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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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用報告是全面記錄個人信用活動 , 反映個人信用狀況的文件, 是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基礎產品。為了結構清晰, 根據信息類別不同將信用報告內容劃分為多個部分, 每個部分為一個段 , 並將每一段進一步劃分為多個子段。
個人信用報告由信用報告名稱和信用報告內容組成。信用報告內容包括信用報告頭、信用報告主體、信用報告說明三個部分。
( 一 ) 信用報告頭
信用報告頭主要包括報告編號、報告時間、查詢信息等內容。
( 二 ) 信用報告主體
信用報告主體由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特殊交易信息、特別記錄、本人聲明、查詢記錄六段組成, 主要展示了被徵信人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
基本信息包含被徵信人的個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職業信息三個子段, 具體數據項包括姓名、性別、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出生日期、學歷、地址、配偶姓名等數據項。
信用交易信息記錄被徵信人的信用交易歷史和現狀,包括彙總信息和明細信息, 反映了信用卡、貸款兩類業務和為他人貸款擔保的總體情況和明細情況。信用交易信息段包含銀行信貸信用信息彙總、信用卡彙總信息、準貸記卡彙總信息、貸記卡彙總信息、貸款彙總信息、為他人貸款擔保彙總信息和信用卡明細信息、貸款明細信息、為他人貸款擔保明細信息九個子段。
特殊交易信息用於描述被徵信人在商業銀行發生的特殊信用交易的總體情況, 包括展期 ( 延期 ) 、擔保人代還、以資抵債等情況。
特別記錄用於描述數據上報機構上報的應引起特別關註的信息 ( 特別是負面信息 ), 如欺詐、被起訴、破產、失蹤、死亡、核銷後還款等信息。
本人聲明用於描述消費者本人對信用報告某些內容的解釋和說明。
查詢記錄顯示何人( 或機構 )在何時、以何種理由查詢過該人的信用報告。
( 三 ) 信用報告說明
信用報告說明是對信用報告內容的一些解釋信息和徵信服務中心對信用報告所涉及的權利和責任的說明。
一般情況下,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系統提供的信用報告版本為銀行標準版。同時,為適應不同的查詢目的,系統也提供了信用報告用戶自定義版。
( 一 ) 銀行標準版
銀行標準版是包括貸款和信用卡所有彙總和明細信息的版本,包含所有子段。用戶預設情況下得到的是個人信用報告銀行標準版。
( 二 ) 用戶自定義版
用戶自定義版是用戶按照自己的需要且根據系統提供的可選方式定製的信用報告版式。提供給用戶選擇的最小單位為子段,基本信息中的個人身份信息為必選的部分,其他所有段及子段都為可選部分。
在用戶自定義版中商業銀行常用的幾個版本包括貸款定製版、信用卡定製版和彙總信息定製版。
貸款定製版是專為貸款業務定製的版式,和銀行標準版相比不包含信用卡彙總信息和信用卡明細信息。
信用卡定製版是專為信用卡業務定製的版式,和銀行標準版相比不包含貸款彙總信息和貸款明細信息。
彙總信息定製版的信用交易信息只有彙總信息,和銀行標準版相比不包含貸款明細信息、信用卡明細信息和為他人貸款擔保明細信息。
( 一 ) 基本信息
1. 個人身份信息
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 三者結合形成標識項, 能夠惟一地標識被徵信人。性別、出生日期, 能夠輔助識別被徵信人。最高學歷和最高學位, 說明被徵信人的受教育程度, 作為衡量該人還款能力的參考指標。通訊地址、郵政編碼、住宅電話、單位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箱 , 提供了被徵信人的多種聯繫方式。戶籍地址, 是在公安部門登記的被徵信人戶口所在地的地址, 提供了聯繫該人的另外一種途徑。婚姻狀況, 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被徵信人生活的穩定程度。配偶姓名、配偶證件類型、配偶證件號碼、配偶工作單位、配偶聯繫電話, 是為了找到被徵信人的配偶, 進而瞭解該人家庭的經濟狀況 , 同時也提供了聯繫該人的另外一種途徑。
