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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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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業銀行(City Commercial Banks)

目錄

城市商業銀行的概述

  城市商業銀行是中國銀行業的重要組成和特殊群體,其前身是20世紀80年代設立的城市信用社,當時的業務定位是: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為地方經濟搭橋鋪路。從20世紀80年代初到20世紀90年代,全國各地的城市信用社發展到了5000多家。然而,隨著中國金融事業的發展,城市信用社在發展過程中逐漸暴露出許多風險管理方面的問題。

  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央以城市信用社為基礎,組建城市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是在中國特殊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是中央金融主管部門整肅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產物。至今全國城市商業銀行已有112家,遍及除西藏以外的各個省(市、自治區)。截至2003年底,全國共有的城市商業銀行112家,營業網點5162個,從業人員16.9萬,資產總額14552 億元,占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的6.27%,占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資產的27.7%。

  經過近10年的發展,城市商業銀行已經逐漸發展成熟,儘管其發展程度良莠不齊,但有相當多的城市的商業銀行已經完成了股份制改革,並通過各種途徑逐步消化歷史上的不良資產,降低不良貸款率,轉變經營模式,在當地占有了相當大的市場份額。其中,更是出現了上海銀行這樣發展迅速,已經躋身於全球銀行500強行列的優秀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在我國正逐步發展為一個具有相當數量和規模銀行階層,與四大國有銀行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一起,形成我國銀行業4、12、112的格局。

城市商業銀行的特點

  城市商業銀行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其在規模和經營上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1.總體規模較小

  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由於其地域限制,其資產規模總體不大。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3年末):資產規模在1000億元以上的城市商業銀行有2家;資產規模在 500億元與1000億元的有2家;資產規模在200億元到500億元之間的有14家;資產規模在100億元到200億元之間的有19家;資產規模在 100億元以下的有75家。其中,最大一家城市商業銀行資產規模僅為1934億元;最小一家資產規模僅為9.11億元。

  由此可見,我國的城市商業銀行絕大部分資產規模都在200億元以下,其中,又有近七成資產規模在100億元以下。所以說,城市商業銀行基本上屬於中小銀行的範疇。

  2.發展程度多取決於當地經濟發展

  2004 年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經營績效好的城市商業銀行主要集中於那些經濟較發達的地區,特別是東部地區。其主要表現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充裕,對城市商業銀行的消極影響較小;中小民營企業數量眾多,且盈利能力強,城市商業銀行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意願強;居民人均收入高,信用文化發達;地方政府對私有產權的保護意識較高;等等。經濟發展是金融的土壤,而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地處較為發達的中心城市,經濟活躍,面對的是城市中最有價值的客戶,這些優勢為城市商業銀行的業務拓展提供了良好的根基。

  3.市場定位不清

  城市商業銀行在成立之初就確立了“服務地方經濟、服務中小企業和服務城市居民”的市場定位。但仍有相當數量的城市商業銀行表現出市場定位搖擺不定的現象。這突出表現在:很多城市商業銀行熱衷於跟國有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爭搶大客戶、大項目。這裡面有外部金融環境和市場條件的原因,更重要的還是城市商業銀行自身的原因。公司治理不完善、業務手段單一、產品創新能力不足,制約著城市商業銀行的生存與發展。

  縱觀我國銀行業,目前城市商業銀行的處境並不樂觀。用較為悲觀的眼光來看,前有四大國有銀行的壟斷及股份制銀行的堵截,後有轟轟烈烈改革中的農信社作“追兵”,加上外資銀行又在虎視眈眈,城商行可謂處境堪憂。而在越來越高的“走出去”的呼聲中,城市商業銀行目前都面臨著一個最為迫切的問題——如何進行重新定位,到底應該“向上走還是向下走”?對此我認為,對於上海銀行這樣的“明星銀行”,或許可以嘗試打破地域限制,將觸角伸向周邊地區;而對於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來說,仍應該定位於服務本地經濟,特別是服務於中小企業,爭取“做精”而不是盲目“做大”。下麵將就城市商業銀行自身和我國金融系統兩個角度,分析城商行的適當定位

