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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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存現金(cash on hand/vault 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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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存現金科目: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主要反映企業存放在保險箱中的現金。
庫存現金是指企業持有可隨時用於支付的現金限額,存放在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現金,包括人民幣現金和外幣現金。即與會計核算中“現金”科目所包括的內容一致。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
企業有內部周轉使用備用金的,可以單獨設置“備用金”科目。
二、企業增加庫存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減少庫存現金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企業應當設置“現金日記賬”,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當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額、現金支出合計額和結餘額,將結餘額與實際庫存額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庫存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這裡所說的職工工資指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和工資性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指由於個人向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等提供勞務而由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等向個人支付的勞務報酬,包括新聞出版單位支付給作者的稿費,各種學校,培訓機構支付給外聘教師的講課費,以及設計費,裝潢費,安裝費,製圖費,化驗費,測試費,咨詢費,醫療費,技術服務費,介紹服務理由,經紀服務費,代辦服務費,各種演出與表演費,以及其他勞務費用。
3、根據國家制度條例的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方面的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如退休金,撫恤金,學生助學金,職工困難生活補助。
5、收購單位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如金銀,工藝品,廢舊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過結算起點的應實行銀行轉賬結算,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報國務院備案。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同採購地點不確定,交換不便,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辦理轉賬結算不夠方便,必須使用現金的支出。對於這類支出,現金支取單位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戶銀行審查批准後予以支付現金。
除上述5、6兩項外,其他各項在支付給個人的款項中,支付現金每人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根據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銀行轉存為儲蓄存款或以支票,銀行本票予以支付。企業與其他單位的經濟往來除規定的範圍可以使用現金外,應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
在審計實務中,雖然現金賬戶一般所占資產總額比例不高,但卻是最容易出問題的幾個賬戶之一,所以往往被列為審計重點。下麵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介紹如何對現金賬戶進行審計。
一、庫存現金的審計方法
1、瞭解現金內部控制制度。主要是通過詢問,觀察等調查手段收集必需的資料,也可通過編製現金內部控制制度流程圖方法。一般情況,瞭解現金內控制度時,首先應註意檢查該制度是否建立並嚴格執行,其次瞭解諸如款項的收支是否按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辦理,是否存在與本單位經費無關的款項收支情況,出納與會計職責是否嚴格分離,現金是否妥善保管,是否定期盤點、核對等等。
2、抽取並審查收款憑證。如果被審單位現金收款內部控制不嚴,很可能會發生貪污舞弊或挪用等情況。例如,在一個小企業中,出納員同時汜應收賬款明緞賬,很可能發生迴圈挪用的情況,因此應選取適當的樣本量進行檢查。
3、抽取並審查付款憑證。檢查付款的授權批准手續是否符合規定,核對現金付款憑證與應付賬款明細賬的記錄是否一致,再如核對實付金額與購貨發票是否相符等等。
4、評價現金內部控制制度。審計人員在完成上述程式後,即可對現金的內控制度進行評價。評價時,應首先確定現金內控制度的可信賴程度以及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失控點,然後據以確定在實質性測試中對哪些環節可以適當減少審計程式,哪些環節應增加審計程式作重點審查,以減少審計風險。
(二)庫存現金的實質性測試
1、核對現金明細賬與總賬的金額是否相符,如不相符,應查明原因,並作出記錄或適當調整。
2、盤點庫存現金。通常包括對已收到但尚未存人銀行的現金、零用金、找換金等的盤點,盤點的步驟和方法:
第一、制定庫存現金盤點程式,實施突擊性檢查,對審計過的單位,進點後不要立即進行盤點,應選擇審計期間任意時間(自定)或選擇結束審計之前,給對方出其不意,以達到審計目的。再者,審計前應側面探聽瞭解出納及會計人員是否都在場,否則另擇時機,以免打草驚蛇,給被審單位提供造假,阻撓審計的機會。
第二、確定盤點時,審計人員和出納人員應一同到達盤點現場。如現金存放有兩處或兩處以上者應同時進行。在清點保險柜時,在不侵犯出納人員權利的基礎上,對其使用的辦公桌,文件櫥進行清點,在盤點中不放過任何疑點。
第三、在盤點庫存時,審計人員和出納人員都不得離開盤點地,不要聽信出納人員的巧辯以及其他推諉的話,要學會察言觀色。如在審計某部門時,會計出納人員一聽說要盤點,儘管嘴上說沒事,但從他們額頭上浸出的汗珠,審計人員毅然斷定絕對有問題,一口回絕了“你們先回辦公室,我們整理一下就送過去的”要求,在審計人員說服教育和義正辭嚴的態度面前,不得不交出了該單位賬內和賬外苦心經營的幾十萬元的“小金庫”。
第四、在審計期間,對現金進行多次突擊盤點。有時一次盤點,達不到預期效果,其主要原因是被審計單位在接到審計通知後,將違紀違規資金提前轉移,當第一次盤點後,被審計單位認為風險已過,把轉移出去的資料重新放回保險柜內,這時再去盤點就能發現問題。
二、舉例分析
(一)、資料
