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圈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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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圈經濟(Circular Economy)一詞是美國經濟學家波爾丁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生態經濟時談到的。波爾丁受當時發射的宇宙飛船的啟發來分析地球經濟的發展,他認為飛船是一個孤立無援、與世隔絕的獨立系統,靠不斷消耗自身資源存在,最終它將因資源耗盡而毀滅。惟一使之延長壽命的方法就是實現飛船內的資源迴圈,儘可能少地排出廢物。同理,地球經濟系統如同一艘寧宙飛船。儘管地球資源系統大得多,地球壽命也長得多,但是也只有實現對資源迴圈利用的迴圈經濟,地球才能得以長存。
迴圈經濟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環境保護思潮興起的時代,首先是在國外出現,經歷了近十多年的發展。在20世紀70年代,迴圈經濟的思想只是一種理念,當時人們關心的主要是對污染物的無害化處理。20世紀80年代,人們認識到應採用資源化的方式處理廢棄物。20世紀90年代,特別是可持續發展戰略成為世界潮流的近些年,環境保護、清潔生產、綠色消費和廢棄物的再生利用等才整合為一套系統的以資源迴圈利用、避免廢物產生為特征的迴圈經濟戰略。
迴圈經濟,它按照自然生態系統物質迴圈和能量流動規律重構經濟系統,使經濟系統和諧地納入到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迴圈的過程中,建立起一種新形態的經濟,迴圈經濟在本質上就是一種生態經濟,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是在可持續發展的思想指導下,按照清潔生產的方式,對能源及其廢棄物實行綜合利用的生產活動過程。它要求把經濟活動組成一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其特征是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它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
迴圈經濟作為一種科學的發展觀,一種全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具有自身的獨立特征,專家認為其特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新的系統觀。迴圈是指在一定系統內的運動過程,迴圈經濟的系統是由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等要素構成的大系統。迴圈經濟觀要求人在考慮生產和消費時不再置身於這一大系統之外,而是將自己作為這個大系統的一部分來研究符合客觀規律的經濟原則,將“退田還湖”、“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等生態系統建設作為維持大系統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性工作來抓。
二是新的經濟觀。在傳統工業經濟的各要素中,資本在迴圈,勞動力在迴圈,而唯獨自然資源沒有形成迴圈。迴圈經濟觀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而不是僅僅沿用19世紀以來機械工程學的規律來指導經濟活動。不僅要考慮工程承載能力,還要考慮生態承載能力。在生態系統中,經濟活動超過資源承載能力的迴圈是惡性迴圈,會造成生態系統退化;只有在資源承載能力之內的良性迴圈,才能使生態系統平衡地發展。
三是新的價值觀。迴圈經濟觀在考慮自然時,不再像傳統工業經濟那樣將其作為“取料場”和“垃圾場”,也不僅僅視其為可利用的資源,而是將其作為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是需要維持良性迴圈的生態系統;在考慮科學技術時,不僅考慮其對自然的開發能力,而且要充分考慮到它對生態系統的修複能力,使之成為有益於環境的技術;在考慮人自身的發展時,不僅考慮人對自然的征服能力,而且更重視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能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四是新的生產觀。傳統工業經濟的生產觀念是最大限度地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最大限度地創造社會財富,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而迴圈經濟的生產觀念是要充分考慮自然生態系統的承載能力,儘可能地節約自然資源,不斷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效率,迴圈使用資源,創造良性的社會財富。在生產過程中,迴圈經濟觀要求遵循“3R”原則:資源利用的減量化(Reduce)原則,即在生產的投入端儘可能少地輸入自然資源;產品的再使用(Reuse)原則,即儘可能延長產品的使用周期,併在多種場合使用;廢棄物的再迴圈(Recycle)原則,即最大限度地減少廢棄物排放,力爭做到排放的無害化,實現資源再迴圈。同時,在生產中還要求儘可能地利用可迴圈再生的資源替代不可再生資源,如利用太陽能、風能和農家肥等,使生產合理地依托在自然生態迴圈之上;儘可能地利用高科技,儘可能地以知識投入來替代物質投入,以達到經濟、社會與生態的和諧統一,使人類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真正全面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五是新的消費觀。迴圈經濟觀要求走出傳統工業經濟“拼命生產、拼命消費”的誤區,提倡物質的適度消費、層次消費,在消費的同時就考慮到廢棄物的資源化,建立迴圈生產和消費的觀念。同時,迴圈經濟觀要求通過稅收和行政等手段,限制以不可再生資源為原料的一次性產品的生產與消費,如賓館的一次性用品、餐館的一次性餐具和豪華包裝等。
