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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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價格(Agricultural Pr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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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農產品價格[1]
農產品價格是農產品價值的貨幣表現形式,農產品價值由三部分構成:一是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生產資料價值,二是勞動者為自己創造的價值,三是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剩餘價值。農產品價格的形成以農產品價值為基礎,在價格構成上由生產成本、流通費用、國家稅金和農產品純收益四部分構成。
農產品價格的構成[2]
- 1.固定成本
固定成本是指不隨產量或銷量的變化而發生明顯變化的成本支出,通常稱為一般管理費用,具體包括機器、廠房、折舊、取暖、照明、保險費和管理人員工資等。固定成本在短期內是固定的,當然經過一定時期,固定成本也會發生變化,比如擴大或縮小生產規模。總固定成本不隨產量變化而變化,但單位或平均固定成本則正好相反,它將隨著產量的增加而下降。
- 2.變動成本
變動成本是指隨產量或銷量變化而發生直接變化的成本支出,具體包括原材料、外購半成品、工人工資、包裝材料和銷售費用等。總變動成本隨產量變化而變化,而單位變動成本在短期內則是穩定的。
- 3.總成本
總成本或全部成本是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的總和,經營者制定的價格應至少要包括總成本。
- 4.單位成本
單位成本也稱平均成本,它等於單位固定成本加單位變動成本。從短期看,在一定範圍內,隨著產量的增加單位成本有下降趨勢,因為雖然單位變動成本是穩定的,但單位固定成本會隨產量增加而下降。如果產量增加到不合理的程度,單位成本反而可能上升,因為超負荷生產可能降低效率。
- 5.機會成本
一般來說,經營者所擁有的某種資源可以有多種用途。機會成本是指將某種資源用於生產某種產品以後所放棄的該資源用於其他生產所可能取得的最大收益。
也就是說,某一項資源,用於一種產品的生產,就要放棄另一種產品的生產,這個代價就是機會成本。
農產品價格的形成[3]
農產品價格形成的基礎是農產品的價值,它包括三層含義:
(1)價格形成的質的基礎是凝結在農產品中的一般人類勞動,這是農產品價值的實體。一般來說,沒有價值的物品也就沒有價值的外在表現——價格。
(2)價格形成的量的基礎是由生產農產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所決定的價值量。也就是說,價格水平的高低要以價值為標準,並最大限度地反映農產品的價值,以農產品價值量的大小為根本依據。(3)價格運動的軸心是農產品的價值或其轉化形態。價格由於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會產生背離價值的現象。根據多種因素對價格作用的程度不同,價格背離價值的幅度有高有低,但都離不開價值這一軸心。
價格形成的基礎是價值或其轉化形態,同時價格的形成和運動還要受到除價值以外的諸多因素的影響,如供求關係、貨幣價值、國家政策、國際市場價格、市場結構,等等。另外,由於農產品生產以自然為本,且受自然的影響較大,致使農產品生產者價格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這些因素影響價格背離價值的方向和程度,在一定的時期內通過相應方式作用於價格水平。
- 1.供求對農產品價格形成的影響
供求狀況對農產品價格形成具有兩個層次的影響:
