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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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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補貼(Cross Subsidization)

目錄

什麼是交叉補貼

  交叉補貼是一種定價戰略。其思路是,通過有意識地以優惠甚至虧本的價格出售一種產品(稱之為“優惠產品”),而達到促進銷售盈利更多的產品(稱之為盈利產品)的目的。

  可能的“盈利產品”包括:

  • 消耗性產品;
  • 非消耗性產品;
  • 替換性部件;
  • 服務。

交叉補貼的使用條件

  採用交叉補貼的動機很明確:希望以折扣價格出售部分產品方式而推出大量盈利產品銷售,從而提高總利潤水平。這種方法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成功。

  (1)客戶對優惠產品價格極為敏感,對盈利產品價格不敏感。

  • 優惠產品的銷售對價格足夠敏感

  優惠產品的價格彈性很大,使折扣價格的交叉使用促使盈利產品的銷售量增加而帶來的利潤增長,超過對價格折扣的補償。否則,這種戰略不可行。實行該戰略的關鍵在於對部分產品的價格交叉彈性進行測算。如果其價格交叉彈性遠大於1,說明交叉補貼戰賂是有利的;如果價格交叉彈性小於1,則可能不利,此時企業最好在各種互補產品上謀求正常的利潤。

戰略管理工具
A
安索夫矩陣
ADL矩陣
B
貝恩利潤池分析工具
波特競爭戰略輪盤模型
波特競爭對手分析模型
辯證式探詢法
變革五因素
C
策略資訊系統
策略方格模型
產品剔除策略
創新動力模型
D
定量戰略計劃矩陣
大戰略矩陣
多點競爭戰略
定向政策矩陣
E
ECIRM戰略模型
F
福克納和鮑曼的顧客矩陣
福克納和鮑曼的生產者矩陣
G
公司層戰略框架
股東價值分析
關鍵成功因素分析法
H
核心競爭力識別工具
環境不確定性分析
行業內的戰略群體分析矩陣
I
IT附加價值矩陣
J
基本競爭戰略
競爭戰略三角模型
競爭對手的成本分析
競爭優勢因果關係模式
競爭對手分析工具
價值信條模型
競爭情報系統
決策矩陣
交叉補貼
競爭資源四層次模型
K
擴張方法矩陣
L
利潤庫分析法
蓮花型創新模型
力量分析法
M
麥肯錫5Cs模型
母合優勢模型
P
PIMS分析
PARTS戰略
品牌定點陣圖分析法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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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系統規劃法
企業自我評價表
全球公司管理支助系統
S
3C戰略三角模型
四鏈模型
生命周期分析法
斯威比的無形資產檢測器
三維商業定義
STRATPORT模型
三維競爭戰略模型
T
湯姆森和斯特克蘭方法
Y
遺忘借用學習法
Z
戰略實施模型
戰略鐘模型
戰略地位與行動評價矩陣
戰略地圖
戰略選擇矩陣
戰略十步驟系統
專利分析法
綜合戰略理論
戰略兆示
戰略攻擊
戰略管理辦公室
戰略一致性模型
轉移定價
重要性-迫切性模型
戰略整合模型
戰略準備度
戰略聯盟伙伴動態管理模型
戰略聯盟演化動力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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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惠產品必須具有足夠的需求價格敏感性,從而使其折扣價格所帶來的盈利產品銷售量的增加所導致的利潤增加足以彌補其降價的損失。如果優惠產品的需求對價格不太敏感,企業最好是同時在優惠產品和盈利產品上謀求正常利潤

  • 盈利產品的銷售對價格極不敏感

  顧客對盈利產品價格不敏感,即盈利產品的價格彈性小,則企業可以提高盈利產品售價而對其他部分產品的價格進行補償,以保證企業的總利潤隨互補產品銷售量增加而增加。

  盈利產品的需求必須對價格不十分敏感,這樣提高售價才不會使銷售量大減。除非這一點得到保證,否則,出售盈利產品所帶來的利潤就不足以彌補優惠產品降價出售的利潤損失。對盈利產品,其需求對價格的不敏感性取決於它為買方所創造的價值以及其它替代品對它的威脅程度。

  (2)兩種產品互補性強,同時購買的概率高

  在前面兩種情況中都隱含著一個條件,就是折價產品與盈利產品之間必須存在密切的互補關係,顧客必須同時賅買這些互補產品才能滿足自己的需求,這樣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折價產品與盈利產品的銷售量一致。

