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改革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 價格改革(Price Reform)
目錄 |
價格改革指從計劃經濟的價格體系和價格管理體制向市場經濟的價格體系和價格管理體制的轉換過程。
價格改革的內容[1]
我國的價格改革是在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議的指導下進行的。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價格體系的改革;二是價格管理體制的改革。價格改革首先從改革農產品收購價格入手。價格管理同國家管理體制相適應。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對價格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改革的性質、原則、方向和內容作了精辟的論述,為我國的價格改革拉開了序幕。
價格改革的階段[2]
我國的價格改革大體經過了三個發展階段。1978年底至1984年底,主要是試點,取得經驗,為全面改革作些準備。自1985年開始,由試點進入全面鋪開。1985年邁的步子較大,引起了市場物價上升。1986年、1987年採取了鞏固、消化、補充、改善的八字方針,放穩了改革的步子。1988年9月開始進入了治理整頓深化改革的新階段,其中心是消除通貨膨脹,降低物價上升幅度。
在價格改革過程中,堅持了以下原則:逐步使絕大多數商品實現等價或近似等價交換原則,理順價格和經濟關係;在改革的步於上要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承受能力;價格改革要保證絕大多數職工實際生活水平不降低,並隨著生產發展,使廣大職工實際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在價格改革中要保持市場物價有控制的上升,避免市場物價發生波動,力爭作到基本穩定;價格改革要同其他相關改革協調配套;價格改革要有助於對內搞活經濟、對外開放的政策要求。
價格改革後的存在問題[2]
(1)糧食、棉花、甜菜、甘蔗等價格有些偏低。
(3)價格補貼的品種較多、金額過大、搞亂了價格關係。
(5)市場物價上升過多。
(6)平價與議價差距過大。
(7)放開的商品價格,在管理上還未形成一套有效辦法,有些失控等。這些問題今後必須逐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