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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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分化主要是指由於社會結構性的變革而使具有相對獨立利益的利益主體之間不斷分化、組合,以及各利益主體因利益實現渠道和實現程度不同而引起利益差別的過程。利益分化表明一種既定的利益關係被打破,也表明一種新的利益關係的形成。
我國利益分化的表現[1]
- 首先,利益分化表現為中央與地方利益分化。
從不同的分工和視角來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確有其各自的利益,這無可厚非,但是中央與地方利益分化必須處於平衡區域,限制在一定範圍內。政企不分、政府對企業干預太多是計劃經濟體制一個突出弊端。之後的厲行改革中,中央的一個重要決定就是向地方和企業“放權讓利”。這項決策的實施極大調動了各方發展經濟的積極性。但由於改革過程中經濟體制不健全,中央與地方的利益逐漸分化。中央下放給企業的一些重要權力如企業管理權、投資決策權、物資調配權等,基本上被地方政府截留,生產單位沒有得到更多的自主權,進而減少了可從更靈活地配置資源中獲得益處。政企不分被納入更加複雜的地方利益格局中,地方擁有的自主權日益增多。中央在財政上不斷向地方讓步,對國家財政的控制能力逐漸削弱。1978年,我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是31%,之後不斷下降,到1996年這一比重下降到10.7%,從1996年起,財政收人占GDP的比重開始回升,到了2004年這一比重上升到19.3%。據世界銀行有關統計數據,低收人國家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約為23%,中等收入國家27%,高收入國家達40%?。由此可見,同世界其他國家相比,我國這一比重嚴重偏低。國家所得占有比重不足,將導致國家巨集觀調控實力的弱化。
- 其次,利益分化表現為區域之間的利益失衡。
上世紀80年代以來,東部和中西部地區發展水平、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費水平的差距不斷擴大。從國內生產總值的年均增長率來看,“八五”期間,東部沿海地區達16%左右,中西地區為9%左右,兩者差距為7個百分點。東部的上海、北京經濟發達,2006年的人均GDP已分別達到56732和49505元,已經進入了工業化中期階段的後期;而河南、湖南等作為典型中部地區,2006年人均GDP分別為13279和11830元,處於工業化的中期階段;西部地區的欠發達的甘肅、貴州省2006年人均GDP僅分別為8749和5750元,剛剛進入工業化的起飛階段。位列第一的上海市與位列最後一名的貴州省,其2006年人均GDP的差距是9.87倍,這表明東部發達地區與西部欠發達地區存在很大差距。再次,利益分化表現為社會各階層收入差距的擴大。
這些差距存在兩種現象:(1)居民收人差距拉大,貧富分化現象開始出現。根據。全國城市居民綜合社會調查”提供的數據資料及國家統計局提供的相關數據資料顯示,城市居民收入最低的I/5人口只擁有全部收入的2.75%,僅為收入最高的1/5人口擁有收入的4。6%。國家發改委的論斷認為,我國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繫數”已達到合理值的上限,在0.4左右。0.4的“基尼繫數”基本達到公認的國際警戒線水平。而且這還是在各種崗位外收入、非正常收人難以準確估計的情況下做出的。如果把後者也算上。則計算出的實際基尼繫數肯定要更大一些。(2)行業問的收入差距明顯在拉大。行業問的收入差距拉大,已經成為一種社會問題。<中國居民收人分配年度報告(2006)>顯示,2005年平均工資水平排在前三位的行業分別是信息傳輸、電腦服務和軟體業,金融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業,平均工資水平依次是40558元、32228元和27434元,分別是全國平均工資水平的2.2l倍、1.75倍和1.49倍。而排在後三位的行業分別是建築業,住宿和餐飲業,農林牧漁業,它們在2005年的平均工資分別隻有14338元、13857元和8309元,相當於全國平均工資的78%、75%和45%。
我國利益分化的緣由[1]
在從傳統社會走向現代社會的社會轉型中,中國經濟進程最大的受益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構築,而競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機制之一。人生下來就是平等的,“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是從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而言。從達爾文的自然法則角度看,有優勝劣汰之說。當然,這不是鼓勵“勝者恆勝,強者恆強”現象的存在。而是表明:每個人的資質察賦確實各有不同,加上經濟資源的稀缺性,社會出現利益分化從某種程度而言是不可避免的。
