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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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財富(social w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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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財富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創造的、具有對人有使用價值的勞動產品;是指進入社會生產、生活領域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物質。
社會財富包括自然資源、勞動產品和知識技術產品等形式。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是社會財富的兩個基本屬性。
關於經濟學上的財富,有各種各樣的名稱,有人稱之為物質財富,有人稱之為自然財富,有人稱之為人為財富,也有人稱之為財富;明確地將經濟學上的財富稱為社會財富的是馬克思[1]。最早給財富下定義的色諾芬認為對占有者有用的好東西,如馬、羊、土地等等就是財富[2]。顯然,這是將財富僅僅歸結為使用價值。之後,亞里士多德更為明確地指出:“真正的財富就是由……使用價值構成的”[3]。他還說過:財富是“屬於家庭和國家的經過加工的豐富的物質”[4]。
在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為主的現實,致使人們仍然堅持財富就是物質財富的看法。隨著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資本關係也開始萌芽。由於對外貿易的大發展而產生的重商學派,不同意使用價值即為財富的傳統看法,認為財富是由貨幣或金銀構成的。這顯然將財富理解為交換價值。[5]晚期的重商主義者提出了二元論的財富觀,即認為財富既是人為財富,又是自然財富。如英國十七世紀的托馬斯·孟說過,發展外貿,力爭出超,要使賺得的“人為財富”“以現金的形態被帶回本國”。同時又認為:“以為金錢就是貿易的生命”的說法是不對的,因為“世界上還只有少量的錢幣在流通的時候,就已有了交換或以貨換貨的大規模貿易了。”[6]不僅英國,而且法國較晚的重商主義者如孟克列欽,也“一方面認為貨幣是財富,……另一方面又說使國家富足的不是充足的黃金和白銀,……而是生活必需品”[7]。
隨著資本主義發展而出現的重農學派,堅決反對僅僅將交換價值理解為財富,而十分強調財富應具有使用價值。他們認為,不可消費的金銀貨幣並不是真正的財富,只有可以消費的農業純產品才是真正的財富。[8]如重農學派的魁奈寫道:“一個國家的財富,並不由貨幣財富的總量所決定”;“財富是人的生活資料的來源”。又說:“作為商品來看農作物,是貨幣財富和實物財富的綜合體。”[9]古典經濟學的進一步發展,又揚棄了重農學派的看法。其集大成者斯密,將財富既理解為價值即社會財富,又理解為使用價值即物質財富[10]。所謂物質財富,他是指供生活上享用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品”,或者說是生產部門的年產物。斯密關於財富的觀點明顯地具有二元論性質。之後,古典經濟學的完成者李嘉圖和薩伊圍繞斯密的財富定義發生爭執,各執二元論之一端。薩伊硬說斯密認為,財富只“由物體或物質的價值構成而不是由物體物質本身構成”,並斷言“財富和……價值成正比例”[11]。他雖堅持了斯密的社會財富定義,卻不同意斯密的勞動價值論。李嘉圖針對薩伊,不僅引證了斯密的物質財富的定義,而且堅持了勞動價值論。他說:隨著生產力提高,“一百萬人在一種社會情況下所能生產的‘必需品、享樂品和娛樂品’等財富可以比另一種社會情況下大兩倍和三倍,但他們卻不能因此而使價值有任何增加”[12]。在這裡,李嘉圖根據勞動價值論,指出了薩伊的所謂財富與價值成正比例觀點的錯誤。
