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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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治理是指社會組織內部的權力運作委托交付給一些能人、精英來運作,由這些精英制定並執行規則,並代表民間組織其他成員來治理商會內外事務。
精英治理的基礎[1]
- 一、精英治理的心理基礎
人類出於生存的需要聚集在一起生活,從而形成了人類社會。人類需要集體生活,並且只有在集體生活中才能體現出人性,才能滿足人的各種需要。亞里士多德關於“人生來是過城邦生活的動物”的論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類群居和集體生活的特點。“凡隔離而自外於城邦的人—或是為世俗所鄙棄而無法獲得人類社會組合的便利或因高傲自滿而鄙棄世俗的組合的人—他如果不是一隻野獸,那就是一位神抵。人類生來就有合群的性情,所以能不期而共趨於這樣高級(政治的組合,然而最先設想和締造這類團體的人們正應該受到後世的敬仰,把他們的功德看作人問莫大的恩惠。”因此,作為人,必須與其他人群居並集體生活,為了獲得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就必須集體行動,而人類的集體行動之所以會有很高的效率,就在於在人類集體內部有分工,組織、協調、指揮這些工作出現了。換句話說,人類的集體行動不是一盤散沙式的,而是有組織的。
1.人類的集體行動需要精英
在人類的集體生活和集體行動中,人類從內心中是否有一種需要,即對權威、精英人物的需要?勒龐指出,只要有一些生物聚集在一起,不管是動物還是人,都會本能地讓自己處在一個頭領的統治之卜。勒龐認為對權威和精英需要是人的一種本能,因為人總是聚集在一起。這種需要是先天形成還是後天養成已不得而知,但這種需要卻成為一個原理,一種不斷重覆的歷史現象,人類總是在創造權威、創造領袖、創造精英,而把他們創造出來就是為了服從他們。因此,“也就是說,當人類孤單的時候他們就是自由的;當他們成為一個群體中的組成部分時,他們就尋找一位領袖,聽從他的指揮並追隨在他的左右。這一原理的闡述令人信服,其程度不亞於對一個數學公理的信服,像一個不言而喻的真理一樣,它擊中了要害,儘管我們發現它被表達出來的方式非常野蠻,也讓人震驚。”
如果承認了這一原理,那就等於承認只要是有人類社會的地方就會有精英與大眾的分野,就會是精英治理。這種論證方法是從巨集觀的角度進行闡發,從基本的人的需要出發來分析。具體的論證可以這樣展開:
對人的需要最為經典的分析是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馬斯洛把人類的基本需要分為五個層次,由低到高分別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依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安全需要是僅次於生理需要的人的基本需要。安全需要會導致人的某些行為動機和行為模式的產生。
如果生理需要相對充分地得到了滿足,接著就會出現一整套新的需要,我們可以把它們大致歸為安全需要類(安全、穩定、依賴、免受恐嚇、焦躁和混亂的折磨,對體制、秩序、法律、界限的需要;對於保護者實力的要求,等等。這裡所指的安全需要是一種廣義的安全,包含了一個人在社會中可以正常生存和作為正常人生活的基本條件。所以,所謂的安全還不單純是指保全性命,而且也包括每個人通過合法的勞動、在不危害國家的條件卜可以獲得生活上的一切其他的滿足。安全需要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是一種常態,這要求防比任何一種可能危害到自身利益的活動的發生。因此,除了對生命、財產這些基本的安全需要外,對秩序、正義、保護者實力的需要也是安全需要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低級需要中生理需要較為接近動物性,而安全需要則一定程度反映出人的社會性,為了滿足安全需要,人類結成社會、形成組織,並採取集體行動來獲得保護、秩序、穩定以及正義。那麼這種安全需要會衍生出一種需要,即對集體的需要、組織需要。這種需要可以表述為一個人總是傾向於歸屬於一種集體、一個組織。古希臘亞里士多德的論述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人的這一需要。他認為,“人在本性上是政治動物”,這句話放到古希臘城邦政治環境中可解釋為:人的本性就是城邦。人的本性與城邦政治生活在本質上是相通的:一方面,在本性上,人必鬚生活在城邦之內、過政治生活、是城邦的一部分,這樣人才成其為人,這才是正常人的生活;另一方面,城邦植根於人的本性,是人性的放大和完善,是自足而獨立的,其目標在於人的“優良的生活”。城邦滿足了人性中對集體的需要、人的組織需要,同樣也滿足了人的安全需要。
