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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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交易(option tr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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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交易(option trading),是從期貨交易發展來的。
期權交易歷史悠久,其雛形可追溯到公元前1200年。現代期權交易始於70年代初,1973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 (CBOE)正式成立,進行統一化和標準化的期權合約買賣,1987年5月29日倫敦金屬交易所正式開辦期權交易。今天,期權交易已逐漸規範化,其規模也不斷擴大,種類不斷齊全,已從傳統的有形商品的期權交易發展到包括貨幣、證券、利率;指數等領域的期權交易。其交易方式呈多樣化,既可歐式,也可美式;既可在交易所內進行,也可在場外交易。場外交易是在銀行同業之間進行,也叫“櫃臺交易”。而經營期權業務的交易所則遍佈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場。目前這類交易所有費城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紐約商品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蒙特利爾交易所、倫敦股票交易所、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和香港商品交易所等。我國大陸沒有專門的期權市場,但中國銀行在1985年和1986年也分別開展了黃金、白銀和貨幣等期權業務。期權交易已成為現代西方金融市場上極為流行的一種交易方式。
1.買家或投資者(taker):是指購買期權的一方,或說購買權利的一方。
3.權價或期權費(premium):是指買家向沽家支付的購買權利的費用,也稱保險費。期權費有著重要的意義;一是期權買家可能遭受的最大損失程度控制在期權費之內,二是期權賣家出售一項期權可立即得到一筆期權費收入。買方的損失或賣方的盈利均以期權費為準,不會超過。
4.成交價:是指買家與賣家商定的遠期商品交易的價格,也稱基本價或合同價。
5.通知日(declaration date):是指期權買家要求履行商品合同的交貨或提運時,必須在預先確定的交貨日或提運日前的某一天通知賣家,這一天即為“通知日”或“聲明日”。
6.到期日:是指預先確定的交貨日或提運日,這一天一個已預先聲明的期權合約必須履行,它是期權合同有效期的終點。這一天也稱“履行日”。
在金融市場上的期權交易合約要素也同上,只是這裡的“商品”是金融商品而已。
1.買方期權(Call Option)。它也稱延買期權或看漲期權或敲進,是指買家有權以雙方預先協定的價格在規定期內購買一個遠期商品(包括金融商品,下同)合同。買時要支付期權費。
2.賣方期權(Put Option)。它也稱延賣期權或看跌期權或敲出,是指賣方有權以雙方預先協定的價格在規定期內出售一個遠期商品合同。
3.雙重期權(Double Option)。它是指期權買方在一定時期內有權選擇以預先確定的價格買進,也有權選擇以該價格賣出商品合約。它實際上是上兩種方式的組合。
除了上述三個基本類型外,近年來又開拓了許多特殊的期權做法,出現了許多類型的期權交易。如回溯期權(retroactive option)、迴圈期權(revolving option)、價差期權(spread option)、最小/最大期權(min/max option)、平均價期權(average option)、“權中權”期權(optionon option)等等。這些新種類豐富了期權交易的內容,也增強了期權交易本身的靈活性。
1.期權交易與現貨交易的區別
期權合約賦予買方的權利是單方面的,當價格變動對買方有利時,他就執行期權,而且在合約到期前盈利隨價格變動而增加,是無限的;當價格變動對買方不利時,他就放棄執行期權,損失是有限的,僅為其所付出的期權費。而在現貨交易下,當交易完成後,買方無權選擇盈利或虧損。當價格變化對買方有利時,買方可獲最大利潤;當價格變化對買方不利時,買方也得接受損失。
2.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區別
①期權合約賦予買方的是權利,在約定期內,買方可在任何時候行使權利,也可在任何時點上放棄權利;而期貨只有一個交割日,而且約定期內合約不能抵消的話,到期還須以實物交割。
②期權合約只對賣方有強迫性,即只要在合約期內買方要行使期權的權利,賣方就應履行義務;而期貨交易的履約責任是雙方的,也是強迫性的,如果不抵消,到時必須履約。
③期權交易中買方盈利隨價格的有利變化而增加,若價格不利,虧損也不會超過期權費;而期貨交易雙方盈虧是隨價格變動而增減的,即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④期權的保險費是據市場行情而定的,由買方付給賣方,買方的最大損失就是最初交的保險費,不存在追加的義務;而期貨合同要求雙方均需放置原始保證金,且在交易過程中還鬚根據價格變動要求虧損方追加保證金,而盈利方可適當提取多餘的保證金。
期權交易可分股票期權交易、金融期權交易(包括利率期權交易)、貨幣期權交易、商品期權交易(包括貴金屬)。
期權交易術語[1]
一、看漲期權交易
1、期權買方
- 5月10日買入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漲期權,權利金為30元/噸。
如果之後期貨價格上漲,則權利金也會上漲,比如漲到50元/噸。則:
- 5月12日賣出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看漲期權,權利金為50元。
因此,賺20元/噸(50-30)
請留意上面帶標記的兩行文字,只有權利金和買賣日期不同,其它內容都相同(月份、執行價格、品種、期權類型--看漲期權),完全是權利金的買賣交易。
在這裡,買的時候,權利金從您的賬戶划出,賣的時候權利金劃入。也就是,買期權是支付權利金,賣期權是收取權利金(您把自己的東西賣了,當然要收錢了)。
那麼,買看漲期權與買期貨有何不同呢?