從市場競爭的趨勢看,經濟上的分化是相對公平的一種分化,它承認個體與生俱來的競爭資源和能力,承認收入分配多樣化,允許利息、股息等“按資分配”比重上升,承認社會主體在法律的框架內有追求利益的權利。如因人力資本存量不同,勞動者對社會貢獻不同造成的收入差別,把握市場機遇和抗禦市場風險能力不同、競爭不同造成的收入差別,經營管理不同造成的收入差別等都屬於正常的利益差別。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充分的市場競爭推動著信息、人力、資源大流轉,打破地域限制,創建國際和國內的市場大平臺。社會主體長期被壓抑的利益意識覺醒後,利益饑渴現象推動利益主體狂熱地追求利益,這種力量成了經濟發展的另一種強勁動力和活力。資源的流轉也催生和塑造了眾多的市場主體和利益主體,導致了利益分化。可以這麼說,改革開放以後首先也是最大的變革就是社會利益關係的變化。當時,中國政府管理層提出“允許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的政策,並希望通過“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的先富帶動全國人民的共同富裕”。此舉促成了多樣化、差異化和層次化的利益格局,從而打破了曾經存在的“大鍋飯”狀態,促使競爭機制的形成。
- 第二,體制轉軌中出現黑色和灰色收入地帶,造成某些人利用不當資源暴富。
當然,在一個國家經濟體制加速轉型期,社會分化的速度、深度和廣度會更深刻,力度更強。有時社會整合難以適應它的快節奏而使社會出現或存在短暫的“無序和失衡”現象,這正是導致社會不穩定和社會問題大量涌現的根本性原因。不規範的低水平的競爭大量存在,如人們追求利益的行為表現出一定的盲目性和短期性,投機行為、欺詐行為、非法暴利、野蠻壟斷甚至犯罪行為等現象屢屢發生,趨利動機和暴富心理增強,假冒偽劣產品及偷漏稅現象不時存在,一些舊傳統的東西也沉渣泛起。一些人致富主要靠權錢交易、以權謀私等不正當或非法手段。顯然,貧富差距背後隱藏著不公平色彩,因而民眾強烈呼喚著公平。腐敗現象的蔓延對整個社會的道德風尚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轉型時期市場機制的不成熟也對收入差跑趣到了放大作用,已經過時的計劃體制由於沒有完完全全脫出體制轉軌期,在某些方面仍然可以看到其合法的或非正式的影響力,加上經濟快速發展階段不少資源和生產要素短缺,使得某些非正常甚至非法的東西嚴重地干擾著分配過程及分配結果。這突出地表現在:利用行政力量凌駕於經濟規律和經濟行為之上,保護、擴張地方利益,區域間和部門間分割封鎖;官商勾結,通過“地下”方式干擾市場經濟的運行,以“超經濟”的力量獲取特殊的壟斷利益。新舊體制交替中出現了“真空”,由市場表現出來的追求利益的能量難以疏導到新的合理的經濟秩序中去,這使得轉型和發展中的穩定機制、協調機制和創新機制變得更加重要。
- 第三,城市與農村二元分化從某種程度上擴大了居民的收人差距。
現階段的中國,城市與農村之間橫亘著一條鴻溝,這不僅僅是身份的區別,更重要的是經濟收入和福利待遇的差距。在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和現代化轉型過程中。社會將逐步實現城市化,從一個以農村為主的社會轉變為_:個以城市為主的社會。目前中國80%左右的人口依然在農村,城市人口的比例雖然在慢慢增大,但速度明顯過於緩慢。從西方國家的轉型歷史來看,美國在經濟起飛時期農業人口下降了72%,日本經濟起飛時期(1950年一1980年)農業人口則下降了65%14。在工業化過程中,留在農村的數量較少的農民通過對農業的集約化和機械化,實現農業的產業化,並以產業化的農業與整個工業化的經濟融為一體。而我國的現狀是,農民被工業化和現代化遠遠地甩在後面,勞動力大量留在農村導致農業的小規模經營,小規模經營則無法實現農業的產業化。
從我國目前實際情況分析,城市工商業和第三產業發展快於農村,城鎮居民收入渠道多元化,而且城市工資收入剛性強,在攀比壓力下不斷呈上升趨勢。相比之下。農村居民收入來源仍然以農業為主,農產品價格基本上受市場供求關係的影響。農民沒有穩定收入,故農村居民收入增長速度遠不及城鎮居民,城鄉收入差距自然擴大。
另外,限制農村人口與城市人口自由流動的戶籍制度,使得城鄉二元結構日趨強化。戶籍制不僅僅是人口登記的一種管理式,更重要的是它與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和社會保障等等緊密聯繫在一起。一部分離開土進入城市謀生的農民被稱為“農民工”,他們乾的是城裡人不願做的收入低、環境差或者存在一定危險性的工作,他們沒有低保,不能享受到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待遇,他們的子女可能無法和城市孩子一起上學。戶籍制度的存在,拉大了農民與城市居民的實際收入分配的差距。
- 第四,優先發展東部策略的實施一定程度上拉大區域差距。
上世紀50年代我國推行的是均衡發展的經濟戰略,為平衡西部比東部經濟落後的現實和結合備戰需要。中央把大量投入放在西部地區,重點企業電優先安排在中西部。這種戰略對西部經濟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西部地區因此建立起一定的工業經濟體系。由於西部地區相關配套如技術、人才等跟不上,加上產業結構雷同,重覆建設不斷上馬,均衡經濟戰略施行的效率較為低下。原先經濟基礎較好的東部地區由於被忽略,投入不足、設備更新慢,它們的發展也顯得後勁不足,該戰略的施行拖累了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