基於人對集體的需要、人對組織的需要,又發展出人對權威、對精英的需要。因為集體行動需要權威、組織生活需要精英,否則就會喪失效率、秩序等基本價值要素。一位心理學家曾經這樣總結大眾對精英需要,“總之,領袖是支撐任何群體存在的精神支柱,並且人們總是不厭其煩地重覆,因此就如同人類不能沒有食物、飲料或睡眠一樣,人類也不能沒有一個主宰;人類都是政治動物,他們需要組織,也就是說,需要秩序和領袖。這是一條自然規律,當人們聚集在一個團體內時,他們本能地屈從於他們中某個人的統治。”
2.微觀組織活動中對控制權的要求產生對精英的需要
如果以上的論述是從巨集觀人類社會的角度來進行論證的,那麼從微觀的角度應該也能找到人類對精英的需要。社會生活是有組織的,這種組織活動存在於社會的微觀系統中,即在每一個社會組織的最小單位—家庭中,都是有組織的活動。家庭活動的組織性也在於它是以一定的結構、一定的程式來進行的。家庭中存在的家長與子女的結構,就是一種權威結構。家長對家庭事務有絕對的控制權。家庭成員也在不同程度上有一種追求控制權的需要,希望家庭事務能符合自己的意志。家長制是一種最為古老的組織制度。在社會組織中也發展出了類似的組織結構,權威結構從家長制不斷演化,產生了寡頭制和民主制。但無論組織制度如何變化,個人在組織中尋求控制權的特性沒有改變廠當一個人無法通過自身獲得控制權時,就會通過追隨權威、領袖、精英來獲得權力。羅素是這樣分析的,權力欲的衝動有兩種形態:在領袖的身上是明顯的;在追隨領袖的人身上是隱含的。當人們心甘情願追隨一個領袖時,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依仗這個領袖所控制的集團來獲得權力;他們感到領袖的勝利也就是他們自身的勝利。大多數人覺得自身沒有能力把他們的集團導向勝利,於是就想獲得一個智勇兼備足以成就豐功偉業的首腦。基於同樣是對控制權的需要,多數人成為追隨著,少數人成為領袖、成為權威、成為精英。
絕大多數組織成員其實有兩種心理,一種是服從,另一種是使別人服從。只是在組織的群體當中,服從的心理占了上風,只有少數人堅守著使別人服從的心理,併在素質和能力上超越其他人而成為精英。社會心理學的研究成果還表明,如果人們能夠從隸屬於某個團體或者組織中獲得利益,那麼便會傾向於服從這個團體或組織的權威,如老闆或宗教領袖。當人們相信他們被公正的對待,相信權威的動機或者對於團體和組織有認同感時,人們也會傾向於服從權威。所以在團體或組織中,精英或權威是必需的,這也是大多數團體成員的一種內心中的需要。有精英、有權威就會有安全、有收益。
- 二、精英產生的傳統社會基礎
人類社會是一個有組織的社會,人類的活動也是有組織的活動,那麼當組織化程度不斷提高,社會就成為了組織化社會。在組織化社會中,精英治理的存在就是由組織活動的特點和必然要求所決定的。所以,無論何種精英都離不開組織。組織的分化與變遷也引起了精英產生方式的變化。
1.精英產生的傳統標準
按照對精英的一般性定義,社會中的優秀分子就是精英,那麼精英的產生就只是在某個社會領域按照優勝劣汰的方法,取得較高成就的人就是精英。但事實上並不是如此簡單,精英產生的方式不僅是精英選拔的標準問題,而且還是一個使精英區別於大眾的標誌問題。人類歷史上共出現了三種選拔精英的標準:依據血統、財產和成就的精英選拔。根據血統來挑選精英是在貴族社會的成熟形態,資產階級社會將財產標準作為一種主流標準,而成就標準一直都在與其他兩個標準結合。如在貴族社會中除依據血統以外,還有依據戰功、功績等成為精英。在以財產為主流精英選拔標準的社會中,也包括把成就轉化成財產的標準。以成就為一種普遍的精英選拔標準,是現代社會精英產生的一種主要方式。成就的多種內涵也就使單一的標準變成了多元標準,但一個人取得的錶面上或形式上的功績仍然是為絕大多數人接受的精英選拔標準。這也就是帕累托對精英定義所表達出來的含義,他認為成就標準不考慮一個人活動的性質,排斥了道德價值評判,在每個人的活動領域都可以對這個人的活動進行打分,得到高分的人,也就是在這個領域取得優秀成就的人就是精英。無論是哪一種標準,都只是完成了精英選拔的第一步。
2.地位性分化