  優惠產品與盈利產品聯繫緊密,盈利產品的銷售必須在一定程度上與優惠產品的銷售連在一起,這樣買方就不能只買低價的優惠產品而白占便宜。不一定要求這兩種產品緊緊捆在一起,但它們之間的聯繫必須足夠強,以使同時從該處購買兩種產品的買方比例達到一定程度,從而證明以折扣價格出售基本產品是合算的。

  隨著產業的不同,優惠產品與盈利產品間聯繫的來源亦不同。在零售業中,由於購貨成本的存在,使得買方在光顧商店還會購買其它貨物,這就創造出一種聯繫。在勸買高價產品時,對品牌的忠誠以及改變品牌的轉換成本,使得兩種產品聯繫起來。例如剃鬚刀:對剃鬚刀品牌的忠誠加上轉換成本會使買方購買與刀架同品牌的刀片。除此之外,感覺上的或真正存在的兼容性也會把產品聯繫起來,就像買方相信產品製造商也是提供零件、維護和修理的最佳選擇一樣。

  一般實行交叉補貼戰賂是希望通過折價產品的銷售帶動盈利產品的銷售。因此,防止仿製盈利的產品則是十分關鍵的問題。

  (3)盈利產品的進入障礙足夠大

  優惠產品與盈利產品間的聯繫還取決於後者可以被其它產品替代的可能性。例如,要是零部件可以返修,那麼設備銷售和零件銷售之間就不再有相同的聯繫了。除非優惠產品和盈利產品很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否則為使交叉補貼策略取得成功,必須使進入盈利品產業非常困難。關鍵是要防止他人仿製零部件或消耗性產品。

交叉補貼戰略的風險[1]

  交叉補貼戰略的風險主要來自於條件不能滿足的情況以及產業發展帶來的影響。如果互補產品之間聯繫不夠密切,交叉價格彈性不大,致使盈利產品銷售不足;或者是產業發展降低了產品之間的互補性以及盈利產品的入侵障礙,都會使交叉補貼戰賂不成功。

  採取交叉補貼戰略的企業可能會發現它只在出售低價的基本產品,而沒能賣出盈利產品——買方到他的競爭對手那兒去買盈利產品了。

  (一)互補產品聯繫不強的風險

  如果互補產品之間的聯繫不密切,則可能使實行交叉補貼的企業的盈利產品銷售不足。主要表現形式為:

  • 購買者“撇油”。購買者只從實行交叉補貼的供應商手中買折價產品,而不購買盈利產品,或者從不實行交叉補貼的供應商那裡購買正常價格的盈利產品。買方白占便宜,買方只買基本產品,要麼不買盈利產品,從不實行交叉補貼的廠商那裡購買這類產品。
  • 盈利產品產業的進入障礙減小,替代品增加,使用替代產品。消費者通過使用盈利產品的替代產品,或者通過維修保養延長盈利產品的使用年限,降低對盈利產品的需求。這些均會造成交叉補貼的損失。替代盈利產品的出現會減少使用盈利產品的需要,由於買方將不買或少買盈利產品,交叉補貼策略會受到損害。例如,返修零件而不購買新件或增加消耗品的使用壽命都會產生以上效果。
  • 專營化競爭者的存在。如果出現採取集中一點戰略、專門生產經營盈利產品的企業,以較低的價格出售盈利產品,則是最難對付的競爭風險。例如,生產電話機的企業盯著生產電話交換機的企業,專門為特定的系統生產話機與配件。這些專營企業奪走的是大量的零部件的利潤,留下的是難度大的業務或低產量的產品。專營化的競爭對手可以以較低價格出售盈利產品。例如,在許多產業中獨立的服務公司都很普遍。它們只為專門的品牌提供服務,或者仿製零部件。它們以產業領導者為目標,從事相對簡單的服務或者仿製最經常替換的零件。其結果是,生產基礎產品的企業在零件及服務上可獲得的利潤減少了,它們甚至可能只剩下難應付的修理業務或低產量的零件生產。例如,蘇索兄弟公司(Sulzer Ltd.) 就是船舶發動機產業中無證經營的零部件供方的主要目標。專營化廠商進入的風險,決定於基礎產品與盈利產品間聯繫的緊密性以及進入盈利產品業的壁壘。
  • 購買者後向一體化。買方縱向整合買方購買基本產品,但是聯合起來自行生產盈利產品。例如,自我服務,或者自我製作、修理零部件。
  (二)產業發展的影響

