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補貼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農業補貼是一國政府對本國農業支持與保護政策體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對農業生產、流通和貿易進行的轉移支付。目前,農業補貼在引導資源流向農業部門、調節收入分配,減少城鄉收入差距、增加就業、促進工農協調發展和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的效應。
農業補貼的理論依據[1]
農業補貼作為針對農業生產和農民的激勵措施,其背後存在各種理論依據,支持農業補貼的理論依據主要有:
(一)公共財政理論
在市場上,具有外部性的產品在供給調節上存在失靈,必須由政府進行干預才能解決這一問題。農業不同於一般產業,也不是一個純粹的經濟要素,其本質是公共產品。農村基礎設施、農民的技術培訓和農業科研創新等方面在農業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它們具有明顯的正外部性,但這些領域存在市場失靈和搭便車行為。因此,客觀上要求全社會補償農業,使農業正外部性“內化”。具體做法有:通過政府的干預,一方面通過政策手段從社會上其他人所得的收益中拿出一部分來補償農民的損失,將農業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農業經濟效益的差額返給農業;另一方面充當制度供給者、環境營造者和主要投資者的角色,促進農業的健康發展。
(二)非均衡理論
按照非均衡理論,國民經濟的發展是不平衡的,出現越早的產業,比較利益就越低,而生產較晚的產業,其比較利益就越高。農業作為一個“母親產業”,是人類最早的產業之一,這就造成了其比較利益的低下。農業部門的比較效益低下,因此缺乏對逐利資本的吸引力,而且難以阻止農業內部各種要素資源向非農產業流動,致使農業缺乏競爭力,最終導致農業的萎縮。在20世紀90年代,農村勞動力的大幅度轉移、農業投資的減少、土地的荒廢等現象告訴我們,在沒有扶持政策的情況下,農業比較利益低這一特點決定了農業無法作為一個平等的成員參與市場競爭。因此,只有政府補償農戶市場所不能彌補的收人機會成本,才能把部分農戶留在土地上,減少農民無休止地由於農業缺陷而棄農從工、棄農從商,甚至撂荒,才能穩定農業,保障農產品的正常供給和糧食安全。
(三)土地資源價值全面實現論
現代經濟學認為,稀缺性是價值形成的前提,效用是價值形成的源泉,效用和財富的稀缺性相結合而形成的邊際效用是價值形成的條件,也是價值的尺度,它決定了價值量的大小。土地資源有價值,其價值取決於土地資源的效用,價值量則由土地資源的邊際效用決定,並服從邊際效用遞減規律。當土地資源無限供給時,其邊際效用為零,其價值為零,當土地資源日益稀缺時,土地的價值就越來越大。在當代,土地效用多元化,已不僅僅是經濟價值所能概括的,同時還包括生態價值、社會價值和文化價值等。土地資源的經濟價值是指土地用於農業生產所獲得的農產品的價值;生態價值是指土地及其上的生物構成的生態系統所具有的調節氣候、凈化環境、維持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的價值;社會價值是指經濟價值和生態價值等轉化為社會功能的間接價值,以及人們考慮到土地利用一定程度的不可逆性及未來對土地需求的不確定性而願意支付的價值,主要包括保障糧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提供就業和收入保障(代內公平)、推動人類可持續發展(代際公平)等方面的價值;文化價值是指土地本身構成的自然和人文綜合景觀帶給人們的休閑、審美和教育的價值,以及維護原有鄉村生活形態、保留農村文化多樣性遺產、傳承傳統歷史文化的價值。
長期以來,我國農民的土地收益只是土地經濟價值的一部分,生態價值、社會價值和文化價值沒有得到實現,因此,農業補貼雖表現為政府對農民的轉移支付,但實質上不是對農民的恩賜,也不是償還歷史的欠賬,而是農民作為集體土地最終所有者的應得,是土地資源價值的各個組成部分在經濟上的實現。在這種認識下,農業補貼政策的執行,有助於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穩定增加農民的收入;有利於合理高效和可持續地利用土地資源,從而達到保護耕地的目的。
(四)農業的弱質性
導致農業的弱質的原因在於農業承受著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雙重影響。農業生產過程是自然再生產過程和經濟再生產的統一。一方面,農業生產可能會遭遇各種自然災害,諸如洪澇、乾旱、沙塵暴、病毒害和瘟疫等災害,生產產品的情況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自然條件,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外部自然環境條件的不可預測性與不確定性,直接決定與影響到農業生產經營效率的高低。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而農業生產物質基礎薄弱,抗禦自然災害的素質低下,各種突發性的自然災害往往給農業生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在各種自然災害中,水災與旱災對我國農業造成的效率損失大致在80以上,我國糧食生產每年因水災而減產約89億公斤,因旱災而減產約100億公斤。