在傳統的精英產生方式中,除了以成就作為劃分的依據以外,第二步也就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還要在地位上進行分化,以使精英進入上層階級。沒有地位上的分化,精英與大眾就難以區分開來,成就標準就無法顯現,因此必須使精英在地位上與大眾有所區別。所以地位性分化就成為是否成為精英的一個重要標誌。所以,在精英產生的傳統方式中,在成就標準上還必須要加上高度標準,即精英是社會地位高於普通大眾的人群。也正是由於地位上的差別,精英才會成為統治者。莫斯卡正是基於這種地位性的分化提出了人類社會中普遍可以劃分為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米爾斯更是依據高度標準,用地位性分化來定義精英,“權力精英由這樣一些人組成—他們的地位可以使他們超越普通人所處的普通環境;他們的地位可以使他們做出具有重要後果的決定。”但是,在一般情況下,成就標準與高度標準並不完全統一。有些人僅僅是憑藉家族血統、繼承的財富而獲得較高的社會地位,而沒有取得什麼過人的功績。這些人也能夠進入精英的行列,只是因為他們符合高度標準,是地位性分化使其成為精英。這也正說明傳統精英產生方式中以地位性分化為主要方式,即以高度標準為主要依據,而成就標準只是一種潛在的、根本性的依據,另外,還有一類觀點認為精英的產生是社會分工的要求。社會分工使一部分人從事高級的活動,而另一部分人從事低級的活動。孟子就提出: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這是用勞心、勞力的社會分工劃分出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美國的制度經濟學家凡勃倫也提出:社會分工就是生產性和非生產性的分工,因此人類社會就劃分為勞動階級和有閑階級。有閑階級是非生產性的上層階級,專門從事政治、宗教等事務。非生產性的分工造就了上層階級,也就是產生了精英。這些理論試圖以社會分工來解釋精英與大眾、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分野,已經註意到了統治與被統治可能是一種社會分工,但這種以社會分工來解釋前現代社會的統治關係的理論缺乏強有力的事實支持。實際上他們的理論都在以技術性分工來掩蓋地位性分化,而他們所說的社會分工在前現代社會實質上就是一種地位性分化,統治與被統治更多的是地位上的差別而不是分工上的差別,而正是上層和下層實際社會地位的分化才造成了現實中精英的產生。
所以,可以說,在現代社會以前,精英產生的傳統方式就是地位性分化,這種地位性分化的原因可以是依據血統、財產或者更多時候依據成就。這種精英產生的方式一直延續到現代社會,並且在現代社會仍然是一種重要的精英產生方式,古典和現代的精英主義理論家都註意到了地位性分化的作用,但同時他們也看到了現代社會出現了與傳統社會不同的精英產生方式。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民主政治的確立,另一種精英產生方式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阻擋的潮流,這就是技術性分工產生了精英。
- 三、精英治理的社會組織基礎
- 技術性分工與組織化社會
精英主義理論家都或多或少地持有社會進化論的觀點,他們認為社會始終在向前發展,並且現代社會優於傳統社會。在精英產生的方式上,現代社會也出現了優於傳統社會的方式與機制。對於從社會分工的角度來論證精英產生的觀點儘管缺乏強大的說服力,但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專業性的社會分工是社會進步的標誌之一。並且,社會分工愈發地表現出較強的應用性、技術性,而非人為性和價值性。
1.技術性分工產生的精英
在現代社會,社會分工不斷深化,愈發細密,這使得精英的產生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技術性分工產生精英成為可能,並且由技術性分工產生的精英同時具備了素質上的優勢與地位上的優勢,使其具有了某種天然的統治或治理上的合理性。
①橫向分工