  交叉補貼戰略與一攬子經營相似,隨著時間的推移、產業的成熟,交叉補貼的作用會受到下列因素的影響而減少。

  (1)互補產品之間的密切程度逐步降低。隨著顧客消費成熟程度和價格敏感性增加,從不同企業選擇購買不同的互補產品的情況逐漸增多。隨著技術的普及、轉換成本的降低或者與盈利產品相互替代的產品出現,互補產品之間的聯繫將會被削弱。例如,照相機與膠卷的生產經營逐步分離就反映了這一點。

  (2)進入盈利產品業的障礙降低。技術的發展將會增加產品的通用性,而降低其獨特性。這樣會使更多企業由於盈利產品業進入障礙降低而擁人,導致盈利產品價格下降。例如,電腦硬體與軟體的標準化,使大量電腦生產企業出現,產品價格迅速下降。

交叉補貼的原理[2]

  假定某一零售商銷售兩種產品A和B,這兩種產品為互補產品。又假定在兩種產品不存在互補關係(互相獨立)的情況下,當該企業獲得最大利潤時,在市場A的銷售量為Q_A^*,售價為P_A^*;在市場B的銷售量為Q_B^*,售價為P_B^*

  如右圖,假設企業認為產品A和產品B為互補產品,它可以降低產品A的售價,以便使產品B的需求曲線右移。產品B所獲得的額外利潤可以用補貼的形式返回到市場A,以決定產品A的銷售量和售價。這樣,就可以在市場A得到一條新線段——帶補貼的邊際成本線。這條線應該與邊際收入MRA相等。如果企業特產品A的售價從P_A^*降到P_A^ \prime,這將使產品B的需求曲線從DB右移到D_B^\prime(見右圖)。這時,企業經營兩種互補產品的利潤能達到最大。在市場B,企業可以以價格P_B^\prime銷售數量為Q_B^\prime的產品,以達到最大利潤,此時,企業可以將在市場B獲得的額外利潤轉移到市場A作為補貼。

受到交叉补贴的产品
提供补贴产品

交叉補貼的戰略維持[2]

  如果所需條件具備,交叉補貼可能是一條顯著改善經濟效益的途徑。諸如吉利(Gillette)、柯達(Kodak)和施樂(Xerox)這些著名公司,都成功地運用了這一戰略。但是,支持交叉補貼的條件可能會消失,這就需要採取主動措施去維持它們。而且,企業必須是有意識地而非無意識地採取交叉補貼。

  流通企業實施交叉補貼可以增加總利潤,但如上所述,實施交叉補貼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並且還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因此,企業要想長久地實施交叉補貼策略,就必須採取一系列戰略來維持它。

  (1)增加盈利產品銷售的進入壁壘。要使交叉補貼長久可行,流通企業必須設立或提高進入盈利產品銷售的壁壘。例如,這意味著企業必須保護專有的服務程式、零部件整修技術以及消耗品的設計,而不讓他人模仿。要做到這一點,需要積極進行專利註冊以及主動的市場營銷活動,使買方瞭解向生產基本產品的廠商購買盈利產品的必要性。由於不註重這些因素,許多企業的交叉補貼戰略的優勢得不到充分發揮。

  一個不遺餘力保護其盈利產品的例子是施樂公司。在複印機行業,易耗材料是利潤的主要來源,因而施樂公司一直為不同型號的複印機提供獨特的調色劑,同時積極宣傳在複印機上使用它生產的調色劑以保證最佳複印質量的好處。

  (2)加強基本產品和盈利產品問的聯繫。只要能加強基本產品和盈利產品的聯繫,就有助於流通企業實行交叉補貼策略。在產品設計上增加競爭對手生產兼容介面的難度,就是這樣一種戰術。柯達公司採用的是另一種戰術。通過向相片洗印方宣傳柯達相紙是印製精美照片的理想相紙,公司試圖將設備的銷售與相紙的銷售更緊密地聯繫在一起。

