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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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是指官員直接經商或與私商相互勾結以取得官家的保護。
官商並非今日才出現,自古以來,中外皆有。歷史上的官商,儘管形形色色,但都有一些共同之處:其一,從產生的根源和基礎上看,都是政治權力與經濟權利相結合,這可稱之為歷史上的“政企不分”;其二,從表現形式上看,都是為官者經商,為官是前提,經商是附產物;其三,從社會後果上看,很少有不腐朽的,官與商結合,官不會清,商不會潔,這也是一個普遍規律。
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國建立了以生產資料公有製為基礎的政治經濟制度,按理說,官商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礎。但是,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從它產生之日起就在體制上為當今中國的官商莫定了潛在的基礎。如前所述,從歷史上看,官商的根源和基礎是政治權力同經濟牌利相結合,而傳統的社會主義在體制上的特征正是政治與經濟的高度集中和統一。政治同經濟高度集中和統一的一個結果就是政企不分,後者就構成了當今中國官商的潛在基拙。
在傳統的社會主義體制下,不僅存在官商產生的潛在基礎,從某種意義上講,還普遍存在形式上的“官商卜形式意義上的_“官商’夕並非真正的官商,是指在高度集中的政治經濟體制下,由於政企合一,許多官都成為了“商”,幾乎所有的商都成了“官”。官是“商”,主要是指政府要管具體的經濟活動,許多政府主管部門的幹部官員要花相當大的精力從事經濟活動升一二企業生產和經營的管理活動。從這種意義上講,這些官都是“商”。商是“官”,是指我們的幹部人事制度高度集中統一,所有從事企業活動的廠長、經理等管理人員都帶有官氣與政府官員一樣統一視為國家幹部,按同一方法進行管理。例如,我國的各類企業從大到小都按政府的行政級別進行等級劃分,特大型企業定邵級、付部級,大型企業定司、局、廳級,中型企業定處級.小型企業定科級,等等。由此可見,所有企業的管理人員都成了國家乾邵,都是在做“官”,因此,從這種意義上講,商都是“官”。
在傳統的體制下,既然有形式意義上的“官商”,為何當時不存在現在人們所議論的官商問題了我認為,其原因是,在高度集中統一的經濟體制一已我們搞的主要是產品經濟和自然經濟,並未真乓搞商品經濟。在這種經濟條件下,商品物資的調撥、購銷和價格都是集中管理的‘政府邵門和企業都沒有多少獨立的權利,日此,那時釣生產茄經營活動並非真乎的買賣活動,介商”並非真正的商。正是這種情況,人們自然不會把當時的官是“商”和商是“官”與歷史上的官商和現代意叉的官商聯繫起來。對傳統體制下形式意義上的“官商”現象,可以稱之力有官商產生的潛在基礎,無官商產生的現實環境條件。
官商的總的表現形式是既為官又經商,由於為官有多種,經商有多樣,因此,官商的具體表現形式多種多拜、就當今中國的官商而言.若加以歸納分析,大致有以下七種主要表現形式。
1.形式之一,官主商輔的行政性公司。行政少性公幾主要是指那些名義上稱為“公司”,實際上很少從事直接、具體約經營活動,但握有相當大的政府行政權力的單位。行政性公司一般都是在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由一些政府部門的職能司、局、處等有一足買權的機構翻牌換名而產生的。、行政性公司主要是為官,即主要是從事政府行政管理活動,但同時也為商,即利用權力賺取邵分經濟利益。因此,我們稱它為官主商輔。通過前幾年清理整頓公司,現在,蘭純的行政性介司雖然還有,但數量已不大多了一。
2.形式之二,官商並重或官輔商主的政企合一公司。這類公司,也是政府機構改革的伴生物,創門之中,有的是由行政性公司演化而來,有的是由黨和國家機關直接投資開辦,併在開辦前後賦予其一定行政權力的公司。這類公司,既有經營權又有行政權,兩權結合,政企職責不分。它們的活動。既從事各種經營買賣以圖利,又從事政府行政管理以行權,權與錢、權與利相結合,能量很大。這類公司,全國很多,影響很大,所謂官倒,大多與這類公司有關。
3.形式之三,帶有“官街”的商。一般國營企業和公司。如前所述,我國的工商企業(主要指全民所有制工商企業)及其管理人員都定有行政級別,都是國家幹部,都帶有“官街”。一個人到企業和會司去任職與到政府去任職一樣,人們都稱之為‘做官”,因此,所有的商都成了“官”,是帶“官街”的商。當然。這類“官商,,主要是從形式意義上而言的,在企業自主權不斷擴大、政企職能進一步分一開的今天,這些一般性企業離官越來越遠,離真正的商越來越近。
4.形式之四.在職幹部兼職經商。這類官商,主要是指那些一方面在政府機關任職當官,另一方面又到公司、企業中兼職經商的幹部。兼職有兩種,一種是政府機關派乾邵到公司、企業兼職,一種是受公司、企業之跨請去兼職。兩種兼職,前者從形式上看是政府主管邵門為了加強對所屬公司、企業的管理,但實際上是為了政府機關和兼職者個人的某些經濟利益;後者從形式上看是公司、企業為了爭取政府部門的領導,但實際上是為了獲得有權力的機關和個人的某種保護二這些兼職經商者,既為官又為商,在官有行政權,在商又有經營權,兩權結合.個人能量不小,影響也不小,社會上的官倒,也與這類官商有關。
5.形式之五,離休退休幹部到公司、企業任職經商。離退休乾邵到各類公司、企業任職是近年才出現的普遏現象。就實際情況而言,一些離退休千邵到企業任職,確是運用個人勞動發揮“餘熱”,但那些曾掌握過實權的人物主要是利用自己的“餘權”之“餘威”為所去的企業和個人謀取特殊利益二這些人物,正式的權力沒有了,但買際的權力和關係還存在,利用這些權力和關係來進行經商活動,比起一般企業來有相當大的“優勢”了,這個“優勢’,會帶來實實在在的物質利益。
6.形式之六,幹部子弟一經商辦企業。幹部子弟一經商有高種,一是幹部子弟自己辦公司經商,一種是到別人開辦的公司去存職、兼職經商。幹部子弟,本米無權,但老子有了權,兒子、女兒、媳婦、女婿以及親戚等自然也就有了權。這些人將老子的權與自己經商的錢結合起來,從而使自己的錢比二般的錢更具有神通,一本萬利、無本萬利的夢想在這些人身土更容易成為現實一併且,如果說一些掌權人物自己雖然也想賺錢、但礙於面子難以才汰力與經商結合起來的話,那麼,只要通過其子弟的作用就可以“曲線救國”了。這就是乾邵子弟不正當經商屢禁不止的政治原因。
7.形式之七,幹部及其子弟充當捐客暗地經商。一些幹部及其子弟,礙於形勢和麵子、不敢公開地、直接她刀‘事經商活動,於是就採取各種形式在暗地裡為他人的經商活動提供“幫助”以獲取中間利益。這些人的行為與商業活動中中間勃}客的行為一樣,為他人牽線格橋、介紹關係,從中獲利。不過,兩者又有所區別,一般商業才肩客主要靠商業關係和知識從事中間活動、這些人則主要靠權力關係從事中間活動。例如,一些人利用權力和關係弄批條、沙批條,一張批條,就是一批緊俏物資商品的獲得權,也就是一大筆收入的獲得權。批條的獲得,只有先通過官道,於是,一些有權力和關係的人物就可以大顯神通以牟暴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