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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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Attit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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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作為一種心理現象,既是指人們的內在體驗,又包括人們的行為傾向。一般而言,態度是潛在的,主要是通過人們的言論、表情和行為來反映的。人們的態度對象也是多種多樣,諸如人物、事件、國家、集團、制度、觀念等等。人們對這些態度對象,有的表示接受或贊成,有的表示拒絕或反對,這種在心理上表現出來的接受、贊成、拒絕和反對等評價傾向就是態度。因此,態度又可以看成是一種心理上的準備狀態,這種準備狀態支配著人們對觀察、記憶、思維的選擇,也決定著人們聽到什麼、看到什麼、想些什麼和做些什麼。
態度通常是指個人對某一客體所持的評價與心理傾向。換句話說,就是個人對環境中的某一對象的看法,是喜歡還是厭惡,是接近還是疏遠,以及由此所激發的一種特殊的反應傾向。態度的心理結構主要包括三個因素,即認知因素、情感因素和意向因素。
1.認知因素。認知因素就是指個人對態度對象帶有評價意義的敘述。敘述的內容包括個人對態度對象的認識、理解、相信、懷疑以及贊成或反對等。
2.情感因素。情感因素就是指個人對態度對象的情感體驗,如尊敬——蔑視,同情——冷漠,喜歡——厭惡等。
3.意向因素。意向因素就是指個人對態度對象的反應傾向或行為的準備狀態,也就是個體準備對態度對象做出何種反映。
前面已經指出,態度既是一種內在的心理結構,又是一種行為傾向,對行為起準備作用。因此,根據一個人的態度可以推測他的行為。但是推測只是推測,態度與行為畢竟不是一對一的關係,二者也不是同一個概念。況且行為的發生並不單單由態度決定,除了態度以外,行為還決定於其它因素,如社會道德規範,傳統的生活習慣,當時的情境,以及對行為結果的預期等等。
然而,一些行為主義心理學家卻過分強調態度的行為傾向性,認為通過態度可以推測人的全部行為,也可以通過行為推斷人的全部態度,機械地把二者一對一的聯繫起來,而忽視各種社會客觀因素的影響。事實上,在許多情況下,人們的行為往往是與他們的態度不相一致的。例如,一個不喜歡抽煙的人,他沒有抽煙的習慣,父母、妻子也不贊成他抽煙,但在大家都抽煙的情境下,他也會抽上一支,這裡我們就不能認為他對抽煙持支持態度,這種偶爾發生的事只能看作是逢場作戲。行為主義心理學家的推論是武斷的,儘管態度與行為有著密切的聯繫,但是它們畢竟不是一回事。
價值觀代表著一個人對周圍事物的看法和行為傾向,也就是個人對某一事物的善惡、是非和重要性的評價。從性質上說,價值觀是態度的核心。因為一個人的態度總是取決於態度對象對他個人的社會意義,這種社會意義的大小,決定了態度對象所具有價值的大小,而事物價值的大小,往往又取決於個人的需要、興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觀。因此,人們的價值觀不同,所產生的態度也不同,故一個人的價值觀對於他的態度明顯地具有一種工具性的功能,能夠滿足個人的需要,對人有利的事物,便產生肯定的態度;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又對人不利的事物則會產生否定的態度。因此,態度的實質乃是反映了客觀事物與一個人主觀需要之間的關係。
(一)態度的社會性
態度不同於本能,態度不是天生的,它是通過後天的學習獲得的。不須學習,與生俱有的行為傾向不是態度。態度是個體在長期生活中,通過與他人的相互作用,以及周圍環境的不斷影響而逐漸形成的。態度形成以後,反過來又會影響個體對周圍事物和他人的反應。在這種相互作用過程中,一個人的態度經過不斷的迴圈和修正,會逐步形成日益完善的態度體系。
(二)態度的針對性
態度必須具有特定的態度對象。態度對象可能是具體的,也可能是抽象的,即一種狀態或觀念。由於態度是主體對客體的一種關係的反映,所以態度總是離不開一定的客體,總是與態度對象相聯繫,因此,態度的存在不是孤立的、抽象的,它總是針對著某一事物的。例如,某廠長對工人的態度,工人對獎金的態度等等。
(三)態度的協調性
態度是由認知、情感和意向三種心理成分組成的。對一個正常人來說,這三種心理成分是相互協調一致的。例如,一位年輕的廠長,在他認識到學習管理科學的重要性之後(認知),他會產生對管理科學的熱愛(情感),一旦有機會進行這種學習,他會十分樂於參加,併為此作好各種準備(意向)。這說明態度的三種成分十分協調,並不矛盾。
(四)態度的穩定性