自斯密後,關於財富定義的爭論很廣泛。例如關於財富是否是勞動產品,穆勒、麥克庫洛赫、托倫斯、馬爾薩斯等,或明確地或含糊地認為,財富所指的是其生產或占有要花費人力的那些物品;而另一些人如李嘉圖,則認為在財富中還含有不是由人力取得的一些物品;當時,馬爾薩斯的定義是:所謂財富,是“需要一部分人類勞作來取得或生產的必需、有用或令人喜愛的物質對象”[13]。麥克庫洛赫對此反駁道:那空氣和太陽呢?[14]當然,馬爾薩斯這個定義的前一項是基本上對的。麥克庫洛赫堅持了財富是勞動產品和財富必須有效用這兩個規定,卻又將財富僅僅等於價值[15];這樣,就使他的理論本身陷入了矛盾。馬克思對前人的研究成果進行了批判地繼承,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科學的財富理論。他將財富理解為社會財富,並將社會財富歸結為勞動產品。
有鑒於此,關於財富定義的要點可以理解如下:
1、所謂財富,不同的科學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看法;政治經濟學研究的財富,不僅是指人類的財富,而且是指人類經濟運動範圍內的財富,即社會財富。
2、社會財富是經濟運動的成果,是人類勞動的產品,這一點正是社會財富的本質所在。
3、這一勞動產品必須具有對人有用的使用價值。
上述三點,把經濟學上的財富即社會財富同其他性質的財富區分開來,把社會財富歸結為勞動產品,把財富限定為有用的使用價值——是適用於一切人類社會的財富的基本規定。任何一件物品,只要符合上述三點,就是社會財富。
如果需要對社會財富下一個簡明定義的話,應表述為:政治經濟學所理解的社會財富,是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創造的具有對人有用的使用價值之勞動產品。
社會財富從何而來,這是關於社會財富的關鍵問題。正因為如此,任何一個研究過財富的人都對此發表過看法。關於社會財富的來源,直接受財富定義的制約;也正因如此,由於對社會財富的理解不同,所以對其來源的理解亦說法不一。
最早研究財富的色諾芬和亞里士多德認為,物質財富來自農業勞動,它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勞動產品。不過,亞里士多德認為,這是取得財富的正當的方式;此外,還有三種不正當的方式:有酬勞動、商業和高利貸。[16]在封建社會,人們的視野受自然經濟的限制,仍然普遍地認為財富的主要來源是農業。到了封建社會末期,在商品交換蓬勃發展的情況下,重商主義者以貨幣為財富,因而他們自然只註視流通領域,認為社會財富來源於對外貿易的不等價交換所產生的讓渡利潤。不過,晚期的重商主義者中有的人已經提出,財富來自“商業勞動和工業勞動”。如斯圖亞特所說:絕對利潤這種社會財富,是由“勞動、勤勉和技能的增進”產生的[17]。難怪晚期重商主義者總是主張通過發展工場手工業、航海業來發展對外貿易,從而賺取更多的貨幣。因此,馬克思不但稱其為“重工主義”,而且說重工主義比之早期的貨幣主義“已經是很大的進步”[18]雖然晚期重商主義者仍然以為財富來源於商業貿易,事實上他們的視線已經開始向生產領域轉移。重農學派以農產品為財富,自然認為農業是唯一的生產部門(工業是非生產部門,商業同樣是不創造財富的非生產部門),因而也只有農業勞動才創造財富。他們作為旗幟的口號是:“土地是財富的唯一源泉,只有農業能夠增加財富”[19] 。
重農學派把財富源泉追溯到了生產領域、追溯到了勞動,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當然,他們的觀點失之片面,因為他們兩眼只是盯著農業生產部門和農業勞動。在斯密之前,具有遠見卓識的哲學家霍布斯說過:財富的“豐富是依賴於(次於上帝的恩賜)人的勞動和勤勉”[20]。哲學家洛克更明確地提出:“勞動使一切東西具有不同的價值”[21]。這一思想為勞動創造財富的觀點奠定了基礎。到了斯密,這位有相當理論思維頭腦的學者宣佈:勞動一般是物質財富或使用價值的唯一源泉。在人類經濟學理論思維的進程上,人們曾輪流地認為農業、工場手工業、航海業、商業等等實在勞動的特殊形式是財富的真正源泉[22]。斯密的一般勞動是對勞動的特殊形式的否定;正因為如此,他實際上在這裡是把社會財富的實質歸為價值。所以馬克思評論道:斯密在重商學派之後,“重新提出產品的價值是構成資產階級財富的實質的東西”[23]。
斯密之後,絕大多數經濟學家都眾口一詞地贊同勞動是財富的源泉。特別是李嘉圖,堅持和發展了斯密的勞動創造價值從而創造財富的觀點,並力圖使整個經濟學體系都從屬於這一基本理論。儘管他的學說仍包含著不可剋服的矛盾,但在馬克思之前,唯有他的觀點比較徹底。在承認勞動創造財富的前提下,當時存在著五花八門的觀點。薩伊把勞動分為三種:“人的勞動、自然的勞動、機器的勞動”,併進一步提出著名的“三位一體”公式。對此,馬克思進行了徹底的批判[24]。麥克庫洛赫寫道:“正是勞動,也只有勞動,人才能獲得具有交換價值的東西。”[25]然而他所謂的勞動卻分為人的勞動、動物的勞動和機器的勞動[26]。加尼爾認為:“一切勞動,不問主次,不分彼此,都協力於財富的生產。產品的交換,保證了這種財富的生產。” [27]加尼爾雖然謳歌勞動的恩惠,卻僅僅將勞動作為財富生產的協力。在對前人研究成果批判與繼承的基礎上,馬克思運用勞動二重性學說,科學地解決了社會財富的來源問題。社會財富來源於勞動,但勞動既是具體勞動又是抽象勞動。從社會財富的使用價值方面來說,財富來源於不同生產領域的各種特殊形態的具體勞動;從社會財富的價值方面來說,則來源於勞動者的抽象勞動。
