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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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限額是指同一類採購項目一次性的採購額度。
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採購項目,由國務院確定並公佈;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採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並公佈。
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是指政府採購活動中應納入新的政府採購制度範圍的採購活動額度限制標準。政府採購實行集中採購與分散採購相結合的採購原則,對於集中採購的項目,其採購活動具體採取何種方式完全由集中採購負責選擇,而對於自行採購的項目,其採購活動則由各單位自行組織。為此這裡的政府採購際額標準僅指自行採購。
在自行採購中,一方面,各種政府單位的採購情況千差萬別,有的採購*型設備,有的則僅採購簡單的幾張桌椅,既無必要也無可能將所有的採購都適用一種統一的模式;另一方面,對於推行新型採購制度的範圍也有著較*的意見分歧,有人認為應將所有的政府採購活動都納入新的政府採購;也有人認為由於體制和條件,我們只宜將需競爭性的採購納入新的政府採購,而對於一般抵值易耗品的採購無必要都納入新的政府採購中。根據第二條確定的採購範圍,納入本法規範的政府採購只是要通過競爭採購即提高採購質量,降低採購成本、提高採購效益的採購。而這些目的的實現只有通過競爭才能實現。為此,對於自行採購的採購項目,也需要對其實行招標採購的限額提出要求,即達到限額以上即應進行招標採購。在政府採購中,由於採購方式的不同,導致採用的限額標準有兩種:一是應予招標的限額標準,即達到這個標準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採購,這種標準我們將在後面的招標程式中加以具體介紹。另一種限額標準是指在招標限額以下,應進行競爭性採購的限額標準,達到這一標準以上的採購活動均應通過競爭的方式進行。這在外國政府採購活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和做法,招標這種限額是解決招標限額以下項目採購公開和高效問題的有效措施。例如德國、新加坡等政府採購制度,在招標限額以下又訂了另一個限額,即在這個限額以下的採購完全由採購人自己根據需要自行採購,在此限額以下的採購完全由採購人自己根據需要自行採購,在此際額以上的採購則應進行詢價採購,這種詢價應向三個以上的供應商詢價,然後在三個以上的報價中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選擇供應商和採購對象。
政府採購招標限額的確定許可權
由於政府採購招標限額關係到政府採購的採購方式的選擇,直接影響到採購的效益,並決定監管機關的監管範圍,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採購項目,由國務院國務院確定並公佈;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採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授權的機構確定公佈。
需要說的是,這個限額標準是根據我國政府採購發展的實際和客觀要求提出來的,在目前的政府採購中尚未推行,因此各地方政府或授權機構在確定這一標準時,既要反映政府採購制度的發展要求,又要與我們的國情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