態度是在需要的基礎上,經過長期的感知和情感體驗形成的,其中情感的成分占有重要位置,並起到強有力的作用。它使得一個人的態度往往帶有強烈的情感色彩並具有穩定性和持久性。正是由於態度具有這種穩定性和持久性,才使個體能夠更好地適應客觀世界。所以,對員工進行教育,最好是在他們態度尚未穩定、尚未形成的時候,因為這時態度的組織結構尚未固定化,引進新的思想和經驗,容易促進態度的改變。然而,一旦態度形成,再進行教育就會十分困難。
(五)態度的潛在性
態度是一種內在結構,它雖然包含有行為的傾向,但並不等於行為,所以態度本身不能被直接觀察到。又由於態度的穩定性和持久性,一個人的態度往往可以通過他的言論和行為來加以推測。
研究和實踐都證明,態度對於一個人的行為具有重要的影響作用,它不僅會影響一個人的知覺與判斷,還會影響一個人的工作和學習的速度與效率。同時,它還可以幫助人們決定是否加入某一群體,選擇某一職業或者堅持某種生活信念等等。因此,研究態度的功能,對於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態度的社會性判斷
態度的穩定性,往往會使態度一旦形成,便成為一個人的習慣性反應,久而久之便構成了個性的一部分,使人們對某些特定的事物保持一種或強或弱的固定看法。例如,在習慣上,人們往往認為山東人高大而淳樸,浙江人瘦小而精幹,這種刻板的看法常常阻礙一個人去正確辨別群體中的個性差異,從而影響正確的社會性判斷。
加拿大心理學家萊波特曾在蒙特利爾對英裔大學生和法裔大學生的社會態度進行了有趣的實驗。學生被告知:這次實驗想要大家只憑聲音來判斷說話者的人格特征,因此請大家務必特別註意說話者的聲音和語調,然後再讓他們聽取10個人朗誦同一篇文章的錄音。5個人用英文念,5個人用法文念,實際上只是5個人,每個人都使用兩種語言,結果出現兩個有趣的現象:
1.同一個人,當他用英語說話時,比他用法語說話能獲得更好的評價。同一個人,當他在說英語時,比他在說法語時被判斷的個子高,有抱負,可靠、親切、有風度。用法語說話所獲得較高的評價,只是有幽默感。
2.對說英語的人,法裔學生比英裔學生評價更高。實驗說明,一般人很容易根據現成的社會態度去判斷別人,甚至少數群體成員會採取多數人共有的態度,或模仿權威者的態度,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和價值,消除內心的某種不安。在加拿大,英裔人的社會背景優越於法裔人,所以多數法裔青年認為自己不如英裔青年。
(二)態度與忍耐力
忍耐力又稱為耐挫折力,即一個人在遇到挫折以後,對挫折的適應能力或是對挫折的容忍力。這種忍耐力往往與個體對待挫折對象的態度密切相關。例如,一個戰士非常熱愛自己的祖國,因而他在戰場上對待挫折就會具有高度的忍耐力,即使是酷暑嚴寒、槍林彈雨,他都能歷盡險阻,堅忍不拔,頑強奮鬥,對祖國忠貞不二。
為了證明態度與忍耐力的關係,來波特曾對一批大學生對疼痛的忍耐力進行測定,測定的辦法就是用一個改裝的血壓器,即在血壓器的氣袋上端裝一個尖硬的橡皮插頭。當增加氣壓時,橡皮插頭會刺痛人的手腕,壓力愈大,痛覺愈深。
實驗分成兩組,一個是實驗組,一個是對照組,每組被試者均為事先安排好的(不讓被試者知道),即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各半。第一次測定之後,被試者被告知為了驗證每個人耐痛閾的準確性,請稍微休息片刻,再做第二次測定,然後利用休息時間,告訴基督教徒的受試者:“根據某一報告,基督教徒的耐痛力不如猶太教徒強”,而對猶太教徒的受試者則反過來說:“根據某一報告,猶太教徒的耐痛力不如基督教徒”。而對照組的受試者則什麼也不告訴。
經過如此安排,第二次測定的結果,實驗組兩種教徒的耐痛標準均有顯著的提高。而對照組的被試兩次的測定則無任何差別。這是因為被試者對自己所屬宗教團體的效忠心理(態度)影響了個體的行為,即個體態度的改變引起了忍耐力的改變。這個實驗給了我們兩點啟示:第一,一個員工對自己所屬機構的認同感或效忠心,能提高他對挫折的忍耐能力。第二,在組織中,群體的某種行為意識(態度)將促使個體行為產生戲劇性的變化。
(三)態度與工作效率
過去人們曾經認為,員工對工作的積極態度,必然會導致工作效率的提高。20世紀30年代,人際關係學派通過霍桑實驗也認為高度的工作滿意感必然帶來很高的生產效率。由此美國心理學家赫茨伯格把員工的"滿意——不滿意”作為生產效率的指標,提出“雙因素理論”。但是,後來經過全面和深入的研究以後發現,工作態度與生產效率之間,並不是一對一的簡單關係,它們之間,由於受到許多中間變數的影響,存在著十分複雜的關係。佈雷菲和克羅克特通過近30年的調查研究表明:員工對工作所持的態度與生產效率之間並無必然的聯繫。其主要原因是:
1.因為人的因素是很複雜的,對於一般員工來說,生產效率並非個人的主要目標,它只是藉以達到其他目標的一種手段。例如維持生活,受到尊重或自我實現等。有時即使一個人對工作持消極態度,但是為了達到其他各種目標,也可能提高工作效率。