2. 居住信息
居住地址、郵政編碼和居住狀況, 反映被徵信人的住址情況和居住狀況,由此可以判斷該人的生活穩定程度 , 同時可以展示該人的房產擁有信息。
3. 職業信息
工作單位名稱、單位地址、郵政編碼、單位所屬行業、職業、職務、職稱、本單位工作起始年份, 反映被徵信人的工作穩定程度及職業的分類 , 同時提供了瞭解該人信息的渠道,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該人的還款能力。年收入是指被徵信人向商業銀行提供的本人年收入的金額。
( 二 ) 信用交易信息
1. 信用彙總信息
(1) 銀行信貸信用信息彙總賬戶數, 是按照信用卡和貸款不同業務類型統計的被徵信人所有的信用卡(一卡可以有多個賬戶)和貸款賬戶總數。法人機構數,是被徵信人所有的信用卡和貸款所屬的不同法人機構數量的合計。反映了被徵信人的信貸業務在不同法人機構中的分佈狀況。法人機構數和賬戶數相結合可以反映被徵信人的忠實程度和信貸業務活躍程度。機構數,是被徵信人所有的貸款和信用卡所屬的不同機構數量的統計。授信額度,是被徵信人所有的信用卡的信用額度和貸款合同金額的統計,反映了授信機構對被徵信人的信用評估狀況。餘額, 是被徵信人當前未歸還信用卡透支餘額(已使用額度)和貸款餘額的合計,反映了被徵信人當前的負債情況。為他人貸款合同擔保金額,是被徵信人為他人貸款業務進行擔保的擔保合同金額的合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徵信人的或有債務情況。
(2) 信用卡彙總信息、準貸記卡彙總信息和貸記卡彙總信息。
準貸記卡彙總信息反映了被徵信人使用準貸記卡的整體情況 , 貸記卡彙總信息反映了被徵信人使用貸記卡的整體情況,而信用卡彙總信息反映了被徵信人使用信用卡(包括準貸記卡和貸記卡)的整體情況。
賬戶數,是按照准貸記卡、貸記卡等信用卡類型統計的被徵信人所有的信用卡賬戶(一卡可以有多個賬戶)總數,可以據此考慮該人的信用卡業務活躍程度。
發卡法人機構數,是按照准貸記卡、貸記卡等信用卡類型統計的被徵信人所有的信用卡所屬的不同發卡法人機構數量的統計, 反映了被徵信人的信用卡在不同發卡法人機構中的分佈狀況。發卡法人機構數和賬戶數相結合可以反映被徵信人的忠實程度和信用卡業務活躍程度。
發卡機構數,是按照准貸記卡、貸記卡等信用卡類型統計的被徵信人所有的信用卡所屬的不同發卡機構數量的統計。
信用額度,是按照准貸記卡、貸記卡等信用卡類型統計的被徵信人所有的信用卡的信用額度的合計,反映了授信機構對被徵信人的信用評估狀況。 透支餘額,針對準貸記卡而言,是對被徵信人所有準貸記卡的透支餘額的合計,反映了被徵信人的準貸記卡負債情況。
已使用額度,針對貸記卡而言,是被徵信人的所有貸記卡的已使用額度的合計,反映了被徵信人貸記卡負債情況。
透支餘額/已使用額度,在信用卡彙總信息中顯示被徵信人所有準貸記卡的透支餘額和貸記卡的已使用額度的合計,反映了被徵信人信用卡的總體負債情況。
準貸記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餘額,是被徵信人的所有準貸記卡的透支180天以上未付餘額的彙總。從首透日開始計算的透支天數超過180天(不含 180天)時,透支180天以上未付餘額為全部透支餘額及其產生的利息之和;如果從首透日開始計算的透支天數未超過180 天, 則透支180天以上未付餘額=0。反映了被徵信人的還款意願或能力。
(3)貸款彙總信息
貸款彙總信息反映了被徵信人使用貸款的整體情況。
筆數,是指被徵信人有幾筆貸款,反映被徵信人的貸款業務活躍程度。
貸款法人機構數,是被徵信人所有的貸款所屬的不同貸款法人機構數量的合計。結合筆數反映被徵信人的貸款在不同貸款法人機構中的分佈狀況。貸款法人機構數和筆數相結合可以反映被徵信人的忠實程度和貸款業務的活躍程度。
貸款機構數,是被徵信人所有的貸款所屬的不同貸款機構數量的統計。貸款合同金額,是被徵信人與商業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的金額合計。反映了貸款發放機構對被徵信人的信用評估狀況。
最高貸款餘額,是被徵信人貸款餘額的歷史最高值。
