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綠色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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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綠色採購(Government Green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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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政府綠色採購[1]
政府綠色採購是指政府通過龐大的採購力量,優先購買和使用符合國家綠色認證標準的產品和服務的採購活動,從而促進企業環境行為的改善,從而對社會的綠色消費起到推動和示範作用。
政府綠色採購的特征[1]
一、政府在政府綠色採購中具有主導地位
政府在政府綠色採購中的主體地位主要表現在:
一方面,從財政支出管理角度,政府是管理主體,是政府採購活動的管理者,具有重要的管理職能;
另一方面,從採購活動本身來看,政府是需求主體,是產品、服務的消費者,也具有重要的社會責任。因此,政府在政府綠色採購活動中起著關鍵作用,其重要地位決定著政府綠色採購本身的質量水平和社會功能的發揮。
二、政府綠色採購的政策對經濟發展具有重要影響
政府綠色採購是財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內容,政府綠色採購制度是財政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綠色採購範圍廣泛、規模巨大,對巨集觀經濟具有重要的調節作用。政府綠色採購政策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保持巨集觀經濟穩定,加快相關產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保護民族工業,促進國際經濟協調與合作,特別是在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方面政府綠色採購發揮重要的作用。如果說政府是調控國家經濟的一隻“看得見的手”,市場是一隻“看不見的手”,政府採購則是把“兩隻手”連接起來,是“看得見的手”運用“看不見的手”的方式來干預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政府綠色採購正是以這種方式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
三、政府綠色採購是有利於保護環境的制度安排
政府綠色採購是對政府採購活動的制度創新,是將環境準則納入政府採購活動的一項新制度安排,具有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由於環境外部性問題引致的“市場失靈”,使得僅憑市場作用不能達到“帕累托最優”,通過以政府綠色採購的方式介入資源配置過程,可以引導可持續消費和清潔生產,實現生產和消費領域環境外部性的內部化,有利於解決“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問題。
四、政府綠色採購是對政府的採購活動實施環境管理
政府綠色採購的重要特征就是實施對政府採購活動的環境管理,通過政府這個環境管理的主體,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及宣傳手段,引導企業的經營方向,規制企業的行為,構建有利於自然、經濟和社會和諧發展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
五、政府綠色採購具有特定的原則、程式和法律規範
首先,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綠色採購必須予以法律規制,使政府綠色採購的過程和結果都具有法律保障;
其次,對具體的採購活動和採購過程必須予以制度規範,從而保障採購質量和採購效率;
最後,還要加強對政府綠色採購活動的監督。
六、政府綠色採購的資金和目的具有公共性
政府綠色採購公共性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第一,政府綠色採購資金來源具有公共性,政府利用公共資金採購廣大公眾需要的公共產品和服務;
第二,政府綠色採購是非贏利的,政府綠色採購的目的是為了實現政府職能和社會公共利益,而不以贏利為目的。
政府綠色採購的方法[1]
目前,世界各國政府採購過程當中都倡導“綠色”,都希望能夠通過政府採購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促進節能與環保的目的。在實際的操作中,各國的方式與方法有很大的不同。通常採用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綠色清單法。是指政府在工程、貨物和服務的採購中,為了達成節能與環保等綠色目標,基於政府認定的節能與環保標準,搜集和監測相關產品或服務的節能與環保功能,形成政府確認的節能與環保產品清單。政府採購人或採購機構在採購與節能和環保有關的產品時,需要參考或遵行這個清單的規定,優先或者按照清單列舉的產品採購。
