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利經濟學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新福利經濟學(New Welfare Economics)
目錄 |
新福利經濟學又稱新古典福利經濟學,是指本世紀40年代前後在舊福利經濟學基礎上發展而成的。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為適應新的歷史條件下壟斷資本主義發展的需要, 對舊福利經濟學進行的修改、補充和發展。
新福利經濟學的內容主要包括:
1.效用序數論。認為效用在各個人之間是無法比較的,在收入和市場價格既定條件下,各個人根據各自偏好,使獲得的效用趨於極大值時,就可以推論整個社會效用的總和或社會福利達到極大值。因而主張排除收入分配研究,而著重研究“最優化條件”問題。
2.最優化條件論。研究實現“帕累托最優化”所必需的一系列邊際條件,包括交換的最優化條件、生產的最優化條件、生產最優條件和交換最優條件的結合。
3.補償原則論。研究新的判斷福利的標準和補償原則問題,包括卡爾多一希克斯標準、西托夫斯基“雙重標準”、李特爾“三重標準”等。
4.伯格森和薩繆爾森的社會福利函數論。研究“最大福利”的倫理標準和滿足條件。
5.相對福利論、平等和效率交替論以及國民福利的尺度和指標研究。
- (一)新福利經濟學強調“福利”是一切社會成員的福利
在新福利經濟學家看來,個人是自己福利的最佳判斷者,個人福利的總和構成全部社會福利。在他們那裡,“福利”是指社會上一切成員的福利,並且各個人的福利函數是互不依賴的,邊際效用是不能衡量的,個人之間的效用也是無法比較的。
他們主張不能用基數詞表示效用數值的大小,只能用序數詞表示效用水平的高低。帕累托改進被他們看做是促進了社會福利,這一價值觀與舊福利經濟學的價值觀是有較大差別的。
- (二)新福利經濟學強調通過提高效率增進社會福利
新福利經濟學家認為福利經濟學應當研究效率而不應當像舊福利經濟學家那樣只註意研究收入水平。他們認為,效率可以促進社會福利的最大化,因此,只有經濟效率問題才是最大福利的內容。
- (三)新福利經濟學強調個人自由
按照新福利經濟學的理論,要取得社會福利的最大化,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個人能夠自由選擇,二是收入分配能夠公正合理。因此,伯格森等人一直強調,政府不僅要保證個人的自由選擇,而且要進行“合理的”收入分配。
- (四)新福利經濟學強調效率而迴避分配
新福利經濟學根據帕累托最優狀態和效用序數論提出的個人是他本人的福利的最好判斷者以及社會福利取決於組成社會的所有個人的福利的命題,迴避了效用的計算和個人間福利的比較,從而也就巧妙地迴避了社會收入的分配問題。事實上,在新福利經濟學關於使用序數效用的理論中,也發現他們在有意避開價值判斷問題,沒有直接涉及到分配問題。實際上,對福利問題的分析離不開分配問題,因為如果經濟學家堅持嚴格的實證方法而不去分析分配問題的話,那麼,他們就是放棄了對福利問題的研究。如果不正視分配的公正問題,難道能夠保證新福利經濟學家對效率的追求嗎?顯然不可能。
新福利經濟學的主要經濟理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一)效用序數論
用效用序數論代替效用基數論, 是新福利經濟學對舊福利經濟學修改和發展的一個主要表現。舊福利經濟學認為, 可以用某種計量單位表示效用的大小, 並且效用在人們之間是可以比較的, 因此, 每個人獲得的效用之和, 便構成全社會效用的總和, 即社會福利。
新福利經濟學認為, 具體數值不能表示某種物的效用。在效用序數論者看來, 效用是人的主觀心理決定的, 由於每個人的主觀判斷千差萬別, 所以, 就沒有辦法也沒有必要對各人之間福利大小做比較。因此, “ 個人是其福利的最好判斷者” , “ 社會福利取決於組成社會的所有個人的福利, 而不是了決於任何其它東西” , “ 如果至少有一個人境況好起來, 而沒有一個人的境況壞下去, 整個社會的境況就算好起來了” 。這就是新福利經濟學關於福利的基本含義。
- (二)最優條件論
所謂最優條件, 是指在一定的收人和價格水平條件下, 為達到最大限度的社會福利所需要的生產和交換條件。
1、交換的最優條件; 新福利經濟學認為, 交換的最優條件, 是指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經濟中,交易雙方通過交換而便彼此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的條件。所以, 交換的最優條件是, 在一定收人、價格和嗜好的基礎上, 任何兩種商品之間的“ 邊際替代率” 都必須是相等的。消費者購買商品時, 如果能達到邊際效用與商品價格相等這一點, 就能使滿足達到最大化。
2、生產的最優條件; 新福利經濟學認為, 生產的最優條件, 是指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經濟中,生產要素最有效地進行配置, 從而使商品最有效地生產出來所需要的條件。
如果僅指一種產品的生產而言, 那就要求其“ 邊際生產成本” 和產品的價格相等。因為如果“ 邊際生產成本” 高於價格, 生產者的規模就會縮小, 以防止虧損;如果“ 邊際生產成本” 低於價格, 生產者就會追求利潤而不斷擴大生產。上述兩種情況均不可能使生產保持均衡狀態;如果指兩種產品的生產而言, 那就要求兩種產品的“ 邊際生產成本” 之比相等, 否則生產要素的分配就有可能變得只有利於生產中的某一種產品, 而不利於生產另一種產品, 從而出現一種產品生產的增加會是在另一種產品減少的情況下進行。
3、生產最優條件和交換最優條件的結合; 新福利經濟學認為, 生產和交換最優條件的結合, 是以同時滿足交換最優條件和生產最優條件的要求為前提。具備了這些條件就意味著供給和需求無論在量上還是在結構都是均衡的; 從交換最優條件講, 交換雙方雙這種交換中, 可以獲得最大的滿足;從生產最優條件來說, 企業使用生產要素的效率最高, 社會資源的配置也最合理。因此, 從整個社會來說, 必然達到福利的最大比。
- (三)“ 補償原則”