現代社會以前的技術性分工大都是橫向分工,社會中的縱向分工是不屬於技術性分工的。比如各種不同的工種、不同的職業大多都是技術性分工的結果,而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卻不是技術性分工的結果,這些是由諸如財產、血統、軍功、知識等方面因素決定的。所以,橫向分工被認為是現代社會以前的主要分工形式。亞當斯密就認為社會分工主要就是橫向分工。他認為,在經濟領域,“勞動生產力上最大的增進,以及運用勞動時所表現的更大的熟練、技巧和判斷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結果。”而在社會領域,“在社會普遍性事務上的分工(in the general business of society),與個別製造業的分工在結果上都是類似的”這種分工會產生各種不同的專門職業,斯密還將知識分子也作為一種職業看成是社會橫向分工的結果。“隨著社會的進步,哲學或推理也像其他各種職業那樣,成為某一特定階級人民的主要業務和專門工作。此外,這種業務或工作,也像其他職業那樣,分成了許多部門,每個部門,又各成為一種哲學家的行業。”
古典政治經濟學所闡述的分工論是通過分工可以提高效率,提高產品的數量和質量。在全社會範圍內的分工亦能提高社會生活的效率。斯密所闡述的分工實際是一種技術性分工,這種技術性分工會逐漸擴展到全社會,不同的人從事不同的職業,通過市場中的交換使各自的需求都得到滿足。在斯密的論述中雖然也涉及到了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分工,但其總體上仍然是橫向的技術性分工,他認為,“人們天賦才能的差異,實際上並不像我們所感覺的那麼大。人們在壯年時在不同職業上表現出來的極不相同的才能,在多數場合,與其說是分工的原因,倒不如說是分工的結果。”而關於統治與被統治、管理與被管理還沒有納入到社會分工與職業化的範疇。
②縱向分工
斯密的分工論從錶面上看是一種社會分工,但他的社會分工僅限於技術層面,屬於技術性分工,每個人都為滿足自己的需求而去生產滿足別人需求的東西,分工是為了交換。但這種技術性分工從理論上講是一種平行式的分工,即從事不同職業的人、掌握不同專業的人都處於平等的地位,並沒有因為這種分工而產生地位上的差異。斯密就認為哲學家與挑夫沒有什麼地位上的差別。但實踐中在社會地位上是有很大差別的,特別是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會形成天然的地位上的差別。對於這種差別,人們更多的時候把這種差別歸因於天賦能力上的差別或是血統、傳承等方面的因素。在前現代社會,政治與管理還未成為一種職業,各種非技術性因素主宰著究竟誰能居於統治地位或被統治地位。而當一種職業悄然興起的時候,就徹底改變了技術性分工只能是橫向的平行分工的局面,也改變了形成統治與被統治、管理與被管理等諸多關係的方式。
1841年10月,美國發生非常嚴重的火車相撞事故。這次事故使美國社會各界強烈要求進行鐵路公司的管理改革。改革後,公司由兩名高層經理—總主管和董事長一一協調各區段的工作。1852年,董事長成為專職人員,是支薪階層。於是,西部線成為美國第一家以專職支薪經理通過嚴密的管理系統來經營的企業。這次改革事件成為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的起點,同時也是所有權與管理權相分離的開始。隨後建立的現代公司制度使得所有權與經營權在法律上實現分離。伯利和米恩斯在合著的經典著作恤代股份公司與私有財產》中提出,大公司的高速成長導致公司股權的日漸分散,從而弱化了股東權力,與此同時,經營者取得了公司的控制地位。他們認為,所有權與管理權的分離是20世紀里第一個重要變化,基於此提出了公司權力轉移理論,即從資本家的家族控制轉移到經理控制。管理成為一種職業,管理形成了專業化很強的知識體系。一個新的職業集團出現了,經理階層成為社會中的一個新的階層。這個階層具有強大的控制力,掌握了現代企業的決策和執行的權力。
管理作為一種職業從社會分工中產生,是社會分工不斷深化的結果,也是前現代社會分工的繼續,仍然屬於技術性分工的範疇,這種技術性分工並沒有跳出斯密的分工理論範圍,但是卻產生與斯密設想的完全不同的結果。那就是這種技術性分工直接帶來了地位性分化。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的技術性分工並不是橫向的平行式分工,而是一種縱向分工。經理階層的出現,管理者與被管理者既存在分工的差異,同時也存在地位上的差異,管理者處於上層地位,被管理者處於卜層地位。
③管理革命與文官革命