另一方面,農業生產經營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麵臨著紛繁複雜的市場風險。在傳統社會,農業生產經營幾乎感受不到來自市場的風險;但是在市場條件下,特別是中國加入WTO之後,農業生產與經營面臨各種市場經濟的機遇和挑戰。我國的農業生產具有小規模分散經營、缺乏專業化分工和生產要素投人少、生產效率低等特點。在我國告別農產品短缺時代,實現總量基本平衡、豐年有餘的新階段以後,穀賤傷農的現象屢見不鮮。農產品缺乏需求彈性,同時,農產品供給具有剛性,導致農產品豐收時,其價格下降,嚴重影響了農民農業經營的積極性。市場風險成為廣大農民利益的一個巨大威脅,這與小農經營的天然局限性、農民的市場經營能力低、市場交易的體系和規則不規範、農民很難有效獲取和利用市場信息等因素有關,同時也與政府缺乏應對農業生產過剩的經驗和控制風險的政策體系有關。
(五)農業的多功能性
農業的多元價值主要體現為經濟功能、生態功能、就業與保障功能、文化傳承功能。E7185-90從經濟的角度來看,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為人類提供食品、工業提供原料和資金積累;從文化角度來看,農業文化是傳統文化的基礎、是民族文化的根和源頭,人類生活方式、行為方式和生產方式幾乎都能從古老的農業中找到根源;從政治角度來看,農業是社會政治穩定的基礎,也是農民發展的依托;從環境生態的角度來看,農業具有維持生態系統、涵養水源、保護土壤、保護生物的多樣性的功能。農業的多功能性決定了政府應重視構築農業產業體系間各個環節的互動,而非傳統的單一的農業的經濟功能。由於農業再生產的實現問題,基本上不能通過市場競爭在物質上和價值上得到補償,因此,國家和社會必須給農業必要的保護與支持,以增強農業生態再生產的自生能力和自凈能力。
以上分析是從社會學的角度對農業補貼的合理性所做的分析。國外經濟學家則存在不同的觀點,新古典主義認為農業補貼扭曲了市場價格,提供錯誤的價格信息,誤導生產者,因此應該取消農業補貼。貿易保護主義則認為自由貿易雖然有利於發達國家,但不利於發展中國家。新自由主義和新貨幣主義則認為對農業進行補貼是必須的,但不應該補貼生產者,而應補貼消費者。儘管在農業保護與支持方面存在很大的分歧,但各國政府都想方設法增加本國的農業補貼,以確保本國農業不受國際貿易的衝擊,保護本國農業和農業生產者的利益。
農業補貼的方式[2]
農業補貼方式與農業補貼政策的目標直接相聯。由於農業補貼政策的目標不盡相同,農業補貼方式也就不盡相同。一般來講,農業補貼的方式基本上有三種。
方式一:投入補貼,即農業補貼是補在農業投入上。這種方式的最典型表現是農用生產資料價格補貼,即政府以較低的價格向農民出售化肥、農藥、農業機械、柴油、塑料薄膜、電力等。另外,貸款貼息補貼、小型農田水利及水土保持補助等,也都屬於這種方式。這種補貼方式的直接效果是,降低了農業投入物的成本,因而能鼓勵農民多購買和使用化肥等投入物,提高農業投入水平,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因此.當農業補貼政策的目標是鼓勵農民增加投入.促進農業生產發展時,就應當採用這種補貼方式
方式二:產出補貼,即農業補貼是補在農業產出上這種方式的最典型表現就是農產品價格補貼,即政府以高於市場價格水平的價格從農民手中採購農產品.政府的採購價格與市場均衡價格的差額,就構成了農業補貼這種補貼的直接效果是.提高了農產品的價格,因而能直接增加農民的收入,同時也能刺激農民增加產出,以從價格差額中獲得更多的補貼收入。所以,產出補貼兼有提高農民收入和增加農產品產量的雙重功效當農業補貼政策的目標主要是穩定和增加農民的收入時,就應該採用這種補貼方式。
方式三:直接補貼.即農業補貼是直接補貼給農民。投入補貼和產出補貼,雖然其最終受益者都是農民,但農民對這些收益的獲得必須通過購買生產資料和出售產品來實現.一個自給自足的農民是無法得到這些補貼的也就是說,投入補貼和產出補貼這兩種政府的轉移性支付都是通過市場傳遞給農民的。囤此,投入補貼和產出補貼都是間接補貼方式。如果政府的農業補貼不是通過市場,而是直接支付給農民,則構成了農業補貼的直接方式。直接補貼方式的效果是能夠直接增加農民的收入。當農業補貼政策的目標僅僅在於增加農民收入,或在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還要限制農產品生產時,則可選擇這種補貼方式。農業補貼方式的內容及特征表明,選擇什麼樣的補貼方式.完全取決於農業補貼政策的目標保持農業補貼方式與農業補貼政策目標之間的一致性,對於充分實現農業補貼的效能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