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藉資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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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藉資金比例指一定時期內拆藉資金額占各項存款餘額的比例[1]。拆藉資金比例是衡量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及其程度的指標之一。根據監管要求,拆入資金比率不高於8%,拆出資金比率不高於8%。
拆藉資金比例的公式[1]
拆藉資金率= | 拆入資金餘額-拆出資金餘額 |
×100% |
各項存款餘額 |
拆入(拆出)資金餘額是指銀行在某一時點上凈拆入(出)資金額,在拆入(出)總額中扣除已到期歸還(收回)部分。公式中,計算結果為正數,表示凈拆入資金率。結果為負數,表示凈拆出資金率。
拆藉資金屬於臨時性資金來源,只能解決臨時頭寸不足,即只能用於臨時清算和短期貸款的資金需要。拆藉資金率一般控制在7%以內,因為其高低將直接影響銀行的支付能力。
拆藉資金與各項存款的關係極為密切,無論拆出或拆入資金都要考慮資金的承受能力。拆出資金時,要考慮即期的資金能力;拆入資金時,要考慮預期是否有足夠的資金來源。
拆藉資金比例的應用[2]
在實際工作中,資金結餘和資金短缺,資金拆入和資金拆出是交替出現的。因此,對拆入資金和拆出資金應分別進行考核,這樣才能真實地反映拆借額度和用途。公式如下:
拆入資金率= | 拆入資金餘額 |
×100% |
各項存款餘額 |
拆出資金率= | 拆出資金餘額 |
×100% |
各項存款餘額 |
公式分母“出口”應為“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