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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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口(Urban Pop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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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城市人口[1]
城市人口是指城市的市區和郊區(不包括市轄縣)的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的總數,包括常住戶口和未落常住戶口的人。這主要依據人群的居住地和所從事的產業進行歸類。“城市人口”是從事非農產業為主的人群及其家庭。也就是說城市人口既包括常住城市地區、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也包括從事非農產業並常住城市及城市邊緣地區的農業人口。城市人口的劃分標準,隨不同國家、不同時期而有所變化。
城市人口的特征[2]
1.城市人口高度密集;
2.城市人口比重逐步上升;
3.城市人口是生產與消費的主體。
城市人口的特征指標[3]
1、城市人口數量:城市人口數量是指城市區域內人口的總數,包括常住人口數量和流動人口數量。
2、城市人口密度:城市人口密度是指城市用地範圍內或城市區域內單位面積上居住的人口數,常用人/平方千米或人/公頃等來表示。
3、城市人口分佈:城市人口分佈是指人口在城市空間的分佈狀況,它涉及城市人口遷移、人口城市化、人口城市規劃和增值等要素。
4、城市人口性別比例:城市人口性別比例是指城市中人口總數或某個年齡段內男性與女性的人口比例。
5、城市人口年齡比例:城市人口年齡比例是指在城市中不同年齡的個體數量的分佈情況,或指各年齡段人口分別占城市人口總數的比例。
6、城市人口職業結構:城市人口職業結構是指城市勞動人口在各社會部門所占的比例,即各部門的職工或勞動人員占城市在職人口總數的比例。
城市人口的構成[2]
1.年齡構成
年齡構成是人口構成中的一個重要方面,涉及城市勞動人口的比例及其未來的變動趨勢。合理的年齡構成能夠給城市經濟發展提供一個穩定的、持續增長的基礎。相反,人口跳躍式發展則會造成城市就業中某段時期勞力缺乏、社會設備閑置,而某段時期又過度飽和導致失業,從而制約經濟的健康成長,並帶來社會的不穩定。人口的發展具有慣性,不合理的年齡構成一旦形成,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將難以調整,會對城市社會與經濟形成周期性的衝擊和震蕩。
2.性別構成
性別構成就是男女的比例。這種比例,尤其是特定年齡段的性別構成,直接影響人們組織家庭、生育子女等社會生活,因此是城市人口構成的另一個重要方面。通常情況下,城市人口的性別構成與全社會的性別構成大體相當,即男女人數基本平衡。
1.戶籍構成
我國自1958年後一直實行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以此限制人口在城市與城市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的自由流動。因此,當時所說的城市人口幾乎等同於有本市戶籍的人口。但是,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勞動市場的建立和農村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剩餘勞動力的增多,城市人口中外來流動人口比例逐漸上升,尤其是其中相當大的一部分沉澱下來,成為城市的常住人口,其生活方式與生活要求與本市居民大體相近,這就使城市人口構成日益走向多元化。
2.勞動構成
城市人口的勞動構成可以從三方面考察。
(1)按是否就業劃分。可將城市人口分為就業人口與被撫養人口兩大類。就業人口也稱勞動人口,它又可分成兩種:從事不為本市、而為市域以外範圍的基礎產業經濟活動服務的勞動者,稱為基本人口;從事為本市服務的非基礎產業經濟活動的勞動者,稱為服務人口。被撫養人口按我國有關法令規定,包括:0~14歲的少年兒童;60歲及以上的男性老人和55歲及以上的女性老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如殘疾人、精神病患者等。)
(2)按生產性質劃分。可將城市人口分為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兩大類:農業人口是指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的人員及其負擔的人口;非農業人口則指從事非農業生產活動的人員及其負擔的人口。
(3)按勞動部門劃分。有兩種分類:一是按三次產業劃分的產業構成;二是按15個國民經濟部門劃分的行業構成。從產業構成可以判斷城市經濟的發展水平,從行業構成則可以看出城市的主體經濟部門和城市的主導功能。
3.文化素質構成
人口的素質包括兩個基本內容:身體素質與文化素質。前者取決於生活水平、醫療保健水平等因素。後者則取決於教育水平、科學與文化水平等因素。衡量人口的文化素質,可以通過下列指標進行:
教育類指標:成人文盲率、成人平均受教育年限、兒童義務教育普及率、大學生入學率等;
科技類指標:每百萬人口擁有科技人員數、每萬名職工擁有自然科學人員數、每萬人口專利受理批准數等;
文化類指標:人均藏書量、人均訂閱報刊份數、每萬人口擁有影劇院和博物館數等。
影響因素包括自然因素、社會經濟因素和政治因素。影響城市人口的數量和素質。
1.自然因素。這是最基礎也是最重要的因素,一個地區自然環境的好壞對於城市的功能、規模和社會經濟發展起決定作用,也就間接影響了城市人口的數量。自然因素包括氣候、水源(淡水)、地形、地理位置、土壤和資源等。
2.社會經濟因素。該因素是建立在自然因素上的,是影響城市人口的又一基礎性因素,主要影響城市人口的素質。社會經濟因素包括經濟、交通、通信、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
3.政治因素。包括國家政策(如深圳)、戰爭和政治變革(如遷都)。
市人口是指城市的市區和郊區(不包括市轄縣)的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的總數,包括常住戶口和未落常住戶口的人。這主要依據人群的居住地和所從事的產業進行歸類。“城市人口”是從事非農產業為主的人群及其家庭。也就是說城市人口既包括常住城市地區、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也包括從事非農產業並常住城市及城市邊緣地區的農業人口。城市人口的劃分標準,隨不同國家、不同時期而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