我國城市商業銀行優劣勢分析

  自1995年國務院決定在大中城市組建地方股份制性質的城市商業銀行以來,由於在產權安排機制運行、機構設置等方面比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具有更大的靈活性、有效性和競爭優勢,我國城市商業銀行在自身取得極大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了銀行業競爭格局的形成和發展,完善了金融體系結構,提高了金融市場配置資金的效率,成為我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截至2004年末,全國共有城市商業銀行113家,資產總額達16938億元,其中各項貸款9045億元;負債總額達16361億元,其中各項存款14341億元;當年實現利潤82億元;所有者權益577億元。

  在新時期調整城市商業銀行戰略並實施戰略轉型,必須從理解和掌握現實環境和未來發展趨勢的基礎上,應用SWOT分析方法研究城市商業銀行的優勢、劣勢、競爭、威脅,分析和評價中小商業銀行商業環境和戰略能力,以自身獨有資源的有效配置和核心能力的充分發揮為基礎,發揮自身戰略能力,形成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定位和戰略,促進核心競爭力的形成,並以此作為未來發展的依托。

  (一)從外部環境上考察城市商業銀行面臨的巨集觀外部環境

  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經濟結構性調整、金融改革的深化都對我國城市商業銀行外部發展環境形成巨大影響,挑戰和機遇並存。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得以確立和逐步完善,傳統的封閉經濟逐步被開放經濟所替代,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資金配置渠道、社會投融資結構發生根本性變革,社會財富結構、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費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政府職能不斷轉變,都為以按市場經濟原則和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的城市商業銀行提供了有利的激勵制度空間。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說,城市商業銀行歷史遺留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同時又面臨著貨幣政策變化、利率市場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外資銀行全面進入、監管政策調整和完善、競爭規則發生變化、市場競爭環境日趨激烈等新情況和新問題,這使城市商業銀行面臨著銀行體系內部挑戰、金融市場發展和金融制度創新的挑戰、巨集觀政策調整和金融監管進一步嚴厲的挑戰。可以說,城市商業銀行處於一個開放、競爭、多樣化的金融體系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動態發展的外部環境。

  (二)從銀行業競爭態勢來看

  按照邁克爾·波特提出的競爭產業結構分析框架來看,一個產業內部的競爭狀態取決於5種基本作用力,即供方侃價能力、買方侃價能力、潛在進入者、替代者、同行業競爭,他們決定了銀行業競爭的強度和產業利潤率。城市商業銀行與其他銀行機構同處相同的金融環境變革之中,資金供給者的侃價能力隨著國家利率管制的放開而逐步增強;資金需求者的以壓低產品價格和要求高質量服務為主導的侃價能力在產品同質化的情況下體現並不十分明顯,而今後會集中體現在金融產品創新方面;潛在進入者在我國加入WTO、金融逐步開放後體現為外資銀行的競爭;資本市場信托公司等短時期內還不能影響銀行在金融市場中的主導地位,替代作用發揮有限;而同行業的競爭則成為城市商業銀行面對的主要競爭壓力。城市商業銀行面臨的行業競爭壓力主要來自於國有銀行改製後經營活力的提高、股份制銀行規模發展效應和管理機制優勢、外資銀行滲透後對市場的蠶食和引發的市場行為方面的變化。

  (三)從城市商業銀行內部資源來分析

  其劣勢體現在:一是總體資產質量差,不良資產包袱重,資本嚴重不足,缺乏權益性融資渠道。截至2004年末五級分類的不良貸款率11.7%,是制約發展的主要障礙;113家城市商業銀行總體資本充足率僅為1.36%,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都面臨著資本不足、撥備覆蓋率低的問題,總體防範風險能力弱。二是股權結構不合理,公司治理不完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薄弱。三是經營結構以及信貸資產狀況不合理,中長期貸款比率大,貸款集中度高。四是市場定位不明晰,業務特色不突出,過分註重規模擴張,缺乏戰略計劃。城市商業銀行從發展初期至今大多採用跟隨型市場定位戰略,業務發展與大銀行存在“同質同構”現象,未能揚長避短,不能反映其特色。五是規模較小,服務範圍局限,面向全國的較少,總體上資產負債規模、信用擔保體系、網路覆蓋範圍、機構整體功能和服務手段明顯不足。六是產品創新和開發能力、科技開發和應用能力、人才儲備不足。