2.人的需要是各種各樣的,當個體生活上的需要獲得滿足以後,其目標便轉移到社會性的需要。例如,希望獲得朋友和同事的好感,希望自己和大家同屬於某一群體而不被群體所拋棄,個人的工作效率不得過高或過低,過高超過同伴,可能被大家指責為“破壞進度”或“出風頭”。而過低則會影響大家的報酬。另外,不能把對工作感到滿意或不滿意看成是影響工作效率的唯一因素。因為滿意的工作環境雖然能夠使員工堅守崗位,有時也會有降低生產效率以謀求與大家一致的可能性。反之,對目前工作感到不滿意的員工,為了不拉大家的後腿,不讓別人看不起自己,也會有加緊工作提高生產效率的可能性。
此外,勞勒和波特爾還研究了滿意的工作態度同生產效率的關係。他們認為,滿意的態度與工作成績或生產效率之間存在著第三個變數,即獎金因素的作用。他們通過實驗證明,好成績和高效率導致了獎勵,而公平的獎勵能夠引起滿意的工作態度,因此認為高效率可以導致滿意的態度。為此他們提出了一個說明工作成績與滿意態度的關係模型。這個模型說明,內在和外在的獎勵以及對獎勵是否公平的知覺,決定了成績與滿意態度的關係。這一點,對目前我國企事業單位所實行的各種獎勵制度,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態度的形成與一個人的社會化過程是一致的。當嬰兒誕生在某一特定的家庭環境之後,家庭對他的各種刺激,對他的成長都會有非常重要的影響作用。例如,父母的舉止言行,父母對他的要求和期望,往往對他形成某種固定的行為習慣具有決定性意義,從而使他按照一定的規範形成自己對待各種事物的態度。
心理學家認為,態度形成後,個體便具有了種種特有的內在心理結構,這種結構使個體行為產生一定的傾向性。如果形成的態度是正確的,它會促使個體與外界保持平衡。反之,則會阻礙個體在社會上的適應性。個體總是根據自己已經形成的態度來對待他人、自己以及周圍社會生活中的其他事物,從而對外界的影響表現為吸收或拒絕。例如,從小生長在回族家庭的人,由於社會化的結果,形成了忌食豬肉的習慣,於是他對豬肉總是採取迴避的態度。
由於態度具有穩定性和持久性的特征,態度的形成總是要經過一段相當時間的孕育過程。心理學家凱爾曼通過研究,提出態度的形成過程主要經過三個階段,即服從、同化和內化。
態度不是與生俱有的,而是在後天的生活環境中,通過自身、社會化的過程逐漸形成的。在這個過程中,影響態度形成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幾點:
(一)欲望
態度的形成往往與個人的欲望有著密切的關係。實驗證明,凡是能夠滿足個人欲望,或能幫助個人達到目標的對象,都能使人產生滿意的態度。相反,對於那些阻礙目標,或使欲望受到挫折的對象,都會使人產生厭惡的態度。這種過程實際上是一種交替學習的過程,它說明欲望的滿足總是與良好的態度相聯繫。有人曾對某種種族偏見(態度)的發展進行過研究,認為這種偏見具有滿足某些個人欲望的功能。例如有些人需要借蔑視其他種族,以發泄自己在生活中壓抑已久的敵意與或衝動行為。這說明態度中的情感和意向成分與欲望的滿足有著密切的關係。
(二)知識
態度中的認知成分與一個人的知識密切相關。個體對某些對象態度的形成,受他對該對象所獲得的知識的影響。例如,一個人閱讀過某種科技著作,瞭解到原子武器爆破力的殺傷性,就會產生對原子武器的一種態度,這就是說態度的形成是受知識影響的。但是,並不是說態度的形成,單純受知識的影響。心理學家進行過有趣的調查,他們把調查對象分成兩種態度組,即有嚴密組織的宗教態度者(特征是:態度分明、無意成分少,情緒色彩低)與無嚴密組織的宗教態度者。結果發現前者能夠認識並且接受自己的優點和缺點,而後者則只接受自己的優點,把自己的缺點掩蓋起來。還有人在高中學生中調查了對猶太人的態度,發現反猶太態度的人,對非猶太人也不友善,而沒有反猶太偏見的學生,對其他人也都友善。這說明種族偏見(態度)與個人的寬容性有密切關係。
(三)個體的經驗
一個人的經驗往往與其態度的形成有著密切的聯繫,生活實踐證明,很多態度是由於經驗的積累與分化而慢慢形成的。例如,四川人喜歡吃辣椒,山東人喜歡吃大蔥的習慣,就是由於長期的經驗而形成的一種習慣性態度。當然有時也會出現只經過一次戲劇性的經驗就構成了某種態度。例如,在某一次逗狗的游戲中被狗咬傷,很可能從此就不喜歡狗,甚至害怕狗,即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態度是經過學習過程而形成的,因此要改變態度的強度,或以新的態度取代原來的態度(即改變態度的方向),並不是不可能的事。但是,由於態度具有穩定性的特征,在它一旦形成之後,便構成了個性的一部分,進而影響整個行為方式。因此,態度的改變和取代,並不象一般的學習那麼簡單。學習活動只能改變一個人態度中的思想和信念成分,而不能改變一個人態度中的情感與行為傾向,因此學習活動對態度的改變只是暫時的,時間一過又會回到原來的態度。
態度的改變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態度的方向,二是態度的強度。以一種新的態度取代原有的態度,這就是方向的改變。只是改變原有態度的強度而方向不變,這就是強度的改變。同時,態度的方向和強度也是密切相關的,一個人從一個極端轉變到另一個極端,這本身既包含方向上的轉變,又是強度上的變化。