  (3)隨著產業發展調整交叉補貼策略。如果支持交叉補貼策略的條件發生了變化,企業要跟著調整自己的戰略。隨著時間的推移,基本產品和盈利產品的相對利潤率應當經常進行平衡。企業還可以從設計更為複雜的定價機制中獲利,在此系統中以較低的價格向最可能轉向其他銷售商的買方提供盈利產品。企業必須避免為競爭對手進入盈利企業提供任何方便。

  (4)鼓勵進入基本產品業以推動盈利產品業的銷售。如果盈利產品是專有的,通過發放許可證等方法來鼓勵更多的企業進入基本產品的銷售是合適的。例如,柯達公司鼓勵廠商進入與其膠卷規格相同的相機業。

  (5)避免無意識的交叉補貼。交叉補貼應當是企業刻意設計的戰略,而不應該源自無意識的行為。不理解成本怎樣因細分市場而異,基本上都會導致採取交叉補貼戰略。進行戰略成本分析的良好系統,是有效實行交叉補貼的基礎。無意識的交叉補貼會使競爭對手白白沾光,也會招致新的產業插足者。

交叉補貼與產業演變

  隨著產業的逐漸成熟,交叉補貼是否適宜也常常發生變化。如同捆綁式經營那樣,隨著時間的推移交叉補貼變得越來越不適宜,當然情況並不絕對如此。由於以下幾個原因交叉補貼會減少吸引力:基本產品與盈利產品間聯繫減弱隨著買方對某一產品知識的增加和對價格更為敏感,常常會逐漸減少從同一家企業購買盈利產品的感覺上的需要。技術的普及使轉換成本降低,或者與盈利產品兼容的仿製品的出現,都會削弱基本產品和盈利產品的聯繫。

  進入盈利產品業的壁壘降低更多可用的技術和歧異化的減少傾向於減少進入盈利產品業的壁壘。後果之一可能是買方聯合進入盈利產品業。替換盈利產品的可能性增加有時隨著產業逐漸成熟,可能會找到盈利產品的替代品。例如,出現對零件進行修理的新技術(如飛機發動機零件)或者發現了可延長消耗品壽命的新方式(如人造腎上可重覆使用的滲吸膜)等。

交叉補貼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對電信業交叉補貼機制的探討[3]

  一、電信壟斷時期交叉補貼機制實施的必要性

  20世紀80年代以前,全世界電信產業都處在壟斷的市場結構和管理體制之下,世界各國的壟斷運營商普遍使用交叉補貼的定價機制,並以此來履行電信普遍服務義務。電信壟斷時期,壟斷的電信運營商採用交叉補貼的定價機制是必要的,其必要性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交叉補貼是滿足壟斷電信運營商財務預算平衡的一種定價機制。

  西方經濟學中,有效率的價格等於邊際成本。然而,對於自然壟斷產業如電信產業而言,這樣一個在這樣的線性定價下,廠商的固定成本不應該進入對消費者的收費,從而不會對消費造成扭曲,因此,自然壟斷產業的固定成本投資應該由政府來補償。但是,在實際中,壟斷的廠商往往無法從政府那裡得到補貼,同時又受到規制者對其財務預算平衡的要求。為什麼要對被規制廠商保持預算約束呢?其原因主要是規制者強化預算約束的願望,規制者希望通過預算約束強迫被規制廠商控製成本。這些限制使得被規制廠商不得不在一些服務上加價去補償和彌補另外一些服務的成本。

  從這個意義上講,對電信運營商而言,交叉補貼無非是一種滿足其企業財務預算平衡的機制。同時,交叉補貼雖然是以扭曲現有壟斷企業提供不同服務的相對價格來實現的,但是,它是滿足拉姆齊定價的,而拉姆齊定價是自然壟斷產業服務定價的最優規則。傳統拉姆齊一布瓦特模型認為,如果廠商從消費者那裡收費以補償它的成本,規制者在確定廠商以最大化福利時,最優價格是由拉姆齊公式給出的。

  2.交叉補貼是在國家財政平衡約束下實現電信普遍服務的基本手段。

  電信普遍服務是一項重要的公共政策,電信普遍服務的實現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政府干預和扶持,不能完全通過市場機制來解決。早期電信普遍服務支持體系所需要的補貼基本是國家財政資金提供的。20世紀50年代後,許多國家都面臨著財政預算赤字的窘境。由於擔心財政預算赤字失控,許多國家採用了機械的規則,如美國預算平衡修正案和歐盟馬斯特裡赫集中標準,這些規則使得通過財政預算提供普遍服務的補貼變得困難。當然,仍有一些高福利國家如歐洲的芬蘭,其電信普遍服務的資金完全由財政負擔。為了不使補貼反映在財政預算中,政府將補貼負擔轉移到產業層次,通過對產業內部某些服務項目特別是需求彈性小的服務項目進行“徵稅”即採用交叉補貼機制來提供資金來源。

