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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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精神健康[1]
精神健康是指一種健康狀態,在這種狀態中,每個人能夠認識到自己的潛力,能夠應付正常的生活壓力,能夠有成效地從事工作,並能夠對其社區作貢獻。我國學者把"心理健康"的定義,又做了一個概括:
①有幸福感和安定感;
②身心的各種機能健康;
⑤人格統一和調和;
⑥對環境能積極地適應,具有現實志向;
⑦有處理、調節人際關係的能力;
⑧具有應變、應急及從疾病或危機中恢復的能力。
精神健康的現狀[2]
隨著人類疾病譜系的轉變,20世紀80年代後期,人類的疾病越發地走向精神和情感層面。世界衛生組織2001年報告指出,全世界約有4.5億各種精神和腦部疾病患者,而且每4個人中就有1人在一生中某一時期會出現某種精神障礙。據調查顯示,中國各類精神障礙患者已有約1億餘人,以精神分裂症為代表的重性精神障礙患者已超過1600萬人,精神疾病造成的負擔約占疾病總負擔的20%,位居各種疾病負擔首位。精神衛生問題已成為當前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和突出的社會問題,並對人口健康和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影響。
專家預測,21世紀的人類疾病正在從以慢性的、生理性為基礎的疾病轉變為以慢性的、情感性和精神性為基礎的疾病。正是由於人類的疾病越發走向精神和情感層面,它所導致的社會無序也變得更為內在,更為深刻和更為複雜。精神疾病的發病,具有明顯的誘發因素。無論心理疾病,或者軀體疾病,都要經過一段時間才會發展為精神疾病。因此,加強病前養護,及早治療,使其避免發病或減輕發病,至關重要。但在臨床中,實際上接受治療的人數卻只占全部人數的20%,80%的患者缺乏治療。除了經濟原因外,很多精神障礙患者和家屬因缺乏系統的精神衛生知識,沒有認識到抑鬱症等精神疾病的害處,或者害怕受到輿論偏見的歧視,諱疾忌醫,結果貽誤了最佳治療時機。
隨著中國社會從傳統到現代轉型的急劇變遷,不同階層的人們都會在不同程度上對存在意義、自我身份和終極關懷的追求中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焦慮和困惑,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導致心理衝突或應激日益頻繁,致使精神疾病在社會上普遍流行和蔓延。無論社會地位如何,無論從事怎樣的工作,無論是成功還是失敗,如果沒有感到工作和生活帶給你的樂趣,就會感覺生活如同白開水一樣乏味,甚或一團亂麻,一地敗絮。特殊的社會環境誘因為精神疾病易感人群患病提供了機會,構成了精神疾病的社會成因。
精神健康的策略[2]
1.重視精神障礙預防和心理健康促進工作
社會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通過精神心理健康教育低投入高產出的精神衛生治本工作來緩解現代人的精神壓力,引導和啟發人們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早康復。因此,不應該停留在一個人自殺了,才估計他可能患上了抑鬱症,或者雖經輓救活了下來,就不再關心他自殺的原因,那麼就有再多的衛生資源也不夠折騰。面對目前紛繁複雜的局面,在現階段的目標應當是,把狹義的精神健康——“沒有精神疾病或者精神障礙”作為構建精神健康社會的基礎任務。值得關註的是,社會從傳統到現代轉型的急劇變遷,對精神健康的不良影響如何提高和優化人們的社會適應能力,構建現代人的精神世界,夯實基礎,著眼廣義上的精神健康,在社會轉型和發展的進程中,減少相應的對精神健康的不良影響,已成為全世界關註的課題。
政府和社會有關部門需積極投資健康教育這項衛生治本工作,讓人民受到良好的精神心理健康教育,在精神上有獨立性和自主性,能夠很好的把握環境和現實,積極面對人生和自我的狀態,用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精神健康標準來衡量,這種狀態表現為“三個良好”——良好的個性人格、良好的處世能力和良好的人際關係。只有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才能告訴你怎樣解開束縛、奔向光明,這就是精神心理健康教育在新的歷史時期即將彰顯的價值取向,也是所有從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者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所承擔的歷史使命和責任所在。
提高社會和政府有關部門對精神健康的服務意識。通過救治和社會幹預、健康教育等方式,使患者能得到更好的治療、康復、儘早回歸社會大家庭。使公民能夠緩解精神壓力,預防和減少精神疾病的發生,2005年,歐盟的《促進人口的精神的健康:有關歐洲聯盟精神健康策略》綠皮書指出,沒有精神健康就沒有健康,這一新觀點,隨即得到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認同,並作為2006和2007年世界精神衛生日的主題。充分認識到精神健康對於公民來說,能讓他們實現自己的知識和情感潛能,發現和完成自己在社會、學校、職業生涯角色中的資源。對於社會來說,公民良好的精神健康有助於繁榮、團結和社會公正。相反,精神不健康會給公民和社會體系帶來沉重的代價、損失和負擔。在理解精神衛生重要性時,單講精神障礙對精神健康的危害是不夠的,精神健康還會影響傳統概念的身體健康。