社會心理學家凱爾曼(H·Kelmen)於1961年提出了態度形成或改變的模式,他認為態度的形成或改變經歷了順從、同化和內化三個階段。
1.順從階段
順從又叫服從,是錶面上改變自己的觀點與態度,這是態度形成或改變的第一個階段。在生活中,個體一方面不知不覺地在模仿著他所崇拜的對象,另一方面也受一定外部壓力或權威的壓力而被迫接受一定的觀點,但內心不一定接受該觀點,這是形成或改變態度的開端。
2.同化階段
同化又叫認同,是在思想、情感和態度上主動地接受他人的影響。這個階段比順應階段進了一步,即態度不再是錶面的改變了,也不是被迫的了,而是自願接受他人的觀點、信念、行動或新的信息。使自己的態度和他人的態度(自己要形成的態度)相接近。但在這一階段,新的態度還不穩定,很容易改變,新的態度還沒有同自己的態度相融合。
3.內化階段
在思想觀點上與他人的思想觀點相一致,將自己所認同的新思想與自己原有的觀點結合起來,構成統一態度體系。這是形成態度的最後階段,在這階段中,人的內心發生了真正的變化,把新的觀點、新的情感納入自己的價值體系中,徹底形成了新的態度。
(一)態度本身的特性
1.少年時代養成的某種態度,如嗜好、偏愛、興趣等等不易改變。
2.一個人某種極端性的態度,或者對待某種事物前後一貫的習慣性態度,也不容易改變。
3.複雜的態度或協調一致的態度不容易改變。複雜的態度就是態度的建立不是憑藉某一簡單事實,而是依賴許多多次證明的事實,至於協調一致的態度就是說態度中的三種成分(認知、情感、意向)協調一致,沒有矛盾。
4.態度中的價值成分與態度的轉變有密切關係。態度中的價值意義越大,越不容易轉變。
5.欲望滿足的數量與力量的轉變有密切關係。某種事物一次能使個體滿足欲望的數量越多、力量越強烈,其態度越不容易改變。
(二)個體特征
1.能力差異。對於複雜的問題,智慧較高的人容易理解其中各種贊成或反對的論點,並根據這些論點,決定是否堅持或改變自己的態度,其態度改變是主動的。智慧較低的人,由於缺乏判斷力,容易被說服,也容易接受群體態度的壓力,而被動地改變自己的態度。
2.性格差異。研究發現,由於人們的性格不同,有的人容易接受勸告,有的人比較固執。一般來說,獨立性比較強的人不容易改變自己的態度。這種人往往對勸告表示抗拒,有時對新觀點拒絕瞭解,甚至否定權威,在思想上保守、僵化,在行動上因循守舊。而順從型的人,由於缺乏判斷能力,依賴性強,容易信任權威,改變態度也比較容易。研究者還發現,女性比男性更容易被說服而改變態度。
3.自我意識。研究者發現,自我意識的強度與個人態度的轉變亦有密切關係。自尊心、自信心、自我防衛機能強的人,普遍有一種自我保護的態度,一般這種人的態度比較難以改變。心理學家盧森堡指出,在政治上的極端保守者,都有一種不安和自我防衛的傾向。
(三)個人的群體觀念
態度的形成與個體所屬的群體有著密切的關係,因此,當一個人對他所屬的群體具有認同感或忠誠心的時候,要他採取與群體規範不一致的態度是不容易的。例如東方人普遍都十分重視家庭的存在,其態度也就明顯地帶有家庭倫理的色彩,一般不會輕易做出違背家庭的事。如果一個人對自己所屬的群體缺乏認同感或忠誠心,他的態度則會因外界的影響而改變。
國外有關態度改變的理論很多,這裡只就幾種有代表性的理論作如下的介紹:
(一)認知失調理論
這個理論是由心理學家弗斯廷格在1957年提出的。弗斯廷格把人的認知元素分成若幹個基本單位,如思維、想象、需要、態度、興趣、理想、信念等因素。其中任何兩種元素的不一致,就產生失調。失調主要來自於兩個方面:一是個人的決策行為,一是與自己的態度相矛盾的行動。這種失調對於態度的意義,在於能夠產生某種力量,使人們逐漸改變自己的態度。弗斯廷格把上述任何兩種元素單位之間的關係分為協調、不協調、不相關三種情況。
例如:認知元素A——我在大雨中不帶傘走路,認知元素Bl——我的衣服濕了,認知元素B2——我的衣服沒有濕。顯然認知元素A與B1呈協調狀態,而認知元素A與B2呈不協調的狀態。當個體發覺自己所持有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認知元素相矛盾時,便會出現認知上的不協調,內心就會有不愉快或緊張的感覺,因而產生一種驅使個體解除這種不協調狀態的動機。解除或減少失調狀態的辦法有以下三種:
1.改變某種認知元素
改變某種認知元素,使其他元素間的不協調關係趨於協調。例如,認知元素A“我喜歡抽煙”與認知元素B“抽煙可能導致癌症”是不協調的。為此,一個人要麼改變認知元素A為“我不再喜歡抽煙”或改變認知元素B為“抽煙導致癌症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從而達到認知的協調。
2.增加新的認知元素,以加強認知系統的協調
例如,認知元素A“我喜歡抽煙”,若無法改變,則可以增加新的認知元素C——“世界上抽煙而長壽者很多”,或認知元素D——“抽煙可以減輕精神緊張,有利於心理健康”等,使不協調的強度自然降低。
3.強調某一認知因素的重要性