(1)供求對農產品價格形成基礎——價值的影響。供求狀況不直接決定價值,但可以通過價格的波動,間接影響農產品的價值,進而影響價格形成。這種影響大體有以下三種情況:1)在供求大體平衡的情況下,農產品的市場價值是由不同生產條件下生產的農產品所耗費勞動時間的加權平均數確定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市場價值接近產量最大的那部分農產品的個別價值。2)在供求嚴重不平衡的情況下,農產品的市場價值就不再由上述的加權平均的勞動消耗量來確定,而由劣等或優等條件下的個別勞動消耗來確定。如果某種農產品出現嚴重的供不應求,市場價值就會由劣等條件下生產的農產品的個別價值來調節;如果某種農產品出現嚴重供過於求,市場價值就會由優等條件下生產的農產品的個別價值來調節。3)農產品的供求關係還通過影響社會總勞動時間在各個部門的分配比例影響價值的實現。也就是說,供求關係的變化會導致各部門生產某種農產品所耗費的勞動總量的變化,從而引起市場價值的變化。
(2)供求對價格的影響。供求狀況除了影響價值並間接影響價格之外,更多的是對價格本身的直接影響,這種影響也有三種情況:1)在供求基本平衡的情況下,農產品的價格就與其市場價值相一致。2)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農產品價格就會上升,高於市場價值。3)在供過於求的情況下,農產品價格就會下降,低於市場價值。可見,供求狀況直接調節著農產品價格與價值的一致或背離,使價格圍繞著價值發生波動。
- 2.貨幣對農產品價格形成的影響
(1)貨幣供給量對價格形成的影響。商品價格是用貨幣表現出來的商品價值,從量的角度看,價格是商品價值與貨幣價值的比例。用公式表示為:
商品價格= | 商品價值 | |
貨幣價值 |
由上述公式可知,在貨幣必要量既定的情況下,紙幣幣值的高低與紙幣供應量成反比。當紙幣供應量大於貨幣必要量時,紙幣的幣值就會下跌,農產品的價格就呈上漲趨勢,特別是當紙幣供應量大大超過貨幣必要量時,農產品價格就呈較大幅度的上漲,這種現象就是通常所說的通貨膨脹;當紙幣供應量與貨幣必要量基本一致或接近時,紙幣的幣值就保持相對穩定,農產品的價格也保持相對穩定。因此,要使農產品價格總水平保持相對穩定,政府須實行恰當的貨幣政策,並通過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的相互聯繫、共同操作,以調節貨幣供應量,使之符合商品流通、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
(2)利率變動對價格形成的影響。利率是利息與本金的比例,是資金的價格。利率變動對農產品價格形成有直接影響。農業生產也會負債經營,農民使用銀行貸款要支付利息,而利息作為財務費用要計人成本,構成價格的一部分。如果利率調高或調低,企業商品成本會因此提高或降低,從而引起農產品價格的相應波動。另外,調整利率作為國家調控巨集觀經濟的重要手段,對農業生產也會形成間接的影響。
- 3.競爭對農產品價格形成的影響
在市場經濟運行中,農產品供求的均衡狀態不斷被打破,更多地是處於不平衡狀態,供求的不平衡使得商品只有進入市場並通過競爭,價格才能最終形成。競爭對農產品價格形成的影響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賣者與買者之間的競爭對價格形成的影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賣者總希望自己的農產品能賣個好價,而買者總希望自己買的農產品的價格更便宜。這樣買者與賣者之間就要討價還價,買賣雙方最後以相互認同的價格成交,價格最終形成。
(2)農產品賣者之間的競爭對價格形成的影響。當某種農產品投放市場的數量較多,出現供過於求時,就形成買方市場,併發生賣方之間的競爭。賣者競相拋售農產品,降價成了促銷的一個重要手段,競爭的結果是農產品價格趨於下跌,農產品成交以較低的價格完成。
(3)農產品買者之間的競爭對價格形成的影響。當某種農產品投放市場的數量較少,出現供不應求時,就形成賣方市場,併發生買者之間的競爭。買者為了得到農產品願意出高價,而賣者只願意賣給出價高的買主。競爭的結果是農產品價格趨於上漲,農產品成交以較高的價格完成。
- 4.國際市場對農產品價格形成的影響
一國如果採取了對外開放政策,而且與外國有著比較密切的貿易往來,那麼,國際市場價格就會影響該國國內市場價格。國際市場的供求關係變動、國際經濟的周期性波動,以及由此引起的價格漲落也會向國內傳導,使農產品的價格形成受到影響。
- 5.國家經濟政策對農產品價格形成的影響
