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調撥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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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調撥價格是指產地商業企業收購單位(或中轉集散地經營單位)調撥農產品給銷地批發單位,內部結算貨款的價格。
農產品調撥價格的形式[1]
當前農產品調撥價格的制定有兩種形式:
一是在產地收購價格的基礎上或中轉地進貨成本的基礎上加上商業企業的流通費用、利潤、稅金等制定。
二是在調出地當日批發價格的基礎上,倒扣規定的折扣率制定。
農產品實行內部調撥價格,有利於調節產銷兩地商業企業內部的經營利潤,便於銷地合理安排銷售價格,促進地區之間農產品的正常流通。由於調撥價格是制定銷地價格的基礎,產地調撥價格的高低,直接影響著銷地價格的安排和企業合理經營,對正確處理產銷兩地價格關係,貫徹國家價格政策,擴大地區商品交流,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和加強經濟核算,都有密切的關係,必須合理安排。
農產品調撥價格的特點[2]
農產品調撥價格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它是調整經營農產品購銷的商業企業內部關係的重要工具。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農產品調撥價格與農業生產者和消費者都不發生直接關係。農產品價格中與農業生產者直接聯繫的是農產品收購價格,與消費者發生直接聯繫的是農產品零售價格。而農產品調撥價格處在生產、消費之間的流通領域。它是在農產品收購價格已經確定之後才形成的,它隨農產品收購價格的變動而變動,但是它不會影響農產品收購價格。至於農產品銷售價格的制定,它是由多方面因素決定的。大多數農產品的銷售價格並不以調撥價格為訂價依據,所以它與農產品銷售價格也沒有直接的聯繫,對人民生活也無影響。它只反映經營農產品購銷的企業內部上下左右和產銷地區之間的經濟聯繫,是它們之間合理分配農產品經營利潤的一種手段。但是,某些次要的農產品,它們是以調撥價格為基礎制定批發價格的,再通過批零差價與農產品零售價格掛上鉤。因此,這部分農產晶的調撥價格就同消費者有了間接的聯繫,由於這些都是次要的農產品,不是人民生活的必需晶,所以對市場物價水平和人民生活影響不大。
(二)農產品調撥價格對國家財政收入有很大的影響,因為各種商品關係國計民生的程度不同,它們對財政的影響程度也不同,對於一些重要的農產品,由於它們的銷售價格不是以調撥價格為基礎的,在農產品收購價格和銷售價格已經確定的情況下,調撥價格卻不受這個進銷差價的限制,從而可能增加國家的財政負擔。例如棉花收購價格提高後,為保證紡織品工業成本和市場銷售價格的穩定,國家每年要支付幾十億元的財政補貼。對於另一些次要的農產品,雖然它們以調撥價格為制定銷售價格的基礎,但是銷售價格受市場供求關係的影響,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調撥價格水平。如果調撥環節過多或費用過大,就會擠了商業利潤,從而也影響國家財政收入。
農產品調撥價格的計算[1]
農產品調撥價格的計算農產品調撥價格的理論計算公式是:
調撥價格 | {收購價格 × (1 + 稅率)+ 直接費用}×(1 + 天數 × 日利率) | |
(1 - 損耗率) × (1 - 經營費率 - 利潤率) |
在實際工作中,通過核定費用、利潤指標,上列公式可以簡化為用“綜合調撥費率”的形式來計算調撥價格。使用綜合費率計算調撥價格,有順加和倒扣兩種方法。
(一)順加法:主要適用於產地或中轉地計算調撥價格。計算公式是:
調撥價格 = {收購價格(或進貨成本) + 直接費用 } × (1 + 綜合調撥費率)
其中:直接費用包括預購定金利息、包裝費、加工整理費、運雜費(基層集運或城鄉集運)和稅金(無者不加)等。
綜合調撥費率包括調出單位的利息、損耗、經營管理費和利潤等四項費率,產地調出商品,如果是由基層代購的,還應包括代購手續費率。例如:某公司調出某種農產品,每市擔收購價格為80.00元,核定每市擔直接費用平均為5.00元,綜合調撥費率為8%;求算調撥價格?
即:某農產品調撥價格 = (80.00 + 5.00) × (1 + 8%) = 91.80元/布擔
(二)倒扣法:主要適用子集散地調出當地有購有銷的某些產品,可按批發價格折扣計算調撥價格。計算公式是:
調技價格 = 調出地當日批發價格 × (1 - 調拔折扣率)
例如:某集散地公司調出某種農產品,當地批發牌價每市擔為30.80元,調撥折扣率為6%,求算調撥價格?
即:某農產品調撥價格 = 30.80元 × (1 - 6%) = 28.95元/市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