上例中,如果個體強調元素A,他會說“我喜歡抽煙,抽煙可以使我生活得很快樂,不要為了將來可能導致疾病而犧牲我目前的樂趣。”亦或強調元素B,個體會這樣說服自己,“肺癌是一種可怕的疾病,為了自己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我雖然喜歡抽煙,也應該儘量地剋制。”由此可以看到,認知失調的理論,確實可以說明態度的構成與改變。
(二)平衡理論
1958年,心理學家海德提出了改變態度的“平衡理論”。海德認為在人們的認知系統中存在著使某些情感或評價趨向於一致的壓力。他認為人們的認知對象包括世界上各種人物、事件及概念,這些對象有的各自分離,有的則互相聯結起來,組合為一個整體而被我們所認識。海德把這種構成一體的兩個對象的關係,稱為單元關係,其關係可以由類似、接近、相屬而形成。人們對每種認知對象都有喜惡、贊成或反對的情感與評價傾向,海德稱此為思想感情。
海德還認為個體對單元中兩個對象的態度一般是屬於同一方向的。例如一個人喜歡A,則對A的穿著亦感到欣賞;一個人討厭B,則覺得B的朋友也不好。因此當單元形成與個體對單元內兩個對象的感情相調合時,其認知體系便呈現平衡的狀態。反之,當個體對單元的知覺和對單元內兩個對象所持的態度趨於相反方向時,其認知體系便出現不平衡的狀態。這種不平衡狀態將會引起個體心理的緊張而產生不滿情緒。例如,一個人喜歡A,但是卻對A所穿的衣服款式無法贊同,於是就會由不平衡狀態而引起內心的緊張和不愉快,而導致要麼喜歡A的衣服款式,要麼不再喜歡A。由此可見,解除心理緊張的過程,就是態度改變的過程。
海德的平衡理論,原則上與費斯廷格的認知失調理論是相同的,但海德強調一個人對某一認知對象的態度,常常受他人對該對象態度的影響,即海德十分重視人際關係對態度的影響力。
例如:P為學生,X為爵士音樂,0為P所尊敬的師長。如果P喜歡爵士音樂,聽到0贊美爵士音樂,P—0—X模式中三者的關係皆為正號, P的認知體系呈現平衡狀態。如果P喜歡爵士音樂,又聽到O批判爵士音樂,P—0—X模式中,三者的關係二正一負,這時P的認知體系呈現不平衡狀態,不平衡狀態會導致認知體系發生變化。
平衡理論的用處在於使人們可以用“最小努力原則”來預計不平衡所產生的效應,使個體儘可能少地改變情感關係以恢復平衡結構。在一定的情境中,它能以簡練的語言來描述認知的平衡概念,使它成為解釋態度改變的重要理論。
(三)參與改變理論
德國心理學家勒溫認為,個體態度的改變依賴於他參與群體活動的方式。個體在群體中的活動方式,既能決定他的態度,也會改變他的態度。
勒溫在他的群體動力研究中,發現個體在群體中的活動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主動型的人,這種人主動參與群體活動,自覺地遵守群體的規範,另一種是被動型的人,他們只是被動地參與群體活動,服從權威和已制定的政策,遵守群體的規範等。為了研究個體在群體中的活動對改變態度的影響,他作瞭如下實驗: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由於食品短缺,政府號召家庭主婦用動物的內臟做菜。而當時美國人一般不喜歡以動物的內臟做菜。勒溫以此為題,用不同的活動方式對美國的家庭主婦進行態度改變實驗,其方法是把被試者分成兩組,一組為控制組,一組為實驗組。對控制組採取演講的方式,親自講解豬、牛等內髒的營養價值、烹調方法、口味等,要求大家改變對雜碎的態度,把雜碎作為日常食品,並且贈送每人一份烹調內髒的食譜。對實驗組勒溫則要求她們開展討論,共同議論雜碎做菜的營養價值、烹調方法和口味等,並且分析使用雜碎做菜可能遇到的困難,如丈夫不喜歡吃的問題、清潔的問題等,最後由營養學家指導每個人親自實驗烹調,結果控制組有3%的人採用雜碎做菜;實驗組有32%的人採用雜碎做菜。
由此可見,由於實驗組的被試者是主動參與群體活動的,他們在討論中自己提出某些難題,又親自解決這些難題,因而態度的改變非常明顯,速度也比較快。而控制組的被試者由於是被動地參與群體活動,很少把演講的內容與自己相聯繫,因而,其態度也就難以改變。基於這一實驗,勒溫提出了他的“參與改變理論”,認為個體態度的改變依賴於在群體中參與活動的方式。後來,這個理論在管理中得到廣泛的應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溝通改變態度理論
在現代社會中,除了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外,新聞媒介溝通,如報紙、雜誌、電臺和電視等都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人們的態度,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
