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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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制度規範,是指組織為有效實現目標,對組織的活動及其成員的行為進行規範、制約與協調,而制定的具有穩定性與強制力的規定、規程、方法與標準體系。
- 權威性;
- 系統性;
- 科學性;
- 無差別性;
- 藉助強制力;
- 穩定性。
- 從實際出發;
- 根據需要制定;
- 建立在法律和社會道德規範基礎上;
- 系統和配套;
- 合情合理;
- 先進性。
制度規範的基本功能 [1]
組織制定製度規範最基本的功能是對組織的活動及其成員的行為進行規範、制約與協調,以保證有效實現組織的目標。
(1)規範功能。
(2)制約功能。
(3)協調功能。
制度規範的類型 [1]
組織的制度規範主要包括四大類:
(1)組織的根本制度。
(2)組織的管理制度。
(3)組織的技術與業務規範。
(4)組織成員的個人行為規範。
制度規範制定的原則[1]
(1)法制性原則。
(2)目標性原則。
(3)科學性原則。
(4)系統性原則。
制定製度規範的程式 [1]
(1)調研與目標。要根據組織的總目標的需要,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制定製度與規範的具體目標。
(2)制定草案。在大量分析處理有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起草制定製度與規範草案。
(3)討論與審定。制度草案提出後,要廣泛征求意見,反覆討論修改。最後完善定稿,報制度審定部門審批。
(4)試行。將制度在組織內試行,經進一步修改、檢驗,使之完善。
(5)正式執行。以正式的、具有法律效果的文件形式頒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