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經濟學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改革經濟學是研究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模式變革的一門學科。
改革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是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從集中模式向分權模式轉換的規律。布魯斯根據不同層次的經濟活動決策方式把社會主義經濟模式劃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巨集觀經濟活動的決策+系指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戰略性問題;第二個層次是企業經常性決策,第三層次是家庭或個人經濟的活動決策。布魯斯認為,第一層次的決策必須集中,第三層次的決策必須分散,第二層次經濟活動的決策是集中還是分散,使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劃分為集權型模式和分權型模式兩種。
改革給經濟學的研究範圍遠遠超出了集權和分權問題,而是整個經濟運行機制問題。其主要內容包括:(1)經濟改革與經濟發展的關係:(2)所有制模式的改革,(3)企業模式的改革,(4)計劃與市場,(5)巨集觀調控機制;(6)中央、地方和企業之間的經濟關係及許可權劃分,(7)橫向經濟聯合,(8)財政體制改革;(9)稅收體制的改革,(10)金融體制的改革;(11)價格改革,(12)工資改革:(13)政府管理經濟職能的轉換,(14)對外開放,(15)經濟特區;等等。八十年代以來,經濟體制改革已經形成為世界性的歷史潮流,在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踐中產生又反過來為改革服務的改革經濟學目前還處於創立的階段,對它的研究範圍和內容還難以作出科學的界定。
這門學科產生於社會主義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踐活動中。早在五十年代,南斯拉夫就開始對高度集中的經濟體制模式進行改革,六十年代後,東歐的一些社會主義國家捷克、波蘭、保加利亞、羅馬利亞等也相繼進行經濟體制改革。捷克的奧塔·錫克、波蘭的布魯斯和奧斯卡·蘭格是最早研究改革問題的經濟學家,他們提出的改革理論,逐步地系統化,為改革經濟學的形成奠定了基礎。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開始於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近十年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國理論界對改革理論進行了廣泛系統的研究,迫切需要建立一門研究改革問題的新學科一改革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