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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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制,又稱為分職制、功能制或者機能制,是企業內部各管理層次都設職能機構,各職能機構在自己的業務範圍內有權向下級發佈命令和指揮。各級領導人除了服從上級指揮外,還要服從上級各職能部門的指揮,實行的是多頭領導的上下級關係。
在一個領導機關中在橫向上平行地設置若幹個職能部門,輔助領導機關實施領導,各個職能部門所管轄的範圍都以本領導機關的整體為對象,只是工作的性質與內容不同的領導體制。
職能制組織結構是各級行政單位除主管負責人外,還相應地設立一些職能機構。如在廠長下麵設立職能機構和人員,協助廠長從事職能管理工作。這種結構要求行政主管把相應的管理職責和權力交給相關的職能機構,各職能機構就有權在自己業務範圍內向下級行政單位發號施令。因此,下級行政負責人除了接受上級行政主管人指揮外,還必須接受上級各職能機構的領導。
1、分工精細,專業性強,領導者能夠各司其職,業務熟悉,因此工作效率較高,同時有利於培養精通各門業務的專家並提高領導者的專業化水平;
2、能適應現代化工業企業生產技術比較複雜,管理工作比較精細的特點;
3、行政組織按職能或業務性質分工管理,選聘專業人才,能充分發揮職能機構的專業管理作用,減輕直線領導人員的工作負擔,利於業務專精,思考周密,提高管理水平;
4、同類業務劃歸同一部門,職有專司,責任確定,利於建立有效的工作秩序,防止顧此失彼和互相推諉。
1、由於分工過細,容易造成機構臃腫,人浮於事;
2、容易形成割據狀態,滋生本位主義,導致政出多門,互相扯皮,難以協調各部門的矛盾與衝突;
3、由於各專業部門只熟悉本身的業務,對整體與全局的情況不夠瞭解,因此容易違反系統原則、經濟原則與效率原則。
4、不便於行政組織間各部門的整體協作,容易形成部門間各自為政的現象,使行政領導難於協調。通常職能制要與層級制相結合。它妨礙了必要的集中領導和統一指揮,形成了多頭領導;
5、不利於建立和健全各級行政負責人和職能科室的責任制,在中間管理層往往會出現有功大家搶,有過大家推的現象;
6、另外,在上級行政領導和職能機構的指導和命令發生矛盾時,下級就無所適從,影響工作的正常進行,容易造成紀律鬆弛,生產管理秩序混亂。由於這種組織結構形式的明顯的缺陷,現代企業一般都不採用職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