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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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針(Guiding Principle for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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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教育方針[1]
教育方針是國家根據社會和人的發展的需要,對教育的基本性質、眼務方向和培養目標以及實現培養目標的根本途徑所做出的原則規定。
在教育方針中,包含了關於培養目標的原則規定。因此,關於培養目標的原則規定是教育方針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不是教育方針的全部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我國的教育方針是:“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教育方針的性質[1]
我國的教育方針具有以下基本性質:①法規性。我國現行的教育方針以教育基本法律條款的形式加以規定,是上升為國家意志的教育法律。②強制性。教育方針作為國家的教育法律,不僅需要通過宣傳、學習和提高認識的途徑自覺執行,而且需要依靠國家的行政力強制執行。⑧普遍性。教育方針作為國家的教育法律,適用於我國境內的一切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它的規定,不否認各級各類學校或教育機構的特殊性,而是強調各級各類學校或教育機構在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教育活動的根本原則的前提下的特殊性。④統一性。教育方針對各級各類學校或教育機構的總的培養目標做出統一規定。它的規定,不否認各級各類學校或教育機構在培養目標上的差異性,而是強調教育的總的培養目標是各級各類學校或教育機構制定反映各自特點的具體培養目標的根本依據。⑤發展性。因為社會是不斷發展、進步的,人們對人的發展規律的認識是不斷提高的,所以,國家在使教育方針保持相對穩定的同時,必鬚根據社會的變革和人們對人的發展規律的新的正確認識對教育方針進行必要的、適當的修訂。
制定並運用教育方針對全國教育事業進行巨集觀指導,是國家的教育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是堅持教育的社會主義方向的重要內容和保證,是促進受教育者全面、健康發展的重要內容和保證,因而是各級政府、教育行政機關和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一項根本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