許多心理學家認為,溝通對態度改變的影響取決於三個因素。第一溝通者。溝通者是信息的來源。早期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認為有效的溝通者必具備優良的情感意志、品德和知識,另外還要具有溝通的能力、藝術、社交風度、可信任性及個人的吸引力。第二溝通過程。要能根據溝通的對象和內容及客觀環境設計出工作程式,一切按計划行事並註意安排好時間地點。第三溝通對象。接受者是否瞭解信息,其個性是否適合於接受這些信息。
(五)、預言實現改變態度理論
這一理論認為,別人的預言及由此而採取的對待方式會影響個體的心理,從而導致其態度的轉變。例如某人被人們認為是大有作為的,因此往往給予他鼓勵、支持和幫助,該個體感受後,會根據這種預示去發展。這一理論在企業管理中,還可以用下麵的公式來描述:
員工的行為=f(管理者的期望,管理者對待的方式)
這說明,個體被別人給以一種預定的看法及因此而感受到的外界對自己所採取的某種特殊的對待方式,對其態度的轉變具有極大的影響力。稱贊和鼓勵,會誘發一種推動上進的動機;經常被人指責,遭到歧視,會導致消極和自暴自棄。
態度是一種心理活動的準備狀態。它雖然無法被直接觀察到,但是它可以通過人們的語言、行動和表情以及其他方面的變化表現出來。由於態度總是指向某一客體,在性質上總是表現為一定的強度和方向性。因此,才使我們對態度的測量成為可能。心理學研究中有關態度測量的方法有很多,這裡僅介紹較為常用的幾種方法。
一、總加量表法
測量態度的工具一般為態度量表。每一種態度量表總是針對某一態度對象設計的,並由若幹個問題組成,根據受試者對各個問題的反應,得到相應的分數,以代表受試者對某一事物所持態度的強弱。用總加量表法測人們的社會態度既簡單方便,又比較可靠。
總加量表法大約由20個問題組成,每個問題在意義的大小上並無本質的區別,受試者只需對所提出的問題表示贊成或反對的程度進行選擇。程度可以分為三等(贊成、無所謂、反對)、五等(最贊成、贊成、稍贊成、無所謂、反對、最反對)、七等(最贊成、贊成、稍贊成、無所謂、稍反對、反對、最反對),甚至更多。測定每一項態度,提出的問題最低不得少於5個,最高不要超過25個。
在每個問題的下麵都有不同的評定等級,一般多使用五個等級,即:最贊成、比較贊成、無所謂、反對、最反對。受試者可以在自己認可的評定等級上打“√”,從中反映出受試者對某問題的態度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每個題目按照不同的等級給予不同的分數,最贊成5分,比較贊成4分,無所謂3分,反對2分,最反對1 分。最後將分數加在一起,即可以代表受試者對待該問題的態度。
二、社會距離尺度法
這種方法是通過測定人與人之間的社會距離,藉以反映人們的某種社會態度。它是由心理學家布加達斯於1925年創立的。由於方法簡便易行,後來得到普遍使用。它可以被用來測量民族間的社會距離,為外交和民族政策提供一定的理論根據,也可以用來測量社團之間、企業之間、群體之間的各種社會態度反應,為管理者提供各種人群關係的依據。
例如,有人對美國人和加拿大人的社會距離進行測量,問卷形式如下:
1.願意通婚;
2.願意讓加拿大人參加社團活動;
3.願意和加拿大人做鄰居;
4.願意和加拿大人做同事;
5.願意接受加拿大人為美國公民;
6.只允許加拿大人來美國觀光;
7.拒絕加拿大人。
要求受試在上述七項中選出自己認可的一項打上符號。對於其他民族如西班牙人、希臘人都採用以上七項內容給以測定,並將幾次調查所得的結果加以綜合處理,然後繪製成曲線圖。處理結果表明美國人對加拿大人懷有較好的民族相容性,而對西班牙人和希臘人則懷有排斥心理。這一社會距離表明瞭美國人對三個民族的不同態度。
三、五點法
這種方法把某人對某事的態度劃為五個等級,其中兩端為極端態度,中間為中性態度,每個等級給分如下:
最反對 反對 無所謂 贊成 最贊成
-2 -1 0 1 2
以五點為尺度測定態度,有兩種具體方法:
1.主試根據所測的中心問題,與大量被試進行個別談話,誘發他們講出自己的看法。然後根據評分的標準,由主試給每個被試打出態度分數。
2.主試用問卷量表提出問題。量表中所提出的問題分為正負兩種,其正問題回答時越同意得分越高,負問題回答時越同意得分越低,量表中每個問題的下方均有5 個答案,要求被試根據自己的真實想法,選擇其中的一個答案,併在所選答案上打圈即可。被測者對量表上的全部問題作答以後,主持測量者便可按標準評分,這樣通過統計處理將全部項目的分數綜合起來,便可得到被測者的態度分數,由此分數便可推斷某人對某一事物的態度。
例如:測量一個人對戰爭的態度
問題1:"不管如何,我們均應為祖國而戰。"
回答:非常贊成 贊成 無所謂 不贊成 非常不贊成
得分: 5 4 3 2 1
(這是個正問題,越贊成得分越多。)
問題2:"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應向他國開戰。"
回答:非常贊成 贊成 無所謂 不贊成 非常不贊成
得分: 1 2 3 4 5
(這是個負問題,越贊成得分越少。)
該測驗共20題,其總分就代表了被測者對戰爭的態度。
四、一點法(又稱瑟斯頓量表)