2.綠色標準法。政府並不直接列出節能環保清單,而是由國家相關標準管理部門從節能、增效、環保等多個方面對機械、電子、建築、裝飾、裝修材料等制訂明確的採購標準。規定政府採購必須遵循相關標準,限制或禁止採購節能、環保標準以下的產品或服務。
3.綠色權值法。這種方法是政府不列具體節能環保採購清單,只有具體的政府採購節能與環保要求和標準。但在執行中並不完全取決於這種標準,而是一種相對比較法。我們知道,在政府採購評標的方法中有一種綜合評分法。即將產品或服務的多種因素進行分類、分項打分,然後按不同因素在總標準中的重要度列出權值的方法。從我國目前情況看,在政府採購招標中使用綜合評分法的情況比較普遍。“綠色權值法”就是要在綜合評分法中增加節能與環保項目的評價,設置節能與環保分數,並增加節能與環保在總評價中的權值。
4.綠色優惠法。是指在政府採購中,對於節能和環保上有優勢的產品和服務,可以給予優先採購或者更加優惠價格的方法。優惠可以通過政府的政策規定直接實現,還可以體現在優先簽約和價格優惠上。從而在很大的程度上鼓勵供應商生產和提供節能與環保的產品。
5.綠色成本法。政府採購不同於其他社會主體的採購,不能只關註貨幣成本,還必須關註其他如社會成本、環保成本、機會成本等因素,綜合考慮政府採購和使用某些產品與服務所付出的代價,形成一種特定的成本概念,即“綠色成本”概念和標準。政府採購必須避免單純考慮和計算的採購時所支付的貨幣成本,而是必須考慮“綠色”成本,特別是要降低“綠色成本”。
6.綠色資格法。是指政府採購在對供應商資格審查過程中,通過對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資格的限制,發揮促進節能與環保的作用。政府採購一個基本的程式是對參與政府採購競爭的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為了貫徹節能與環保政策,政府可以將供應商的節能與環保情況列入資格準入因素。也就是說,供應商不僅僅是其產品或服務要求達到國家的節能環保標準,而且其生產、流通、銷售過程也必須達到國家節能與環保標準。否則就不能成為政府採購供應商。
7.周期成本法。是以產品發揮功能作用的整體壽命周期內的成本作為考核依據的。在採購學上,可以把產品或服務的成本分為“購買(採購)成本”、“使用成本”兩部分。政府採購應該更多地關註壽命周期成本,而不僅僅是採購成本。採購成本與使用成本會有多種組合方式,有些產品採購成本低而使用成本高,有一些產品採購成本高而使用成本低。因此,在權衡成本高低時,應該主要以整個壽命周期成本最低為依據,而不單純是採購成本或使用成本。
政府綠色採購的意義[1]
一、政府綠色採購可以降低成本,節約資金
二、政府綠色採購有利於環境保護和緩解能源緊張
1.綠色採購引導綠色生產。
2.綠色採購促進綠色消費。
3.政府綠色採購會強化消費者的綠色取向。
4.綠色採購還意味著資源的充分和高效利用,從而起到緩解資源和能源緊張的狀況。
政府綠色採購的作用[1]
政府綠色採購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政府綠色採購對供應商的作用
政府綠色採購行為會對相關供應商產生積極影響,供應商為了贏得政府這個市場上最大的客戶,積極採取措施增強其產品的綠色度,提高企業技術水平、節約資源能源,減少污染物排放;供應商轉變經營方式,使其產品和服務適應有關迴圈經濟的標準和要求,提高產品質量和降低對環境和人體的負面影響程度。
二、政府綠色採購對同類產品採購者的作用
目前,很多企業僅僅是有環保的意識,並無環保的行動。很多企業在採購中是否實施綠色採購和對綠色產品的選擇受經濟利益的驅動。雖然少數企業已經實施了綠色採購,但尚未發展成為廣大企業的主流採購行為,對市場的影響是非常有限的。政府綠色採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導、拉動和培育迴圈經濟市場,提升綠色產品消費量,提高綠色產品生產規模,刺激研發和應用迴圈經濟專門技術,從而使綠色產品和服務的價格趨於合理,從而激勵其他的採購者採取環境友好的採購方式,使企業在採購中擔負更多的社會責任。
三、政府綠色採購對綠色產業、技術和消費市場的作用
政府綠色採購能夠遵循生態原則,強化生態環保導向,促進具有環保意識的採購活動,可以培育綠色產業和技術,有利於形成可持續生產體系。政府綠色採購因其量大面廣,又有比較規範的政府採購清單或者政府採購流程,有嚴格的供應商選拔機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供應商綠色清潔技術的發展。當政府實行綠色採購後,政府強制執行綠色標準,如果企業產品達不到標準,就意味著失去政府採購市場。由於政府採購市場的份額和利潤相當可觀,企業決不會輕易放棄,因此將面臨著巨大的技術開發壓力,會被迫追加科研投入,開發新的綠色產品生產技術並應用於生產,生產出綠色產品。政府綠色採購還可以促進綠色消費市場的形成,提高公眾環境意識,政府綠色採購對普通消費者也有強烈的引導和示範作用。
政府綠色採購的基本原則[1]
西方國家實施政府綠色採購的時間比較長,因此總結出了一系列的實施原則。在採購過程中,並不是每次採購活動都要按照下列原則檢查一遍,但至少要考慮其中的一部分原則。
1.識別實際需要原則
在每次採購之前進行詳細的調查分析,列出確實需要採購的物品種類及數量,不盲目採購和過量採購,這樣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浪費。採購必須由一個部門來進行統一管理和調配,採購許可權不宜幾個部門分享,從而可以避免重覆採購。