從管理與被管理的分工這個角度看,仍屬技術性分工。這是斯密所論述的分工的繼續,其目的和手段與以前的分工都類似,只是直接地在社會上形成了階層的分化,這種分化不僅與以前的分工一樣形成了職業群體,並且以地位上的差異形成了不同的階層。經理階層逐漸成為社會上層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時這也極大地改變了精英階層的形成方式。在這個時代,管理的專業化與職業化也被稱為“管理革命”。1941年,伯納姆(James Burnbam)在《管理革命:世界上正在發生什麼》一書中,第一次提出了“管理革命”這一說法。管理革命的過程,是以“經理控制型”的現代企業制度,取代企業的所有者與經營者“一體化”的傳統企業制度成為主導的企業組織形式的過程。管理革命的內容是企業資產的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由職業經理人取代所有者掌握企業財產控制權,在企業管理中居於支配地位。伯納姆認為,我們現在正處在一個特殊的社會轉型時期,即社會的最重要的經濟制度、社會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都在以非同尋常的速度變化著。這種轉型是從我們一直稱謂的資本主義社會形態或中產階級社會形態向一種我們將稱謂的管理社會形態的轉變。管理者將成為國家和社會中的“統治階級”(ruling class)。
無獨有偶,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西方社會在政治生活領域也正在經歷一場革命。政治日益成為專業性很強的活動,政治成為一種職業,政治的專業知識是可以通過學習而獲得的。政治與行政出現了分離的趨勢。1887年伍德羅·威爾遜發表了《行政研究》一文,標志著行政管理學的創立。1900年美國學者古德諾出版了《政治與行政》,論述了政治與行政分離的理論。實踐上的表現是,這就是文官制度的建立。從1855年開始,英國著手建立文官制度,通過1855年和1870年兩道樞密院令確立了考試錄用、擇優錄取、職位分類等原則。其影響迅速擴大,美國和西歐一些國家紛紛仿效建立文官制度。美國於1883年頒佈了文官制度條例,即《彭德爾頓法》,對文官制度進行了改革。確立了對文官的錄用實行公開競爭考試辦法,擇優錄取;定期考核;文官常任,在政治上中立,不與執政黨共進退;文官終身任職,非犯大錯不能解雇等原則。從實際的效果來看,文官革命與管理革命有異曲同工之處,文官階層和經理階層一樣都掌握了實際的控制權,文官制度與民主化和政黨制度的興起更加促進了職業政治家階層的形成。文官制度的建立也產生了一個文官群體,這本身也是政治民主化的一個產物。文官階層也最能體現在政治生活領域技術性分工的結果。政治與行政的分化更多地帶有了技術性分工的色彩,這也使得在政治地位上統治與被統治的分化,更多地帶有了技術性分工的成分。
管理革命和文官革命顛覆了傳統的精英產生方式,社會中精英階層的出現不再是依靠血統、家庭、金錢,而是依據專業知識、經驗、職業培訓等因素。同時這兩種革命使社會分工不僅只是在橫向上造成了各種職業的差別,而且會在縱向上形成了地位性的分化。也就是說技術性分工同時也會造成地位性分化,因此,新的精英階層就出現了,職業政治家、職業文官、職業經理成為掌握社會決定權和控制權的精英。
現代的精英治理[2]
卡萊爾是近代社會中一位著名的英雄主義者,但他為了把自己的英雄與《荷馬史詩》中的英雄區別開來,創造了科學英雄的形象。他說:“神明英雄和先知英雄都是舊時代的產物,在新時代已不再重現。他們的存在是以觀念的某種原始性為前提的,僅由科學知識的進步便使之結束。”田正是卡萊爾這一關於英雄的描述,道破了近代以來的精英與古代社會精英的區別。近代社會的發生史確實反映出卡萊爾所描述的特征,隨著馬基雅維里的出現,不論自然精英還是身份精英都逐漸褪去其神聖的光環。馬基雅維里讓社會治理從一種高貴的藝術墮落為一種匠人之術,其中所包含的是讓精英意識形態轉化為民主治理的追求。雖然哈林頓與斯賓諾莎都對貴族欽贊有加,但是,貴族在哈林頓和斯賓諾莎的著作中只不過是指某一特定的人群,他們已經不再是前近代的貴族了,他們的地位已經明顯下降,幾乎是與民眾併列地存在了。尤其是在近代代議制度確立之後,代表民主的成分也開始超過貴族成分,併在民主制度的發展過程中一步步將貴族成分剔除出了治理體系。作為治理專業化和職業化進一步發展的結果,權術之外的那些日常治理活動也得到了技術化,併在這一技術化的基礎上建立起了一個覆蓋更廣的職業體系,這就是官僚制。官僚制重新在社會中建立起了一種等級序列,並使技術與職業的關係具有了一種矛盾的二元性。如果說在理想的專家治理中只要具備治理技術就可以承擔治理職能的話,那麼官僚制則要求人們不僅要具備治理技術,而且要具備標準化的也就是官僚制這個等級序列所認可的治理技術。如此,技術本身也就發生了異化,它不再服務於治理社會的需要,而是服務於官僚制自身等級建構的目標。在這種等級建構中,治理專家不斷地實現精英化。按照韋伯的觀點,在近代公共生活中存在著政客與官僚這兩種不同的人。而在實際上,由於權術也是一種技術,政客與官僚就都可以在更寬泛的意義上被視為技術專家了。由於政治領域與行政領域都已經實現了官僚化,近代社會的技術專家便一直走在精英化的道路上,並最終成為不折不扣的技術精英。