考慮到沿海地區具備地理優勢、歷史淵源、貿易傳統、觀念意識等原因,上世紀80年代初,我國開始推行優先發展東部沿海地區的戰略,即將經濟發展重點由沿海向內地梯度協調推進,允許一部分人、行業、地區先富起來,最終實現共同富裕。遵循這一新的發展戰略,我國在政策上向東部地區傾斜。。六五”計劃規定,要積極利用沿海地區的現有經濟基礎,充分發揮它們的特長,帶動內地經濟的發展。。七五”計划進一步強調,要按照東一中一西的順序安排發展重點,沿海地區要加速發展,中部地區要有重點地發展,西部地區則應做好進一步開發的準備。此後的一系列政策,如設立經濟特區、開放沿海城市等,無不向東部沿海地區傾斜。
投資規模影響著經濟發展的速度,中央政府施行的優先發展東部沿海地區的戰略一定程度上拉大了東部與中西部的差距。東部地區抓住機遇率先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大量引進外資,迅速發展農村工業,成為了先富起來的地區。經濟發展後,產業鏈帶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完善,帶動人才的教育和培養。東部沿海地區經濟綜合體進入一個良性迴圈階段,經濟進步、條件好。吸引更多的技術和人才涌迸這片熱土尋求機會:這些技術和人才的加盟,成為東部沿海地區經濟發展的助推器。東部沿海地區經濟遠遠走在中西部的前列,東部地區的各項指標如地區生產總值、人均收入、人均受教育程度均大大高於中西部地區。在經濟發展中,東、中西部差距逐步拉大。
利益分化的特點[2]
一是利益分化迅速、不成熟、不穩定,具有明顯的過渡性。
二是利益群體中單個利益主體素質低下,不利於利益群體的形成以及利益表達。
三是利益群體之間的利益差別不斷擴大。
四是利益群體之間存在著非對抗性矛盾,但矛盾的對抗性有增強趨勢。
五是利益群體形態多樣,但不平衡,代表社會弱勢群體利益的利益群體比較薄弱。
六是政府利益協調功能較弱。
利益分化的的影響[2]
- 1)適度的利益分化有助於發揮社會激勵的作用,為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動力。
由於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利益主體高度集中、利益需求同質化、利益分配的平均主義,使利益的激勵作用並沒有充分發揮,經濟和社會發展缺乏足夠的動力。改革開放以來,經濟體制逐步變革,所有制結構和分配方式等隨之發生改變,體現了利益差別,打破了“大鍋飯”,社會利益主體呈現多元化趨勢,各利益主體有了相對獨立的自身利益,自覺參與經濟建設的積極性提高。社會利益分化充分發揮了社會激勵的作用,極大地激發了社會成員發展經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從而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勁的動力。
- 2)適度的利益分化有助於我國政治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承認利益差別和利益多元化,必定要促進利益表達意願的增長,推動利益主體的政治參與。
- 1)利益分化不當影響改革深入和經濟持續發展。
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推動了我國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但與此同時社會利益分配機制的缺陷導致社會利益分化不當部分利益主體利用政策和體制漏洞非法占有社會利益,加上社會保障體制的不完善,無法對部分利益受損的群體給予適當的利益補償,從而引起部分社會成員不滿,他們對改革開放失去信心,甚至會阻礙各種具體政策的執行,影響改革深入。同時,不當的利益分化使貧富差距擴大,部分利益群體的利益受損,這將打擊人們投身經濟建設的積極性,部分人甚至希望回到計劃經濟時代平均主義的狀態。這必然會影響我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 2)利益分化不當影響社會穩定。
首先在利益分化過程中,由於缺少科學合理的利益協調機制,各個利益主體不擇手段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尤其是權力介入市場產生了以公謀私等腐敗現象,破壞了政府和民眾之間的信任關係,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影響到政治的穩定。其次,社會利益分化不當使利益分配的不公平現象增多,引起多數社會成員的不滿,導致社會關係緊張,利益矛盾和衝突加劇,從而g1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同時,由於利益表達渠道不通暢在利益分化過程中,一些利益受損的社會成員和群體超越法律規範,以不理智的行為表達利益需求,極易引發社會動蕩,影響社會穩定。再者,利益分化不當增加了政府管理的難度。
- 3)我國社會轉型的過程也是社會價值觀念變遷的過程,利益分化不當很可能會導致社會價值觀念的扭曲。
有些人錯誤地將個人利益置於一切利益之首,棄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於不顧,盲目地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從而滋生出重利輕義、極端自私自利等不健康的社會價值觀。利益分化對社會價值觀的影響是潛在的,但是必須引起我們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