2.保證採購質量原則
在購買的過程,不能因為資金緊張或其他的原因而降低對產品的質量要求。原則上應選擇市場中所能提供的質量最好的產品,並且供應商應有良好的售後服務行為。
3.堅持就地採購原則
在進行採購決策時必須要考慮到運輸成本問題。如果可以在當地市場購買到符合實際需要和節能環保要求的產品,就沒有必要去外地購買。在當地採購物品意味著簡潔方便、手續簡單、運輸費用低及較少的儲存空間。
4.批量採購原則
當所需要的產品消耗量很大時,可以考慮對其中的易儲存的物品進行批量採購,從而可以避免多次帶來的財力、人力及時間的耗費,並且可以減少所需的包裝及運送的能耗。
5.簡化採購原則
目前的產品多是經過精加工的,功能繁多,含有較多的能耗。但在使用過程中多餘的功能經常是被浪費掉的,而且如果要是使用的話反而會增加成本。因此,在採購過程時,應仔細核查所需要的功能是否是必須的,從而減少多餘的功能設施。
6.節能採購原則
雖然節能的設備和產品在初期購買時成本較高,但長期使用可以節約能源。因此,政府採購應採購節能產品。
7.再生採購原則
政府採購應儘可能採購再生或可再生的產品。最常見的再生產品是紙、玻璃、鋁質製品。
8.租用原則
使用頻率低的產品應避免購買,在使用時可以採用租用的方式,這樣既可以節約資金,節約場地、設備的維護費用,又可以使租用的設備充分發揮效益。
9.關註供應商
政府採購管理部門在平時應註意搜集供應商的綠色信息,對其所提供的綠色產品進行追蹤。從而在採購活動發生時能夠準確選擇綠色供應商。
10.減少一次性用品的採購
一次性用品通常使用壽命短,而且往往是使用易耗材料,且廢棄量大於一般的產品,同時其中的部分廢棄物大多不可降解,會成為環境的污染源,對環境造成巨大壓力,所以政府採購應避免採購這類產品。
11.減少包裝
通常產品的包裝是一個比較嚴重的環境問題,它是廢棄物的主要部分,因此,一定要讓供應商儘可能簡化包裝。
政府綠色採購的實施途徑[1]
政府綠色採購之所以能起到上述作用,主要是通過以下幾個方面實現的:
①因為政府實施綠色採購可以積極影響供應商,供應商為了贏得政府這個大客戶,肯定會採取積極措施,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技術創新水平,儘可能地節約資源能源和減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產品質量和降低對環境和人體的負面影響。
②政府綠色採購還因其量大面廣,可以培養扶植一大批綠色產品和綠色產業,有效地促進綠色產業和清潔技術的發展,進而形成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生產體系。
③政府“綠色採購”也可以引導人們改變不合理的消費行為和習慣,倡導合理的消費模式和適度的消費規模,減少因不合理消費對環境造成的壓力,進而有效地促進綠色消費市場的形成。
政府“綠色採購”是公共財政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公共財政的特征來看,滿足社會的公共需要是它的主要目標和工作重心。而節能降耗和環保就是這樣一種能夠體現全社會整體利益的公共需要。因此,支持環保,購買節能降耗的產品是公共財政的重要職能。在這方面,除了綠色採購外,公共財政還可以採取多種手段引導和支持企業、政府和民眾節能降耗。比如,預算、國債、政府基金和專項基金、轉移支付、市政債券等作為公共財政手段都可以發揮作用。
政府綠色採購的關鍵環節[1]
政府綠色採購的目的是發揮政策導向作用,樹立政府良好形象,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推動環保技術進步,促進資源迴圈利用,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政府綠色採購制度,是政府運用市場機制,以自身行為對全社會的生產和消費進行示範和引導,是推進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為促進政府綠色採購健康發展,應註意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實行採購綠色準入制度
實行綠色準入制度,明確規定只有獲得國家綠色認證的產品才能進入政府採購序列,而達不到環保標準的產品則不准進人政府採購市場。要從採購目錄的制定、採購限額標準的規定以及政府採購預算的編製上,全面落實綠色產品採購政策。為了便於核查和審計,應將環境標誌與政府綠色採購掛鉤,以此作為準入的條件。對於那些一時難以認證的產品或領域,也要制定明確的節能環保標準,在政府採購招標文件中突出環保要求,以及優先採購的評審條件。通過實行綠色準入制度,確保政府採購市場綠色化,促進政府採購標準化、規範化、法制化。
二、完善綠色採購清單制度
綠色採購清單是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標準及檢測結果而開列的達到綠色標準的產品和服務項目。完善的綠色採購清單,既有利於促進社會的節能環保和發展方式轉變,又便於政府綠色採購的實施。隨著政府採購的發展,要結合國家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不斷擴大清單範圍,不斷優化清單結構。對於沒有進入清單的合格產品,要及時按綠色標準認證,並補充列入清單,為政府綠色採購提供更多選擇;對於已列入清單的產品,如果其質量下降或認證證書有效期滿,應及時予以調整,對採購清單實施動態管理,增強綠色採購的可操作性。
三、要加快制定綠色採購標準