在從身份精英到技術專家再到技術精英的演變過程中,有一個概念是我們不能夠迴避的,這就是知識分子。知識分子是一個現代性的概念,是在現代化的過程中產生的。特別是在二戰後的一個時期中,知識分子經常被學者們提起,因為他們寄托於知識分子身上的是一種革命的希望。他們認為無產階級所能實現的是物質的革命,而知識分子將擔負起一場消除異化的精神革命。但是,可以相信,在人類社會很早的歷史階段中,作為知識分子的人群已經出現,它在最初是自然精英的一種異化形式,是一種能夠祛除自然精英身上的精英氣質的平民化的社會存在形態。在現代化的過程中,當人們發明瞭知識分子這個概念的時候,實際上是保留了這個人群的過往的一切品性。正是這些品性決定了它與現代技術專家既有幾分相似之處(都擁有知識),又有著根本性的不同。我們知道,技術專家在價值上是中性的,而在知識分子的概念中則包含著某種德性內容。也正是這種德性使人們相信知識分子可以抵禦官僚制的等級建構,免於自身的精英化,相反,價值中性的技術專家不僅無力抵禦精英化,反而是追求精英化的。就此而言,知識分子概念反映了人們要求社會治理非精英化的強烈願望,在現代性的語境下,知識分子概念中也包含著一種具有批判性特征的理念。但是,由於技術專家適應了現代社會治理的需要,並且由於技術專家在轉化為技術精英的過程能夠滿足官僚制的合理性追求,所以,技術專家成了現代社會中最有生命力的社會存在物,而且它的無限征服能力也在同化著知識分子,把知識分子的良心與德性消融凈盡,使知識分子也轉變成了技術專家或技術精英。這就是當下的現實,或者說,知識分子正在消失,甚至已經消失了。賈克比認為,在20世紀,“傳統”意義上的知識分子已經不復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沉默寡言的技術人員。這些人由委員會雇用,急於取悅各式各樣的贊助者和部門,披掛著學術證件和社會權威的外衣,然而這種社會權威並未促成辯論,只是建立聲譽和嚇唬外行人。薩義德更是尖銳地指出,“如果專門化是各地所有教育體系中存在的一種廣泛的工具性壓力,那麼專業知識和崇拜合格專家的作法則是戰後世界中更特殊的壓力。要成為專家就得有適當的權威證明為合格;這些權威指導你說正確的語言,引用正確的權威,局限於正確的領域,尤其在敏感、有利可圖的知識領域受到威脅時更是如此”。比如,只要你不是美國學院體系訓練出來的、以健康的心態看重發展理論和國家安全的政治科學家,就沒有人會聽你的,甚至在某些情況下不許你發言,而挑戰你的理由就是你不具備專業知識。
在這裡,標準化的專業知識成了一道具有象徵意義的門檻,站在門檻兩邊的不僅是專家與非專家,而且是精英與非精英。所以,在社會治理過程中,我們處處看到的都是技術專家和技術精英,他們擁有知識,卻不是知識分子;他們擔負和實施著社會治理,卻沒有社會治理者應有的德性。來自於大學以及研究機構的人們,有著大學教授的頭銜,通過巧立名目騙取一些所謂的研究資助,然後就可以裝扮成某一個方面的權威,進而成為技術精英的參謀,隨時等待著技術精英前來咨詢,就如紅燈區中專業化的性工作者一樣,為了一點報酬而察言觀色地選擇那些能夠討好技術精英的辭彙。總之,套用尼采的話說,“知識分子死了”,剩下的僅僅是技術專家和由技術專家轉化而來的技術精英。無論是直接的還是輔助性的社會治理活動,都是圍繞著技術精英展開的,這就是資本主義社會為我們描繪出的一幅精英治理的圖景。
精英治理的終結[2]
莫斯卡說:“在存在於所有政治制度中的經久不變的現實與趨勢當中,有一種現象是如此明顯以至於最漫不經心的眼睛也不會將其忽略。在所有社會中,——從最不發達的、剛剛出現文明曙光的社會直到最發達、最強大的社會當中——都存在著兩個階級——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第一個階級——其人數總是非常有限——執行所有的政治職能,獨攬大權,並盡情享受權力所帶來的種種榮耀,而第二個階級——人數眾多的階級——卻受到第一個階級以一種或多或少是合法的、專斷的和強暴的方式的統治與支配……。莫斯卡的這段話既是對歷史的概括,也是對現實的批判,也就是說,人類社會經歷了長期的發展,人類自稱自己已經文明化了,而且,人類也經歷過一次又一次革命,卻始終沒有擺脫精英統治的命運。在今天,雖然“統治”一詞已經被轉化成了“管理”,但是,由於少數被認為是精英的人把持著管理,所以在實質上依然是少數人借管理之名而實施著對公眾、對社會的統治。不管精英發生了什麼樣的變化,也不管社會治理採用了什麼樣的形式,只要我們的社會還依然掌握在精英的手中,只要我們實行的還是精英治理,人類就不可能實現真正的平等,廣大民眾就依然會處於被統治和被壓迫的地位,就會被迫接受少數精英的愚弄和玩弄。而且,在這樣一個統治結構中,就會永無窮盡地出現那些想成為精英、想討好精英的人,他們總是樂意於用自己的人格到精英那裡換取一些被學術語言稱作為利益的“好處”。直到20世紀70年代,普特南等人通過對主要發達國家政治結構進行了長達13年的潛心研究,得出的結論還是:“以其社會出身來說,我們的官僚和政客是他們社會的最優秀分子。甚至,“特別在歐洲,如有直接的證據證實莫斯卡所說的‘政治階級’的存在,這些數據提供了說明,‘政治階級’即是指參與政治和政府事務的傳統一代傳一代的階層。
