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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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Def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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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是指以簡短的形式揭示語詞、概念、命題的內涵和外延,使人們明確它們的意義及其使用範圍的邏輯方法。
詞項指該詞項所表達的概念,也就是該詞項所指稱的那個或那些對象所具有的、並且被人們認識到的本質屬性或區別性特征。例如,“人”這個詞項的內涵就是:“會語言、能思維、能夠製造和使用勞動工具的動物”。
定義的構成包括三部分:被定義項、定義項和定義聯項。
1、被定義項就是在定義中被解釋和說明的詞項、概念或命題。
2、定義項就是用來解釋、說明被定義項的詞項、概念或命題。
3、定義聯項是連接被定義項和定義項的詞項。
定義的結構大致可以寫成下述公式:
Ds就是Dp
其中,Ds代表被定義項,Dp代表定義項,“就是”代表定義聯項。
例如:
(1)飛機是由動力裝置產生前進推力、由固定機翼產生升力、在大氣層中飛行的重於空氣的航空器。
(2)光合作用是綠色植物利用葉綠素吸收日光所進行的碳營養過程。
(3)AB,當且僅當,對任一x,如果x∈A,則x∈B。
(4)“香格裡拉”一詞,源於藏經中的香巴拉王國,在藏傳佛教的發展史上,其一直作為“凈土”的最高境界而被廣泛提及。英國作家詹姆斯-希爾頓在小說《消失的地平線》(1933)描述了有關香格裡拉的故事,並由好萊塢於1944年拍成電影,香格裡拉由此聲名大噪,成為“伊甸園、理想國、世外桃源、烏托邦”的代名詞。至於它究竟位於何處,久具爭議。經中國國務院批准,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中甸縣於2002年4月5日正式更名為香格裡拉縣。
根據不同標準,分為不同類型,例如“內涵定義”和“外延定義”;“真實定義”和“語詞定義”,等等。
1、內涵定義
指揭示一個詞項的內涵的定義。
2、屬加種差定義
最常見的內涵定義形式,最常用的下定義方法:先找出被定義概念的屬概念,然後找出相應的種差,並以“被定義項=種差+屬”的形式給出定義。例如:哺乳動物就是以分泌乳汁喂養初生後代的脊椎動物。
3、發生定義
從被定義概念所代表、指稱的事物的發生、來源方面揭示種差的定義形式。
例如:核能,亦稱原子能,指在核反應過程種,原子核結構發生變化所釋放出來的能量。
4、功用定義
以某種事物的特殊用途作為種差的定義形式。
例如:粒子對撞機是一種通過兩束相向運動的粒子束對撞的方法提高粒子有效相互作用能量的實驗裝置。
5、關係定義
以事物之間的特殊關係作為種差的定義。
例如:素數,亦稱“質數”,指只能被1和自身整除的大於1的自然數。
6、操作定義
通過對一整套相關的操作程式的描述來對被定義項下定義。
例如:x是酸類,如果將x與石蕊試紙接觸,石蕊試紙就呈現出紅色。
7、語境定義
指不屬於屬加種差定義的關係定義:通過一個詞在句子中的出現來對該詞下定義。
例如:x是一位祖父,當且僅當,存在一個y,並且存在一個z,x是y的父親,並且y是z的父親。
8、外延定義
通過列舉一個詞項的外延,也能使人們獲得對該詞項的某種理解和認識,從而明確該詞項的意義和適用範圍。
a、窮舉定義
通過列舉出屬於一個概念的全部對象來對該概念下定義。
例如:太陽系行星包括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
b、列舉定義
列舉出屬於一個概念的外延的某些對象,以幫助人們獲得關於該概念所指稱的對象的一些瞭解。
例如:中國的少數民族有藏族、維吾爾族、蒙古族、回族、壯族、土家族、苗族等。
9、實指定義
通過用手指著某一個對象,從而教會兒童去認識事物和使用語言。據說是兒童學習母語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
10、混合定義