國家經濟政策對農產品價格形成產生的影響,主要是通過價格政策這一渠道實現的。經常採用的農產品價格政策主要有:穩定物價的方針、按質論價政策、價格補貼政策、農產品收購保護價等銷售政策,等等。這些政策直接關係到某些農產品價格的確定。當然,價格政策作為國家直接干預價格形成的重要手段,不是固定不變的,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的變化以及人們對客觀經濟規律認識的深化而調整。
另外,國家經濟政策還會對農產品價格的形成產生間接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國家某些經濟政策的執行會引起商品價值(或成本)、貨幣價值、市場供求等因素的變動,從而引發價格的變動。
由於農產品生產以土地為主,而且受自然凶素影響較大,因此農產品生產者價格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土地及自然資源條件在價格形成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1)劣等土地上生產的農產品所消耗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農產品生產者價格形成的基礎。這是因為:1)土地的有限性和經營壟斷;2)土地的肥力差別和距離市場的遠近以及在土地上連續追加投資引起的勞動生產率的差異。土地的有限性和經營壟斷,決定了必須有一部分人經營優等土地,一部分人經營中等土地,一部分人經營劣等土地。土地的肥沃程度不同,形成的勞動生產率不同,單位農產品的個別勞動耗費也不同。如果農產品按社會平均價值出售,經營劣等土地的人就得不到平均利潤,劣等土地就會被放棄經營。由於劣等土地的退出,使農產品的供應量減少而不能滿足社會需求,造成價格上漲,直至上漲到劣等土地被使用,並能獲取平均利潤為止,價格才能穩定下來。可見,農產品價格由劣等土地的勞動耗費來決定是客觀現象。馬克思指出:“這種情況是由市場價值規律造成的。土地產品也受這個規律支配。”
(2)級差地租與農產品生產者價格。由於農產品的社會生產價格由劣等土地的個別生產價格調節,因此,優等或中等土地的經營者的個別生產價格低於社會生產價格,而按社會生產價格出售,故經常獲得一部分超額利潤,這部分超額利潤被土地所有者占有而形成級差地租。級差地租的存在是農產品生產者價格形成的結果,而農產品生產者價格的決策者在制定價格時,必須考慮級差地租的影響和分配。
級差地租分為級差地租I和級差地租Ⅱ兩種形式。級差地租I是由土地肥力差別和土地位置優劣形成的。級差地租Ⅱ是生產經營者追加投資和加強管理的結果。前者雖與經營者的勞動有關,但其基礎是優越的自然條件和土地經營壟斷,後者主要是經營者努力的結果。兩者雖有區別,但又是相互聯繫的,級差地租I是級差地租Ⅱ的出發點和基礎,級差地租Ⅱ以級差地租工為前提。在分配上,級差地租工應大部分歸社會,小部分歸經營者;級差地租Ⅱ應大部分歸經營者,小部分歸社會。從追加投資的來源看,由國家或集體投資產生的級差地租Ⅱ大部分歸國家或集體,小部分歸經營者;由經營者投資而產生的效益,大部分歸經營者,小部分歸國家或集體。對於社會應得的那部分級差地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主要是通過稅收杠桿取得,也可以通過對部分重要的農產品制定不同地區的計劃價格獲得。
農產品價格特征[4]
- 1.農產品的價格變動大
這主要是由於種植面積及自然條件的變化使農產品的供給曲線每年都會有不同程度的變動,從而使其價格發生變化。在所有農產品中,生鮮青果農產品的價格變動幅度最大。在畜產品中,其變動往往存在周期性,以至出現諸如“豬迴圈”等現象。另外一些農產品,如受制於耕地面積約束的糧食,往往供給彈性較小,價格的變動不易引起供給量的急劇變化,但也因此產生“放大效應”,使得供給的微小變化都可能帶來市場價格的大幅波動。
- 2.從長期來看,農產品價格與工業品價格相比有上升傾向
圖1、圖2通過蔬菜與電器的價格變動,比較農產品與工業品價格的趨勢。
假設蔬菜及電器的價格當初在P0時達到均衡。蔬菜及電器的需求曲線分別從D1、D2移動到D'1、D'2,供給曲線從S1、S2分別移動到S'1、S'2,均衡點也從E1、E2分別移動至E'1·和E'2。在長期,由於土地資源有限性的硬約束,蔬菜需求的增加率要大於供給的增加率,而由於電器生產企業規模擴大的速度往往快於人們有實際購買力的需求變化速度,電器需求的增加率要小於供給的增加率,於是蔬菜的價格從OPo上升到OP1,電器的價格則下降為OP2。