買入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漲期權,權利金為30元/噸。
買入9月份到期期貨,價格為1600元/噸.
前者,只需交權利金30元,最大損失只有30元。由於最大風險已定,所以也不需要交保證金,沒有每日結算風險。
後者,期貨需要交保證金1600*8%=128元,成本要比期權高。而且,如果期貨價格下跌,每日結算還面臨保證金追加風險。追加不足,還會被強行平倉。
說明:交易所收保證金5%,經紀公司一般要高3個百分點。
2、期權賣方
有人買,肯定得有人賣,不然交易就沒法進行。您看漲,所以買進,而別人可能不看漲,所以賣出。此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 5月12日賣出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漲期權,權利金為50元/噸。
如果到5月20日,期貨價格下跌,則權利金也下跌,比如下跌到20元,則做一個反向交易(平倉):
- 5月20日買入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漲期權,權利金為20元/噸。
則盈利30元(50-20)。
由於賣方的最大收益是權利金,因此,需要像期貨一樣交保證金,至於交多少,由交易所確定。
至此,您也許會說,賣方的最大收益只有權利金,那風險不是很大嗎?其實,風險大小在於對期貨價格的走勢分析。買方認為價格會漲,如果價格下跌,則賣方收益不也一樣可觀嗎?而且,從國外實踐看,賣方收益的確也有可觀的時候,而買方損失權利金的也很多。這就像做期貨,有人買,就有人賣;有人虧,就有人賺。大家對後市的看法不可能一樣。
具體來說,賣方可以是:與買方持不同意見的人、持買倉平倉的人(原來買的人現在平倉)、不同交易策略使用的人、期貨與期權套利者、做市商。
3、期權合約
以下合約樣本,您不需要深究,只需要知道,期權與期貨一樣都是合約交易,都有合約就行了。
優質強筋小麥期權合約(樣本) 交易單位 一手2噸的優質強筋小麥期貨合約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 0.5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與優質強筋小麥期貨合約相同 執行價格 在優質強筋小麥期權交易開始時,以執行價格間距規定標準的整倍數列出以下執行價格:最接近相關優質強筋小麥期貨合約前一天結算價的執行價格(位於兩個執行價格之間的,取其中較大的一個),以及高於此執行價格的3個連續的執行價格和低於此執行價格的3個連續的執行價格。 執行價格間距 當執行價格低於1000元/噸(含1000元/噸)以下時,執行價格間距是10元/噸;當執行價格位於1000元/噸至2000元/噸(含2000元/噸)之間時,執行價格間距是20元/噸;當執行價格高於2000元/噸時,執行價格間距是30元/噸。 合約月份 除最近期貨交割月以外的其他期貨月份 交易時間 與優質強筋小麥期貨合約相同 期權執行 期權買方在合約規定的有效期限內的任何交易日內均可以行使權利。 最後交易日 合約月份前一個月第5個交易日 合約到期日 同最後交易日 交易手續費 0.2元/手(含風險準備金) 交易代碼 看漲期權(WSC);看跌期權(WSP) 上市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
二、看跌期權交易
1、看跌期權概念分析
在以上分析,我們只引進了看漲期權概念,其實,還有一個概念——看跌期權。
股民在股票下跌時,總是被套,如果也像看漲期權的買方一樣,能把價格確定或對價格下跌風險有自主權該多好?!
看跌期權,就是只要交了權利金,就可以保證按執行價格賣出的權利。比如股票價格為12元,您交了3元權利金,就可以保證在任何時候按12元賣出。如果股票價格跌到8元、5元、3元,您都可以按12元執行。如果價格漲到16、18、20元以上,您可以讓期權作廢,按更高價格賣出。到此,您可能已看出期權奧妙!交了權利金,就有自主權。而且不需要受熊市的煎熬。
不管是看漲期權,還是看跌期權,期權都給您自主權,只要您願意先付出一定的權利金。
5月10日買入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跌期權,權利金為20元/噸,就獲得了權利。
至於看跌期權賣方與看漲期權一樣:
5月12日賣出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看跌期權,權利金為40元。
如果:
5月20日權利金下跌到15元,則:
買入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跌期權(平倉),權利金為15元/噸。
因此,盈利35元(40-15)。
- 糧食部門在1600元/噸賣出9月份到期的小麥期貨套期保值,數量為10手(10噸/手)。
- 糧食部門買進10手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1600元/噸的小麥看跌期權,權利金20元/噸。
前者需要交保證金,後者不需要,只交權利金。順便說一句,權利金的理論數值可以通過計算器計算。
如果價格上漲,則前者要被套,保證金不足時需追加,追加不足會被強行平倉。而後者不受此限制,價格上漲沒有保證金追加風險,越上漲越有利,可以讓期權作廢,然後以更高價賣出期貨,而期貨做不到這一點。價格上漲,期貨肯定被套,上漲利益享受不到。做期貨被套是常有的,誰也不能保證在最高點或最低點進入。
總之,通過買進看跌期權套期保值確定的是最低賣價,價格越高,賣得越高,價格有利變化的利益也能確保。而期貨賣期保值,則不僅價格上漲的利益不能得到,而且還被套。
其實,在期貨價格上漲是,看跌期權權利金在下跌,買方即便想以更高價格賣出,也一樣可以將先前買進的看跌期權賣出,再得到一部分權利金,收益不是更大嗎?