傳統經濟是一種由“資源——產品——污染排放”所構成的物質單向流動的經濟。在這種經濟中,人們以越來越高的強度把地球上的物質和能源開發出來,在生產加工和消費過程中又把污染和廢物大量地排放到環境中去,對資源的利用常常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通過把資源持續不斷地變成廢物來實現經濟的數量型增長,導致了許多自然資源的短缺與枯竭,並釀成了災難性環境污染後果。與此不同,迴圈經濟倡導的是一種建立在物質不斷迴圈利用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模式,它要求把經濟活動按照自然生態系統的模式,組織成一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物質反覆迴圈流動的過程,使得整個經濟系統以及生產和消費的過程基本上不產生或者只產生很少的廢棄物,只有放錯了地方的資源,而沒有真正的廢棄物,其特征是自然資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廢棄物的低排放,從而根本上消解長期以來環境與發展之間的尖銳衝突。
迴圈經濟體系是以產品清潔生產、資源迴圈利用和廢物高效回收為特征的生態經濟體系。由於它將對環境的破壞降到最低程度,並且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因而大大降低了經濟發展的社會成本,有利於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對於我國而言,大力發展迴圈經濟,是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題中應有之義。各級政府作為建立迴圈經濟社會機制的主體,應抓緊制定相關的法規政策,逐步建立健全適應迴圈經濟發展要求的管理體制和機制。儘管我國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有一定的差異,但在制定相關法規政策時應遵循以下幾條原則:
註重技術標準而不是具體技術。政府在制定適應迴圈經濟要求的法規政策時,應當註重規定最終產品的指標含量,以及在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廢棄物的指標含量,而不是直接規定企業必須使用某種具體的節能環保技術。只有這樣,才能使不同的企業發揮自身優勢,各展所長,創造出一個廣闊的技術創新平臺。否則,就容易限制企業多路徑的創造力。
控制標準儘量貼近最終用戶,同時鼓勵上游行業創新。貼近終端用戶的標準規定,能使企業在產品設計、生產和分銷渠道上有很大的創新空間,從而有助於實現對各種中間廢棄物的迴圈再利用。而且,避免廢棄物污染的工作從上游入手,往往會減輕下游的很多壓力。因此,應當多制定一些鼓勵上游企業實施技術創新、減少環境污染的政策法規。反過來說,如果從下游入手解決環境污染問題,由於上游各個生產環節對產品和部件或多或少地規定了其材質屬性以及產品構造,就會對下游企業的污染治理工作構成許多複合型的約束條件,使得下游企業的治理或改造成本增大,難度提高。
考慮產業投資迴圈節奏,多階段加以推進。產業投資迴圈有其自身的規律性節奏,即投資—經營—回報—積累—再投資。政府在制定相關法規政策時,應當考慮到相關行業的產業投資迴圈節奏,而不應一味地要求企業迅速應用高標準的環保技術,甚至不顧及其應用成本。如果考慮到產業投資迴圈節奏,就可以針對迴圈中的不同環節制定相應的導向性政策,如在投資環節,設立設計和建設方面的環保標準;在經營環節,設立生產、運輸和回收利用方面的環保標準;在回報與積累環節,設立提留環保基金比例的政策;在再投資環節,設立更高的設計與建設方面的環保標準,從而使企業能夠在長期的投資、生產、經營迴圈中持續地進行技術創新。同時,由於所制定的相關法規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提高對企業技術標準的要求,這就使技術創新競爭在未來的企業市場競爭中成為一個主要的競爭點,能夠促使企業加大技術創新的力度。相反,如果制定的法規很急迫地要求企業迅速應用高環保標準的生產技術或高標準的污染治理技術,而不考慮產業投資迴圈節奏,就可能會使企業將精力集中在如何規避這些法規上,而不是如何創新與變革現有的技術,這最終會導致企業沒有任何技術創新。
整合協調有技術關聯的法規政策。制定鼓勵技術創新的法規政策,應避免把行業作為主要的劃分標準,而應當把技術性質作為主要的劃分標準。這是因為,就我國的國情來看,實現迴圈經濟的最重要環節是變革許多現行的生產技術和經營技術,而行業之間的技術影響往往不是垂直而是交叉擴散的。比如,塑料工業的發展會直接影響冰箱、電視、空調、洗衣機、家庭日用品等許多行業的發展,通訊行業的技術發展會直接影響證券、航空、軍工等行業的發展。因此,以技術性質作為主要劃分標準來制定鼓勵技術創新的法規政策,是實現迴圈經濟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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