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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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是指人民銀行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並對外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咨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的活動。隨著經濟市場化程度的加深,加快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建設已成為社會共識。經過幾年的努力,人民銀行牽頭建設的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已經初步建成,在經濟和社會中開始發揮積極作用。
人民銀行信貸徵信系統主要包括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也稱企業徵信系統)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也稱個人徵信系統)。
1、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人民銀行於1997年開始籌建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2002年建成地市、省市和總行三級資料庫體系,實現以地市級資料庫為基礎的省內數據共用。該系統主要從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採集企業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機構的借款、擔保等信貸信息以及企業主要的財務指標。
在該系統多年運行基礎上,2005年,人民銀行啟動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升級工作,將原有三級分散式資料庫升級為全國集中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在信息採集範圍和服務功能上大大提高。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已於2006年7月實現全國連網查詢。
2、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最早建設是從1999年7月人民銀行批准上海資信有限公司試點開始的。2004年底,實現了15家全國性商業銀行和8家城市商業銀行在全國7個城市的成功連網試運行。2005年8月底,完成與全國所有商業銀行和部分有條件的農村信用社的連網運行。經過一年的試運行,2006年1月,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正式運行。
1、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信息來源主要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收錄的信息包括企業和個人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機構的借款、擔保等信貸信息以及企業主要財務指標。
2、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除了主要收錄企業和個人的信貸信息外,還收錄企業和個人基本身份信息、企業環保信息、繳納各類社會保障費用和住房公積金信息、質檢信息、企業拖欠工資信息以及繳納電信費用等。
3、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採集到上述信息後,按數據主體(即企業和個人)對數據進行匹配、整理和保存,將屬於同一個企業和個人的所有信息整合在其名下,形成該企業或個人的信用檔案,併在金融機構查詢時生成信用報告。
4、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機構,通過專線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總部相連(即一口接入),並通過商業銀行的Intranet系統將終端延伸到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信貸人員的業務櫃臺,實現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定期由各金融機構流入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彙總後實時流向金融機構的功能。其中,前者表現為金融機構向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報送數據,後者表現為金融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向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實時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金融機構向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報送數據可以通過專線連接,也可以通過磁碟等介質。
5、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功能首先是幫助商業銀行核實客戶身份,杜絕信貸欺詐、保證信貸交易的合法性;其次是全面反映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狀況,通過獲得信貸的難易程度、金額大小、利率高低等因素的不同,獎勵守信者,懲戒失信者;再次是利用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遍佈全國各地的網路及其對企業和個人信貸交易等重大經濟活動的影響,提高法院、環保、稅務、工商等政府部門的行政執法力度;最後是通過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的約束性和影響力,培養和提高企業和個人遵守法律、尊重規則、尊重合同、恪守信用的意識,提高社會誠信水平,建設和諧美好的社會。
- 徐升華,沈波,舒蔚編著,財經管理信息系統,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02,第3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