先給出某個概念的一些或全部內涵,再列舉該概念的一些或全部外延。
例如:基本粒子是迄今所知、能夠以自由狀態存在的所有最小物質粒子的統稱,包括電子、中子、光子等,它們構成巨集觀世界的一切實物以及電磁場。
11、遞歸定義
用數學歸納法給對象下的定義,由三部分構成:
(1)初始條件,刻畫一些個體屬於一給定集合;
(2)歸納條件,當在條件(1)中列出的第n個個體屬於給定集合時,第n+1個個體也屬於該集合;
(3)此外沒有別的個體屬於該集合。
例如:任意實數a的冪(n=0,1,2,…)的遞歸定義如下:
(1)
(2) (k=0,1,2,… )
(3)只有根據(1)、(2)形成的是a的冪an。
12、詞語定義
定義的對象是語詞,常常涉及該語詞的詞源、意義、用法等,而不涉及該語詞所代表、指稱的事物和對象。
13、描述性定義
亦稱“報道定義”,它是對被定義語詞既有用法的報道或描述,語言詞典上的定義大多是這種類型,故常稱“詞典定義”。
例如:胡:①古代泛稱北方和西方的少數民族,如“胡人”;②古代稱來自北方和西方少數民族的東西,也泛指來自國外的東西,如“胡琴”,“胡桃”,“胡椒”;③百家姓之一種。(《現代漢語詞典》)
14、詞源定義
通過刻畫某個詞的來源、演變來說明該詞的意義,描述性定義的特殊形式。
例如:馬太效應在《聖經》中的“馬太福音”第25章有這麼幾句話:“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教他多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1973年,美國科學史家默頓用這句話來概括一種社會心理現象:“對已有相當聲譽的科學家做出的科學貢獻給予的榮譽越來越多,而對那些未出名的科學家則不承認他們的成績。”默頓將這種社會心理現象命名為“馬太效應”。
15、約定性定義
在科學研究和日常交往中,有時候為了保密,更多的時候是為了簡便和實用,有時候也為了避免一些熟知詞語往往帶有的某些不相關意義的干擾,需要發明新詞,或者需要使用縮略語,這都要求對該新詞或縮略語的意義有所規定。
例如:三個代表:指“代表先進生產力,代表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最根本的利益”,是由中國共產黨前總書記江澤民所提出的一種建黨學說的簡稱。
16、修正性定義
這種定義中既有描述性成分,也有約定性或規定性成分。在科學研究中、在法律、法規等政策性文件中用得比較多。
例如:任何人遇到以下情況之一,即死亡:①迴圈系統和呼吸系統的功能永久停頓;②整個腦部(包括腦髓體)所有功能永久停頓。
定義的規則[1]
要作出一個正確的定義,除了具有正確的觀點和有關的具體知識外,還必須遵守下定義的規則。
(一)定義項的外延必須和被定義項的外延完全相等
在一個正確的定義中,定義項概念的外延和被定義概念的外延必須是全同關係,因為定義概念是揭示被定義概念所表示的事物的本質屬性的,所有被定義概念所表示的事物就是定義概念所表示的事物,所有定義概念所表示的事物也就是被定義概念所表示的事物。例如:“人是能使用和製造生產工具的動物”這個定義,“人”的外延和“能使用和製造生產工具的動物”的外延是相等的。
違反這條規則,會犯“定義過寬”或“定義過窄”的邏輯錯誤。
1.“定義過寬”是定義項的外延大於被定義項的外延。例如:
哺乳動物是有肺部並要呼吸空氣的脊椎動物。
這兩個定義都犯有“定義過寬”的錯誤。根據以上定義,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似乎都歸於汽車之列;鳥類、爬行動物以及大多數成熟的兩棲動物都有肺部並要呼吸空氣,並且都是脊椎動物,它們似乎也屬於哺乳動物。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2.“定義過窄”是被定義項的外延大於定義項的外延。例如:
古生物學是研究各個地質時代的動物形態、生活條件及其發展演變的科學;
這兩個定義都犯有“定義過窄”的錯誤。因為古生物學除了研究古動物之外,也研究古代植物、古代微生物。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早期或當代的某些不發達地區和角落,以物易物的“物”也是商品;或者通過給人家乾某些活,來換取對方的某件物,這也是在進行商品交換。
