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期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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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期權交易是交易雙方就按議定的利率在將來某一規定日或期限內購買或出售某種利率的選擇權預先達成協議,商定的利率包括上限、下限等,利率期權形式較多。
目前,國際上常見的主要有:
- 1、“封頂利率期權”
它是通過簽訂合同,規定利率上限的方法來限制浮動利率貸款或其他負債形式成本的增加,一般在國際銀行同業間市場成交,若市場利率超過協定的利率上限,則期權的賣方付給期權買方利率差額;反之,買方則放棄該權利,簽訂利率上限合約時,期權的買方即持有者向賣方即簽署者支付一定比例的封頂費用為轉移利率風險的成本,利率封頂期權的期限一般為2~5年,比較適合於中長期貸款。
- 2、“封底期權交易”
它是指在賣方收到手續費後,即承擔在協議期內當市場參考利率下降到預訂的最低利率以下時,按協定的利率水平,向買方補償超過部分利差損失的買賣雙方的合約。當某一債務人認為市場的利率下降到某一水平的可能性較小時,就考慮採取“封底”方式,將某一水平之下的益處賣給銀行,並同意在簽定的期限內,如果市場利率水平下降到協定利率水平之下時,債務人承擔向銀行支付協定利率的部分的利差,由於債務人是賣方利率期權,因而可以從銀行收到一定的保費,這筆保費可用來降低債務成本。利率“封底”使浮動利率貸款的債務人利用對市場的預測的準確性,收取保費,降低貸款成本,但是一旦利率下降到“封底”水平之下,債務人將承擔一定損失。
- 3、“兩頭封期權交易”
上述兩種利率期權方式都是將浮動利率上、下敞口各封一半,以此來防範利率上升所帶來的風險,或減少借貸成本,但這兩種方法各有利弊,“兩頭封”期權業務就綜合這兩者的長處,將上、下浮息敞口全封起來,形成一個有限的防範範圍,具期貨合約的操作。