貸款餘額,是被徵信人所有貸款的當前未還貸款餘額的合計。反映了被徵信人的當前負債情況,結合其他指標可以反映被徵信人的還款意願或能力。
當前逾期總額,是被徵信人所有貸款的當前應還未還金額(包括本金和利息)的合計。反映了被徵信人的還款意願或能力。
(4)為他人貸款擔保彙總信息
為他人貸款擔保彙總信息,是從金融機構獲取的詳細記錄被徵信人為他人貸款擔保的彙總信息。
為他人貸款合同擔保金額,是被徵信人為他人貸款業務進行擔保的擔保合同金額的合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徵信人的或有債務。
被擔保人實際貸款餘額,是被徵信人為被擔保人擔保的所有貸款的當前實際貸款餘額的合計。
2. 信用卡明細信息
(1)信用卡明細信息反映了被徵信人每張信用卡的活動情況。
卡類型,包括準貸記卡和貸記卡。
業務號,是商業銀行惟一標識本行內一筆業務的號碼,由商業銀行自行制定。
發卡法人機構名稱,是指被徵信人的該張信用卡的發卡機構的法人名稱。例如某人使用由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宣武支行發放的牡丹卡,則其發卡法人機構名稱為“中國工商銀行”。在商業銀行查詢時可以看出哪些卡是本行發的。
擔保方式是指被徵信人的該張信用卡使用的擔保形式,反映了該張信用卡的風險程度。
幣種,指賬戶開立時所使用的幣種。
開戶日期,是信用卡的發卡日期,反映被徵信人與金融機構之間建立信用關係的時間。結合準貸記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餘額或貸記卡12個月內未還最低還款額次數等指標,可以分析被徵信人的信用狀況。如果兩張準貸記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餘額相等,或兩張貸記卡 12個月內未還最低還款額次數相等,但是開戶日期不同,其信用狀況也不同。
信用額度,是發卡機構根據持卡人的資信狀況,為其核定的此卡最高可以使用(透支)的金額,反映了發卡機構對被徵信人的信用評估狀況。
最大負債額,是此卡的實際使用額度(透支)的最高值,反映了持卡人的歷史負債情況。
透支餘額/已使用額度,卡類型為準貸記卡時,此處為透支餘額,卡類型為貸記卡時,此處為己使用額度。此數據只包含本金,不包括利息和罰息,反映了此張信用卡的當前負債情況。
賬戶狀態,指賬戶當前處於何種狀態,如正常、凍結、止付等,反映了發卡機構對該張信用卡風險程度的評估。
本月應還款金額,卡類型為準貸記卡時,為本月內累計透支金額與利息之和;卡類型為貸記卡時,為出單日計算出的最低還款額。表示持卡人在該月應歸還發卡機構的金額。
本月實際還款金額,卡類型為準貸記卡時,為累計還款額,即上一個月累計償還透支部分的金額合計;卡類型為貸記卡時,為上一結算周期的實際還款金額。和應還款金額等指標結合起來反映持卡人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
最近一次實際還款日期,發卡機構上報數據時間之前,被徵信人對該張信用卡進行還款的最近一次還款的日期。結合賬戶狀態、透支餘額/已使用額度等指標反映被徵信人的活動情況,從而瞭解被徵信人的活躍程度及還款意願、還款能力。
當前逾期期數。卡類型為貸記卡時,指當前連續未還最低還款額次數;卡類型為準貸記卡時,此數據項沒有意義,顯示為零。
當前逾期總額,卡類型為貸記卡時,指當前連續未還最低還款額總額,包括利息(含罰息)和費用(包括超限費和滯納金);卡類型為準貸記卡時,此數據項沒有意義,顯示為零。
準貸記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餘額,是被徵信人的該張準貸記卡透支180天以上未還的餘額。從該張準貸記卡首透日開始計算的透支天數超過180天(不含180天)時,透支 180 天以上未付餘額為全部透支餘額及其產生的利息之和;如果從首透日開始計算的透支天數未超過180天,則透支180天以上未付餘額=0。反映被徵信人的還款意願或能力。
貸記卡12個月內未還最低還款額次數,是被徵信人的該張貸記卡在12個月內未還最低還款額的次數,反映被徵信人的還款意願或能力。
信用卡最近24個月每個月的還款狀態記錄,最近24個月為本賬戶從最後上報的一筆業務的結算月開始(含本結算月)往前的24個月。反映了被徵信人在一段時間內的還款意願或能力的變化過程,從而預測被徵信人在未來時間里的還款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