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體制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管理體制(Administrative System; Management System)
目錄 |
管理體制是一個企業的組織和制度。以一個企業為例,管理體制是指企業管理系統的結構和組成方式,也就是說,一個企業採用怎樣的組織形式以及如何將這些組織形式結合成為一個合理的有機系統。相對具體地說:管理體制是是根據企業管理系統的結構和組成方式來規定企業的管理範圍、許可權職責、利益及其相互關係的準則,它的核心是管理機構的設置,各管理機構職權的分配以及各機構間的相互協調,它的強弱直接影響到管理的效率和效能,在企業整個管理中起著決定性作用。
管理體制的三種基本形式是職能制、事業部制和子公司制,其中事業部制和子公司制是分權的,職能制則是集權的。
根據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原則,管理體制類型的選擇首先必須對不同的管理體制進行客觀的分析。
- (1)事業部制和子公司制的優缺點
事業部制和子公司制是分權化的組織類型,它們各具優缺點:
①子公司制較事業部制的優點
A.子公司制分權比較徹底,激勵作用大。子公司自主經營,這有利於調動其工作的積極性。
B.子公司制的經營風險比較小。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如果出現虧損,母公司對其承擔有限責任。事業部制的經營風險則很大,下級單位接受委托授權進行經營,如果出現虧損,總公司必須承擔無限責任。
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制度的涵義:
第一,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也就是說,有限責任制度把股東出資到公司的資產和其另外的財產分離開來。這樣,一旦公司倒閉虧損,股東出資以外的其他個人財產就受到法律保護,股東的損失也只以其出資額為限。這有利於保護股東的利益。
第二,公司對債權人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以其法人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責任。這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一旦公司的資產無法抵償債務,債權人就可以訴諸法律,要求公司破產來償還債務。
②事業部制較子公司制的優點
A.事業部制對二級單位控制能力強,不容易失控。子公司制的子公司是獨立法人,許可權相對獨立於母公司,母公司無法對其實行適時的指導和控制。事業部制的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必須經常接受總公司下達的計劃、接受調整,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控制能力強。
B.事業部制組織成本較低。子公司制的組織成本較高,其原因在於:
a.子公司是獨立企業,其組織機構較大、部門較多,成本也相應較高。
b.子公司制必須雙重納稅,即交納兩次所得稅。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必須交納所得稅,這是第一次納稅。子公司的稅後利潤部分上交母公司後,母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也必須交納所得稅,即第二次納稅。
- (2)職能制的存在條件
職能制是集權化的組織形式。根據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原則,儘管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職能制的集權形式在以下兩種情況下也還有其存在的必要。
①企業生產技術特點決定的職能制
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是集、分權設計的一個制約因素。如鋼鐵廠、汽車製造廠等。
②企業規模決定的職能制
企業規模的大小是集、分權設計的又一個制約因素。規模較小的企業並沒有分權的必要。
(1)名稱不規範
例如“內部市場”和“內部承包”。所謂的“內部市場”實際上是事業部制的內部核算,但市場本身是外部存在的,不能進入企業內部,所以“內部市場”的稱謂是不確切的。“內部承包”如果承包成本指標,那就是職能制;如果承包利潤指標,那就是事業部制;如果承包投資效益,那就是子公司制的。所以“內部承包”的稱謂太過籠統。
(2)名實不符
例如,某些企業雖然在形式上成立了子公司,是子公司制。但在實際上卻實行以利潤為中心的經濟責任制,實行事業部制。
(3)利潤的提取方法不規範
例如,企業對利潤以固定百分比提取,即提取所謂的“管理費”。但這顯然是行政管理的辦法,是不合理的。另外,固定資產占用費、流動資金使用費等實際上也是變相的管理費。這對企業來說,成本增加而利潤減少。
(4)不規範的二級法人
例如,某企業為了職工子女的就業,利用閑置的設備、廠房,單獨成立了一個勞動服務公司。這樣,企業就在內部形成了二級法人,即在企業大法人的內部又套上了一個小法人。這在理論上是不規範的,在實踐上也容易導致產權糾紛。
按照《民法通則》和《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法人,公司的內部單位不是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