我們知道,韋伯是現代社會治理定型化的主要貢獻者之一,他對精英治理的問題也進行過深入的研究,可以說他幾乎探討了所有類型的精英,其中最著名的是他稱為卡理斯瑪的精英形態。從上述的分析我們可見,卡理斯瑪其實是一種自然精英,他是在危機狀態下自然出現的一種肉體與精神皆具特殊的、被認為是“超自然的”(意思是說並非每個人都能獲得的)稟賦的人。他不同於身份精英,不具有那種不可選擇的規定性。“現今的君權神授說主張:(君主的地位)乃基於‘不可測知的’神意,而‘君主只對神負責’。然而,真正的卡理斯瑪支配者卻正好相反,要對被支配者負責;所謂負責,就是去證明他自己本身確實是神所意指的支配者。”他也不同於財產精英,他不是因為所擁有的財產和資本而獲得權威,他是具有某種“純粹性”的精英。“與所有‘家父長制的’支配(就我們此處對此字的用法而言)相反,‘純粹的’卡理斯瑪與一切有秩序的經濟相對立。它毋寧正是那非經濟性(Unwirtschaftlichkeit)的力量,即使是以占有財貨為目標(就像那些卡理斯瑪的戰鬥英砌的情況下,亦是如此。……卡理斯瑪擔綱者(即支配都及其使徒與啟從,為了完成使命,必須擺脫此世的牽絆,必須自外於日常的職業以及日常的家庭義務。“卡理斯瑪結構愈是具其純粹性,啟從與門徒就愈少以傣祿、薪給或任何種類的報酬與賃貸的形式,以及頭銜或位階等級關係等,來獲取其生計手段與社會地位。在物質上,只要是他們的生計別無其他方法來加以保障,那麼他們所依靠的是以權威主義的方式來加以管理的利用共同體,換言之,分享其首領所接收到的財貨,無論其為表達敬意的贈品、掠奪品、或捐獻,而分享的方式既無計算也無契約。從此,啟從們有權要求與首領同桌進食、得到他的扶持,以及從他那兒領取表彰名譽的贈禮。在精神上,他們可以分享那些被加在首領自己身上的社會的、宗教的、政治的尊榮與名譽。無論如何,只要是偏離了此種方式,卡理斯瑪結構的‘純粹性’便會蒙上陰影,而步入另一種結構形式的管道。
從韋伯上面對卡理斯瑪的描述看,他們實際上是可以被看作為那些開國君主和奠立王朝的人,所以,韋伯也宣稱他是從歷史之中被髮掘出來的。但是,韋伯並沒有把卡理斯瑪看作為一種將被永遠封存到歷史中去的英雄,而是有意無意地去表達複活卡理斯瑪的願望。韋伯所實現的社會治理體系的技術化是通過官僚制的方案,而官僚制中的官僚就是技術專家和技術精英。但是,在韋伯對卡理斯瑪的特殊感情中又似乎讓人感受到他對技術專家以及技術精英的不滿,他似乎有著通過複活卡理斯瑪去抵消技術精英的情結。這可能是韋伯這樣一個強調理性、強調技術合理性的人的情感與理性之間的一種莫名的衝突。當然,也許是哈林頓自然精英的“巫魅”有的時候附著到了韋伯身上。因而我們看到,在韋伯考察卡理斯瑪的近代形式時,頗有深意地討論了“黨老大”與卡理斯瑪的關係。的確,就現實而言,在政黨政治較為發達的國家中,精英治理在很大程度上也就表現為黨老大的治理,正是黨老大之間的你傾我軋賦予了社會治理以活力。但是,黨老大的傾軋也會造成政治合法性缺失的結果,特別是當這種缺失比較嚴重的時候,就會出現一種危機狀態。在韋伯眼中,黨老大還是技術精英,當這些技術精英有活動在黨爭中造就了危機狀態時,就會要求喚回卡理斯瑪,即出現卡理斯瑪而把政治帶出危機狀態。循著韋伯的邏輯,可以看到:如果說黨爭是政黨政治不可避免的結局,而卡理斯瑪又是解決黨爭的唯一齣路的話,那麼,如何避免卡理斯瑪最終墮落為黨老大呢?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訴諸於卡理斯瑪的英雄特質,規定它具有足以抗拒墮落的純粹性。在韋伯看來,雖然卡理斯瑪也是一種精英,但由於他不把自己當作精英,而是始終保持著對其支配者負責的態度,所以,卡理斯瑪支配也就可以不被視為一種精英支配了。這就是韋伯對精英治理問題的解決方案。