  3.交叉補貼是壟斷運營商同規制者訂立規制合同的一部分。

  相對於財政補貼來講,交叉補貼是在企業內部實現的,並且可以看成是壟斷商與規制者訂立的規制合同的一部分。在電信產業壟斷的市場結構和管理體制下,規制者以壟斷作為條件換取運營商承擔電信普遍服務的義務,並默許運營商維持內部交叉補貼的政策,從而擴展電話業務並且保持較低的接入價格。在促進電信業務普及的壓力下,規制者主要關心如何通過交叉補貼維持較低的電話業務接入費用,而忽略交叉補貼導致經濟效率與福利的損失。

  4.交叉補貼的實施和維持在某種程度上來源於利益集團的壓力。

  交叉補貼定價的一般做法是:在電信服務的定價中,人為地抬高商業電話、長途電話和國際電話業務的價格,使這些業務的價格高於成本,而壓低本地電話、居民電話的價格和接入費和基本線路租用費,使這些業務的價格低於成本。本地電信服務的低資費是有特定政治經濟因素的,這種政治經濟因素主要是本地電話用戶對規制者施加的壓力。在這種壓力的影響下,規制者往往對本地電話的資費進行嚴格的上限控制。本地電話服務價格一般較低,而低資費帶來本地電話的虧損只有通過其他電信服務的高資費來彌補。法哈伯用一個簡單的中產階級投票模型解釋了為什麼規制者傾向於較低的本地電話資費。在這個模型中,規制者是投票選民即中產階級的“平臺”,如果選舉成功,將會建立一個價格低廉的本地電話資費體系。本地電話服務的消費者是大多數中產階級的選民,其他服務的消費者少且分散,選票因素使得規制者支持低的本地電話費率。

  二、對交叉補貼機制弊端的分析

  無論是作為電信普遍服務的一種實施機制,還是作為一種電信定價策略,交叉補貼機制自產生以來就受到經濟學家的批評和質疑。克魯和羅利認為:“在一個尋租社會裡,交叉補貼是強有力和不透明的財富再分配機制”。絕大多數經濟學家的研究表明;交叉補貼是一種沒有效率的和扭曲價格體系的機制。交叉補貼機制的無效率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交叉補貼導致社會福利損失,沒有實現特定人群受益的目標。

  在電信壟斷時期,交叉補貼是實現電信普遍服務的重要機制,電信普遍服務的目的之一是增進社會特定階層主要是低收入階層的經濟福利。按照這種邏輯,交叉補貼機制的實施將增進特定社會人群的經濟福利。但是,經濟學家的實證研究結果顯示,交叉補貼通過扭曲不同電信服務的相對價格導致了巨大的社會福利損失,並沒有實現讓特定階層收益的目標。根據豪斯曼的測算,長途電話資費每提高l美元,美國消費者福利的損失為1.65美元克瑞德維爾曼測算結果為:如果符合電信服務的資費按照實際成本重新進行平衡調整,即排除交叉補貼對電信資費的影響,低收入群體在電信服務支出上平均福利損失只有6美元,但是,如果把交叉補貼的因素考慮進去,低收入群體每年福利損失達到490美元,是前者的50倍,這說明交叉補貼加重了低收入階層的經濟負擔。阿立德的研究發現,在發達國家,通過價格扭曲而轉移給居民用戶的補貼遠遠大於直接給予低收入人群的補貼;而在發展中國家,由於高初裝費和月租費,一部分低收入人群根本沒有入網,他們在公用電話亭打電話,因此,對本地電話的交叉補貼實際上把補貼從低收入群體轉移到了中產階層。如果給低收入人群選擇,他們可能更願意選擇現金補貼而不是特定電話業務的補貼。

