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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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Remit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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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稱為匯付,是付款方通過銀行,使用一定的結算工具(票據),將款項交收款方的結算方式。匯款主要是用於貿易中的貨款、預付款、佣金等方面,是支付貨款最簡便的方式。
信匯是指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將信匯付款委托書寄給匯入行,授權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信匯方式的優點是費用較為低廉,但收款人收到匯款的時間較遲。
2.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簡稱 T/T )
電匯是指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採用SWIFT(環球銀行間金融電訊網路)等電訊手段將電匯付款委托書給匯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電匯方式的優點是收款人可迅速收到匯款,但費用較高。
3.票匯(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簡稱 D/D )
票匯是指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代匯款人開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為解付行的銀行即期匯票(Banker's Demand Draft) ,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
不論採用以上哪一種方式,在貿易項下,匯款都可以分為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兩種。
預付貨款是指買方(進口商)先將貨款的全部或者一部分通過銀行匯交賣方(出口方),賣方收到貨款後,根據買賣雙方事先約定好的合同規定,在一定時間內或立即將貨物發運給進口商。預付貨款對出口商是有利的,因為對於出口商來說,貨物未發出,已經收到一筆貨款,等於利用他人的款項,或者等於得到無息貸款;收款後再發貨,預收的貨款成為貨物擔保,降低了貨物出售的風險,如果進口商毀約,出口商即可沒收預付款;出口商甚至還可以做一筆無本錢的生意,在收到貨款後再去購貨。反過來,預付貨款對進口商是不利的,因為進口商未收到貨物,已經先墊款,將來如果貨物不能收到或不能如期收到,或即使收到貨物又有問題時,將遭受損失和承擔風險;而且,貨物到手前付出貨款,資金被他人占用,造成利息損失甚至是資金周轉困難。
貨到付款,是出口商先發貨,進口商後付款的結算方式。這種方式實際上是屬於賒賬交易或者延期付款性質。顯然,這種方式對進出口商產生了同預付貨款截然相反的影響,有利於進口商而不利於出口商。所以在國際貿易中,進口商傾向於運用貨到付款的方式,而出口商則偏好預付貨款的方式。在實際操作中,採用哪一種方式是由市場形勢等造就的買賣雙方力量對比決定的,為了避開這種明顯不利於一方的結果,貿易結算方式向托收演進。
在進出口貿易中,匯款如果使用在資信可靠或關係密切友好的貿易伙伴之間,能高效、安全、及時、低成本結匯。對出口商來說,如果能爭取到預付貨款方式對其極為有利,但如果是貨到付款方式,只要發運了貨物就很難對進口商品進行有效控制。在此情形下,出口商能否收到貨款則完全取決於進口商的商業信用,如果進口商不守信用,出口商最終可能會面臨錢貨兩空的風險。對進口商而言,爭取貨到付款方式有利,反之,如果採用預付貨款方式,風險加大。
買賣雙方對每一種結算方式,都從手續費用、風險和資金負擔的角度來考慮它的利弊。
匯款的優點在於手續簡便、費用低廉。
匯款的缺點是風險大,資金負擔不平衡。因為以匯付方式結算,可以是貨到付款,也可以是預付貨款。如果是貨到付款,賣方向買方提供信用井融通資金。而預付貨款則買方向賣方提供信用並融通資金。不論哪一種方式,風險和資金負擔都集中在一方。在我國外貿實踐中,匯付一般只用來支付訂金貨款尾數,佣金等項費用,不是一種主要的結算方式。在發達國家之間,由於大量的貿易是跨國公司的內部交易,而且外貿企業在國外有可靠的貿易伙伴和銷售網路,因此,匯付是主要的結算方式。
在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的交易中,買方往往用匯款方式支付貨款,但通常需輔以銀行保函或備用信用證,所以又不是單純的匯付方式了。
匯付方式的合同條款
- 如買賣雙方商定以預付貨款的方式成交買賣,則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匯款日期和匯款方式。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匯款日期,無法約束買方在交貨前付款,也影響賣方按時交貨。
- 匯款方式的限定。是指在合同中規定是採用電匯、信匯還是票匯。
- 規定匯款的金額,註明是貨款的全部還是一部分。
- 如果是採用貨到付款方式結算,也應在合同中規定買方的匯款時間和匯款方式。
1.匯款人(REMITTER):匯出錢的人,一般是進口商。
2.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收到款項的人,也叫受益人,一般是出口商。
3.匯出行(REMITTING BANK):辦理匯出款的銀行。
4.匯入行(PAYING BANK):匯出行委托支付匯款的銀行,一般是收款人的賬銀行。
作為境內收款人如果想更快收妥款項,則應提示境外匯款人按下列要求填寫匯款申請書:
1.正確填列收款人全稱、帳號(必須註明收款人開戶銀行的交換行號)及開戶銀行英文名全稱。
2.如企業在境外帳戶行辦理匯款時,則應該在匯款申請書中的收款人銀行的代理行(INTERMEDIARY INST)一欄填寫開戶銀行的相對應境外帳戶行名稱。開戶銀行帳戶行資料可向開戶銀行查詢。
3.收款人銀行名稱要準確,最好要有銀行SWIFT號碼
4.收款人名稱為開戶銀行名稱。
5.收款人帳號:A/C NO:XXXX ,(填寫開戶銀行在境外帳戶行的相對應的幣種的有關帳號)。
6.備註或附言中應註明實際的收款單位名稱和帳號(收款人單位帳號組成必須是行號+收款人帳號,A/C NO:XXX----XXXXXXX)。
1.客戶在香港匯款,以境外帳戶行香港分行為境外代理行匯入港幣,國內上海某家商業銀行為收款銀行,填寫方法如下:
收款人銀行的代理行名稱:*** BANK,H.K.BR.
(INTERMEDIARY INST.)(CHATS NO.***)
收款人銀行名稱:***BANK,SHANGHAI BR.(SWIFT ADD:***)
收款人名稱:***BANK,SHANGHAI
收款人帳號:(HKD A/C NO.):***
備註或附言:應註明實際的收款單位名稱和帳號(收款人單位帳號組成必須是行號+收款人帳號,A/C NO:***----***)。
2.如匯款人在香港或香港以外的地區以帳戶行為美洲銀行NEWYORK 分行為境外代理行匯美元,填寫方法如下:
收款人銀行的代理行名稱:BANK OF AMERICA NEW YORK
收款人名稱:*** BANK,SHANGHAI
收款人帳號:(USD A/C NO.):***
備註或附言:應註明實際的收款單位名稱和帳號(收款人單位帳號組成必須是行號+收款人帳號,A/C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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