韋伯對精英問題的處理很容易讓我們想起哈林頓,如果進一步閱讀,我們還會發現,韋伯與哈林頓都曾對權力與權威做出過區分。這向我們暗示了這樣一條邏輯,即他們都註意到了在精英現實中存在著廣泛的權力濫用,而由此造成的後果只有通過一種具有權威的精英的出現,才能加以彌補。所以,他們都選擇了某種具有神聖性的自然精英來維持一種他們所憧憬的理想化精英治理。正如我們前面已經指出的,哈林頓陷入了自反的矛盾結局中去了,韋伯也無法避免地走到了這條道路上去了。因為,如果把對精英治理的矯正寄托在卡理斯瑪的身上,實際上就是用一種精英去代替另一種精英,依然還是精英治理。而且,官僚制實現了充分的理性化,是被作為一個技術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的體系而加以建構的,這也是韋伯最受人們認同的方面。如果韋伯喚回了卡理斯瑪這一自然精英的話,英雄主義的“巫魅”被重新喚回到了這個由官僚制搭建起來的治理體系中,那將是一種什麼樣的結果呢?所以,哈林頓和韋伯都沒有走出精英治理的現實,所以才會在理論上陷入到自我矛盾之中去。其實,精英治理的終結並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實踐問題,或者說是一個歷史實踐的問題。當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個不需要精英、不需要英雄主義的時代時,精英治理也就會走向終結。一個不再是精英治理的治理體系將是一個全新的社會治理體系,正是這個治理體系,在今天處在一個迅速生成的過程之中。
在我們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技術本身是開放的,封閉的乃是標準化或者說制度化的技術。也就是說,技術專家的精英化不是由技術本身造成的,而是制度結構的產物,正是官僚製造成了技術精英治理的現實。就實質而言,官僚制實際上是一種分配製度,它將技術生硬地劃分為服務於不同階次的目的的技術,從而形成一套分配體系,而這個體系所要分配的對象就是權力。在權力分配中,一方面,每個人都與權力相關聯,每個人都受到權力的支配,沒有人能夠獨立於權力之外,這樣一來,就提出了行使權力的技術公開性的要求。但是,另一方面,權力的執掌又是具有排他陛的,這種排他陛又使每個人都儘量不讓其他人能夠加入到對自己所執掌的權力的分享之中來,因此,它又造成了作為治理活動的職業與職位的封閉性。由於技術與職業、職位已經被結構化為一個同一體,職業與職位的封閉也使技術變得封閉了,在每一個治理過程中,都有著許多不容他人瞭解的技術秘密。在這種條件下,每一個參與到治理過程中的人都會為了獲得更大的權力而追求更高的技術標準,而在達到了這一技術標準之後,又千方百計地提高相應的標準,或者封閉技術準入。在這個意義上,近代社會的治理技術崇拜其實質乃是權力崇拜,技術只是接近權力、掌握權力和控制權力的一種方式。由於權力的稀缺性,在追求權力的過程中,技術被不斷地等級化而形成權力的金字塔,技術專家也就不斷地被精英化,並把自己定格在官僚制這樣一個分配體系之中的某個點上。所以,從權力分配的角度看,社會治理的專業化、官僚化與精英化都是由於對權力的追逐而引起的。這一結論甚至可以進行放大,近代社會的專業化、官僚化與精英化都是由於整個社會生活的權力崇拜所造成的,社會治理中的權力崇拜只不過是整個社會權力崇拜的縮影。當然,權力在市場中表現為資本,而在社會治理體系中更直接地表現為權力了。所以,現代性的技術精英治理與現代社會是同構的,是深深地植根於這個社會之中的。
韋伯在謀求矯正技術精英統治的時候,求助於卡理斯瑪,但是,作為自然精英的卡理斯瑪時代畢竟一去不復返了。即使韋伯本人也看到,“不過,無論如何,隨著制度性的持續組織之發展,卡理斯瑪則節節後退,這是卡理斯瑪的命運。”英雄主義是與近代以來的制度化趨勢不相容的。任何東西,只要它無法被制度化,就不能在近代社會合法地存在—而卡理斯瑪恰恰不能制度化。與卡理斯瑪不同,技術精英卻是由官僚制所造就的,是制度化的精英。所以,韋伯求助於卡理斯瑪的設想並不能真正發揮出矯正技術精英的功能,更不能成為終結精英治理的方案。也就是說,解決精英治理問題不能寄希望於精英的自我覺醒,而只能從消滅產生精英的制度入手,也就是要超越以權力分配為目的的制度。20世紀後期以來的歷史發展正在向我們展示這一設想的可能性,那就是社會構成要素的多元化、社會結構的網路化以及社會運行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的增長。在這種條件下,一切謀求權力分配的方案都變得難以實施了,社會治理活動在微觀的層面以及微觀事務的處理上儘管還需要得到權力的支持,但是,在巨集觀的層面上則要求一種非支配性的合作去實現對社會的共同治理。合作是不需要任何精英的,而且在合作中是不可能產生出精英的,合作治理將是一切精英治理的否定形態。
精英治理是指社會組織內部的權力運作委托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