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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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工具(policy instr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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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工具是政府用來影響政策變數的經濟與社會變數,即政府用於達到一定目的的政策措施。
簡單地說,政策工具就是達成政策目標的手段。儘管“內部管理”、“人力資源政策”、“網路管理”、“政策實驗”等東西在某種意義或角度上可以看作政策工具,但最好是將政策工具限定在實現政策目標或結果的手段這一特性上。
事實上,政策工具既可以界定為一種“客體”(object),也可以界定為一種活動(activity)。
一方面,我們可以將工具看作為一種客體。例如,在法律文獻中,人們往往將法律和行政命令稱為工具;
另一方面,工具也可以看作是活動,因而有學者將政策工具定義為“一系列的顯示出相似特征的活動,其焦點是影響和治理社會過程”(A·B·Ringeling語)。這種定義擴大了工具的範圍,將某些非正式的活動也納入工具之中,然而,卻使“政策”與“工具”的界限更加模糊。政策工具實現政策目標的手段或是方式。
政策工具的分類
- 1.自願性工具
自願性工具的核心特征是它很少或幾乎沒有政府干預,它是在自願的基礎上完成預定任務。包括家庭與社區,志願者組織、市場。
- 2.強制工具
強制工具也稱直接工具,強制或直接作用於目標個人或公司。 在響應措施時只有很小的或沒有自由裁量的餘地。包括管制、公共事業、直接提供。
- 3.混合性工具
混合性工具兼具自願性工具和強制性工具的特征。混合型工具允許政府將最終決定權留給私人部門的同時,可以不同程度地介入非政府部門的決策形成過程。包括信息與勸解、補貼、產權拍賣、徵稅與用戶收費。
政策工具選擇主要發生在政策執行階段,在政策執行中占據重要地位,重要性表現在三個方面:
1.政策工具是實現政策目標的基本途徑
2.政策執行本身就是政策工具選擇的過程
3.工具選擇是政策成功與否的關鍵
為保證評價效果正確、有效,對政策工具的評價必須堅持下麵兩個原則 :
- 1、系統性原則
- 2、客觀性原則
古典經濟學中,通過看是否符合帕累托最優來判斷資源配置是否有效率.在新制度經濟學時代,建議除了資源配置效率外,還應引入適應效率評價標準。
從有效性、效率、公平、適應性、可管理性和政治合法性等六個方面進行評價。
1.有效性是判斷政府公共行動是否成功最為重要的標準,也就是我們經常所說的社會效益。
2.效率有效性關註的是結果,效率關註的是成本。最有效率的政策工具是成本最少的工具 。
3.公平性包括三方面:
(1)個人的貢獻與收益相等;
(2)將基本權利平均分配給社會上每個人 ;
(3)將一些利益分配給那些最需要的人。
4.適應性關註政策工具對環境變化的適應
5.可管理性關註政策工具的執行,認為最好的政策工具是那些最簡單和最直接的操作工具
6.合法性和政治可行性關註政策工具的合法性和是否得到政治支持以及得到政治支持的程度
政策工具的選擇角度:多緯度、多角度分別從以下角度進行選擇:
- 1.強製程度
政府可以根據目標團體特點,按強製程度分高、中、低三類進行政策工具選擇。
強製程度 | 工具舉例 | 可能對政府績效標準的影響 | |||||
有效性 | 效率 | 公平性 | 適應性 | 易管理性 | 合法性 | ||
低 | 公共信息 | 低 | 中 | 低 | 高 | 中 | 高 |
中 | 政府公司 | 中 | 高 | 中 | 高 | 中 | 中 |
高 | 經濟管制 | 高 | 高/低 | 高 | 低 | 低 | 高/低 |
- 2.直接程度
提供 | 融資 | ||
公共 | 私人 | ||
公 共 | 全國 | A | C |
地方 | |||
私 人 | 盈利 | B | D |
非盈利 |
- A:公有公營,如用者付費; B:公有私營,如承包租賃;
- C:公營私有,如用者付費; D:私有私營,如保全
(1994年世界銀行發展報告提出的解決基礎設施的融資和激勵問題的四個方案就是這個分析框架。)
- 3.自治程度
利用政府機構為公共提供服務,還是利用市場機構為公民提供服務 。
- 4.可見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