  2.交叉補貼小利於電信普遍服務的規制。

  交叉補貼定價機制對需求價格彈性較高的服務如長途電話收取較高的價格,對需求價格彈性較小的服務如本地電話收取較低的價格。在稅收規制理論中,交叉補貼被看成是高價格彈性、低成本業務電信業務的隱含稅(hidden tax)。交叉補貼機制下,電信普遍服務規制的“稅基”被局限於特定的服務——需求彈性大的長途業務和國際業務上,這樣對特定電信服務徵稅的稅基顯得過於狹窄,並且長途業務和國際業務的需求彈性大,業務收入不穩定,導致實施電信普遍服務的資金來源不穩定,這給電信普遍服務的進一步實施帶來困難。

  3.交叉補貼對提高電信業務普及率的影響程度較小。

  交叉補貼作為電信壟斷時期實現普遍服務目標的一種定價機制,對電信業務普及和發展具有一定貢獻。但交叉補貼對電信業務普及的影響程度到底有多大,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對不同國家實證研究的結果表明,交叉補貼塒電話普及率提高的影響程度很低,如人們預期中的那樣高。

  1990年,卡斯曼、曼約和弗萊明的實證研究結論是:傳統規制政策認為交叉補貼塒電信普遍服務有很強的影響,而實際上交叉補貼與電信普遍服務政策目標並無多大因果聯繫,電信普遍服務的補貼水平和電話普及率是山交叉補貼以外的經濟變冪決定的。

  1999年,安塔尼迪通過對電信需求影響的分析,發現交叉補貼對印度電話普及率的提高有害無益。安塔尼迪建立一個兩部分的電信需求模型:第一部分用截面數據確定印度城市地區和農村地區電信業務價格的需求彈性,第二部分建立交叉補貼對電話普及率影響的模型。然後,用電腦模擬計算出印度由於交叉補貼政策帶來的福利凈損失和由此對電話普及率提升的影響。安塔尼迪發現,印度每年特定電信服務價格增加15%,導致全社會的福利凈損失為264美元,而印度農村每年平均電信基礎設施的資本性投資為250美元,也就是說農村地區在電信業務資本性上的投資全部被交叉補貼導致的福利凈損失消耗掉。交叉補貼抵消了印度電話網路的拓展帶來的作用。

  4.交叉補貼導致無效率的市場進入,阻礙了有效率的進入。

  交叉補貼人為地使一些電信業務的價格低於長期增量成本,同時使另一些電信業務的價格高於長期增量成本,這種做法鼓勵某些高利潤業務的過度擴張。根據羅斯頓和威姆的估算,美國本地商業電話平均每線收益為39.14美元,本地居民電話平均每線收益為18.29美元,巨大收益差使過多資本投入商業電話領域。一份研究美國本地電話進入的報告顯示,重要的市場進入更多產生於本地的商業電話,而不是本地民用電話。另外,引入競爭機制後,如果仍然實行交叉補貼,可能導致無效率的市場準入。因為在設定價格超過成本的服務領域,即使是效率低於原有企業的潛在進入者,通過將價格設定在略低於原有企業的水平,其進入也是有利可圖的,這無疑導致電信服務供給體系的低效率化。

  三、電信競爭與交叉補貼機制之間的關係

  1.電信競爭與交叉補貼機制的衝擊

  在電信市場壟斷競爭的時期,交叉補貼受到了衝擊,在電信競爭的環境中,交叉補貼機制的實施變得相當困難,主要原因在於:

  (1)電信競爭導致規制方式轉變,傳統的投資報酬率規制因缺乏降低成本的內生動機,再加上逆向選擇行為產生的“A-J”效應,已被基於廠商業績的激勵性規制價格上限規制所取代。實行價格上限規制的目的是通過給予廠商調扮服務價格的自由,促使廠商努力降低成本,併在電信業務實際成本的基礎上重新平衡電信業務的價格。但是價格上限規制使得電信服務的資費向上調整受到一定限制,如國際電信業務結算價在大幅度降低,廠商在本地電話的加價轉移到國際電信業務的收費上變得較為困難。

  (2)競爭壓力致使傳統交叉補貼中高資費服務的“稅基”消失。在競爭性的電信市場結構中,由於人為造成的價格扭曲,新進入市場的電信運營商通常將所提供業務定位在盈利性的市場部分或業務項目即那些提供補貼而非獲取補貼的業務和地區。新的運營商“揩奶油”(cream-skimming)式的進入,從商業運作的角度講無可厚非,但新的運營商進入電信市場後,其策略性的降價行為迫使原壟斷廠商採取相應的價格策略,盈利性市場部分或業務項目的利潤不斷被攤薄,廠商利潤電信業務徵稅的“基礎”在逐漸減少。

