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體系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標準體系(Standard System)
目錄 |
標準體系是一定範圍內的標準按其內在聯繫形成的科學的有機整體。也可以說標準體系是一種由標準組成的系統。
標準體系內部標準應按照一定的結構進行邏輯組合, 而不是雜亂無序的堆積。由於標準化對象的複雜性,體系內不同的標準子系統的邏輯結構可能體現出不同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1、層次結構。層次結構是表達標準化對象內部上級與下級、共性與個性等關係的良好的表達形式。層次結構類似樹結構, 父節點層次所在的標準相較子節點層次的標準, 更能夠反映標準化對象的抽象性和共性, 反之, 子節點層次的標準能更多地反映事物的具體性和個性。層級深度如何, 也體現了對標準化對象的管理精度。標準層次結構的完備性, 標志著標準體系的靈活與彈性, 是標準體系適應現實多樣性的一個重要方面, 像檔案著錄標準子系統、交換格式子系統等都可以用層次結構來進行表達。
2、線性結構。又叫做程式結構, 是指各標準按照過程的內在聯繫和順序關係進行結合的形式。該結構主要體現了標準化對象在活動流程中的時間性, 比如檔案資料庫的設計過程、檔案資料庫應用系統的開發都有比較嚴格的流程式控制制, 它們都是由若幹階段前後相繼完成的, 前一階段的標準是後續階段標準得以實施的前提, 如檔案資料庫設計過程中需求標準與邏輯設計規範之間就是線性結構。
標準體系具有六個特征,即集合性、目標性、可分解性、相關性、整體性、環境適應性。
1、集合性
標準體系是由兩個以上的可以相互區別的單元有機地結合起來完成某一功能的綜合體,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標準體系的集合性日益明顯,任何一個孤立標準幾乎很難獨自發揮效應。
2、目標性。標準體系實質上是標準的邏輯組合, 是為使標準化對象具備一定的功能和特征而進行的組合。從這個層面上講, 體系內各個標準都是為了一個共同的功形成的, 而非各子系統功能的簡單疊加。
3、可分解性。為保證標準體系的有效性,這就要求體系的可分解性。標準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是某一技術水準、管理水平和經驗的反映,具有一定的先進性。但隨著各方面情況的發展,標準對象的變化、技術或者管理水平的提升都要求制定或修訂相關標準,這就要求對標準進行分解,以對標準進行維護,包括修改、修訂、廢止等操作。
4、相關性。標準體系內各單元相互聯繫而又相互作用,相互制約而又相互依賴,它們之間任何一個發生變化,其它有關單元都要作相應地調整和改變。
5、整體性。標準體系是構建標準體系的一個主要出發點。在一個標準體系中,標準的效應除了直接產生於各個標準自身之外,還需要從構成該標準體系的標準集合之間的相互作用中得到。構成標準體系的各標準,並不是獨立的要素,標準之間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相互約束、相互補充,從而構成一個完整統一體。
6、環境適應性。標準體系存在於一定的經濟體制和社會政治環境之中,它必然要受經濟體制和社會政治環境的影響,制約,因此,它必須適應其周圍的經濟體制和社會政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