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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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外收入(Non-business Income / Non-operating Reve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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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非貨幣性交易收益、出售無形資產收益、罰款凈收入等。
(1)固定資產盤盈。它指企業在財產清查盤點中發現的賬外固定資產的估計原值減去估計折舊後的凈值。(新準則中計入“以前年度損益”帳戶)
(2)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它指處置固定資產所獲得的處置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及該項固定資產賬面凈值與所計提的減值準備相抵差額後的餘額。
(3)罰款收入。它是指對方違反國家有關行政管理法規,按照規定支付給本企業的罰款,不包括銀行的罰息。
(4)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它指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時,所得價款扣除其相關稅費後的差額,大於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餘額與所計提的減值準備相抵差額的部分。
(5)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它主要是指因債權人單位變更登記或撤銷等而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6)教育費附加返還款。它是指自辦職工子弟學校的企業,在交納教育費附加後,教育部門返還給企業的所辦學校經費補貼費。
(7)非貨幣性交易中發生非貨幣性交易收益(與關聯方交易除外)。
(8)企業合併損益。合併對價小於取得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
營業外收入項目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盤盈的收益處理,罰款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不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等。對營業外收入的徵稅籌劃,主要審查應屬營業外收入的項目,有無不及時轉賬,長期掛在“其他應付款”、“應付賬款”賬戶的情況;有無將營業外收入直接轉入企業稅後利潤,甚至做賬外處理或直接抵付非法支出的情況。徵稅籌劃時,應註意從以下幾方面徵稅籌劃入手。
(1)稽查往來結算賬戶的賬面記錄,如果其他應付款項長期掛賬,或“其他應付款”賬戶出現貸方餘額又長期未做處理,應及時轉入本年利潤和應稅所得額,計徵企業所得稅。
(2)稽查收入憑證,看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有無記入其他賬戶的問題,遇有這種情況,應及時轉入“本年利潤”賬戶中核算。
(3)從賬戶的對應關係,檢查記賬憑證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從“盈餘公積”賬戶貸方發生額檢查有無將營業外收入列入稅後利潤的情況;從“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貸方,檢查固定資產盤盈是否轉入“營業外收入”賬戶;從“固定資產清理”賬戶,審查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是否作為營業外收入入賬。若發現有問題,應認真查實會計憑證,查明問題,並調整有關財務,同時,同時調增應稅所得額。
(1)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固定資產清理所取得的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賬戶,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賬戶。
(2)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固定資產盤盈,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賬戶,貸記“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盤盈”賬戶。
(3)逾期未退包裝物沒收的加收的押金,按沒收的押金,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按應交的增值稅、消費稅等稅費,貸記“應交稅金”賬戶,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賬戶。
(4)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賬戶,按該項無形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賬戶,按無形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無形資產”賬戶,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等賬戶,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賬戶(出售無形資產收益),或借記“營業外支出——出售無形資產損失”賬戶。
(5)企業取得的罰款凈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賬戶,貸記“營業外收入”賬戶。
(6)期末,應將“營業外收入”賬戶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借記“營業外收入”賬戶,貸記“本年利潤”賬戶。
【例1】大華公司應付慶豐公司的貨款及增值稅款共計3510元,因該公司變更登記而無法償還。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慶豐公司3510
貸:營業外收入──無法償還賬款3510
【例2】大華公司將其所擁有的一項專利權的所有權轉讓,取得收入150000元,應交營業稅7500元,該專利權的賬面餘額為123760元,已經計提的減值準備為
4500元。則公司應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150000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4500
貸:無形資產──專利權123760
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收益23240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7500
【例3】大華公司出售一臺不需用的銑床,設備原價148000元,已提折舊20000元,按協商價130000元收款,同時用銀行存款支付拆卸費用1200元。假設公司並未對該設備計提減值準備,則公司應分別作如下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128000
累計折舊20000
貸:固定資產148000
(2)支付清理費用,記:
借:固定資產清理1200
貸:銀行存款1200
(3)收到出售設備價款,記:
借:銀行存款13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30000
(4)結轉出售設備凈收益800元(130000―128000―1200),記:
借:固定資產清理800
貸:營業外收入──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800
【例4】大華公司收到A單位因違反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而支付的違約金1000元,已存入銀行。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1000
貸:營業外收入──罰款收入1000
- (一)營業外收入的審計目標
營業外收入的審計目標一般包括:確定利潤表中記錄的營業外收入是否已發生,且與被審計單位有關;確定所有應當記錄的營業外收入是否均已記錄;確定與營業外收入有關的金額及其他數據是否已恰當記錄;確定營業外收入是否已記錄於正確的會計期間;確定營業外收入是否已記錄於恰當的賬戶;確定營業外收入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的列報。
- (二)營業外收入的實質性程式
營業外收入的實質性程式通常包括:
1.獲取或編製營業外收入明細表,覆核加計是否正確,並與報表數、總賬數及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檢查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內容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
3.抽查營業外收入中金額較大或性質特殊的項目,審核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依據的充分性。
4.對營業外收入中各項目,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理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接受捐贈利得等相關賬戶記錄核對相符,並追查至相關原始憑證。
5.檢查營業外收入的列報是否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