  其優勢主要體現在:一是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下一級法人體制帶來的快速反應優勢。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都是依照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公司治理相對科學完善,再加上經營地域集中,信息傳遞快捷、決策鏈短,相比大銀行來說具有經營靈活、對市場變化反應快、決策迅速的特點,對資金需求迫切的企業來說形成強大吸引力。二是與地方經濟交融的地緣性優勢。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與地方政府和企業有著密切的關係,在獲取信息方面具有地緣優勢和時效優勢,對當地客戶的資信狀況、經營效果掌握得更詳盡準確。

城市商業銀行現狀存在的問題

  全國現有城市商業銀行ll4家,2006年末,資本充足率為8 49%,不良貸款率為4.89%,資產總額為2,57萬億元,占全國中資銀行(包括農信社)資產總額的6.74%。經過幾年的變遷和發展,上海、北京、南京、大連、杭州、寧波等城市商業銀行綜合實力發展迅速,並實現了跨區域發展,更有望在年內能成功上市。但仍有37家城市商業銀行目前處於風險狀態.其中有7家處於高風險狀態,一部分已資不抵債。

  城市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差距。相比國內其他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由於歷史、體制、環境等原因,在市場細分、產品開發、經營理念經營策略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

  第一、市場細分不夠,沒有形成較為鮮明的市場定位。一些商業銀行市場定位還只是流於形式,沒有形成自己穩定的客戶群體,對潛在的客戶也缺少研究.致使目前許多業務還處於粗放經營階段。

  第二、業務創新帶盲目性,金融產品存在趨同現象。由於對市場缺乏科學的預測、詳細的成本與效益分析,業務創新具有盲目市場跟進色彩,新產品有的不能很好滿足客戶需求,有的由於無規模不能帶來效益,造成業務創新產品缺乏生命力。

  第三、經營管理理念落後,特色服務不突出。雖然目前各家市場商業銀行廣泛強調提高服務質量。但是服務的概念比較陝隘,有的只限於改進視窗服務、廳堂服務等,經營理念還比較落後,以客戶為中心的思想不能貫徹到產品、管理、服務、人員等各個方面。第

  第四,信息技術落後,制約了產品開發和對客戶的服務水平 先進的信息技術是商業銀行有效實施經營管理策略的保障絕大多數城市 商業銀行由於資金實力不強、技術基礎薄弱等原因,對科技投入不夠,信息技術相對於其他商業銀行來講顯得落後。

  第五、銀行之間合作不夠,合作的深度和廣度還需要加強。目前城市商業銀行每年舉行的一次論壇,主要目的還是溝通和交流,對彼此間的業務合作探索不夠,主要業務合作還只限於異地結算等方面,其他一些業務領域基本上還沒有涉及。

城市商業銀行發展存在的問題

  自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業銀行成立至今,城市商業銀行已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歷程,而城市商業銀行起步之初的發展戰略,現在回想起來很是耐人尋味——保支付、防擠兌、穩過渡。目前,這一戰略已經迅速轉變為“規範管理、穩健經營、加快發展”。

  然而,城商行的底子畢竟太薄了。大發展的動力又更多地來自於加入WTO等外部環境的驅動,因此,當城商行吹響總攻號角時,還牢牢被三條繩索捆著:巨額不良資產、資本嚴重不足、單一城市制。

  1、歷史包袱沉重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4年6月底,城市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餘額1049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2.36%(一逾兩呆口徑),比歷史最高點的34.32% 下降了近20個百分點。可以說,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通過資產置換增資擴股、利潤消化等方式,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有了很大改善,歷史包袱有所緩解,但還遠不容樂觀。

  首先,不良資產比例的下降在很大程度上歸功於資產規模的擴大,分母的“稀釋”效應不容忽視。數據顯示,按照 5級分類口徑,城市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比例2003年末為14.45%,2004年6月末為14.08%,下降了0.37個百分點;但同期的不良貸款餘額卻由1164億元上升為1192億元。