為什麼馬克思運用勞動二重性學說出色地解決了財富的來源這一問題呢?這與他將社會財富視為具有二重性的勞動產品密切相關。關於社會財富問題長期爭論的一個焦點是,它到底是一種使用價值,還是一種價值?
一種觀點認為,財富是一種使用價值,如色諾芬、亞里士多德以及後來的馬爾薩斯等人的觀點。如果僅僅具有使用價值就是財富,那末空氣、陽光和水不也是社會財富嗎?進一步問,既然財富就是使用價值,為什麼在商品經濟下人們總是追求貨幣、金銀,即交換價值呢?
於是第二種觀點出來說話了:社會財富是交換價值,這是重商主義者觀點。如果價值就是人們追求的財富,它能吃穿還是能住行呢?而且在經濟實踐中,人們發現,從貨幣出發追求貨幣,並不能使一個國家致富。這樣,人類的思維又回到了對使用價值的思考上[28]。首先是重農學派,它大聲疾呼財富就是農業純產品。儘管在反對價值即財富的鬥爭中重農主義得勝了,但在理論的發展中,它最終讓位於下述觀點:認為社會財富既是使用價值又是價值。斯密就持此觀點。斯密未曾發現勞動的二重性,只是將財富分為價值財富和物質財富;這樣,他事實上是將社會財富關聯的兩個方面害裂開來,並使之獨立化。顯然,這是二元論的財富觀。馬克思辯證地將社會財富理解為一個統一體的二重性物。既然財富是一定生產關係下的勞動產品,那末它既是使用價值,又是一種生產關係的物化形式。例如,馬克思將財富在資本主義下的具體形式資本,既理解為物,又理解為資本關係的物化形式[29]。就是政治經濟學史上第一次明確地將社會財富作為一個經濟範疇來對待的。
社會財富是一個經濟範疇。作為一定經濟關係下的勞動產品,它無疑要加上特定的經濟關係這一社會形式;同時它又畢竟是物,又必須具有使用價值。[30]社會財富這一二重性質,是理解政治經濟學的一個關鍵。經濟學界向來忽視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因而釀成對財富二重性理解上的兩種片面傾向。一種傾向是,忽視社會財富是一種生產關係的物化形式,而將其過分地視為物。由此引起理論上的後果是,把政治經濟學的研究由經濟關係演變成工藝學、經營學、單純的致富學。另一種傾向相反,是忽略社會財富的使用價值這一內容。馬克思曾指出:“在所有的所有制形態裡面,財富都是以物的形象出現的,不管那是些實物,或者是通過那處於個人之外偶然與個人同時並存的實物而表現出來的社會關係。”[31]忽略社會財富的內容,必然導致人們只抓所謂人與人的關係,而忽視物質和精神產品的具體生產。
以上述理論為前提,對財富做以下分類:
1、就社會財富在社會生產各個環節中的作用來講,它可分為生產性財富(生產資料、勞動力)、流通性財富(作為生產結果的各種形態的勞動產品)、分配性財富(各種收入、基金)、消費性財富(生活資料)。
2、就社會財富作為滿足人們基本需要的產品特點來講,可分為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由於精神財富在過去歷史中的比重太小,作用有限,所以多為人所忽略。也許有人會提出,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論述的社會財富不也主要限於物質財富嗎?是的,但是這並不能說明馬克思沒有將精神財富納入社會財富之中。馬克思寫道:社會財富“包括一切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32]。他還多次論述到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物質勞動”和“精神勞動”、“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33]這類問題。
3、社會財富就其最終作為創造再生產條件的作用來講,可以分為Ⅰ部類產品即生產資料和Ⅱ部類產品即生活資料。
社會財富範疇,是對一切社會經濟形態勞動產品的抽象。抽象的社會財富在具體的社會經濟形態中又轉化為具體形式。把不同社會財富區分開的不是財富的使用價值,而是社會財富中包含的生產關係。所以生產關係是財富的本質方面,體現著該社會的經濟本質。我在“引論”中曾論述過,社會財富在資本主義社會具體為資本,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則具體為自主勞動。這些特殊形式的社會財富在各自社會,還進一步派生出特殊社會財富的個別形式來。