瑟斯頓認為測量態度的最好辦法是:首先選取一組有關某一問題的簡單、直接、涉及面廣的陳述,再迫求被試對其中的每個陳述做出一種反應,依據應答評記分數,這種分數代表被試者對某一事物所持的態度及態度的強弱。
瑟斯頓量表已被有效地運用於較大範圍內的對象態度測量,包括對戰爭、死刑、各種少數民族群體及宗教等態度進行測量。這種量表的特點是製作者事先經過大量樣本的測試後,再根據每道題確定不同水平的態度等級(如1為非常贊成;6為中等;11為非常不贊成)。測定時,被試只要對所提問題進行回答,然後通過統計分析,就可確定態度的方向和強度。下麵就是他指定的用來測量人們對教會態度的量表:
1.我相信成為教會會員是生活的基本要素。(1.0)
2.我相信做禮拜能使人得到身心安寧。(1.5)
3.教會的教訓能保持精神健康。(2.3)
4.有時相信教會存在是有價值的,但有時懷疑它 。(5.6)
5.我認為教會阻礙社會進步。(7.6)
6.我認為教會是依賴魔術、迷信而存在。(9.6)
若某被試贊成量表中的4、5、6題,則他的態度為:這是一個不信教者的態度。
五、主題統覺測驗(Thematic Apperception Test,簡稱TAT)
TAT 是投射法的一種,投射法是一種利用某些材料引起被試的自由聯想,做出無拘束而不受限制的反應,從而間接地分析出投射到其中的心理準備狀態。主題統覺測驗是由哈佛大學的默里(H·A ·Murray ,1938)設計的,其做法是給被試幾張圖片,請他們憑想象自編一個故事,並要求說明:
1. 中所描繪的是一個什麼情境;
2. 種情境發生的原因是什麼;
3. 演變下去會有什麼結果;
4. 個人有什麼感想。
例如,有人給學生們提供一張照片,照片中有“一個孩子打開一本書在書桌後面坐著”,讓被試輪流編講故事。其中一個學生說:“教室里的那個男孩正在做白日夢。他想起一件往事,它比現在課堂上發生的一切更有吸引力,因而更為動心。他希望能再身臨其境,但是他將有可能被老師叫起來背誦或遭到麻煩和難堪。”
另一個學生說:“這個男孩是一個中學生正在進行一小時的筆試。這張卷子已做了一大半,他正竭力把它全做出來。他認為要考好必須努力學習,而且也是這樣做的。事實上這裡的題目,他見過但沒學過;而且有些答案似乎知道但又想不起來。他儘力回想但最後多數回憶不起來了。他打算繼續努力嘗試,直到最後5分鐘才放棄,然後回頭檢查試卷。他對自己看過而沒有學會回答而感到遺憾。”
這兩則故事實際上正是兩位學生自己心態的描述。前者反映出他對學習的漫不經心和害怕老師提問的態度,後者反映出他對考試與學習持有認真負責的態度。
人們態度的改變,主要取決於內在原因,例如生理狀態的某些變化,心理上的某些願望和要求等等。但是並不是意味著態度的改變可以忽視外在因素的影響,有時外在因素在推動態度的改變上,往往能夠起到重要的作用。在管理工作中,改變人們態度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積极參加實踐活動
心理學研究表明,要改變一個人的態度,最好能夠引導他積极參加有關的實踐活動,或是在活動中扮演一定的角色,或是在活動中讓他發揮自己的主動性。這些都有利於個人態度的轉變。例如,心理學家費斯廷格在研究美國白人對黑人的態度時,曾設置了不同的情境。第一種情境是把一批雖然住得很近,但是彼此不相往來的白人和黑人組織在一起做紙牌游戲;第二種情境是讓白人和黑人共同觀看別人玩紙牌;第三種情境是雙方同處一室,但並不組織共同活動。研究結果發現,由於情境不同,白人對黑人顯示出友好態度的人分別是66.7%、42.9%、11.1%,這說明參加活動越積極則態度的轉變越明顯。
布魯奇在大學生中做過一個有趣的實驗。被試原先都不相信天主教。實驗者要求他們寫出“支持天主教”的文章,他們被分成A、B、C、D四個組。A組被告知寫文章可以自由選擇材料,B組被告知必須按規定寫,不可自由選擇材料,C組被告知要著重考慮文章的內容,D組被告知要著重考慮文章的結構和語法。文章寫好後,接著調查他們對天主教的態度,結果發現,A組和C組的被試者更多地轉變了原來的態度,而另外兩組的變化則不大。
上述這些實驗都說明,積極地參加有關實踐活動,能推動一個人態度的轉變,其原因在於某種特定的環境氣氛能夠使人們受到感染。因為情境中的各種因素,能夠對人們的情感產生綜合性的影響,其間往往有一種無形的力量推動參加者產生某種感情上的共鳴。因此,常常聽到人們這樣說,對那些持消極態度的人,與其口頭勸說,還不如帶他們到現場去轉一轉。這就是說,一個人經過自己親身體驗,往往容易使其態度發生改變。
二、組織規定
組織的規章制度、公約、法規,一般地說,可以有效地改變人們的態度。心理學家勒溫曾經為此做了這樣一個實驗。實驗的對象是剛生過孩子而住醫院的產婦,當她們離院回家時,被要求給嬰兒喂魚肝油和桔子汁。實驗者把產婦分成A、B兩組,A組為控制組,B組為實驗組。A組是通過醫生的勸說,告知產婦為了嬰兒的健康,每天應該給孩子喂魚肝油和桔子汁;B組則是醫院給大家規定,回去以後必須給孩子吃上述食品。一個月以後進行檢查。發現B組的產婦幾乎全部照辦,而A組的產婦只有部分人接受了醫生的個別勸告。這說明,組織規定比個別說服更有助於轉變人們的態度。
