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態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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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態經濟是實現草原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高度統一和可持續發展的經濟。
草原生態經濟的發展戰略絕對不能是傳統意義上的以草原資源大開發為主體的戰略研究。因為草原牧區已不是原始區域,儘管人口密度與我國的其他區域相比要小一些,但絕大部分地區已達到了生態環境可承納人口的飽和度;而且多年來草原生態經濟的自然資源已被大量地開發利用,也正是由於粗放掠奪式的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特別是草原資源、森林資源、水資源及礦產資源等,才使資源大量破壞、生態嚴重惡化、環境受到污染,草原生態經濟系統惡性迴圈,逆行演替。所以,草原牧區的發展戰略應該由資源轉換為主體向市場導向為主體轉變。既要充分發揮礦產資源富集,草原資源豐富以及勞動力價格低等比較優勢,揚我之長;也要著力改變投資環境差與產業、企業、產品競爭力弱等的狀況,補己之短。隨著市場經濟的發育、社會總供給相對於總需求一定意義上的過剩以及加入WTO等,大力發展競爭力強的產業、企業及其產品,以企業利潤的極大化與牧民收益的極大化為著力點。草原生態經濟的發展戰略既不能是傳統的資源開發戰略。經濟發展需要一定的經濟增長速度,然而經濟增長不等於經濟發展。特別是當經濟增長主要基於粗放型的增長方式時,其對經濟發展會產生不良影響、起到負作用。草原生態經濟的現階段,經濟增長速度不宜定得過高,更不要相互攀比。
草原生態經濟是長期生活在草原生態系統中的牧民生活水準的經濟,為了生存發展形成的認識人類社會和草原生態系統的理念和生產生活方式,達到人與草原相互和諧。草原生態經濟重生態,體現了人和草原和諧的生產生活方式繼承。
(一)生態倫理價值
草原生態經濟關於生態倫理學有兩大方面,一個是人和草原之間的道德責任,另一個是人對草原生態的規範和行為準則。前者體現了草原生態經濟的精神層面,後者體現了草原生態經濟的物質層面。
草原民族的自然觀和生命觀獨具特色,草原民族敬畏生命,他們尊重自然生態。草原人認為大自然是不可替代的,而這也是草原生態至今存在的主要原因。馬背民族經濟觀意識到自然的伙伴關係和親情意識。比如蒙古族大型祭祀會呼出“地母”、“天父”。在物質方面,游牧生產是經濟形成的基礎。游牧指的是四季輪牧,根據季節變化轉換放牧場地。牲畜是自然中介,牧民明白牲畜和草原的聯繫。游牧生產是一種適應自然規律的生產方式,符合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目前,四季輪牧已經轉為冬夏兩季游牧。牧民們遵循著自然生態,不會因為個人利益破壞自然。蒙古族牧民用牲畜糞便作為炊事燃料,禁止在湖河中便溺和洗污物。
(二)制度價值
草原生態經濟從無意識、自發到有意識、自覺,以制度規範固定而成。蒙古族的生態習慣法最為突出。蒙古族早期習慣法規定,族人不能挖掘草地、春夏狩獵和遺火。到了元代以後,蒙古成文法涉及了生態問題,並對盜獵和縱火者實施嚴厲處罰。蒙古族的民間法和國家法並存,使得黃金保護措施更加習俗化、具體化、制度化和規範化,糾正人們不合理的行為規範。草原生態法是民問法的重要表現,蘊含著豐富的制度價值。
(三)草原生態可持續發展思想
可持續發展概念從理論上明確保護生態和經濟發展是互為因果、彼此聯繫的。可持續發展思想使得人們將資源、經濟社會、環境作為複合大系統觀察。意識到系統各部分的協調,才能將經濟、社會發展轉入環境協調的發展方向。草原生態經濟中的可持續發展,源於人們認識和反映生態危機的表現。我國草原地帶多是蒙古高原、青藏高原。嚴酷的草原生態環境中,人們的生存發展較為嚴峻。人們在生態危機下瞭解瞭如何與自然和平共處。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才能實現草原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和諧。草原生態經濟中,游牧經濟是主要內容,體現出了人、草、牲畜三個基本要素的發展問題。環境和發展相輔相成,將資源、經濟社會、環境當做複合大系統,追求經濟、自然、社會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 烏仁其木格.草原生態系統與草原生態經濟的研究(J).消費電子.20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