整個社會是由人構成的,每個人都在追求個人的財富,並不十分關心社會的財富,社會財富是在人們追求個人財富的同時產生的,沒有個人財富就無從談社會財富。
對於社會財富,主要爭論在於,財富是使用價值還是交換價值?支持財富是使用價值的有色諾芬、亞里士多德、馬爾薩斯和重農學派等人,在以自然經濟為主的社會,人們堅持財富就是物質財富的看法。隨著商業的發展,很多人認為財富就是由貨幣和金銀構成的。所以這樣的財富被看作是交換價值。社會財富是交換價值,這是重商主義者觀點。但是在經濟實踐中,人們發現,從貨幣出發追求貨幣,並不能使一個國家致富。這樣,人類的思維又回到了使用價值上。馬克思對前人的研究成果進行了批判地繼承,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科學的財富理論。他將財富理解為社會財富,並將社會財富歸結為勞動產品。這樣看來,政治經濟學研究的財富,是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創造的具有對人有使用價值的勞動產品。但如果把社會財富僅僅看作是人的功勞,忽視了自然界的作用,必然導致人與自然之間關係的緊張,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無從談起。
對於個人財富,有人認為健康是財富,快樂是財富。他們認為財富就是一個人擁有,並能使自己幸福的東西。但另一部分人認為房子、車子、票子才是真正的財富,有了財富,快樂、健康和幸福自然就來了,在這些人看來,金錢才是萬能的。正確認識個人財富及其源泉是解決好貧富差距的首要條件,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
要定義個人的財富,必須知道財富對人的作用,明確人們為什麼追求財富?財富不是人們追求的目標,但是擁有財富就能得到很多想要的東西。如果不需要財富,一個人能滿足他的需求,那他就不會去獲取財富。但是,一個人不可能自給自足,必須在市場上完成交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滿足個人的需求。拿什麼交換?毫無疑問,錢是最直接的交換物。當然,有價值的物品或資產也可以充當交換物。所以說,財富是人們能實現幸福生活的一種手段,不是人們追求的目標。人生來不是為了追求財富,但財富卻是人生來就註定需要的。因此,個人財富既包括使用價值,也包括交換價值。一切可以交換的有用的客觀存在的身外之物都是個人的財富,不管形式,不管來源。
個人財富和社會財富是有區別的。社會財富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創造的具有對人有使用價值的勞動產品;個人財富是指一切可以交換的有形之物和無形之物;自然財富是指社會財富和個人財富之外的自然界所有的東西。
- [1] 參見馬克思:《資本論》第1捲。《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捲,第47頁。
- [2] 色諾分:《經濟論·雅典的收入》,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2-3頁。
- [3] 轉引自馬克思:《資本論》第1捲。《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捲,第174頁註①。
- [4] 轉引自西斯蒙第:《政治經濟學新原理》商務印書館1964年版,第27頁。
- [5] 參見《卡爾·馬克思的遺稿》。《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捲,第754頁;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捲,第148頁。
- [6] 《英國得自對外貿易的財富》,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第4-5、16頁。
- [7] 轉引自魯友章、李宗正:《經濟學說史》上冊,人民出版社會1979年版,第78頁。
- [8] 參見同上書,第126-128頁。
- [9] 《穀物論》。《魁奈經濟著作選集》,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第90、85、89頁。
- [10] 斯密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巨著開宗明義的第一句話就是:“一國國民每年的勞動,本來就是供給他們每年消費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商務印書館1972年版,第1頁;著重號為引者所加。並可參見該書第26、3、181頁)