  不良貸款率=不良貸款餘額/加權風險資產

  國內商業銀行的加權風險資產主要是信貸資產。不良貸款率的下降有4種方式:①分母保持不變,分子即不良貸款餘額減少;②分子保持不變,分母即信貸資產規模擴大;③分子——不良貸款餘額有所增加,但分母即信貸資產規模卻以相對更快的速度增加;④分子減少,同時分母也在擴大。通常情況下,第四種情況是監管當局所要求和期望的。而銀行實際上多是第三種情況,為了實現不良貸款率的下降,在無法消化歷史不良資產的情況下,他們不得不採取擴大分母的方法,這就是所說的分母稀釋作用。

  其次,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狀況呈現出嚴重的兩極分化特征。以2003年末的數據進行分析,最大兩家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占比為25%,平均不良貸款率僅為5.6%;60家經營狀況基本正常的銀行資產占比為75%,平均不良貸款率為6.7%;35家較大風險類銀行資產占比為14%,平均不良貸款率為23.41%;而17家高風險類銀行資產占比為11%,平均不良貸款率為43.9%。可見,仍有相當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極度惡化,處於破產邊緣。

  再次,城市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呈現出明顯的“懸空性”特征。所謂“懸空性”,是指這部分資產的債權債務關係已無法落實,收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就是說,近2000億元不良資產中的大部分只能通過城商行自身消化或當地政府實施資產置換來解決。這無疑是對城市商業銀行盈利能力的巨大挑戰。

  最後,絕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並未實現5級分類下的充足撥備。如果嚴格按照 5級分類要求計提準備,很多城市商業銀行的經營狀況將因此而由盈利變為虧損,還有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的經營狀況會雪上加霜。從某種程度上講,在監管當局嚴格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等監管指標要求的情況下,不良資產的歷史包袱已成為城市商業銀行發展道路上的首要障礙。

  2、造血功能缺失

  作為有經營風險的特殊金融企業,具備一定的抗風險能力是商業銀行正常開業和順利運轉的前提。而國際上衡量一家商業銀行抗風險能力的主要指標就是資本充足率。因此,出於防範風險的考慮,各國金融監管當局均要求,本國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必須達到巴塞爾委員會規定的8%的最低標準。否則,將對其經營活動進行限制。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3年末,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的平均資本充足率為6.36%,尚未達到8%的最低標準。而根據銀監會頒佈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的新規定,城市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將下降2~3個百分點,即下降至4%左右的水平。這還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城市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的渠道不外乎留存盈利和增資擴股。目前,儘管銀監會已經允許並支持商業銀行通過上市和發行次級債券來補充資本金,但在諸多條件的約束下,上市和發行次級債券對於城市商業銀行來講尚不太現實,至少對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來說是這樣的。

  此外,新的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調高了商業銀行一些風險資產的風險權重,使得大多數風險資產的風險權重變為100%,並要求在此基礎上實現資本充足率達到 8%,從而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提出更高要求。按照2003年末的數據測算,要達到新規定的要求,城市商業銀行的資本缺口在500億元左右。而2003年全年,城市商業銀行實現的賬面利潤僅53億元。如果假定城市商業銀行風險資產的增長速度保持在20%,利潤增長速度保持在40%,要想將資本充足率從目前的4%提高至8%,至少需要19年左右的時間。顯然,僅靠留存盈利來補充資本金的道路是行不通的。

  理論上講,增資擴股是一條便捷、迅速的資本補充方式。問題在於,目前相當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的財務狀況令投資者望而卻步。歷年的數據顯示,全國112家城市商業銀行中,有近一半的城市商業銀行連年虧損,有10多家城市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為負數。

  在上述情況下,如果沒有地方政府和監管當局的資金或政策支持,資本補充將成為相當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無法逾越的屏障。而銀監會提出的“到2006年,各城市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基本滿足8%的監管標準”,也因此成為不可能實現的任務。

  3、經營區域受限

  自城市商業銀行成立之初,其經營活動就被限制在所在城市。當然,從當時的經濟金融環境和防範風險的角度考慮,單一城市制的經營模式是必要的。

  在成立城市商業銀行之前,大多數中心城市都擁有數十家城市信用社,而其中大多數都經營不善,面臨不良資產嚴重、管理混亂、風險失控等問題,處於破產邊緣。可以說,城市商業銀行是在一個爛攤子的基礎上建成的,其成立初期的任務在於防範和化解風險,而非規模和地域擴張。