3、看跌期權賣方
至此,期權買方的好處,您是看得很清。是否擔心誰做賣方呢?不用擔心,您認為價格要下跌買進看跌期權,價格就一定會下跌呢?如果您認為價格肯定(十拿九穩)下跌,那您就做期貨,不用做期權了。做期權就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您認為下跌,別人認為不會,則別人做賣方。
三、執行期權與自動結算
期權因買方支付了權利金而給予了執行的權利。那麼執行之後的結果是什麼呢?
5月10日買入9月份到期執行價格為1600元/噸的小麥期貨看漲期權,權利金為30元/噸。
如果您想執行該權利,則可以按1600元/噸獲得期貨(或現貨),這時不管期貨是什麼價格。我們之所以用“執行價格”,顧名思義,就是執行時獲得的價格。如果您執行了權利,則權利金就完全損失。
如果您買了期權,由於風險就權利金那麼多,您可能成交後就不管了,也可能把這事忘了。沒關係,只要在到期日,您的期權有賺頭(期貨價格與執行價格的差對您有利),交易所會自動將期貨價格與執行價格之間的差划到您的賬戶。
四、期權的多頭與空頭
期貨交易中,認為期貨價格會上漲,買入期貨,成為期貨多頭;相反,認為期貨價格會下跌,賣出期貨,成為期貨空頭。
同樣,在期權交易中,買入期權,就是期權多頭。買入看漲期權,就是看漲期權的多頭;買入看跌期權,就是看跌期權的多頭;賣出期權,就是期權空頭。賣出看漲期權,則是看漲期權的空頭;賣出看跌期權,就是看跌期權的空頭。
投資者應瞭解期權與期貨部位的區別,不要簡單地認為:期權的多頭,就是對期貨價格看漲,期權的空頭就是對期貨價格看跌。顯然,這還要進一步區分期權的類型而定。
五、實值、平值與虛值
期權按執行價格與標的物市價的關係可分為實值期權、平值期權和虛值期權。
期貨價格高於執行價格的看漲期權以及期貨價格低於執行價格的看跌期權為實值期權。
實值期權的權利金包括內涵價值與時間價值兩個部份。對於看漲期權來說,內涵價值為期貨價格高於執行價格的差額;對於看跌期權,內涵價值為期貨價格低於看跌期權的差額。實值期權的內涵價值又稱為實值額,也是買方執行後盈利的數額。
時間價值為權利金減去內涵價值的差額。
例:棉花期貨價格為15000元/噸,執行價格為14800元/噸的看漲期權為實值期權,實值額為200元;執行價格為15600元/噸的看跌期權為實值期權,實值額為600元。
期貨價格等於執行價格的期權,稱為平值期權。
平值期權的實值額為0,所以平值期權權利金全部為時間價值。
例:目前的棉花期貨價格為15000元/噸,執行價格為15000元/噸的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均為平值期權。
期貨價格低於執行價格的看漲期權以及期貨價格高於執行價格的看跌期權為虛值期權。
與實值期權相比,期貨價格與執行價格的關係正好顛倒。此時不利於買方提出執行,否則轉化為期貨部位是虧損的,虧損的數額被稱為虛值額。
虛值期權沒有內涵價值,其權利金全部是時間價值。對於看漲期權,虛值額是期貨價格低於執行價格的差額;對於看跌期權,虛值額是期貨價格高於執行價格的差額。
例:目前的棉花期貨價格為15000元/噸,執行價格為15200元/噸的看漲期權為虛值期權,虛值額為200元;執行價格為14600元/噸的看跌期權為虛值期權,虛值額為400元。
執行價格與期貨價格相差越大,實值額或虛值額越大,稱之為深度實值期權或深度虛值期權。期權交易過程中,期權的實、平、虛狀態是在不斷變化的,隨期貨價格變化而發生變化。
六、權利金與保證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風險有限並已經支付,不需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風險無限制,需要向結算機構交納保證金併進行逐日盯市。
期權交易原理[1]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