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貸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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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準貸記卡(Secured Credit 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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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準貸記卡[1]
準貸記卡指持卡人在銀行存一定備用金,不足支付時在信用額度內透支。
準貸記卡功能與特點[2]
銀行準貸記卡也具有購物消費、轉賬結算、存取現金和消費信用等功能。同時具有功能齊全、使用方便及安全快捷等特點。
準貸記卡有效期[2]
1.準貸記卡有效期最長為2年,如果持卡人到期需要繼續使用,應辦理更換新卡手續。持卡人須按發卡銀行的規定繳納年費。
2.如果持卡人不願到期換領新卡,應於到期前1個月以書面或雙方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發卡銀行,否則,發卡銀行視為持卡人自願到期更換新卡。
3.已過期的準貸記卡不能繼續使用,但領用合約繼續有效。不更換新卡或中途停止使用的,須及時將準貸記卡交回發卡銀行,並辦理銷戶手續。
準貸記卡的信用額度[2]
1.發卡銀行依據持卡人的資信狀況確定其信用額度,並有權根據持卡人信用程度的變化對其賬戶的信用額度進行調整。同一賬戶下的所有準貸記卡共同使用該賬戶的信用額度。
2.同一持卡人單筆透支發生額個人卡一般不得超過2萬元,單位卡(商務卡)一般不得超過5萬元。
3.同一賬戶月透支總額個人卡一般不得超過5萬元,單位卡(商務卡)一般不得超過發卡銀行對該單位綜合授信額度的3%。
準貸記卡的透支期限[2]
透支利率準貸記卡的透支期限最長為56天。透支利率按月計收單利,透支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五,並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對此項利率的調整而調整。
1.持卡人遺失準貸記卡應就近到發卡銀行及時辦理書面掛失或電話掛失。書面掛失為正式掛失,發卡機構對電話掛失只協助防範,不承擔任何責任。掛失後如需補辦新卡,補換卡有效期同原卡有效期。
2.持卡人應及時清償準貸記卡項下的透支本息和費用,不按規定清償的,發卡銀行有權催收並依法追索。
借記卡、準貸記卡和貸記卡的區別[3]
借記卡 | 準貸記卡 | 貸記卡 | |
申辦條件 | 不進行貸信審查,使用前需存款 | 視各發卡銀行規定,需進行必要的資信審查,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方予發卡,根據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同規定,可免擔保人、免保證金等。 | 視各發卡銀行規定,需進行必要的資信審查,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方予發卡及核定信用額度;根據各行不同規定,可免擔保人、免保證金等。 |
用款方式 | 存多少、用多少、不能透支 | 先存款、後消費、可以透支 | 無需存款、先消費、後還款 |
免息還款期 | 無 | 無 | 20-60天(根據各發卡銀行章程規定而定) |
信用額度 | 無 | 有 | 有 |
預借現金 | 無 | 有 | 有 |
迴圈信用 | 無 | 有 | 有 |
消費方法 | 無 | 有 | 有 |
存款利息 | 有 | 有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