綠色採購標準與綠色採購清單相輔相成。完善的綠色採購標準為政府實行綠色採購制度提供可靠依據,採購人員可以簡便地判別所採購的物品和服務項目是否符合政府綠色採購的要求。綠色採購標準是由相關部門,從節能、環保等多個方面對機械、電子產品、建築、裝飾、裝修材料等制定的標準。推行綠色採購標準制度,要根據節能、環保要求以及產品的使用特性,進行系統技術分析和多方面科學論證,制定出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衡量標準,從而促使政府綠色採購更規範、更便於操作。
四、加強認證工作
環境標誌產品認證是推動政府綠色採購的重要配套制度,它是制定政府綠色採購產品標準和清單的重要基礎。目前,我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制度包括了改善區域環境質量類、改善居住環境類、保護人體健康、節約能源資源和可再生回收利用類等幾大類,基本上涵蓋了政府採購範圍。要明確環境標誌產品在政府綠色採購清單中的主體地位,迸一步完善產品環境標誌認證制度。積極採用經濟、簡潔、易掌握、易普及的檢測手段,不斷擴大產品環境標誌認證範圍。產品環境標誌認證工作則要嚴格按照程式,科學公正地進行,做到認證過程和結果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推動政府綠色採購法制化
將綠色採購理念變成現實需要法律作為保障。依法推行綠色採購是國際上的成功經驗,也是政府採購制度確立的必然之路,實施綠色採購離不開政府採購制度的完善。以往由於政府綠色採購規範及程式不明確,採購人在採購過程中存在著較大的隨意性,綠色採購責任容易落空。應進一步健全法律法規,明確政府採購中各方應履行的義務、綠色採購標準和綠色採購清單,為全面實行政府綠色採購、“綠化”政府消費行為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六、建立綠色採購監督機制
綠色採購既是環保的,又是節約的,更是廉潔的,為此,應完善綠色採購監督機制,強化政府採購科學管理。既要加強外部社會監督,也要完善相互制衡的內部監督。從政府採購預算的編製到預算項目的執行,合同的簽訂、履行以及採購款項的撥付等各個環節都應程式明確、規範、科學,從根本上防止暗箱操作,將綠色採購全過程置於公眾監督之下。信息公開是政府綠色採購接受監督的必要前提,作為監督的基礎性工作應重視綠色採購的信息化建設。通過建立完備的綠色採購網路,做好信息宣傳、公開和更新工作,及時公開政府綠色採購的執行情況。在完善監督的基礎上,建立綠色採購的績效評價機制,對綠色採購進行跟蹤反饋和績效評價,推動政府綠色採購制度不斷完善。
政府綠色採購要落到實處,還需要更多地運用市場手段,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競爭的原則,完善綠色採購規範程式,讓綠色採購在陽光下運行。
政府綠色採購的相關信息[2]
從全球情況來看,世界各國政府採購在國民生產總值(GDP)中所占比例很大,足以影響某些產品的市場份額和消費者取向。據統計,歐盟等發達國家政府採購額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15%~25%。因此,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綠色政府採購蓬勃興起,併成為引領可持續消費的首選手段;同時國際社會也不斷關註如何藉助於政府採購制度實現社會目標,如推進勞動保障和保護弱勢群體、促進社會協調發展等。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如英國、美國、加拿大、日本、丹麥、荷蘭、德國、南韓等,紛紛通過專門立法或政府令的形式強制推行或鼓勵綠色政府採購。
目前中國正處於經濟快速發展與資源環境瓶頸矛盾凸顯的關鍵時期,我國政府正在生產、消費和貿易各領域積極探索和採取有力措施,全方位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有效地促進社會經濟環境的可持續發展。2005年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在消費環節,要大力倡導環境友好的消費方式,實行環境標識、環境認證和政府綠色採購制度。2007年國務院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指出,要加強政府機構節能和綠色採購,對部分節能產品由優先採購改為強制採購。自2006年底以來我國已連續公佈兩批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清單,將政府優先採購的環境標誌產品從856種增加到2823種。
儘管與發達國家政府採購的政策及實踐相比,中國政府採購制度起步較晚,但發展速度很快。尤其是綠色政府採購制度,幾乎與國際社會同步建立,並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據統計,中國政府採購規模年均增長率達到77.9%,尤其是中央單位政府採購規模呈快速增長趨勢,2005年達到407.8億元,比2004年增長了39.2%。有些地方政府如福建等省市,政府採購規模占當年財政支出的39.6%。由此可見,中國擁有著巨大的綠色政府採購潛力。
我們應採取順應國際趨勢、構建責任政府、穩步推進、和諧發展的策略,進一步推進和完善我國綠色政府採購制度,為建設生態文明,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