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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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企業(Circulation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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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經濟學(包括新制度經濟學)將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統稱為工商企業或企業(business enterprise或firm),付諸同樣的理論處理,掩蓋了流通企業與生產企業在經濟性質上的差異。生產企業主要從事生產,謀求生產的專業化利益。流通企業專職於交易,謀求交易的專業化利益,是交易的專業化生產者(或提供者),它的產出直接表現為交換效率。
流通企業的產生根源於分工與交易的兩難衝突。交易成本越低,分工發展越快,專業化利益相對越大;而分工越細、專業化水平越高,交易次數越多,交易形式也越複雜(如企業形式和政府形式的交易),交易成本越高,從而又限制了分工的發展。因此交易成本或交易效率的高低決定了分工和交換經濟的發展。這一兩難衝突是專業化於交易活動、提高交換效率的流通企業產生的經濟根源。流通企業的主要經濟功能正在於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從而推動交換經濟發展和社會福利提高。流通企業的本質是交易的專業化生產者/提供者。
流通產業主體的主要內容[1]
流通企業是流通環節中的各類中間商,它能夠幫助製造商來執行談判功能及其他分銷業務,流通企業構成流通環節中的各類流通節點、網點、業態。流通企業主要由流通環節中的各類批發企業、零售企業,以及專業從事物流配送的物流企業三類企業構成。
(1)批發企業。批發企業主要是指各種為轉售而從事商品銷售的企業。如向零售的、工業的、農業的、金融的、機構的等各種企業提供轉售業務的企業。批發商主要可歸為三種類型:貿易批發商、代理(銷)商、製造商的銷售分支機構和辦事處。
(2)零售企業。零售企業是指主要為消費者家庭或個人銷售商品,同時提供服務的流通企業。零售企業的規模、種類、經營方式均很複雜,小到夫妻店,大到巨型購物中心;從郵購、電視購物到百貨商場,形式多種多樣。零售企業的主要功能在於在顧客需要產品的時候,在恰當的時間,以恰當的方式,在恰當的地方,提供滿足顧客需要的恰當的商品。與批發企業一樣,零售企業也存在零售經銷與零售代銷兩種經營方式。
(3)物流企業。物流企業是指專門為批發、零售企業完成包括運輸、保管、儲藏、包裝、裝卸、加工等綜合功能的獨立的社會流通經營實體。物流企業的存在可以提高專業化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流通企業完全專業化於“交易的生產”,擁有一定的資本規模、專用的交易技術和成熟的流通網路,大大降低了市場交易成本、提高了整個社會的交換效率。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流通企業以集中交易替代各個生產者(消費者)之間的分散交易以減少交易次數、以程式化交易替代一次性交易以降低交易風險、以合理的網點設置以縮短交易距離,充分實現了交易“生產”上的規模經濟,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2)流通企業專業化於交易活動,邊乾邊學,其交易技能在使用中日益熟練、新的交易技術不斷創生、流通網路逐步擴大並漸趨於完善,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專業化利益);
(3)流通企業的高度專業化使得其自身也被“套牢”於高度專業化的交換經濟系統中,難以從中間交易地位上退出,有利於推動整個社會的分工和交易的良性迴圈。
流通企業的交易專業化的經濟本質意味著其本身就是作為一種交易形式而存在,是市場的載體。市場交易的擴大直接表現為流通產業的擴張。從這種意義上看,流通企業和市場交易之間的關係不是相互替代,而是相互促進的。
1.企業規模小,集約化程度低,競爭力弱。
2.企業管理和信息化水平低。
3.管理水平較低,主要經濟指標與跨國商業企業相比差距很大。
1.單店擴大
在主流經濟學教科書里,說到企業擴大時首先考慮的就是單個廠商產出的增加。但單個廠商規模受到大規模不經濟的限制,即長期平均成本曲線最終上升。流通企業的單店擴大(即某一特定商場的規模擴大)也較容易受到限制,但原因首先並不在於成本,而在於需求方面的約束。
商場內部各個部門所從事的活動屬於“類似活動”——需要相同能力的活動。因為在單店(商場)內部,各個櫃臺和服務區之間的活動並沒有先後的時序聯繫,都在同時進行交易活動;再者,這些活動之間很少存在相互外部性,服裝賣區生意的好壞對文具賣區的業務幾乎沒有影響。而生產廠商內部各個部門的活動屬於“互補活動”——各個部分(指生產流程中的各個階段)需要以某種方式進行協調的活動。因為生產企業的各個階段或各道工序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信息私有性和技術獨特性,而它們之間必須在時間和空間上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因此,內部協調(從而組織成本)對生產企業來說是一個更為突出的問題,生產廠商規模增大會導致協調效率下降、組織成本上升。流通企業的內部協調相對容易的多,其單店規模受到的限制主要在於當地市場條件(人口、地域、購買力、政府政策等),而不是大規模的成本不經濟。所以我們說生產廠商的規模限制更多在於成本不經濟,流通企業單店的規模限制更多在於市場需求方面的約束。