- 3.需求彈性小的農產品,供給量的增加將引起價格下降,進而會減少農民收益
由於大米、小麥等農產品需求缺乏彈性,供給量的增加引起的價格下降會減少農民的收入。圖2的D、S分別表示了大米的需求和供給曲線。假設需求曲線D保持不變,而由於水稻栽培技術的進步等原因,使供給曲線從S移動到了S1,新的均衡點為E1。由於大米的需求缺乏彈性,其需求量的增加幅度小於價格的降低幅度,0P1E1Q1的面積就小於OPoEQo,生產者的收益因為供給量的增加而降低。
- 圖2 價格下降引起生產者收益的降低
農產品價格形成機理[5]
農產品價格形成理論大致有三個方面:以效用或邊際效用來說明價格的決定;用勞動價值論的包含在商品中的勞動量來說明價格的決定;以供給與需求的關係來說明價格的決定。
- (一)效用決定論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存在交換價格,也存在契約價格,不論對於哪一種市場交易價格,效用決定論的解釋都是,勞動的作用不直接對應交易,只是勞動成果的作用對應交易,交易雙方都需要勞動成果的作用,即效用對應交易,效用的多少決定價格的高低。效用不是主觀的心理感受,而是對勞動成果作用一般化的抽象,是勞動成果客觀實現的自然使用價值與社會使用價值統一的一般化表現。因而,效用與價格之間具有統一的認識基礎。從市場關係講,價格是效用實現的度量標準。這種標準與被衡量的物相比是有區別的,尺度不能代替被衡量的物。但是,在抽象的描述中,價格是可以作為尺度表現一定的被衡量物的效用。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在實際中,人們都可以用價格表示效用量,即價格高是效用大的表示,價格低是效用小的表示。價格的實現與效用實現的一致性在市場上表現為價格對實現效用的量化。
- (二)價值決定論
經典的價值決定論對價格含義的闡述是:“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抽象人類勞動。商品價值不可能從商品體本身得到表現。只有當一種商品同其他商品交換時,才能表現出來。在貨幣出現以後,各種商品都首先同貨幣交換,使自己的價值在貨幣身上表現出來。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就是價格。馬克思認為,“商品的價值量表現著一種必然的、商品形成過程內在的同社會勞動時間的關係。隨著價值量轉化為價格,這種必然的關係就表現為商品同在它之外存在的貨幣商品的交換比例。這種交換比例既可以表現商品的價值量,也可以表現比它大或小的量,在一定條件下,商品就是按這種較大或較小的量來讓渡的。可見,價格和價值量之間量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價格偏離價值量的可能性,已經包含在價格形式本身中”。馬克思說:“作為價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勞動時問。”這就是說,在價值決定價格的理論中,明確無誤地表述了,價格的高低取決於勞動時問,即市場交換的價格是按勞動時間計算的。
- (三)供求決定論
供求價格理論認為市場價格取決於市場供給曲線與需求曲線的結合,兩條曲線相交於一點,這一點所對應的價格即為市場均衡價格。當供給不變而需求增加的情況下,原有的均衡狀態被打破,需求曲線向右平移,這樣在一個高於原有均衡價格處達到新的市場均衡;反之,在供給不變而需求減少的情況下,就會在一個低於原有均衡價格處達到新的市場均衡。當需求不變而供給增加的情況下,供給曲線向右平移,原有的均衡被新的均衡所取代,新的均衡價格會低於原有的價格;而當需求不變而供給減少時,新的均衡價格會高於原有的均衡價格。
農產品價格在價格體系中的地位[3]
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決定了農產品價格在價格體系中屬於基礎價格,對其他價格有重大影響。
(1)農產品生產者價格的變化對勞動力價格和人民生活有直接影響。農產品的消費是人類生活消費的基本要素,農產品的銷售價格直接影響勞動力價格。而生產者價格是銷售價格的基礎,生產者價格的變化會引起銷售價格的連鎖反應。
(2)農產品價格直接或間接地決定著日用工業品價格。日用工業原料有來自農業,因此,農產品生產者價格的變化,將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輕工業生產成本,從而影響日用工業消費品的購銷價格。
