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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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授信額度[1]
授信額度是指由銀行批准的可以向公司客戶借貸的或已經貸出的最高貸款本金限額。
授信額度的分類[1]
授信額度一般可分為單筆貸款授信額度、借款企業額度和集團借款企業額度。
單筆貸款授信額度是指單獨被批准的貸款授信額度。該額度一般不允許重覆借貸;最高限定於各類授信貸款最高的本金暴露額度。
借款企業額度是指銀行授予某個公司客戶一筆以上貸款的授信額度總和。該額度也包括來自貸款匯率問題的風險敞口。
集團授信額度是指銀行授予集團各個成員授信額度總和。對於有複雜結構的集團組織要關註如下幾方面潛在的信用風險:貸款資金在集團內部成員間轉移;集團內部的資金流用於其他債務清償;集團內其他成員對公司客戶的不良影響。
授信額度的核定[2]
(一)對於核心客戶額度的核定
核心客戶應具備行業內綜合實力靠前、對外履約記錄良好,符合銀行授信政策要求,無不良信用記錄等條件,重點支持:
(1)資源優勢突出,如石油、煤炭、電力等能源類行業中的大型企業。
(2)回購擔保能力強,財務指標優良,具備較強履約能力,如大型製造企業。
(4)在行業中處於絕對的壟斷地位客戶,如有行業導向能力的客戶。
(5)國內著名、實力頗強、輻射範圍廣、運行穩定的特定專業市場。
對於配合提供授信資料的核心客戶,執行一般的信貸操作流程,按照信貸政策手冊規定,收集資料,進行項目申報、審批。
對於不配合提供授信資料的核心客戶,主辦客戶經理應當參考專業評級公司的評級結果,按照評級結果孰低原則確定該客戶的信用級別,並採取多種途徑儘可能多地收集客戶資料。客戶經理從其他渠道獲得的核心客戶授信材料應符合銀行授信政策的有關要求。適用於管理規範、市場知名度較高、關係國計民生的特大型、壟斷型、資源型客戶或大型上市公司。外部專業公司的範圍限定在國際、國內知名的評級公司。
(二)對於配套企業額度的核定
1.配套企業的準入條件
供應商和經銷商一般應由核心企業推薦,列入核心企業供應商或經銷商名錄的優先支持。
供應商一般具有如下條件:
(1)信譽較佳,履約記錄良好,無違約記錄。
(3)與核心客戶建立了長期穩定的供應鏈關係,交易履約記錄較好。
經銷商一般具有如下條件:
(1)所處區域市場需求旺盛,貨物周轉速度較快。
(2)信譽良好,無違約記錄,其銷售與服務活動直接在核心客戶支持與監督下進行。
(3)內部管理規範,具有專業的團隊人員配合銀行業務開展。
2.對配套企業額度的核定
對供應商、經銷商授信限額的核定可參考如下計算公式確定:
Q=c×G×S
其中:
Q為當期最高授信額度。c為經營迴圈資金周轉量(經營迴圈資金周轉量=應收賬款平均餘額+存貨平均餘額+預付平均餘額+應收票據平均餘額一預收賬款平均餘額一應付賬款平均餘額一應付票據平均餘額;其中,平均餘額=期初餘額/2+期末餘額/2,貨幣資金應扣除保證金).
註:應收賬款應剔除一年以上及其他明顯可能損失的應收賬款;平均存貨應當剔除一年以上的或明顯滯銷的存貨。G為預期銷售增長率(該繫數反映客戶銷售增長預期.可參考巨集觀經濟環境、行業景氣程度和客戶經營業績綜合確定,通常取值為1.0~1.3,如取值超過其上限應充分說明理由)。S為目標市場份額繫數.
原則上,按照以上公式確定對供應商和經銷商的授信額度,對於管理規範,經營規模較大的經銷商,授信金額可以適度增加。
3.對配套企業額度的管理
在核心企業承擔回購擔保、連帶責任擔保、付款(退款)承諾或見證回購責任下,審批部門認定後可實行單一額度管理,即額度由核心企業授信申報銀行根據與核心企業的協商結果及業務貿易特點進行核定,不再走一般信貸審批流程。對於運行質量較好、風控能力強的雙額度管理網路,可轉換為單一額度管理,由審批機構核准。如果核心企業不承擔回購擔保、連帶責任擔保、付款(退款)承諾或見證回購責任,實行雙額度管理,即對配套企業授信額度的審批仍按現有的一般信貸審批流程進行報批。
授信額度的決定因素[1]
授信額度的確定取決於如下各因素:
①明確公司客戶的資金需求,並通過相互討論分析其原因;
④相關法律規定和合同條款對授信額度的限制;
⑤貸款組合管理的相關限制;
⑥銀行自身的原因。
授信額度的確立流程[1]
授信額度的確立流程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②確定借款期限及其合理性;
③確定借款額度及合理性;
④評估相關信用風險;
⑤償債能力分析;
⑥作出借款決定,同時建立授信額度;
⑦整合授信額度,提交審核。
這個授信額計算公式的設定,說明作者根本不懂得經濟和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