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權交易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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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賣權特性
賣權,即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按照一定執行價格賣出標的資產(商品、股票、指數或獲得期貨合約空頭部位)的權利。賣權是一種賣的權利,買方對後市看跌時才會買進賣權。
例如,當預測7月份小麥期貨合約可能跌破1180元/噸時,交易者可買進7月份執行價格為1180元/噸的小麥賣權合約,該合約就賦予其以1180元/噸的價格賣出小麥期貨的權利。
- (二)買進賣權預期
單獨持有買進賣權部位是一個看跌的市場預期。只有相關期貨價格下跌,賣權的買方纔可能獲利。買進賣權的興趣,就是期望相關期貨價格下跌,獲得很大的投資收益比。這是一種具有投機趨向的賣權的買方。賣權也可以有效地保護相關期貨部位的投資價值。
- (三)買進賣權盈虧
賣權平倉盈虧=賣出賣權權利金-買進賣權權利金
盈虧平衡價位=執行價格-賣權權利金
賣權最大盈利=賣權執行價格-期貨價格-賣權權利金
賣權最大虧損=支出的賣權權利金
例如,某交易者買進11月份小麥賣權,執行價格為1060元/噸,權利金為15元/噸,則損益平衡點為1060-15=1045元/噸。
- (四)買進賣權投機
如果交易者判斷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下跌的可能性大時,可以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買進賣權。
一旦相關期貨市場價格大幅度下跌,權利金將上漲,交易者可以平倉獲取價差收益。也可以執行賣權獲取收益。
如果期貨價格上漲,權利金下降,賣權失去價值,可以不執行賣權,最大損失是買進賣權支付的權利金。
當期貨價格大幅上漲而且趨勢明顯的時候,權利金下跌,交易者也可以將期權提前平倉,損失將小於全部權利金損失。
例如,交易者支付15元/噸的權利金買進賣權後,如果權利金上漲到20元/噸,則平倉獲利5元/噸,一手期權合約獲利50元。
- (五)買進保護性賣權
交易者持有多頭期貨頭寸,為防止期貨價格下跌,可買進賣權,鎖定期貨價格下跌的風險。
如果期貨價格下跌,雖然買進的期貨合約虧損,但是,買進賣權將獲利,對持有的期貨是一種保護,能夠鎖定期貨價格下跌可能產生的虧損,並將虧損限制在能夠承受的範圍內。同時,還保留期貨價格上升,使該交易組合盈利的機會。一旦期貨價格上升,該交易組合將逐漸成為盈利部位。
例如,某交易者已持有多頭小麥11月份期貨合約,價格為1075元/噸,為防止小麥期貨價格下跌,又買進執行價格為1080元/噸的賣權,權利金為15元/噸。
之後,如果小麥期貨價格下跌破1080元/噸,該組合部位的最大虧損為10元/噸。如果小麥賣權價格上漲超過1090元/噸,則該組合部位將實現盈利。
- (一)賣出賣權動機
單獨持有賣出賣權的目的一是為了獲得權利金,但同時需要去接受相關期貨價格下跌的風險;另一個目的則可能是需要多頭期貨部位。
- (二)賣出賣權盈虧
賣權平倉盈虧=賣出賣權權利金-買進賣權權利金
盈虧兩平價位=賣權執行價格-賣權權利金
賣權最大盈利=收取的賣權權利金
賣權最大虧損=賣權執行價格-期貨價格+賣權權利金
例如,某交易者賣出12月份小麥賣權,執行價格為1060元/噸,權利金為15元/噸,則盈虧平衡價位為1045元/噸。期貨價格高於1045元/噸,則盈利。最大盈利為15元/噸;低於1045元/噸,則虧損。
- (三)賣出賣權投機
如果交易者認為相關期貨價格將會上漲,賣權價格將下跌,這時,可以以較高價格賣出賣權,待權利金下跌後,買進賣權平倉即可以獲得價差收益。即使相關期貨價格有小幅度下跌,買方執行賣權會造成賣方履約損失,但只要損失低於收取的權利金,該頭寸都是有收益的。
如果期貨價格下跌趨勢明顯,賣權價格上漲趨勢一定,可以及時將賣權持倉對沖,減少損失擴大。
例如,交易者賣出權利金為15元/噸的小麥賣權後,小麥賣權的權利金跌為10元/噸。交易者可以買進期權平倉,每張合約盈利為:(15-10)元×10張=50元/張。
- (四)賣出風險性賣權
條件:如果交易者已經持有空頭期貨合約,則賣出賣權獲得的權利金等於提高了賣價,可以抵禦期貨空頭部位的部分風險。如果交易者已經賣出小麥期貨合約,則賣出賣權獲得的權利金等於提高了賣價。如果期貨價格下跌,期權買方執行權利,則交易者將被指派買進期貨合約,與持有的空頭期貨合約平倉。如果小麥期貨價格不變,交易者凈收權利金。如果小麥期貨價格上漲,則所獲得的權利金部分彌補小麥期貨的損失。
例如,交易者持有空頭小麥期貨合約,價格為1075元/噸。為了迴避期貨價格上漲的損失,該交易者賣出執行價格為1075元/噸的小麥賣權,權利金為15。
如果到期期貨價格上漲超過1090,則該組合部位發生虧損。如果到期期貨價格低於1075,則該組合部位實現最大盈利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