流通企業單店規模擴大受到限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購物的便利性是消費者購買選擇決策中的重要變數,城市的道路、交通、地價及建築佈局等方面因素限制了單個商場的規模擴大,給多樣化的商業形式(小賣部、小商店、小商場、百貨商場、大型超市)留下了生存和發展的廣大空間;
(2)消費者在偏好、能力上的差異分佈和市場競爭的客觀存在使得各種商業形式和商業主體不可能“統一格式”,而是形式各異、大中小共生的流通格局;
(3)政府反壟斷的商業政策有助於維持商業形式和商業主體的多樣化;
(4)某一特定城市有限的人口、人口密集度和購買力限制了流通企業的單店擴張,這種限制是單店擴張模式的封頂線。因此單店擴大不是流通企業規模擴張的有效方式。
2.垂直一體化
流通企業和生產企業一樣,也可以通過垂直一體化來達到規模擴張的目的。流通企業也涉及類似於生產企業的“自製或購買(make-or-buy)”決策:在企業內部組織交易還是在市場上組織交易。比如,在市場上購入一般的售貨員的勞動服務(短期和約),或者培訓一支企業專用的售貨員隊伍(長期和約);臨時購買市場咨詢服務,或者雇佣一個市場營銷專家;從市場購入運輸服務,或者擁有自己的車隊;從生產商那裡直接進貨,或者從大型經銷商、批發商那裡進貨;直接與消費者交易、從事零售業務,或者只從事批發而將零售終端讓給更小的零售商,等等。但此類“自製或購買”並不是影響流通企業規模的主要因素。事實上,流通企業以垂直一體化擴大規模的空間也是非常有限的。
我們令A、B和C分別表示生產企業、流通企業和消費者。在A、B之間及B、C之間沒有任何中間交易組織時,流通企業便走到了垂直一體化的盡頭。現實中許多大流通企業大都是直接從生產廠家進貨,再直接出售給消費者。這表明它們已沒有進一步垂直一體化的空間了。
首先,B不可能對A進行後向一體化,原因是:
(1)生產企業一般都具有一定的資本規模,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規模經濟,並且許多產品的生產都涉及相對專用的技術,這種資本和技術壁壘使得流通企業不能容易地向生產領域擴張;
(2)流通企業經營的產品種類成百上千,為了節省與生產企業之間的交易成本而選擇自製是難以想象的(否則也就不叫流通企業了),流通企業的決策只在於從哪一家生產企業進貨、進多少貨,以及在交易條件不滿意時停止某種產品的進貨(退出交易);
(3)流通企業向生產領域擴張、實行後向一體化會消蝕其自身的專業化優勢,專門從事交易比同時從事交易和生產的效率要高得多。
其次,B不可能對C進行前向一體化,原因是:
(1)消費者數量眾多且偏好各異、能力各異,流通企業不可能統一所有消費者的消費偏好和消費能力,也無法對它們作出精確測度,因此取消市場交易而將消費者統一於流通企業內部是不現實的;
(2)現實中的會員制、俱樂部消費等流通現象並不表明流通企業向消費領域的擴張,而只是流通企業和消費者之間交易形式的改變,其目的是通過節省交易次數、鞏固交易關係等方式來節省交易成本。
因此,我們說流通企業通過垂直一體化進行規模擴張的空間非常有限,垂直一體化不能成為流通企業規模擴張的有效形式。
3.分店擴張
流通企業擴大規模的第三種方式是分店擴張,即通過在不同國家、地區及城市增設分店而達到規模擴大的目的。這是本文所要重點討論的部分。為了便於分析,我們假定流通企業的前兩種擴張模式(垂直一體化和單店擴張)已經沒有發展空間,即:
(1)流通企業B直接與生產者A、消費者C交易,在A、B之間及B、C 之間再沒有其他任何其他交易中介組織,B的垂直一體化走到了盡頭;
(2)流通企業的任何單店(特定商場)由於本地市場約束(人口、購買力、競爭等)已經不可能進一步擴大規模。現在的問題是:流通企業能在多大程度上進行地理上的分店擴張呢?這和Williamson分析生產企業規模時對“複製/ 選擇性干預不可能”的爭論是相對應的。
1、調出公司以不含進項稅額的進貨價格調出商品,減少庫存。調出公司為購進調出商品而支付的進項稅額,留待調出公司銷售其他商品時抵扣,但調出公司要向調入公司收取為購進調出商品所支付的其它費用(含適當的利潤),並沖減期間費用。
2、調入公司所調商品以調出公司從總公司以外購進的不含稅進價增加庫存,支付給調出公司的代墊費用,作為期間費用,調入公司對外銷售內部調入商品時,不抵扣進項稅額。
3、為了使總公司內部各分公司之間商品調撥業務手續完備,核算準確,調出、調入分公司應通過“商品內部調撥單”核算。商品內部調撥單應具體標明調出分公司、調入分公司名稱、商品名稱、數量、不含稅進價以及代墊費用等。商品內部調撥單一式四份,調出、調入分公司各兩份,據此收、發商品,辦理結算,並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
4、為了使調出、調入分公司在內部調撥商品業務中都能獲得利潤,以調動其積極性,應統一規定內調商品價費的上、下限。
5、為了充分體現內調商品移庫的特點,內調商品的價格,按調出公司從總公司以外購進的不含稅進價填列,內調代墊費用由調出、調入分公司依據內調商品上、下限商定的調撥商品價費合計扣除其不含稅進價的差額填列。調出、調入分公司按不含稅進價與代墊費用之和進行結算。
- ↑ 杜丹清.現代流通產業經濟學.浙江工商大學出版社,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