但是,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由此不再重視思想政治工作。我們認為,實驗所揭示的結果並不說明實驗本身與思想政治工作是矛盾的,因為轉變人們的態度所採取的途徑可以是多樣的,如果把多種途徑結合起來,則效果將會更好。單純的依靠說服動員就想達到態度的改變,往往是十分困難的。所以,有必要通過國家、團體和組織做出某些規定,使這些規定在客觀上帶有法令和準法令性質,並使它逐步成為人們的行為規範,使之知道怎樣做是對的,怎樣做是不對的。對的便會得到社會、團體和組織的肯定,不對的便會受到社會、團體和組織的批評和否定,這種規定促使人們產生服從感。當然服從只是態度改變的最初階段,它可能是被迫的,也可能是自覺的。因此,在國家規定和組織約法之後,還必須進行必要的宣傳和說服動員,以期造成社會和組織的一致輿論。心理學家認為,輿論的作用在於它能夠使人們的道德行為迅速地發生定向反應,在心理上激起情感波動和思想反響,從而使人們調整自己的行為,改變自己的態度。
三、逐步提出要求
心理學研究表明,要改變一個人的態度,首先必須瞭解他原來的態度立場,然後再估計一下兩者的差距是否過於懸殊,若差距過大,反而會發生反作用,如果逐步提出要求,不斷縮小差距,則人們比較容易接受,所以要改變人們的態度,不能操之過急,最好逐步提出要求。
1966年,有人通過實驗證明瞭這一原理。實驗的課題是轉變人們對睡眠時間的傳統態度,研究被試原有的態度與要求轉變的態度之間距離的大小對態度改變的難易的影響。實驗者事先己瞭解被試認為最恰當的睡眠時間平均為7.89小時(原來的態度),然後將被試分成9個小組,每組發給一篇提倡睡眠時數的文章(9個小組所給的睡眠時數分別為0、1、2、3、4、5、6、7、8小時),原來的態度與要求改變的態度之間的差距為8、7、6、5、4、3、2、1、0小時。被試還被告知文章的作者是一位獲得諾貝爾獎金的著名生理學家。隨後要求被試回答自己認為最適當的睡眠時數。結果證明,原來的態度立場與要求轉變的態度距離越大,越不容易轉變。例如,文章提倡每天只須睡3小時的小組,被試者勉強從7.894小時降到6.6小時,而文章認為每天只需睡2小時、1小時乃至可以不睡的小組,則被試者的回答仍然堅持要睡7小時以上。
為此,心理學家費里德曼曾進行了一次對比實驗。實驗是在自然的情況下進行的。對象是一批美國的家庭主婦,她們被分成A、B兩組。實驗者先向A組的被試者提出,想在她家門前豎一個牌子,家庭主婦們普遍都同意這個要求,後來又向她們提出第二個要求,最好能在她家的院子里立一個架子,被試大部分也接受了。實驗者對B組卻是同時提出兩個要求,結果,家庭主婦們普遍不能接受。這說明,最初提出小的要求,以後再提出難的要求,比一開始就提出兩個要求要容易使人接受。
日本心理學家原崗也作過兩次類似的實驗,就是向家庭主婦請求給清涼飲料,也獲得了同樣的結果。逐步提出要求,同意供給冷飲的占78.5%,一次就提出較高要求而被接受的只占45.5%。這說明兩種情況的差距是十分明顯的。
由此看來,態度立場的差距對於態度的轉變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因此,我們可以應用這一原理,處理日常生活中某些常見的事情。例如,一個人突然聽到親人的不幸(死亡),會由於一時思想準備不足受不了刺激,於是可以採取逐漸增加信息的辦法,以免發生意外。但是必須指出,態度立場並不是唯一的因素,因為一個人態度的最後轉變,還要看本人自身的心理狀態,如果個人迫切要求改變現狀,則差距雖大,也能改變原來的態度。也有一些情況,由於不改變態度將直接損害到個人的切身利益,這時,雖然態度立場的差距甚大,也會不得己改變態度。
四、利用睡眠者效應
睡眠者效應是在40年前的一個研究中發現的。在這個研究中,一組美國士兵觀看了一個愛國主義的電影。在看完影片後5天,態度有少量改變,9周後,與未看影片的控制組士兵相比,這一組計程車兵表現出更多傾向於肯定的態度。顯而易見,5天和9周之間,產生了某種東西而導致了態度的改變。
為解釋睡眠者效應,研究人員開始研究消息來源的可信度。由於士兵們認為最初觀看的信息是值得懷疑的,他們不相信美國軍隊,對於美軍的信息持有偏見。這些信息最初只有很低的可信度。因而,他們傾向於對電影的信息打了折扣,然而,幾個星期過去了,這個消息的來源已被忘記而消息的內容還被保存著,這個解釋就是後來聞名於世的“折扣心理假設”,這個假設建立在這樣一種說法的基礎上:我們儲存信息內容的方式與信息源的方式不同,而且我們回憶這些信息時,成功的程度也會有所區別。
在態度改變的諸因素中,信息的可信度是一個重要的相關因素,可信度高的信息源容易引起人的態度改變,但可信度差的信息源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說服並改變人的態度。在我們宣傳自己的主張或向人提出建議時,如果我們自身還缺少讓信任的條件,如果別人對我們懷有偏見,不妨利用睡眠者效應,讓時間沖淡各種不利因素對你的宣傳或建議的影響。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