(二)定義項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包含被定義項
給概念下定義,是用定義項去揭示被定義項內涵的。如果定義項直接或間接地包含被定義項,這就是說定義項又要用被定義項加以揭示,等於用被定義項來揭示它自身的內涵,自然達不到揭示內涵的目的。所以,定義項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包含被定義項。
違反這條規則,會犯“同語反覆”或“迴圈定義”的邏輯錯誤。
1.“同語反覆”是指在定義項中,直接包含了被定義項。例如:
實用主義者就是在待人接物方面特別講究實用的人。
如果把它作為定義,就是犯了“同語反覆”的錯誤,因為,它的定義項直接包含了被定義項,沒有真正揭示被定義項的內涵。同語反覆在語言表達上表現為語詞的反覆。
2.“迴圈定義”是指在定義項中間接包含了被定義項。例如:有人在一篇文章中給出了三個相關的定義:
人是有理性的動物;
理性是人區別於其他動物的高級神經活動;
高級神經活動是人的理性活動。
通過這三個定義,人們既不明白什麼是人,也沒有明白什麼是理性和高級神經活動,因為它們相互依賴,誰也說明不了誰。
(三)定義必須確切、清楚
定義項是用來明確被定義項內涵的,定義項清楚確切才能起到定義的作用。反之,如果定義項含混不清,就不能明確概念的內涵。例如:
什麼是列寧主義?作為革命行動體系的列寧主義,就是由思維和經驗養成的革命嗅覺,這種社會領域里的嗅覺,就如同體力勞動中肌肉的感覺一樣。
看了或聽了這個定義以後,使人感到費解,甚至在不看、不聽這個定義時還明白一些什麼,當看了、聽了這個定義之後,反而什麼也不明白了。其原因在於定義項含混不清,使用了許多莫名其妙的詞語,例如“由思維和經驗養成的革命嗅覺”,“體力勞動中肌肉的感覺”,去刻畫作為一種理論體系的列寧主義。這樣的定義,犯“定義含糊”的邏輯錯誤。
比喻是一種積極的修辭手法,但如果用比喻來下定義,同樣不能起到定義的作用。
例如:
兒童是祖國的花朵;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生活是最生動的河流,最豐富的礦藏;
愛情是一條流動的河,這條河中也許有壯觀的教流,但也必然會有平緩的流程;也許有明顯的主航道,但也會有支流和暗流;除此以外,倒影,晚來的風會在河面上吹起漣漪,打起浪花。成部分,共同造就了我們生命中關麗的愛情風景。
天上的雲彩和兩岸的景物會在河面上映出但我們承認,所有這一切都是這條河的組要真正明白一個事物、概念是什麼,需要正面去說明、刻畫它,而不是形容、比喻它。通過比喻,不能真正認識一個事物,或者弄清一個概念的適用範圍。這樣的定義,犯了“以比喻代定義”的邏輯錯誤。
(四)定義一般不能用否定式
下定義是揭示概念的內涵,指出被定義項所反映的對象的本質屬性。如果在定義中不用正概念,而用負概念,不用肯定的語句,而用否定的語句,則只能從反面說明這個對象不具有某種屬性,而不能從正面說明其具有哪些屬性,達不到下定義的目的。例如:
商品是不供生產者本人消費的產品。
在這個定義中,定義項中使用了“不供生產者本人消費的產品”這個負概念,它只是表示了商品不具有供生產者本人消費的屬性,而沒有直接指出商品到底具有什麼屬性,因而達不到定義的目的。又如:在“歷史學不是數學”這個定義中,用的是否定的語句,它只是說明歷史學不是數學,而沒有直接指出歷史學到底是什麼。這兩個定義所犯的邏輯錯誤是“定義否定”。
給正概念下定義不得用負概念,但是,如果被定義項本身是負概念,那麼,可以用否定式下定義。例如:“無效婚姻就是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非黨員就是沒有參加黨組織的人”等。由於被定義項“無效婚姻”、“非黨員”是負概念,所以,可以使用否定式。
1、定義的綜合作用:鞏固已有認識成果。
2、定義的分析作用:明確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以便精確使用概念。
3、定義的交流作用:達成有效的溝通。
- ↑ 周艷玲,馮婕,韓雅青編著.第三章 概論 邏輯與思維方法訓練.化學工業出版社,2011.08.
名詞術語 這種分類,幾乎是廢話,廢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