- [11] 《政治經濟學概論》,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第114、58頁。西尼爾也持觀點。他下定義說:“財富所包括的是一切有價值的事物”(《政治經濟學大綱》,商務印書館1977年版,第41頁)。
- [12] 《政治經濟學及同賦稅原理》,商務印書館1962年版,第232頁。
- [13] 《政治經濟學定義》,商務印書館1960年版,第100頁。
- [14] 參見麥克庫洛赫:《政治經濟學原理》,商務印書館1975年版,第5頁。
- [15] 參見同上書,第3-37頁。
- [16] 參見亞里土多德:《政治學》商務印書館1965年版,第31-33頁。
- [17] 參見馬克思:《剩餘價值理論》第1冊。《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捲Ⅰ,第11頁。
- [18] 《卡·馬克思遺稿》。《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捲,第754頁。
- [19] 魁奈:《農業國經濟統治的一般準則》。《魁奈經濟著作選集》,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第333頁。
- [20] 轉引自麥克庫洛赫:《政治經濟學原理》,商務印書館1975年版,第40頁。
- [21] 《政府論》下篇,商務印書館1964年版,第27頁。
- [22] 參見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捲,第49頁。
- [23] 《剩餘價值理論》第1冊。《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捲Ⅰ,第166頁。
- [24] 參見馬克思:《資本論》第3捲。《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捲,第919-940頁。
- [25] 《政治經濟學原理》,商務印書館1975年版,第43頁。
- [26] 參見馬克思:《剩餘價值理論》第3冊。《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捲Ⅲ,第182頁。
- [27] 轉引自麥克庫洛赫:《政治經濟學原理》,商務印書館1975年版,第72頁。
- [28] “嘲笑貨幣資本主義錯覺的現代經濟學家,……他們剛想拙劣地斷定是物的東西,突然表現為社會關係,他們剛剛確定為社會關係的東西,卻又表現為物來嘲弄他們”(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捲,第23頁)。其原因在於,他們將本來二重的(資本)財富,非此即彼式地卻判斷。
- [29] 參見馬克思:《雇佣勞動與資本》,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5-27頁。
- [30] 馬克思說:“不論財富的社會形式如何,使用價值總是構成財富的內容”。針對加利阿尼“財富是兩個人之間的一種關係”的命題,馬克思補充道:“如果交換價值是人和人之間的關係這種說法正確的話,那麼必須補充說:“它是隱蔽在物的外殼之下的關係。”(《政治經濟學批判》。《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捲,第 16、22頁)
- [31] 《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第3分冊,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04頁。
- [32] 《剩餘價值理論》第1分冊。《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捲Ⅰ,第165頁;著重號為引者所加。
- [33] 參見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識形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捲,第32、36、52、53、56頁。
- 巫繼學.社會財富永遠只是勞動產品[J].中國論文下載中心.06-02-06
- 齊瑞福\孫東川.財富之源、可持續發展與和諧社會[J].集團經濟
不同的科學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