  但是近幾年來,單一城市制經營模式的負面效應日益顯現,併成為城市商業銀行進一步發展的障礙。

  地域限制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分散風險

  對於某個城市而言,往往是某幾個或某個產業或行業發展較好,可供開發且前景較好的項目也是有限的。如果一家銀行被限制在一個城市開展業務,其資金勢必集中到這些行業、產業和項目上,造成貸款的行業集中度、客戶集中度偏高,帶來巨大風險隱患。現在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都面臨這一問題,但這一問題比較敏感,很難公開實例。

  此外,現在的很多企業往往是跨地區,甚至於跨國開展經營活動,這就要求商業銀行能夠按照企業的地理佈局為其提供存貸款和資金清算等服務。

  當前,在缺乏全國統一的信用體系的情況下,銀行只能靠企業所在地的分支機構搜集企業的信用資料。比如,一家企業的總部在北京,生產基地分佈在全國其它地方,如昆山,當該企業向北京的開戶銀行要求其為昆山的生產基地提供資金支持時,北京的銀行須通過其在昆山的分支機構進行實地調查,這比北京的銀行派人赴昆山調查的成本要少許多。但由於城市商業銀行不准在異地開設分支機構,從而造成城商行在異地信息獲取上處於劣勢地位,而長期信息不對稱會隱含較大的信用風險道德風險。這是不少城商行當前的燃眉之急。

  為了儘快解決這一問題,如果就可行性進行比較的話,允許城市商業銀行跨區域發展的可行性倒是更大一些。因為要想建立一個覆蓋全國主要大中城市的信用體系,將是一項浩大的工程,涉及面非常廣,前期投入非常大。

  地域限制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化解不良資產。

  由於歷史原因,城市商業銀行追討的抵貸資產有很多是借款人在外地投資的資產或債權,且地域分佈廣泛。城市商業銀行在異地沒有分支機構,對外地情況不熟悉,也給追討和管理這些資產帶來很高成本。一旦遇到地方保護或債務人阻撓,處置的難度就更大。對於那些處在外地且無法轉移的固定資產,通常只能採取低價拍賣或委托管理的方式,這往往會使城市商業銀行面臨巨大損失。

  地域限制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和產品創新。

  隨著地區經濟一體化和金融一體化的發展,資金的跨地區流動日益頻繁,客戶對銀行服務和產品的要求也日益多元化,尤其是需要商業銀行能夠跨區域為其提供金融服務。而不論是資金的流入還是流出,都需要一個結算通道。而這恰恰是城市商業銀行的軟肋。顯然,僅資金跨區流動,這就已經超出了城市商業銀行自身的能力,從而造成城市商業銀行大量客戶流失。這也是“很多企業在規模較小時與當地城市商業銀行的關係非常好,而一旦這些企業做大,實現跨地區經營,往往就會與城市商業銀行分道揚鑣”現象的最好解釋。

  此外,受諸多條件的限制,城市商業銀行對產品創新往往感到力不從心。城市商業銀行由於網點限制,其開發銀行卡業務的成本無法分攤,只能自己承擔;對於同樣的開發成本國有商業銀行能以數百倍乃至數千倍於城商行的網點回收投資。理由如下:

  假如有兩家銀行A和B,現在兩家銀行均發行了銀行卡,假定發行成本均為50萬元,A銀行擁有100個網點,B銀行擁有1000個網點。也就是說:A銀行擁有100個可以獲利的渠道,那麼分攤到每個網點的發行成本為5000元。同理,分攤到B銀行每個網點的發行成本僅為500元。A銀行的每個網點最少需要獲利5000元,才能最終收回投資。而B銀行則只需要500元即可。成本效益比在此一目瞭然。

  雖然現在所有銀行安裝的ATM機均可實現銀行卡跨行通用,從而使城市商業銀行發行的銀行卡在地域上得到拓展,但出於成本和方便的考慮,消費者當然還是願意選擇全國性商業銀行,尤其是四大國有銀行發行的銀行卡。這對異地無網點的城市商業銀行發行銀行卡,也起到了負面的阻礙作用。