2.公平的分配精神健康服務
社會公正是公共健康的歷史夢想和前進的驅動力。社會公正主要體現為三個基本要求:不歧視、自然公正、分配公正。也就是要求人們公平的對待每一個人,從社會制度和政策形式上保證把精神健康服務落實到每一個公民身上。在強加給人們一種負擔或者拒絕給予一種利益時,應當具有程式上的公正,按照已有的準則和原則保護和賦予人們各種權利鶴。作為發展中的中國,衛生預算在精神健康的投入還十分有限,這與中國精神疾病總負擔的狀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隨著精神衛生法的實施,這種狀況會逐步得到改善。然而這正是需要註意精神衛生服務分配不公正的問題出現,尤其體現在精神健康服務方式的確定、分配和資助等方面。
3.關註社會困難群體
關註老年人、貧困人口、兒童和青少年以及女性的精神健康問題。精神疾病和障礙人群以及社會其他困難群體在某種程度上說都是需要更多社會關懷的精神健康困難群體,根據美國學者R.特勒斯對精神健康的社會學研究,精神疾病與性別、年齡和社會階級有著密切關係,女性出現抑鬱症的幾率一般較高,青少年是一個高度焦慮的年齡段,而在社會最下層公民中,精神分裂症的發病率最高。目前,一些地區一樣存在“未富先老”、貧富差距、兒童和青少年以及女性精神健康狀況不佳等方面的問題。這就要求全社會行動起來重視對精神健康困難群體的精神疾病防治工作。2007年衛生部提出重點防治的精神疾病是精神分裂症、抑鬱症、兒童青少年行為障礙和老年痴呆症。目前,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性情感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向(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等,這實際上表明政府有關部門已經關註到精神健康困難群體的需要,但所關註的範圍還應擴大到女性、社會低收入群體和邊緣人群等。
4.重視精神健康的倫理問題
加強對於精神健康的倫理研究,在現階段它所應當關註的主要問題有:如何利用優秀的倫理文化傳統建構現代人的精神世界;精神健康醫療保健資源分配的公正性;政府和社會對於精神健康的倫理責任;精神疾病防治中的倫理原則;精神健康專業人士的職業道德以及公民精神健康道德教育等。
5.精神衛生法制建設
2008年,國家衛生部等17個部門聯合下發了《全國精神衛生體系發展規劃綱要(2008-2015年)》。2009年,中央啟動實施的新一輪醫改中,把重性精神疾病列入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2012年10月國家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從2013年5月起正式實施,使精神衛生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軌道。《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對精神衛生工作的方針、原則和管理機制,精神障礙的診斷、治療和康復預防以及精神障礙的權益維護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對於精神衛生必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6.促進精神衛生服務均等化的政策實踐
精神衛生政策作為一項重要的公共衛生政策和公共政策,要實現的內容應當有:①制定相關的政策以促進整個人群的精神衛生;②保證人人都能得到適宜的、質高價廉的服務,逐步解決貧困患者精神障礙的免費治療問題;③保證精神障礙患者能夠得到合理的保健,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④評估與監測社區的精神衛生狀況,特別是弱勢群體,如兒童、婦女、老人的精神健康問題;⑤促進健康的生活方式,減少引起心理、行為問題的危險因素,如家庭不和、藥物濫用等;⑥保護家庭生活穩定、社會安定、人類發展;⑦增加研究投入資助精神與行為疾病的病醫學,治療學等研究;⑧精神衛生政策的核心目標是實現精神衛生服務均等化。
要建立精神衛生服務進展策略,保證均等化有步驟的實現。第一步主要以中央轉移支付“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項目”的實施為契機,建立全國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和工作網路,加強培訓,提高地市、縣(區)級精神專科人員素質。第二步依托不斷強大的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和基層網路,開展以抑鬱症為主的常見精神障礙防治,減少自殺危害,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心理援助熱線),加強綜合醫院等機構、社區和鄉鎮醫療機構人員培訓。第三步指導相關部門共同開展工作,開展精神障礙預防,心理行為問題干預。
- ↑ 精神健康你、我、他.黃浦衛生局
- ↑ 2.0 2.1 範培進,裴晉平,侯占軍,史小琴,焦青山.精神健康現 狀與精神健康策略 的探討[J].實用 醫技雜誌,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