(3)農產品價格變化,也會影響重工業、交通運輸工業等其他產業產品價格。原因在於:一方面,這些產業的部分原材料來自農產品;另一方面,農產品價格的變化會對勞動力價格產生影響。
國外農產品價格管理及對我國的啟示[6]
農產品價格關係到農業的發展,農民收入的提高。我國正處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時期,農產品的管理也日益成為一個重要問題。本文通過對國外農產品價格管理的介紹,探討我國農產品價格管理應採取的措施。
國外的價格管理以市場調節為主,以計劃調節為輔。農產品價格由於其特殊性對其價格管理主要採取以計劃管理為主,以市場調節為輔。
美國政府對農產品價格的干預較多,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減少供應。美國由於大部分土地適合耕種且人口少,對農產品的需求少。政府鼓勵農場主休耕一部分土地以減少農產晶產量。休耕地部分減少的產量由政府付給農場主現金作為補償或通過實物補償。
(2)擴大需求。政府鼓勵出口,剩餘農產品向出口商提供補助或信用貸款。當美國國內市場價格高於國際市場價格時,其差額由政府予以補助。
(3)實行目標價格補貼。目標價格即農作物生產成本加合理收益,政府每年對主要農產品規定目標價格,當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參加計劃的農場主可得到政府的差額補貼,但每年每個農民最高補貼限額為5萬美元。
日本對農產品價格實行直接干預,其措施有:
(1)蔬菜價格補貼制度。日本政府為了穩定蔬菜價格,建立了蔬菜價格補貼制度。當蔬菜價格下跌時,由蔬菜安定基金會向菜農按規定的辦法支付差價補助金,蔬菜安定基金會的資金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菜農三方共同負擔,中央負擔70%,地方和菜農各15%。
(2)食肉價格安定製度。日本政府建立了食肉價格安定製度:事先設定安定價格帶,如食肉價格下跌到安定價格帶的下限以下,由半官方的畜產振興事業團收購儲存,待價格回升時再售出。
(3)雞蛋價格安定製度。日本成立全國雞蛋價格安定基金會,資金由畜產振興事業團、地方政府和生產者團體共同出資。如雞蛋的價格低於補貼標準價格時,由基金會向生產者支付相當差額90%的補貼。
(4)保證最低價格制度。日本政府為保證某些農產晶的最低收購價格而採取的制度。主要用於甘薯、馬鈴薯、澱粉、麥類等。政府對這些農產品規定最低基準價格,當市價跌到最低價格之下時由政府按最低保證價格收購。
歐盟農產品管理具有強制性干預與市場機制融合的基本特征。
(1)糧食價格管理。當市場糧食價格比目標價格低10%-15%(干預價格)時,歐盟將按干預價格收購過剩農產晶,以穩定市場價格。同時為保證歐盟市場不受國際市場糧食價格波動影響,歐盟還規定了糧食進口價格標準,凡進口糧食到岸價格低於進口價格標準,征收差價稅,以保證成員國的糧食價格,不受外部傾銷的衝擊。
(2)對水果、蔬菜市場的價格管理。歐盟對主要蔬菜及水果規定基本價格和購進價格。如花菜、西紅柿購進價格為基本價格的40%-50%等。如以上價格水平在市場上找不到買主,產品將退出市場。生產者將得到一定繫數的購進價格的補償。退出市場的商品將分配給慈善組織或學校兒童或用作動物飼料等。
縱觀各國對農產品價格的管理,可以看出各國農產品價格有著嚴格的管理制度。而我國對農產品價格的干預在逐漸減少,如1999年上半年的豬肉價格持續走低,生豬價格遠遠低於生產成本,生產者虧損嚴重,從而影響農民的收入和養豬的積極性。為了保證農業生產的穩定發展和增加農民的收入,我國應當採取下列措施:
(1)以保護價收購部分農產品。對於糧食等關係到國計民生的農產品繼續以保護價收購,以穩定農民的收入。
(2)採取食肉、雞蛋價格安定製度。成立由中央、地方和生產者三方共同出資的安定基金會,價格上漲到一定價位時收取一定的安定基金。價格下跌到生產成本以下的一定價位時予以購入儲存,價格回升時再售出。
(3)規定糧食進口價格標準。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後,國外農產品將對我國農產品造成一定衝擊。國家制定進口標準價格。當進口農產品價格低於國內價格時,收取一定的差價稅,使進口價格和國內價格相近,同時,差價稅可作為國家的補農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