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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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形式(price mod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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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形式又稱價格管理形式。是指在價格形成過程中市場機制和行政機制的不同地位和作用的類型。
在我國現階段,基本價格形式有以下三種:國家定價、國家指導價、市場調節價。
(1) 成本。商品價格由生產商品中耗費的生產資料費用、人工費用和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即利潤(含稅金)三個部分構成。
成本構成商品價格的主體。從目前商品價格構成的一般情況來看,工業品成本約占價格構成的70%-80%,農產品成本品種間差異較大,約占價格構成的50%-90%,都在價格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成本的變化是影響商品價格變化的最重要原因。
(2) 供求關係。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的供給方與商品的需求方以市場為紐帶,以價格為中介,形成供求關係。商品供求的變化與商品價格的變化互為因果,並以相反方向迴圈往複。
具體表現為:
① 供給和需求變化引起價格變化:如果供給大於需求,商品價格下降:如果供給小於需求,商品價格上升。
②商品價格變化又會作用於商品供給和需求的變化:如果商品價格上升,會使商品供給增加,需求減少;如果商品價格下降,會使商品供給減少,需求增加。
③這種關係現為供給或需求的增加會變為減少,價格的下降又會變為上升,原來不平衡的供給大於需求通過市場競爭和價格變動,在一定的情況下會轉化為需求大於供給的新的不平衡。
(3) 國家經經濟政策。國家經濟政策對價格形成的影響可以分為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兩個方面。
國家經濟政策對價格形成的間接影響,主要表現為國家某些經濟政策的執行會引起商品成本及市場供求等因素的變動,從而引發價格的變動。如提高職工工資、實行加速折舊政策會引起即期單位商品成本上升而產生價格上漲的壓力,實行稅收優惠降低商品成本則可能引起商品價格的下降。
國家經濟政策對價格形成的直接影響,主要是通過國家對商品價格的直接管理即直接定價來實現的,如普遍服務政策、價格補貼政策、農產品收購保護價政策等,這些方針和政策直接關係某些商品價格的形成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