  地域限制也不利於創造公平競爭的金融環境。

  入世以來,我國金融業的管製程度日益放鬆,中資銀行與外資銀行享受的待遇差距逐漸縮小。在此情況下,用“內外夾擊”來形容城市商業銀行的處境應當不為過。一方面,國有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紛紛加大了對中心城市分支機構的傾斜力度;另一方面,外資銀行也在通過搶奪高端客戶等方式慢慢蠶食發達地區中心城市的市場。這就造成在單一城市從事經營活動的城市商業銀行,只能眼睜睜看著當地市場份額的喪失。

  根據掌握的數據,發展較好的城市商業銀行在當地的市場份額大致在8%~10%左右。近幾年的數據顯示,城市商業銀行在當地市場份額達到8%~10%之後,就很難再有大的突破,這可能是各地金融市場份額的飽和點。而新的金融機構的進入,往往又會使原有商業銀行的市場份額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卻又無法向外地開拓市場。顯然,這不利於創造公平競爭的金融環境。

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策略

  (一)兼併、重組和聯合。城市商業銀行應兼併地方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城市信用社以及尋求同級之間的兼併聯合。通過兼併和重組,城市商業銀行不僅能擴大自身的規模,提高抗風險能力,還能減少不良資產的比例,增加資產實力。原央行行長戴相龍指出:“在加強聯合,共同抵禦風險方面要有所突破。比如區域性的聯合、部分業務的聯合、相互代理等等,這些聯合應在市場競爭中出現,不能搞行政命令。”這樣,行與行之間相互代理、共同拓展業務空間、匯路不通的問題就迎刃而解,還可以開展原來因勢單力薄無法承擔的業務,如:共同貸款、聯合稅等批發業務。另一方面,統一內控制度建設、統一科技電子化建設、統一業務標準、統一業務憑證、統一信息披露,有利於提高城市商業銀行的社會信譽度。

  (二)加強內控機制改革。城市商業銀行應吸收中外銀行的先進管理經驗來強化自身的內部管理。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有助於形成對經營者的產權約束,有助於城市商業銀行建立以“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為特征的現代企業制度,有助於城市商業銀行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與自我約束的市場主體。同時,城市商業銀行應積極地引進人才,加大業務創新力度。

  (三)正確的市場定位,通過對城市商業銀行成功經營經驗的總結,城市商業銀行應主要依托地方政府及地方人民銀行;為地方中小企業和市民當家理財;參與地方經濟改革,為發展地方經濟提供全面金融服務。簡而言之:服務地方、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市民。

  (四)政府的政策支持。首先,央行應允許城市商業銀行針對不同的貸款對策和貸款種類確定不同的貸款利率;允許城市商業銀行能同以前的城市信用社一樣在中央銀行規定的範圍內適度提高居民和企業存款利率水平,使中小金融機構的存貸款客戶有一個風險和利益的比較選擇空間。其次,中央銀行應擴大城市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和運用的渠道。再次,由於城市商業銀行處於組建時間不長且內部存在著一定的兼併和重組,政府應在稅收上給予優惠,對併購實行免稅優惠。最後,政府支持城市商業銀行開展多種業務,並對城市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化解提供支持,為城市商業銀行發展提供一種國民待遇

  (五)加強產品創新,擴充業務範圍,促進中間業務發展。應把握好以下幾個原則:

  1、業務品種多樣化原則。各經營網點要儘可能多地開辦中間業務,如咨詢服務、保管箱、租賃保險代理、代客理財等,在競爭策略上力求做到品種全而精。

  2、市場營銷高效化原則。要簡化操作程式,推行套裝交易,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註重中問業務整體推進。充分利用自身在信息、網點、人員以及本土化方面的優勢,建立起高效、快捷的電子網路,增強自身的競爭能力。

  3、金融服務人性化原則。要改變傳統的銀行與客戶之間的溝通方式,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實行個性化服務。可以借鑒金融超市的做法,實施開放式經營和“一站式’服務的模式,並予以推廣。

  4、營銷策略針對化原則。要開拓中間業務就必須瞭解轄內企業和個人對中間業務產品的需求,在市場調查中制定營銷策略和使用國際慣用營銷手段和方法,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使開發的中間產品能有效地進入市場,樹立獨具特色的品牌,擴大市場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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