  2.交叉補貼時電信競爭的阻礙作用

  電信產業引入競爭後,主導運營商在縱向一體化的條件下採用策略性交叉補貼會妨礙競爭。策略性交叉補貼特指縱向一體化的主導電信運營商用壟斷業務的高利潤來補貼低利潤的競爭性業務,從而在競爭性業務市場上排擠競爭對手的價格行為。

  在引入競爭的電信市場上,縱向一體化的主導運營商很容易通過不同業務之間共用或聯合成本的分攤即操縱不同服務項目成本的高低來實施策略性交叉補貼。如果兩項電信業務共用一種固定資產,在一項業務中(如長途電話業務)引入競爭,而另一項業務(如本地電話業務)僅由一個被規制的主導運營商來提供。主導運營商可以通過財務程式人為地分配兩項業務之間的共用成本或聯合成本,給在市場上占主導地化的壟斷性業務多分配一些聯合成本,給競爭激烈的競爭性業務少分配一些聯合成本,讓競爭性業務的成本和價格更具有競爭力,從而擊敗競爭對手。總之,主導運營商經營成本中有一部分可以從其占主導地位的壟斷性業務市場上獲得補償。對介入競爭性業務的新運營商而言,由於具有對自己的競爭性業務實行交叉補貼的能力,新的市場進入者可能無法在競爭市場上像主導運營商一樣提供低價的業務,這樣就會形成壁壘阻止,新的市場進入。同時主導運營商也會利用策略性交叉補貼逼迫新的市場進入者退出市場或者阻止他們將業務擴展到主導運營商占主導地化的市場。

  規制者對主導運營商濫用策略性交叉補貼妨礙競爭的行為採取了措施。在歐洲,電信規制改革保留了主導運營商縱向一體化的組織形式,但是要求主導運營商把運營業務和設施或者把壟斷性業務和競爭性業務的財務分開即“會計分立”。拉豐梯若爾對採用交叉補貼操縱市場的現象進行了研究,研究結論表明:即使財務上分開了,如果是採用成本加成方式的運營商的壟斷性業務進行規制,電信運營商在競爭性業務上是剔出成本後的剩餘索取者,那麼運營商仍然可以通過操控道德風險背景如努力水平產生交叉補貼並採用交叉補貼排擠競爭對手。

  交叉補貼是電信行業十分普遍的定價行為,在電信壟斷時期,交叉補貼定價行為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儘管如此,經濟學的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並沒有給交叉補貼一個合理的和有說服力的支持。隨著電信競爭的深入,交叉補貼日益暴露出其與電信競爭的不相容性,雖然電信競爭使得交叉補貼機制的維持便得相對困難,但是,在主導運營商縱向一體化和壟斷性業務受到規制的情況下,主導運營商仍然有機會採用策略性交叉補貼行為來阻礙有效率的進入,這違背了競爭中性的原則,對電信競爭產生了負面的影響。對電信規制者而言,為了增強電信市場的競爭性,有必要採取措施強化對主導運營商策略性交叉補貼行為的規制。

參考文獻

  1. 陳收,畢少菲編著.企業戰略管理 戰略選擇與核心能力[M].湖南大學出版社.2003,83-85
  2. 2.0 2.1 徐從才.流通經濟學 過程 組織 政策[M].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196-199
  3. 李丹,吳祖巨集.對電信業交叉補貼機制的探討[J].長沙通信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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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共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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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木胤 (討論 | 貢獻) 在 2011年10月25日 16:00 發表

交叉補貼 其實就是搭配販賣。以降低價格。降低總利潤。但是前提條件是 顧客對這種產品價格敏感。會產生很好的銷量。重要的是提高市場占有率和市場覆蓋率。搭配的方式應該有暢銷品和促銷品或暢銷品和暢銷品。註意的要點是產品必須有互補性。能滿足顧客的一系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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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90.253.* 在 2020年12月21日 05:00 發表

錯別字太多了 煩請小編修改一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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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yn (討論 | 貢獻) 在 2020年12月21日 11:12 發表

193.190.253.* 在 2020年12月21日 05:00 發表

錯別字太多了 煩請小編修改一下 感謝~

謝謝指正,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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