資產=權益。由於權益被區分為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因此,上述方程式通常表現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如果金融企業採用股份制企業組織形式,該方程式表現為:資產=負債+股東權益。
金融企業的經營成果概念主要包括收入、費用和利潤,通過利潤表及其附表集中反映金融企業在某一特定時期的經營成果。
收入。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新制度第八十三條規定,“金融企業提供金融商品服務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業往來收入、手續費收入、貼現利息收入、保費收入、證券發行差價收入、證券自營差價收入、買入返售證券收入、匯兌收益和其他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如企業代墊的工本費、代郵電部門收取的郵電費。金融企業應當根據收入的性質,按照收入確認的條件,合理地確認和計量各項收入。”
費用和成本。費用是指金融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提供勞務和產品而發生的各種耗費。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墊付的款項。新制度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分別對金融企業的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作了具體的規定。
利潤。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根據新制度第九十七條的規定,金融企業成本、費用與利潤的關係式可以表述為: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投資凈收益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扣除資產損失後的利潤總額=利潤總額-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和其他各項資產損失準備+轉回的資產損失 凈利潤=扣除資產損失後的利潤總額-所得稅
現金流量是金融企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流入量和流出量的總稱,通過現金流量表集中反映和披露。
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現金流量中所稱的現金,與日常財務會計工作所講的現金有所不同,它包括庫存現金和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現金等價物是指金融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3個月內到期,例如可在證券市場上流通的3個月內到期的短期債券投資等。
現金流量。指金融企業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的規定,金融企業的現金流量應分為以下三類: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由於金融企業經營活動的性質和內容與工商企業不同,其現金流量項目歸類有特殊性。例如,利息支出在工商企業應作為籌資活動,而在金融企業,利息支出是其經營活動的主要支出,應列入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又如,銀行等金融企業吸收的存款是其主要經營業務,應作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反映。因此,《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對金融企業特殊項目的現金流量以及歸類單獨作了規定,明確規定金融企業的下列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項目應作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1)對外發放的貸款和收回的貸款本金;(2)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3)同業存款及存放同業款項;(4)向其他金融企業拆借的資金;(5)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6)收回的已於前期核銷的貸款;(7)經營證券業務的企業,買賣證券所收到或支出的現金;(8)融資租賃所收到的現金。
應該註意的是,金融企業現金形式的轉換不會產生現金的流入和流出,如金融企業從其他金融企業提現是金融企業現金存放形式的轉換,並未流出金融企業,不構成現金流量;同樣,現金與現金等價物之間的轉換也不屬於現金流量,比如,金融企業用現金購買將於3個月到期的國庫券。
資產負債表。資產負債表是列示金融企業報告日所擁有的各項資產和相應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等財務狀況的時點報表。它以會計方程式為理論依據,將有關財務狀況的要素分解為一些具體的項目,按一定的分類標準和次序加以排列,形成基本結構。資產負債表作為一個時點報表,有三層意思:第一,不同時期的時點報表相加是沒有意義的,不能把一年12個月的資產負債表各項目全部相加來計算金融企業一年的總資產和總負債。時點報表所反映的數據是金融企業的資產、負債等的存量,是一個保持的數字。第二,時點報表中的每一個數字都是某個時刻的數字,很可能由於金融企業不斷進行的經營活動而發生變化。資產負債表上的日期不僅有年、月,還有日,它只反映到這一天為止的資產負債情況。第三,由於是某一時刻的數字,它同時也意味著這些資產和負債是代表金融企業目前所擁有的、未來可以使用的資產和目前所承擔的、未來要償還的負債。
利潤表。利潤表是總結金融企業在某一時期經營成果,計算確定金融企業損益情況的時期報表,又稱損益計算書或損益表。有關金融企業經營成果的要素,在該表中按計算要求,依一定次序排列。利潤表作為一張時期報表,它包含有兩層意思:第一,不同時期的報表是可以疊加的。例如:可以把去年和今年的利潤表疊加起來,算出兩年的利潤總和。第二,時期報表中的每一個數字都是累計數,代表過去一定時期已經發生的業務量的總和。所以,時期報表中的數字是一個歷史彙總數,代表過去的業績。
利潤分配表。利潤分配表是反映金融企業利潤分配情況和年末未分配利潤情況的報表。利潤分配表是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的紐帶。利潤分配表可以單獨編製,也可以與利潤表合併編製。
現金流量表。現金流量表是反映金融企業在各項經濟業務上所發生的現金流量的一張動態報表。現金流量表的最後結果是計算出本期新增的凈現金流量。編製現金流量表的目的,是為報表使用者提供金融企業一定會計期間內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報表使用者瞭解和評價金融企業獲取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能力,並據以預測金融企業未來現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