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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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經濟學(ecological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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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經濟學:是研究生態系統和經濟系統的複合系統的結構、功能及其運動規律的學科,即生態經濟系統的結構及其矛盾運動發展規律的學科,是生態學和經濟學相結合而形成的一門邊緣學科。
從經濟學和生態學的結合上,圍繞著人類經濟活動與自然生態之間相互作用的關係,研究生態經濟結構、功能、規律、平衡、生產力及生態經濟效益,生態經濟的巨集觀管理和數學模型等內容。旨在促使社會經濟在生態平衡的基礎上實現持續穩定發展,生態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是20世紀60年代後期正式創建的。美國海洋學家萊切爾卡遜在1962年發表的《寂靜的春天》一書中,首次真正結合經濟社會問題開展生態學研究。幾年後,美國經濟學家肯尼斯·鮑爾丁在《一門科學——生態經濟學》一書中正式提出“生態經濟學”的概念及“太空船經濟理論”等。
生態經濟學是20世紀六七十年代產生的一門新興學科,但人類社會經濟同自然生態環境的關係自古以來就普遍存在。社會經濟發展要同其生態環境相適應,是一切社會和一切發展階段所共有的經濟規律。
生態經濟學研究的特點是:
①綜合性。生態經濟學是以自然科學同社會科學相結合來研究經濟問題,從生態經濟系統的整體上研究社會經濟與自然生態之間的關係。
②層次性。從縱向來說,包括全社會生態經濟問題的研究,以及各專業類型生態經濟問題的研究,如農田生態經濟、森林生態經濟、草原生態經濟、水域生態經濟和城市生態經濟等。其下還可以再加劃分,如農田生態經濟,又包括水田生態經濟、旱田生態經濟,並可再按主要作物分別研究其生態經濟問題。從橫向來說,包括各種層次區域生態經濟問題的研究。
③地域性。生態經濟問題具有明顯的地域特殊性,生態經濟學研究要以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的國情或地區情況為依據。
④戰略性。社會經濟發展,不僅要滿足人們的物質需求,而且要保護自然資源的再生能力;不僅追求局部和近期的經濟效益,而且要保持全局和長遠的經濟效益,永久保持人類生存、發展的良好生態環境。生態經濟研究的目標是使生態經濟系統整體效益優化,從巨集觀上為社會經濟的發展指出方向,因此具有戰略意義。
生態經濟學研究的主要內容有:
①生態經濟基本理論。包括:社會經濟發展同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關係,人類的生存、發展條件與生態需求,生態價值理論,生態經濟效益,生態經濟協同發展等。
②生態經濟區劃、規劃與優化模型。用生態與經濟協同發展的觀點指導社會經濟建設,首先要進行生態經濟區劃和規劃,以便根據不同地區的自然經濟特點發揮其生態經濟總體功能,獲取生態經濟的最佳效益。城市是複雜的人工生態經濟系統,人口集中,生產系統與消費系統強大,但還原系統薄弱,從而生態環境容易惡化。農村直接從事生物性生產,發展生態農業有利於農業穩定、保持生態平衡、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根據不同地區城市和農村的不同特點,研究其最佳生態經濟模式和模型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③生態經濟管理。計劃管理應包括對生態系統的管理,經濟計劃應是生態經濟社會發展計劃。要制定國家的生態經濟標準和評價生態經濟效益的指標體系;從事重大經濟建設項目,要做出生態環境經濟評價;要改革不利於生態與經濟協同發展的管理體制與政策,加強生態經濟立法與執法,建立生態經濟的教育、科研和行政管理體系。生態經濟學要為此提供理論依據。
④生態經濟史。生態經濟問題一方面有歷史普遍性,同時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又有歷史的階段性。進行生態經濟史研究,可以探明其發展的規律性,指導現實生態經濟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