2004年1月25日,審計人員對甲公司2003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進行審計,查得“貨幣資金”項目的庫存現金餘額為2995元。2004年1月25日現金日記賬的餘額是2365 元。
2004年1月26日上午8時,審計人員對該公司的庫存現金進行了盤點,盤點結果如下:
1.現金實有數1850元。
2.在保險柜中發現職工李東11月5日預借差旅費500元,已經領導批准;職工胡立借據一張,金額450元,未經批准,也未說明其用途;有已收款但未入賬的憑證6張,金額435元。
另外,經核對, 1月1日至25日的收付款憑證和現金日記賬,核實1月1日至25日的現金收入數為7130元,現金支出數為7160元,正確無誤。銀行核定的公司庫存限額為2000元。
(二)、審計步驟
第一步:根據以上資料,首先核實1月25日庫存現金應有數。
因為職工胡立借據450元,未經批准,屬於白條,不能用於抵充現金,所以1月25日庫存現金應為1月25日庫存現金實有數1850元加胡立的借據450元,為2300元。
未入賬的收付款憑證都屬於合法憑證,可以據以收付現金,只是沒有入賬。1月25日現金日記賬的餘額是2365元,加上未入賬的現金收入435元,減去未入賬的現金支出500元,得2300元。
由此可見,在1月25日,除白條抵庫和應入賬未入賬的現金收支外,現金賬實是相符的,即未發生現金溢缺。
第二步:核實2003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中的庫存現金是否真實、完整。
既然在2004年1月25日現金是賬實相符,未發生現金溢缺,且核對1月1日至25日的收付款憑證和現金日記賬,1月1日至25日的現金收入為7130 元,現金支出為7160元,正確無誤,那麼,就可以根據這些資料倒推出2003年12月31日庫存現金應有數。計算過程如下:
2300+7160-7130=2330(元)
由於2003年12月31日“貨幣資金”項目中的庫存現金賬面餘額為2995元,因此,公司資產負債表中,2003年12月31日的現金餘額是虛假的,正確金額為2330元。
(三)、審計結論
1.該公司2003年12月31日的庫存現金賬實不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
2.督促被審單位將收支及時入賬。例如,職工李東11月5日預借差旅費500元,雖經領導批准,屬於合規的行為,但出納人員未及時將借款登記入賬,被審單位應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李東 500
貸:現金 500
3.財務制度明令禁止白條抵庫,審計人員應進一步調查胡立借款的真實性,並督促被審單位及時收回該筆款項。
4.銀行規定庫存限額2000元,公司留存超過限額330元,應及時送存銀行。
盤點庫存現金是證實資產負債表所列現金是否存在的一項重要程式,是審查現金的一種必不可少的技術方法。在實際審計過程中,我們在盤點被審計單位庫存現金時,發現瞭如:現金的長、短款,白條抵庫,存放個人物品以及個人存摺等現象,造成了單位資金違規的重大隱患,應引起審計人員的高度重視。
針對上述情況,審計人員盤點結束後,應對盤點中出現的問題進一步審查,分析庫存現金盤盈或盤虧的原因,並根據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①對超限額保管的現金,應建議及時送存銀行;
②對出現的長、短款問題,應查明原因和責任,決不能因為是長款而放鬆審查;
③對尚未入賬的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收、付憑證,應按規定及時入賬,以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
④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借條,應要求追回款項。對白條開支,應說明原因,並要求其換取正式票據;
⑤對於存放的個人物品和個人存摺,應詳細記錄,重點對個人存摺要進行審查,審查是否存在著公款私存的情況和利用個人存摺轉移資金的情況,並要求出納做出解釋。
商業企業的現金來源,主要有零售商品銷貨款、從銀行提取的現金和其他收入的現金。
根據現金管理制度和結算制度的規定,每個企業都必須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存款戶,藉以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商業企業的現金收付頻繁,業務量大,涉及的經辦人員多,很容易造成差錯,而加強對現金的管理是我國的一項重要的財務制度,企業對現金的收付,必須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現金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規定現金的使用範圍
1.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補助費、差旅費等款項。
2.支付給不能轉賬的單位或城鄉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和購買物資的款項。
3.在轉賬金額起點(一般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項。
4.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規定現金的庫存限額
為了加強現金管理,減少閑置的現金,通常由開戶銀行核定企業庫存現金的最高限額。
根據我國的現行規定,企業日常零星開支所需要的庫存現金數額由開戶銀行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核定。一般不超過企業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量,而離銀行較遠、交通不便的企業,雖可以放寬限額,但最長也不得超過1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庫存限額一經核定,要求企業必須嚴格遵守,不能任意超出,超過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如若情況變化,企業需要增加或減少庫存限額的,應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核定。
(三)規定不准坐支現金
所謂坐支現金是指企業用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自己的支出。坐支現金是國家所不允許的,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收入的現金,應在當日就送存銀行。為了加強銀行的監督,企業在向銀行送存現金時,應在解款單上註明款項的來源;支取現金時,應在現金支票上註明款項的用途。對於那些違反現金管理制度所規定的款項,銀行則有權拒絕支付。
總之,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現金以外,其餘的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一切款項,只有在規定範圍內可以採用現金結算,其餘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只有這樣,才有利於調節貨幣流通,節約現金使用,集中企業閑散資金支援國家建設。
銀行監管庫存現金及現金支付,已經成了一紙空文。試問有幾家銀行在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條理》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