在資本主義現實生活中, 政府實行的任何政策, 都會引起市場上價格的變化。這種變化,必然會使一方得利, 另一方受損, 這樣就不符合最優條件的福利原則。為此, 就應當通過稅收政策和價格政策進行調整, 即從受益者那裡取走一部分收人, 作為對受損者的補償;如果補償後還有剩餘, 則意味著增加了社會福利, 這樣的國家才是合理的。然而, 這種補償可以是實際的補償, 也可以是一種虛擬的補償, 即把社會的受益者增加的收益與受害者所蒙受的損失相比較, 如果前者增加的收益大於後者的損失, 那麼對全社會而言, 仍然是福利的增大。
- (四)“ 社會福利函數”論
“ 社會福利函數”論是在批判繼承“ 補償原則” 論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種新福利經濟學主體。補償是否恰當, 要在受益者感到以後才能確定, 事先是無法測知的, 因而補償原則也是不科學的。一個人的福利、一個社會的福利, 是受多種因素影響的。個人福利> 和效用水平的關係為u=u(q1,q2,q3…qn)社會福利(w)函數是社會所有個人的效用水平的函數, 即W=w(u1,u2,u3…un)。所以他們認為, 要使社會福利達到最大化, 必須使收入在個人之間合理分配。同時,生產交換也必須符合最優條件。換句話說, 經濟效率是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必要條件, 合理分配是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充分條件。
新福利經濟學產生後, 曾被西方一些國家的政府作為制定經濟政策的依據, 一些福利措施的實行對於促進資本主義主義的穩定發展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這說明新福利經濟學的理論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台理?性, 其中有些觀點對有一定的借鑒和啟發作用。
(一)新福利經濟學把資源的適度配置作為增進社會福利的措施, 對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只有現有的社會資源實現最優配置, 才能夠最大限度地提供社會所需要的產品量, 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國民收入量同時, 新福利經濟學家們也認為, 資源配置要達到最優化, 需要一系列的條件, 其中交換的最優條件、生產的最優條件、生產和交換適度結合最優條件等, 這些最優條件的充分實現, 是實現資源配置最優化, 從而達到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唯一途徑。儘管西方福利經濟學家們的主觀意圖是為了穩定社會發展, 維護資本主義制度生產提供理論依據的, 但他們的這些觀點也同樣適用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就要使市場在國家巨集觀控制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所以, 既要強調國家巨集觀調控的重要性, 又要重視市場對資源的合理配置作用, 只有資源得到合理配置, 才有利於節約社會勞動和資源, 提高勞動生產率, 從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二)新福利經濟學重視處理公平與效率之間的關係問題, 對重要啟示。新福利經濟學關於如何處理公平與效率關係問題上, 大體有三種主體; 一是強調效率優先, 反對以犧牲效率為代價追求“ 平等” ;二是強調把平等放在優先位置, 認為過分強調“ 效率” , 不僅不能做到公平分配收入, 甚至會損害資源的有效配置;三是主張“ 平等” 與“ 效率” 之間不斷實行適度調整, 彼此妥協, 統籌兼顧。上述三種主張, 從們他的提出的理論本身的內涵來看, 具有一定的合理因素或者是具有一定的現實性。效率與公平是對立統一的關係, 二者既相互制約, 又可相互促進。就是說, 在一定條件下, 二者的確是相互排斥的, 但若處理得好, 二者又可以兼得。提出了“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 原則, 是對社會主義市場條件下個人收人分配製度的必要補充和完善, 即一方面堅持以按量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 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另一方面, 提倡先富帶動和幫助後富, 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並通過分配政策和稅收調節, 避免人數人收人畸高, 形成兩極分化, 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只有這樣, 才能有效地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三)新福得經濟學家針對市場機制產生的副作用, 提出社會福利的主張, 值得借鑒。新福利經濟學認為, 由於市場競爭是無情的, 必然會造成一部分失業。這些失業者要重新就業參與競爭, 會面臨許多困難。還有一些人, 如殘、老、幼、病等, 他們根本就無法參與競爭。這些人生活無保障, 就會成為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因此, 要實行社會福利政策, 發展社會保險和福利事業、為社會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物質財富的再生產創造條件。這一主張有積極意義。目前, 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階段, 隨著改革的不斷推進, 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已有不少人進人了下崗者隊伍中來, 市場經濟的風險也使社會上一部分人的生活無法保證。為此, 需要國家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如下崗生活救濟、醫療費、養老金等社會保險制度, 也需要對一些人進行再就業職業培訓等, 增加下崗人員再就業機會, 從而減輕市場機制帶來的副作用。這一點對社會主義制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